团委学生会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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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物资管理制度院团委、学生会的物资是团学组织的共同财产。为进一步规范物资的管理,完善物资使用的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物资的所有权归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2.团学物资只供团学各部门为进行正常的工作而使用。除此之外的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随意使用团学物资。

3.团学物资的管理权归团学办公室所有。办公室负责对团学物资的整理、管理、登记等工作。

4.团学各个部门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节约和爱护团学物资。

二、物资的注册:

1.办公室持有团学物资清单,物资清单记载现有物资名称、数量等内容。

2.对于缺少的物资和消耗品购买后要在物资清单上进行登记注册。

三、物资的借用与归还:

1.各个部门需要借用团学组织物资须通过团学办公室办理。

2.团学办公室持有借出登记簿,对各个部门的物品借出与归还进行管理。

3.登记簿分为两部分,左半部分为借出登记,右半部分为相应物品的归还登记。借物人需认真填写登记簿中的“借出单位”、“物品”、“数量”、“用途”、“借出时间”、“归还时间”、“负责人签字”、“负责人联系方式”等项目,经团学办公室经办人在“经办人”中签字后方可借出。

4.物品归还时需要填写右半部分归还登记,并签字。经团学办公室经办人在“经办人”中签字后借用与归还全过程结束。

5.任何人不得未经登记,擅自借出团学物资。

四、物资的清点与整理:

1.办公室负责人定期(每星期一次)对团学组织物资进行清点与整理。并向团委、学生会提交物资清单报告。

2.物资清点主要将现有物资与物资清单上的物资进行核对,确认物资与物资

数量无误。

3.每天检查物资借出登记簿,查看是否有逾期未归还的物资,如有,则联系登记簿上的负责人,要求归还或延期使用物品。

五、其他:

1.借用的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的部门应视情况适度赔偿。

六、值班周期:

每周一至周五

七、值班时间:

下午4:30—5:30

八、值班要求:

1.每班值班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安排,值班人员应准时值班,不迟到、早退,

做好值日事项。

2.值班人员应做好物资借还记录,保障社团联合会物资不流失。

3.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对所有来访情况做好记录。

4.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整洁,值班结束后做好保洁工作。

5.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佩带工作证。

九、其它事由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个别人员有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班次,需提前3小时告知办公室主任,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班次,并在值班日记上注明。值班人员要做好临时性工作以及接待来访并做好记录。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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