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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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法215-12

国际税法215-12

我国:
在判定住所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 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公 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 除外。
(二)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 在确定法人的居民身份方面,国际上
通行下列三项标准: 1、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即法人的居
选项B正确。由于各国在确定居民身份上采取了不同的标准,因此,当纳 税人进行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时,就可能出现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认定其 为本国纳税居民的情况,该问题的协调主要是通过双边协定。甲乙两国均 可对甲国人李某在本案中的收入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甲乙两国可通过双 边税收协定协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第一节:国际税法概述
六、国际税法的客体
主要是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有时, 还包括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国外的财产 和遗产。
第一节:国际税法概述
七、国际税法的渊源
主要是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目前世界上已 有600多个综合性的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 并出现了多边协定。
双边税收条约和少数国家间的多边条约,虽然表 现为有关国家之间的特殊国际法,但是,在许多 重要的原则上又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说,双边 税收条约或协定在事实上已经间接地表现为一般 国际法。
例如,荷兰、丹麦、西班牙、加拿大和 英国都同时实行前两个标准;法国兼用 一、三两个标准;意大利09年多选) 87.在国际税法中,对于法 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有不同标准。下列哪些 属于判断法人纳税居民身份的标准?( )
A.依法人的注册成立地判断
B.依法人的股东在征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 判断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
将所得划归常设机构,必须遵循的原则 在国际上通用的有两项:

国际税法概述

国际税法概述
(二)劳务所得
(三)投资所得
(四)财产收益
(一)营业所得
• 营业所得,亦称营业利润,通常是指纳税人从事 各种工商企业经营性质的活动所取得的利润和收 益。
• 对大多数种类的营业所得项目,各国通常是依据 营业活动发生地原则来确认其所得来源地。
(二)劳务所得
• 劳务所得一般是指纳税人向他人提供劳动力服务 和专业性技术服务而获得的报酬。
四、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
• 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在财产税方面 基于作为征税对象的财产或财产价值存在于本国 境内的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
• 在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下,纳税人负担的也是 一种有限的纳税义务。
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
一、产生的原因
• 一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另一国的来源地税收 管辖权(或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 突。
• 两个国家各自主张的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 突。
• 两个国家各自主张的所得来源地(或财产价值 所在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一)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 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二)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
• 个人取得的劳务服务报酬可区分为独立个人劳务 所得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两类,在各国所得税 法上,确认个人劳务所得的பைடு நூலகம்源地标准主要有劳 务履行地、劳务所得的支付地和劳务报酬支付人 居住地等。
(三)投资所得
• 所得税法意义上的投资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各 种间接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股息、 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等项所得。
• 全额免税法的计算公式: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来源于居住国境内的所得额×居住 国所得税率

国际税收关系

国际税收关系

第五节 国际税收竞争
一、辩证看待国际税收竞争:判定国际间有 害税收竞争或者失度税收竞争具体来说有以 下标准:
1、是否侵蚀各国税基 2、是否导致税负扭曲 3、是否扭曲国际资本流向,阻碍资源在世
界范围内的合理流动 4、是否过度增加征税成本
二、国际税收竞争是国际税收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1、现存的税收制度已无法应对经济全球化 带来的挑战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国际税收并 非意味着存在一种超越国家政权的强制课征;国 际税收没有独立的税种,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国 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主要是通过国际税收协 定或条约来予以约束,而国家税收的分配关系, 是通过国家税法处理的。
第三节 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最基本的范畴:税收管辖权 的概念和理论原则
科学,你是国力的灵魂;同时又是社 会发展 的标志 。下午 5时4分 21秒下 午5时 4分17: 04:21 20.12 .28
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 2.282 0.12.2 817:0 417:0 4:211 7:04: 21Dec -20
相信命运,让自己成长,慢慢的长大 。2020 年12 月28日 星期一 5时4分 21秒M onday , December 28, 2020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 .12.28 20.12 .28Mo nday, December 28, 2020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17:04: 2117: 04:21 17:04 12/28 /202,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2.28 17:04 :2117 :04D ec-202 8-Dec -20
2、国际间人员的流动导致的税收问题 3、迅速发展的跨国电子商务的影响 4、反避税税收合作的需要

国际关系中的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

国际关系中的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

国际关系中的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税收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现状、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1.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有助于各国政府在税收政策上达成共识,减少税收壁垒,降低税收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

2.维护公平竞争:通过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各国政府可以制定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避免税收歧视和税收陷阱,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3.增强国际税收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通过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各国政府可以共同制定税收规则,增强国际税收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降低税收风险,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二、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现状目前,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许多国际组织和国家已经开始在税收政策、税制改革、信息交换等方面进行合作。

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税收规则的不统一:由于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税收规则往往存在差异,这给跨国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税务风险。

2.信息交换机制不完善:各国之间在信息交换方面还存在很多障碍,如数据保护、隐私保护等问题,导致信息交换的效率不高。

3.税收监管不足:一些国家在税收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导致一些企业利用税收漏洞进行避税和逃税,影响了税收公平和效率。

三、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利益分配不均:各国政府在税收协调与合作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可能会采取保守或排斥的态度。

2.文化差异: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在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中存在沟通障碍和误解。

3.制度不健全:一些国家的税收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导致税收协调与合作的效果不佳。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A126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4)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A126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4)

第一章之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一、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深入发展,国际税收问题也随之增多。

为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加强国家之间的税收征管合作以及协调各国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缔结国际税收协定十分必要。

(一)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

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相同,因此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也有所不同。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

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地域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

在地域管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

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及简答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及简答

1,国际税收: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其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和税收协调关系。

2,合作性协调: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就各自税率、税基等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对对方国家商品或纳税人征税的制度和方法。

3,非合作性协调: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竞争压力的驱使下,在其他国家税收制度既定的情况下单方面调整自己的税收制度,使本国的税收制度与他国尽量保持一致的税收国际协调。

4,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可以完全独立自主地在不受外来干预的条件下,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状况确定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

5,属人原则: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税收管辖权6,属地原则:一国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税收管辖权。

7,居民管辖权:一国政府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内、境外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8,地域管辖权: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所得行使征税权。

9,经营所得:营业利润,个人或公司法人从事各项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纯收益。

10,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

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围限制(2)必须是固定的。

有确定的地理位置,具有永久性(3)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固定型劳务型工程建筑型代理型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和车间;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矿场、油井、气井、采石场等;四个基本条件:营业场所、固定性、持续性、经营性。

11,归属原则(实际所得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12,引力原则:一家非居民企业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即使它在本国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本常设机构,但只要这些经营活动与常设机构从事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这些没有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也要在当地纳税。

国际经济法第五章 国际税收法律 制度

国际经济法第五章 国际税收法律 制度

(一)自然人的居民身份的确认 1.住所标准 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是否 拥有住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居 民或非居民纳税人身份。 所谓住所,是指一个自然人的 具有永久性、固定性的居住场所, 通常与个人的家庭、户籍和主要财 产利益关系所在地相联系。

2.居所标准 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是否 拥有居所这一法律事实,来判断其 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在某个时 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但并不具有 永久居住的性质。

4.财产收益来源地的确定标准 财产收益,又称财产转让所得 或资本利得,是指纳税人因转让其 财产的所有权取得的所得,即转让 有关财产取得的收入扣除财产的购 置成本和有关的转让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 与重叠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概述 (一)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关系的焦点 一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 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 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 期限内征税。
如果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甲 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 (1)甲公司对A国纳税为: 60×30%+(70-60) ×35%=21.5(万元) (2)国外子(分)公司已纳税额 为: 30×30%=9(万元) (3) A国甲公司纳税总额为: 21.5+9=30.5(万元)

其计算公式为: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国内 外总所得×相应适用税率×(居民 国内所得÷居民国内外所得)

3、全额免税法与累进免税法的区别 首先,累进免税法相应适用税 率要高于全额免税法。 其次,两者代表的税收管辖权 有差异。 再次,两者避免重复征税的效 果不同。


假定甲国的跨国公司 A 在某一 纳税年度内,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 额为 500 万元,其中来源于甲国的 应税所得为 300 万元,来源于乙国 的应税所得为 200 万元。甲、乙两 国均采用全额累进税率。甲国的税 率为: 300 万元起征适用 30% 税 率; 400 万元起征适用 35% 的税 率; 500 万元起征适用 40% 的税 率。乙国的税率为: 200 万元适用 45%的税率。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一、术语解释第一章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

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

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第二章1.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由于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一般要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因此,一国的税收管辖权在征税范围问题上也必须遵从属地原则或属人原则。

第8章国际税收

第8章国际税收

再次,由于所得税首先在来源国 征收,来源国如何计算应税所得、怎 样设计所得税税率等,直接影响着征 税国和纳税人的经济利益。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中,凡具有中 国法人地位、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 企业作为中国的居民企业,要求其境 内、境外所得要在中国汇总纳税;对 不具有中国法人地位、总机构不设在 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对其实行收入 来源管辖权,仅要求其就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例如甲国某居民来自国内所得80 万元,来自乙国所得20万元,甲国的 所得税税率为35%,但对本国居民来 源于国外的所得规定适用10%的低税 率征税,乙国的所得税税率为40%。
甲国实征税收: 80×35%+ 20×10% =30(万元) 此方法只能减轻跨国纳税人的负担, 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double taxation) 的措施 国际上由居住国政府采用的避免 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抵免法(Tax Credit)。税收抵 免法即对跨国纳税人的国内外全部所 得课征所得税时,准许以其在国外已 纳的所得税款,抵充应缴纳的税款, 只就抵充后的余额纳税。
(1)税收直接抵免(Direct Credit) 对同一纳税实体的本国纳税人在 国外缴纳的税款直接给予的抵免,一 般适用于统一核算经济实体的总分支 机构之间。
1.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 100+300×1/7= 142.8571(万元) 2.母公司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 300×1/7 = 42.8571(万元) 3.间接抵免限额: 142.8571× 35% = 50(万元)
4.可抵免税额: 母公司已纳(承担)国外税额 42.8571万元,不足抵免限额,故可按 国外已纳税额全部抵免, 即可抵免税 额42.8571万元 5.母公司实缴甲国所得税: 50-42.8571 = 7.1429(万元)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1、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各自的政治权力,在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跨国纳税人:是指超越一国的管辖范围,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管辖,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3、跨国所得:是指有关国家政府之间重叠交叉征税的所得。

4、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的统称。

5、国际税务:也称或国际税务关系,包括国家之间的税收事务联系与制度协调,是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措施。

6、国际税法:是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税收管辖权: 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权力,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具体表现为税收立法权和征收管理权。

8、属地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地域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原则。

以该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或地域税收管辖权。

9、属人原则:是指一国政府以人员范围作为其行使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原则。

以该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居民税收管辖权或公民税收管辖权10、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又称地域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要对来源本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所得以及存在于本国境内的一切应税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其取得者是否为该国的公民或居民。

11、营业所得: 又称营业利润,是指企业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林牧渔、商业、金融和服务性行业等活动取得的所得。

12、常设机构: 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3、归属原则: 即常设机构所在国只能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跨国营业所得为应税范围,而不能扩大对该常设机构所依附的对方国家企业,来自本国的一切跨国营业所得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征税。

14、引力原则: 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对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所得要征税,对虽没有直接通过常设机构,但与常设机构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也要牵引到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的一种原则或方法。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实用文档国际税收1.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和财产(简称跨国所得)进行重叠交叉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与国的税收分配关系。

2.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国家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

3.属地原则:一个国家以地域的概念作为其行使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

按照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需受这个国家领土疆界内的全部空间范围所制约。

(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4.属人原则:一国政府以人的概念作为其行使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

按照属人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需受人的概念范围所制约。

(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5.经营所得:一个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7.投资所得:投资者将其资金、财产或权利提供给他人使用所获取的报酬,它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8.财产收益:因财产所有权转移而取得的所得,即转让、销售不动产和动产取得的所得。

9.不动产所得:因让渡不动产的收益权而取得的固定或不固定的收益,即出租、使用不动产的所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10.法律性重复征税:是指由于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权力原则所造成的重复征税。

11.经济性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

12.国际双重征税:两个或以上国家各自基于其税收管辖权,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

13.抵免限额:居住国政府允许其居民抵免的国外已纳所得税款的最高额,是以不超过国外应税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额度。

14.综合抵免限额:居住国政府根据跨国纳税人从外国取得的全部所得,汇总计算统一的抵免限额。

15.税收饶让: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1.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

1.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1.它们都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一种特殊分配;2.国家税收是一国政府与它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而国际税收讲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在税收分配方面所发生的双边或多边关系。当这种关系反映为有关国家政府之间财权利益分配的矛盾时,就超出了某一国的国家税收范围,不可能由一国政府独自解决,必须由有关国家政府共同去求得解决。因此,国家税收就衍化为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
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
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
征形式;
(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
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
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
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04
国际税收的筹划与优化
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涉税事务,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性的原则,确保筹划行为既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又能为企 业带来实际的税收利益。
国际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总结词
国际税收起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兴起而发展。
详细描述
最初,国际税收主要关注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欺诈。如今,国际税收已发展成 为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国际税收的体系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体系由税收管辖权、税收协 定和国际税收原则构成。
详细描述
税收管辖权决定了各国在税收方面的 权利和义务,税收协定则用于协调国 家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原则旨在 确保公平、中立、透明和效率的税收 分配。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通常根据纳税人 居住地或国籍来确定征税权。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征收 方式不尽相同,但一般都会对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分类征收 。
跨境税收征管合作
中国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跨境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降低税收风险。
中国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与趋势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中国将继续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国逃避税 和税收欺诈等全球性挑战。
完善国际税收体系
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体系,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法治化 水平,为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声誉受损,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一、术语解释第一章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

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

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第二章1.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由于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一般要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因此,一国的税收管辖权在征税范围问题上也必须遵从属地原则或属人原则。

关于国际税法

关于国际税法

关于国际税法一、最初的国际经济交往与国际税收关系之产生。

在税收产生后的几千年发展历史中,税收关系一直没有跨越国界。

一国的纳税人全部是自己国家的国民或者居民,各国税收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本国领土之内的居民与财务。

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没有直接的关系,虽然有近出国界的商品流转,也是对疆土以内的商品流转征税,不占主要的地位,不涉及其他国家的利益。

税收国际化是经济、贸易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点是出现了跨国的纳税人和跨国的征税对象。

经济、贸易的国际化以及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

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对国家的征税权加以约束,就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具体说,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资本输出,个人与企业的跨国收入增加,企业在国外还有大量的财产。

收入和财产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关系与国际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于是,作为现代直接税标志的所得税(income tax)制度与一般财产税(general property tax or comprehensive property tax)制度,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

这也是国际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所得税(income tax)制度的征收对象是纳税人的净收入,由于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的原因,出现了双重征税。

一般财产税(general property tax or comprehensive property tax)也可以出现双重征税现象。

一般财产税(general property tax or comprehensive property tax)可以分为:一般动态财产税与一般静态财产税。

一般动态财产税包括: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

一般静态财产税包括:财富税、富裕税、资本税。

双重征税使得从事跨国经营的人比仅仅从事国内经营的人负担重,跨国经营得不到任何好处,阻碍了经济的交往。

国家之间也需要协调双方的分配利益。

国际税法就是为了协调国家之间,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而产生的。

中国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

中国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

中国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
中国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签署双边税收协定:中国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双边税收协定签署,目前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这有利于促进跨国投资、贸易和经济合作,提高投资环境和税收透明度。

2. 参与全球税收合作:中国也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多边税收合作机制,如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税收论坛。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对打击跨国税收逃逸和避税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加强税收信息交流:中国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信息交流,致力于建立更加高效的税收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国际税收信息交流,有助于预防和打击跨国税收逃逸和避税行为。

4. 完善国内税收制度:中国逐步完善国内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和透明度。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为提高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中国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积极参与全球税收合作、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和完善国内税收制度等方面均表现出稳步推进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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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税收关系
本章重点: 1、税收管辖权 2、国际双重征税及其
避免 3、国际税收协定 4、国际税收竞争
第一节 国际税收关系的产生
国际税收关系的产生取决于两个先决条件: 经济生活的国际化 税收的国际化
第二节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
国际税收的本质: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 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国际间人员的流动导致的税收问题 3、迅速发展的跨国电子商务的影响 4、反避税税收合作的需要
三、我国对国际税收竞争的立场
顺应税收国际化趋势 站在国际税收竞争角度重新审视税收主权
与协调 从中性与非中性结合的角度规范税收优惠 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完善涉外税法和国际
税法
第六节 国际税收协定
• 13、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 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Wednesday, March 23, 2022
23-Mar-2222.3.23
• 14、我只是自己不放过自己而已,现在我不会再逼自 己眷恋了。22.3.2318:30:3023 March 202218:30

1、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 的方法 。22.3. 2322.3. 23Wed nesday, March 23, 2022

2、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 人谈话 。18:3 0:3018: 30:3018 :303/2 3/2022 6:30:30 PM

3、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 22.3Mar-22

7、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 。。20 22年3 月下午6 时30分 22.3.23 18:30 March 23, 2022

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 22年3 月23日 星期三6 时30分 30秒18 :30:302 3 March 2022

9、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 强不息 。下午 6时30 分30秒 下午6时 30分18 :30:302 2.3.23
一、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的产生 二、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当国际税收协定与
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 地位,也就是说,国际税收协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 超越国内税法 三、国际税收协定的性质和目的 四、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国际税收协定适用 的范围和税收管辖权的划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 办法、税收无差别待遇、国际避税与逃税的防范
税收管辖权类型: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 公民或国籍管辖权
各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除极少数国家与地区放弃 对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以外,大多数国家与地区都 同时采用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管辖权,既对来源 于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又对本国居民的世 界所得拥有征税权
第四节 国际双重征税的避免
一、防止国际双重征税内涵扩大的约束性规 范

4、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 错儿。 18:30:3 018:30: 3018:3 0Wednesday, March 23, 2022

5、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 ,自胜 者强。 22.3.23 22.3.23 18:30:3 018:30: 30Mar ch 23, 2022

6、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 泥块一 样任意 揉捏。 2022年 3月23 日星期 三下午6 时30分 30秒18 :30:302 2.3.23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国际税收并 非意味着存在一种超越国家政权的强制课征;国 际税收没有独立的税种,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国 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主要是通过国际税收协 定或条约来予以约束,而国家税收的分配关系, 是通过国家税法处理的。
第三节 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最基本的范畴:税收管辖权 的概念和理论原则
1、约束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规 范:1)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有两 大标准:一是法律标准,二是户籍标准 ;2) 跨国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国际税法约束各 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规范,通常也有 法律标准和户籍标准之分。
2、约束地域管辖权的国际税收规范
(1)关于经营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关于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3)关于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10、你要做多大的事情,就该承受多大的压力。3/23/2
022 6:30:30 PM18:30:302022/3/23
• 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3/23/2
谢 谢 大 家 022 6:30 PM3/23/2022 6:30 PM22.3.2322.3.23
• 12、这一秒不放弃,下一秒就会有希望。23-Mar-2223 March 202222.3.23
第五节 国际税收竞争
一、辩证看待国际税收竞争:判定国际间有 害税收竞争或者失度税收竞争具体来说有以 下标准:
1、是否侵蚀各国税基 2、是否导致税负扭曲 3、是否扭曲国际资本流向,阻碍资源在世
界范围内的合理流动 4、是否过度增加征税成本
二、国际税收竞争是国际税收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1、现存的税收制度已无法应对经济全球化 带来的挑战
①跨国独立劳动所得;②跨国非独立劳动所 得 (4)其他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二、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的免除
国际税法规范认可的免除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免税法 2、抵免法:抵免法在具体运用中,按适用
的纳税人划分,可以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 免;按适用所得计算办法划分,可分为综合 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 3、扣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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