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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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第六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引言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由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来参与投资的金融产品。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规范和透明,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基金管理人是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者,其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1.基金运作和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制定和实施基金的运作计划和投资决策,并向投资者公布相关信息。

2.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人应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和其他非公开信息谋取私利。

基金管理人应在投资者交易时提供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不得故意操纵市场。

3.基金财产保管: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财产与自身财产分开管理,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基金管理人应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工作。

4.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与基金有关的信息,包括基金的净值、投资组合、运作情况等。

基金的运作规则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金份额的发行和回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发行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购买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投资者申请,回购基金份额。

2.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明确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投资比例。

投资对象可以包括股票、债券、衍生品等。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偏好和投资者的需求,合理配置基金的投资比例。

3.净值估算和估值方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计算基金的净值,并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计算基金的投资组合价值。

基金的净值应公布给投资者,以便投资者了解自身投资的价值变动。

4.分红和再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的盈利情况,分红给投资者。

投资者也可以选择将分红再投资到基金中。

5.基金合同和法律约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应签订基金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基金法、证券法等。

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措施为了确保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常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各国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其职责和监管措施主要包括:1.许可和审批:监管机构负责对基金管理人的许可和基金的审批工作,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符合相关要求。

基金投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投资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投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三)专业审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评估投资项目,提高投资收益。

(四)公开透明: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知情权。

(五)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声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投资战略、投资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二)总经理;(三)首席投资官;(四)财务总监;(五)风险控制总监;(六)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公司投资战略;(二)审批投资计划;(三)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四)监督投资执行情况;(五)其他投资管理事项。

第七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跟踪、退出等工作。

第八条投资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投资策略;(二)筛选投资项目;(三)评估投资项目;(四)跟踪投资项目;(五)退出投资项目;(六)其他投资管理事项。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九条投资项目筛选:(一)投资管理部门根据投资策略和行业特点,筛选潜在投资项目;(二)对筛选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投资方向。

第十条投资项目评估:(一)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前景、盈利模式、风险控制等方面;(二)评估结果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决策:(一)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二)决策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执行:(一)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决策结果,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二)投资管理部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基金的概念第三条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人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托管、管理、运作,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第三章基金的设立条件第四条设立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三)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四)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第四章基金的设立程序第五条设立基金,应当由基金发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报告;(二)基金合同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草案;(三)基金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四)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五章基金的组织机构第六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基金管理人应当担任基金的发起人。

第七条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二)管理基金资产;(三)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四)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五)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六)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七)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八)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九)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十)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证券投资基金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第五章责任 (5)第六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

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

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

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

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

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

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9•【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正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公布的《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

第三条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运作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的募集第六条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三)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四)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六)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七)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 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第一节投资研究 ........................................................................................................................第二节投资决策 ......................................................................................................................第三节投资执行 ......................................................................................................................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 ..........................................................................................................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 .......................................................................................................... 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 第六章? 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第七章?????? 投资禁止与限制 ........................................................................................................... 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 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 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要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要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
制度要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China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Association,以下简称“协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组织和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责关系。

2.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规定,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3. 投资管理和运作规范:建立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投资管理和运作规范,包括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交易执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4. 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协会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业务运营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基金销售、客户关系管理、基金运营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业务的安全和有效开展。

6. 合规和自律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的规定,维护基金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声誉。

这些是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监管下需要遵守的主要制度要求,旨在推动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具体的要求可能会根据监管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要求,请参阅协会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维护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竞争秩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是指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未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不得从事基金托管业务。

第四条基金托管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第五条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的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据本办法,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和其他交易结算相关规定,积极维护新三板投资者和交易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稽查机构和稽查制度,对自身的合规管理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以及更正或改进有可能引发违规行为的因素。

第四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合规培训制度,对公司同仁及交易关系人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法规素养和合规执行能力,落实人员的合规要求。

第五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避免可能引发违规行为的风险。

第六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营业许可及监管等方面要求公司及其关联方严格执行证券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第七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报告资料审查及审计监督体系,审查公司的账户及资金管理状况,发现及处理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等。

第八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工作制度,充分保护客户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并严格执行营业许可和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的经营状况、客户服务及资金安全得到有效管理。

第九条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内部合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纠正监管问题。

第十条对于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经中国证监会审查确认,将责令改正,并可能予以行政处罚。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基金投资的范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基金投资的范围。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期货、买入返售协议、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基金份额等,制度需要规定各类标的资产投资的比例限制,并对投资范围进行具体的定义和解释,以确保基金投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投资限制投资限制是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投资限制包括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工具的持仓比例、单个标的资产的持仓限制、行业限制、地域限制等,制度需要明确规定各类投资的具体比例限制,以及超过限制后的处置方式等。

三、投资决策流程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流程是保证基金投资决策公平、公正的基础。

投资决策流程包括基金经理的研究分析、决策讨论与决策执行等环节,制度需要明确定义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参与决策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基金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是基金投资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基金管理人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制定详细的风险控制制度,包括风险限额的设定、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的建立、风险管理流程的规定等。

此外,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制定投资组合的分散度规定,以降低基金投资的整体风险。

五、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保护基金投资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基金运作情况、投资组合的组成、基金经理的费用、风险水平等信息。

信息披露内容可以包括基金公告、季度报告、年报、投资者通讯等方式,制度需要明确披露的内容和披露的频率。

综上所述,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中,需要明确基金投资的范围,制定投资限制,规范投资决策流程,建立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透明的信息披露,以确保基金投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促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稳健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基金投资管理的行为和程序,以确保基金投资的合规性和稳定运作。

基金投资管理是指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监督和风险管理等工作。

二、投资决策2.1 投资目标与策略管理人应明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根据基金合同确定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投资品种、资产配置和投资比例等。

投资目标应与基金合同和管理人的投资理念相一致。

2.2 投资决策流程管理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

投资决策流程包括市场研究、风险评估、投资分析、决策制定、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

管理人应充分考虑基金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者权益。

2.3 投资限制和禁止交易管理人应制定投资限制和禁止交易的规则,以控制和管理基金的投资风险。

投资限制可以包括投资品种和相关方交易的比例限制、行业限制、地域限制等。

禁止交易包括禁止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三、风险管理3.1 风险识别和评估管理人应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和监测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风险识别和评估应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3.2 风险控制和监测管理人应制定风险控制和监测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基金投资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风险控制和监测应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分析、风险预警、风险限额设定等。

3.3 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投资者提供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并保持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情况。

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可以包括基金风险等级、风险收益指标、重大风险提示等内容。

四、绩效评估和收益分配4.1 绩效评估指标和方法管理人应制定绩效评估指标和方法,对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

绩效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收益率、净值增长率、基金相关指数的比较等。

4.2 收益分配原则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收益分配原则和程序。

收益分配一般包括管理费、托管费、基金经理报酬和投资者收益等。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基金投资行为,保障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优选投资标的,力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

其中,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60%,债券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30%。

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低风险资产的比例根据市场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动投资策略,主要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精选策略、债券投资策略等。

具体策略将根据市场状况、经济周期等因素进行调整。

五、风险管理
本基金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有效管理。

同时,本基金将通过仓位控制、个股选择等多层次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及时披露基金运作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投资组合、前十大持仓股等信息。

七、附则
本制度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三篇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三篇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资产投资行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投资管理业务,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为基金持有人争取最佳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投资管理的原则:(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等相关规定。

(二)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三) 把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作为公司投资的最高准则。

(三)公平的对待所有基金。

(五) 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六) 严格执行投资禁止与限制制度。

(七) 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第五条投资组合管理须遵循的原则:(一)价值投资原则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遵循价值投资,通过深入研究挖掘并投资于价值低估证券,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为基金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最优配比原则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与收益最优配比,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管理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并为相关人员提供操作指引。

2. 法律依据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相关法律法规: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3. 基金投资管理流程3.1 基金投资策略确定在基金投资管理流程中,首先需要明确定义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确定合适的投资策略,包括股票、债券、衍生品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

3.2 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市场行情、经济状况、公司财务状况等,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3.3 投资执行与管理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执行与管理阶段,根据投资决策的内容进行具体的投资操作。

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行为的合规性。

3.4 风险控制与监测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风险控制与监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定期监测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5 绩效评估与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基金的投资业绩以及风险状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交基金的绩效报告。

4.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是保证其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监督与评估的具体内容: - 监督机构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行为进行检查; - 基金管理人应定期自查并报告投资管理情况; - 根据结果评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5. 风险揭示基金投资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5.06.3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7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7号)现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按照本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

设立国有独资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基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第四条证券交易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投资者投资决策自主、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

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因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产品价值本身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第五条基金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筹集。

基金的筹集方式、标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第六条基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独立运作,基金公司董事会对基金的合规使用及安全负责。

第二章基金公司的职责和组织机构第七条基金公司的职责为:(一)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二)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三)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四)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五)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六)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七)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DOC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DOC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DOC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基金投资管理的相关活动,确保投资行为合规、风险可控、收益稳定。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是公司基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各方责任,涵盖了基金投资的方方面面。

二、定义和概述2.1 基金根据《基金法》的定义,基金是合法设立、募集和投资资金的机构或计划,以资金共同和隔离管理的方式,按照公众自愿参与和持有的原则,进行证券投资。

2.2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投资管理是指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投资方向,对基金资金进行有效配置和运作,以取得最佳收益,并同时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的过程。

三、基金投资管理原则3.1 风险可控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必须以风险可控为基础,合理选择投资标的、控制投资比例,遵循分散投资原则,以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3.2 合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尊重诚信原则,确保基金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3 独立性原则基金投资管理人应在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避免利益冲突,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3.4 透明度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应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了解基金投资情况和风险。

四、基金投资管理流程4.1 投资策略确定在投资策略确定阶段,基金管理人应结合市场环境和基金投资目标,制定适合的投资策略和方向。

4.2 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标的的研究分析,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并形成投资组合。

4.3 资金调配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决策,进行资金调配和配置,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和收益稳定。

4.4 风险管理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控制和监测,及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4.5 业绩评估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对基金投资业绩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基金的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五、各方责任5.1 基金管理人责任基金管理人是基金投资管理的主体,负责基金投资决策、资金调配、风险管理和业绩评估等职责。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与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与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这种制度建立在金融信托关系基础之上,并受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控制和影响; 专家理财,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提高收益 投资基金的对象限于金融商品,投资的根本目的在于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流通性好、变现能力强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
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
1997年11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1998年3月,首批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 2003年10月28日,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2004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公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要国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职责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01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与设立
02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
03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
01
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与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1月14日证委发〔1997〕8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第三条基金资产独立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

第四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活动及与该活动相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第五条基金的设立,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

第六条基金发起人可以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也可以申请设立封闭式基金。

第七条申请设立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二)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经验、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基金管理公司除外;(三)发起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还必须在人才和技术设施上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一次向投资者公布基金资产净值和申购、赎回价格。

第八条基金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报告;(二)发起人名单及协议;(三)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四)招募说明书;(五)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起人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起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七)募集方案;(八)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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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一)长期投资的原则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

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不过多地局限于短线市场机会的寻找,而是以基本分析为基础,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从而分享中国经济长期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

公司的目标是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原则公司将全面的风险控制贯穿于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一方面在投资管理团队内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中的全程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领导下的监察稽核部以及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

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及有关投资业务人员应当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基金证券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公司应及时根据证券交易制度的修订调整,修正基金的证券投资和交易行为。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第十三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一)投资决策委员会(二)风险控制办公会(三)分管领导(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监)成。

投资总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在投委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实施投资计划,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制定基金投资程序及权限设置;(2)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确定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以及投资限制;(3)讨论基金经理定期出具的《投资策略报告》以及研究部的研究策略报告,审定各基金资产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在不同市场、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基金资产在重点市场、行业、产业、板块之间的分配比例及融资规模,并根据市场形势对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4)批准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及调整;(5)制定基金投资授权方案,对分管领导、基金经理作出投资授权,对超出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6)评价基金经理的工作绩效;(7)定期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基金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绩效分析报告进行讨论,并执行适当的策略、程序和方法尽量减轻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投资总监投资总监负责公司具体投资管理技术业务,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投资管理流程、环节和事宜,保证基金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2)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负责召开例行之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3)协助制定公司发展短、中、长期投资政策、策略和计划;(4)执行投资组合管理团队的投资决策流程,包括资产配置、行业和公司选择、风险分析和管理;(5)落实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按期达到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制定的目标;(6)在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努力使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达到并保持业内一流的业绩;(7)参与制定公司产品开发计划,并对产品开发提出建设性意见;(8)与基金的重要客户保持经常的沟通和联系,向客户阐明公司的投资理论和策略,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9)协助支持新产品的发行。

第十七条基金经理基金经理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营运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为:(1)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2)拟定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3)负责制定和执行基金投资组合方案。

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上报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4)负责制定并下达日常交易指令;(5)定期对投资组合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业绩表现进行总结,并向投资总监汇报;(6)负责对所管理基金的运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参与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7)开放式基金经理负责基金流动性的直接管理并积极与基金重要客户沟通及参与路演。

基金经理下设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工作。

第十八条研究部研究部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重要的投资决策支持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进行研究,出具研究策略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提供依据;(2)负责外部研究资源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与外部研究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基金投资建立起强大的研究平台和信息资料库;(3)负责开展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4)负责对关注行业内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为基金的重仓品种提供研究报告和建议;(5)对研究部推荐形成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6)对固定收益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等进行专项研究,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7)及时完成基金经理委托的专题研究项目;(8)及时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研究任务。

第十九条交易室交易室负责公司所有基金投资计划的具体执行和内部控制。

公司采取集中交易模式,所有基金投资的交易均通过交易室完成。

中央交易室对基金经理发出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交易指令,有权暂停执行并立即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报告。

交易室的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2)对基金交易情况实施一线实时监控和汇报;(3)向基金经理及时反馈交易执行情况;(4)保管各种交易记录、单证等原始凭证以及有关文件、资料、报表和其他材料;(5)发现交易或市场异常及时汇报;(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是公司从事交易清算、基金清算、会计核算以及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的业务部门。

基金事务部和财务综合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根据公司确定的租用交易席位的券商名单,具体办理开户事宜;(2)负责基金交易的资金调拨、交易清算等工作;(3)负责基金会计工作;(4)负责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登记和基金清算等工作;(5)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注册登记和基金清算中出现的问题;(6)负责编制基金的各项定期报告,提供基金临时报告所要求的相关内容;(7)负责编制定期的基金客户对账单;(8)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作为基金投资的合规性检查部门,主要是对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理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对外发布基金信息的审核。

第二十二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研究部下设风险管理组,通过建立并运用有关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包括:1.制定清晰合理、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及时传达;2.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战略,并监督其执行;3.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规模、复杂程序和可承受的风险,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估(识别-度量-分析)方法和工具;4.建立并遵循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5.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需求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6.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投资表现标准并结合国内基金运作惯例的基金业绩计算方法;7.发展一套国内外领先水准的数量化的投资风险与绩效评估系统,确保对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科学化、准确化、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估;8.定期向决策和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9.及时提供基金投资风险和绩效数据,满足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及其他用户的不同需求(包括基金经理、市场营销部门、产品代销机构及基金持有人);10.依据风险控制办公会的指示对各项风险课题进行研究;11.培育和推广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

第二十三条风险控制办公会风险控制办公会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

风险控制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市场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研究部经理、财务综合部经理、基金事务部经理、信息技术部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组成。

风险控制办公会在公司投资管理流程中的职能主要是:1.负责指导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系统工具并监督实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运作符合所有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负责培育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政策,通过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意识和能力;3.建立公司风险控制的策略、原则和具体制度,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4.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营销、投资管理、基金营第一节投资研究第二十六条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晨会会议等会议,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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