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0-03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汇茂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汇茂达”)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浙江汇茂达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浙江汇茂达向上述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1000万元,期限为两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浙江汇茂达能源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浙江汇茂达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01—A195室法定代表人:张延鑫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化妆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批发;机械设备批发;建筑材料批发;有色金属合金批发;橡胶制品批发;农副产品批发(不含门店经营);日用百货批发;办公用品批发;母婴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玩具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汽车装饰用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齐翔腾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30.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10-02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蕊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悦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淄博翔达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194.33万元人民币收购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淄博翔达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车成聚先生,于东和先生,周洪秀先生因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所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淄博齐翔惠达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310.38万元人民币收购淄博齐翔惠达化工有限公司锅炉及罐区部分的资产。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车成聚先生,于东和先生,周洪秀先生因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所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津有山化工有限公司70%股权并向该公司增加投资建设碳四综合利用工程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2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收购天津有山化工有限公司70%的股权,使用不超过5,12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向天津有山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投资建设碳四综合利用工程改扩建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
期货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期货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也日益复杂。
为了有效管理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与意义在国际市场中,原材料、能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这给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通过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国有企业可以锁定原材料或产品的价格,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然而,境外期货市场具有高风险性和复杂性,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范,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是确保国有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中稳健运营的关键。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与主体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境外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明确适用范围和主体有助于确保管理办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
三、业务开展的基本条件与审批流程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包括明确的套期保值策略、风险评估机制、交易决策程序等。
其次,企业应当拥有具备期货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团队,能够熟练掌握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
在审批流程方面,国有企业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详细的套期保值方案、风险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情况等材料。
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虑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套期保值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企业开展业务。
四、套期保值策略与风险控制国有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应当遵循“风险对冲、套期保值”的原则,严禁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套期保值策略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合理确定套期保值的品种、规模和期限。
002408齐翔腾达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齐翔腾达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908,884.2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97,884.1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7.21%。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662,268.45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72.87%。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45,113.63万元。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977,117.9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47,609.33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6.73%。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58.41%。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所增加,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增加。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齐翔腾达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57,904.84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45,113.63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三季度齐翔腾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557.54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68,891.6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1,688.66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68,891.68万元。
股份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功能、对冲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评〔2021〕17号)》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套期,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套期工具,是指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包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
只有在对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除外。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被套期项目,是指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厦门象屿: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保业务”)的经营行为和操作流程,加强公司对套保业务的内部管控,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和资金安全,根据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进行套保业务的目的是为规避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及金属、能源化工及农副产品等大宗原材料商品价格波动、利率汇率波动对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管理价格风险。
第三条套保业务平台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香港HKEX、英国LME/ICE、美国COMEX/CBOT/NYMEX、马来西亚BMD、东京TOCOM、新加坡SGX及经过公司董事会核准的其他交易平台及金融机构。
套保工具包括期货、期权及经过公司董事会核准的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第四条公司应以其自身或下属公司名义设立套保交易账户,不得使用其他账户运作套保业务。
第五条套保业务保证金应与公司的自有资金相匹配,并年度报批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应认真审核实货规模、保值规模、套保策略、资金占用规模、止损限额(或亏损预警线)等,对场外业务要进行严格审核和风险评估,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六条新开展业务或以前年度因违规操作等产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应当谨慎设定业务规模,进行适当压缩和控制。
第七条公司及下属企业开展套保业务须取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
超出授权范围的须另提交董事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九条公司套保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第十条公司年度套保业务计划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一条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套保业务计划,由董事会授权供应链运营专业委员会具体运作和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01.08.22•【文号】汇发[2001]150号•【施行日期】2001.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01年8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2001〕150号)各有关企业、各相关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外汇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项下的外汇收支,完善外汇管理,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本操作规程:一、登记(一)凡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已经证监会核定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持证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持下列材料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1.登记的申请报告,基本情况登记表;2.证监会核定的当年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的批复文件;3.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外汇局审核持证企业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后,予以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对其当年度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予以确认。
二、外汇账户管理持证企业开立期货项下境内外外汇账户需经外汇局批准。
(一)境内外汇账户1.持证企业开立境内期货外汇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境内期货专户”),应当向外汇局提供开户申请报告。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经营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以供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二、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过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公司在面对市场波动时能够合理运用期货工具,规避风险,保护公司的财务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内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全体员工。
四、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进行任何非法或违规操作。
2. 保守原则: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应以保守的心态来制定策略,防范风险,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3. 职责明确原则:对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各方,应明确其在业务中的角色和职责,确保各项操作有序进行。
4. 全程监控原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设置专门的监控机制,全程监控业务的实施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保证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信息保密原则:所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信息都应加强保密,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五、业务流程1. 风险评估: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应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合适的套期保值策略。
2. 套期保值计划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套期保值计划,明确套期保值的目标和操作方式。
3. 契约签订:选择适合的期货品种和合约进行契约签订,确保契约符合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
4. 操作执行:根据契约内容和套期保值计划进行操作执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监控和调整: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根据市场变动情况调整套期保值策略。
6. 结算和风险控制:在期货合约到期后,根据实际持仓情况进行结算,进行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
六、逐级审批制度1.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应按照逐级审批制度进行。
每笔业务需要经过不同层级的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 各层级人员应在审批过程中对业务进行仔细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决策,确保公司的经营利益和财务安全。
齐翔腾达: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18年7月)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远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第四条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二章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第五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行为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必须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XX股份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1目的1.1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汇率、利率及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办法,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应当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3总则3.1本办法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办法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组合。
3.2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和外汇等。
相关业务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3本办法所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六)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七)符合前述原则及业务目的的其他情形。
天然橡胶套期保值方案
天然橡胶套期保值方案中航期货姚叶一、行情分析:从上图可以看到自去年4月份以来, 沪胶总体保持单边上扬走势, 从2月过后开始下跌, 近期在35000元/吨附近企稳。
其中期价旳最高点与最低点差值达22098, 涨幅107.64%, 由此可见沪胶近一年来价格波动十分剧烈, 重要原因在于前期需求旺盛, 而东南亚地区持续降雨、国内海南产区洪水灾害等原因导致供应减少, 同期库存大幅减少, 基本面利好原因强劲导致橡胶单边上行。
而年后央行收缩流动性、中东北非地区地缘政治原因以及日当地震系统性风险等导致期价下行。
在这近一年中, 沪胶价格一度虚高, 有价无市状态持续, 导致轮胎企业利润率大幅减少。
由此可见, 产业链旳不一样环节用胶企业进行多头和空头旳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成本和规避风险是很有必要旳。
套期保值是用来回避价格风险旳, 而价格风险无非是上涨和下跌, 对应旳套期保值交易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来回避未来某种商品或资产价格上涨旳风险, 称为买入套期保值;另一种是用来回避未来某种商品价格下跌旳风险, 称为卖出套期保值。
当然, 套期保值交易防止了价格反向运动带来旳也许损失, 同步套期保值也失去了因价格正向运动带来意外收益旳也许性。
二、买入套期保值买入套期合用于未来某一段时间内购进某种商品, 但但愿价格仍能维持在目前水平旳企业。
1.合用对象及范围(1)加工制造企业为了防止后来购进原料时价格上涨旳状况, 尤其是大型企业已经有生产计划或已签订成品订单;(2)供货方与需求方已经签订好现货供货协议, 未来交货, 但供货方尚未购进货源旳状况;(3)需求方认为目前现货市场旳价格合适, 但由于资金局限性或一时找不到符合规则旳商品, 或仓库已满等原因, 不能立即购入现货旳状况。
2.买入套期保值旳操作措施案例: 某轮胎厂在9月30日接到一家汽车厂家旳轮胎需求订单, 12月1日交货, 但企业短期内没有足够全额资金在现货市场采购橡胶, 大部分资金需要在10月15日才能到账。
一种超低压缩永久变形率的泡棉用双组分液体硅橡胶
第 1 期张庆斌等.煤系高岭土的干法改性及其填充丁苯橡胶的性能43 and the modification condition of Kaolin and properties of styrene butadiene rubber(SBR) filled with Kaolin were studied.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best modification condition of Kaolin was that the mass fraction of modifier(coupling agent KH-550) was 0.04 and the modification time was 1 min.Compared with unmodified Kaolin,the compatibility of modified Kaolin with rubber was improved,and the interfacial bonding with rubber matrix was good.The physical properties of the compound filled with modified Kaolin,including wear resistance,were significantly improved.Key words:coal series Kaolin;coupling agent KH550;dry modification;SBR;Zeta potential;physical property;wear resistance 四川石化钕系稀土顺丁橡胶投产 日前,中国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四川石化)钕系稀土顺丁橡胶装置一次试车成功,生产出NdBR40新品,并达到设计要求。
据了解,四川石化钕系稀土顺丁橡胶装置年产规模为5万t,是在年产15万t镍系顺丁橡胶装置基础上通过局部改造而来的,可与原镍系顺丁橡胶生产正常切换。
齐翔腾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30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10-023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2月24日以专人送达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0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曙光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淄博翔达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淄博齐翔惠达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津有山化工有限公司70%股权并向该公司增加投资建设碳四综合利用工程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稀土顺丁橡胶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2月30日。
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充分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生产经营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仅限于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进行套期保值。
通过价格的风险管理,公司形成实货、纸货交易与套期保值交易的相互对冲,规避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宏观经济系统化风险等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此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风险和贸易风险,进一步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进行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五条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小组,作为具体负责业务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交易计划的统筹、拟定及业务相关信息的协调沟通。
公司审计部具体负责对公司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进行监督、评价。
第六条公司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第七条公司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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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20-01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为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2020年度开展的套期保值的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根据供应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期限12个月。
2、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套期保值风险的控制措施
供应链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套期保值工作组,并聘请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监督。
公司审计处定期对供应链公
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供应链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供应链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供应链公司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