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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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X发〔X〕2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X办发〔X〕3X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X年,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公司章程的基础作用有效发挥;分类推进董事会建设,国有独资、全资公司逐步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董事会结构优化、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探索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经营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明确和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重点工作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理顺出资人职责,转变监管方式。

1.股东会权力及职责。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委派或更换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表),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出资人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全面评估与展望一、背景介绍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下,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配置,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部署。

这一方案的出台,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综合评估1. 目标定位: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即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该目标明确而具有前瞻性,有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改革举措: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投资和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多元化经营发展等。

这些举措全面而有力,有助于完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 改革保障:再次,方案也明确了改革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等。

这些保障措施的提出,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4. 实施路径:方案还规划了改革的实施路径和时间表。

这一部分内容的详细规划,有助于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有的放矢、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三、展望未来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必将为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未来,可以期待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1. 国有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改革方案的实施,国有企业将逐步摆脱僵化的体制机制束缚,实现更加灵活高效的运营管理,进而提升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 国有企业改革成效显著:通过改革方案的实施,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等方面将迎来实质性的改革突破,企业的治理结构将更加科学规范,资产配置将更加有效合理,企业经营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

3. 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革方案的实施有望为国有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撑,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新活力,推动国有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限制,国有企业在效率、创新、竞争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系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制度之一。

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多数仍处于股份制改革初期,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因此,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要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加强对产权关系的明确和保护。

2. 推进战略性重组战略性重组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国有企业优胜劣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等目标。

通过战略性重组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降低成本等效果。

3. 引入民营资本引入民营资本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并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与共赢。

4. 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1. 健全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最核心的组织形式之一。

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应进一步健全董事会制度,明确董事会职责、权力和义务,并加强对董事会成员选举程序和任期等方面的规范。

2.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属于公司内部管理层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外部专家。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完善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

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应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加强对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和投票权等方面的规范。

4. 建立监事会制度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对策【摘要】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对策至关重要。

本文从加强内部监督和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两方面提出了对策。

国有企业可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

应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

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水平,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化,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也是完善对策的重要方向。

通过这些措施,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将更加健全和完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完善对策、内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机制、股权结构、市场化水平、董事会、独立性、专业化、法律法规、未来展望1. 引言1.1 介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其重要性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持有或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内部决策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健全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通过明确权责分工、规范决策程序,可以有效防止国有企业管理者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利益。

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能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形象。

规范的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市场机会。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仅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 分析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重要承载体,在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一些缺陷,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导致了管理层权力过大、监督不力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解读新华社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依法治企、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意见》强调,要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主体权责,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意见》要求,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分层有序实施、做好相互衔接,全面推动依法治企,有序推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工作。

国企企业治理实施方案

国企企业治理实施方案

国企企业治理实施方案一、引言。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治理结构的完善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国企企业治理实施方案,以期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国企企业治理现状分析。

目前,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权责不清、监管不力、利益冲突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国企企业治理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治理的关键。

应当建立起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利,有效制衡各方利益,确保国有企业的决策科学、稳健。

2.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3. 强化外部监督。

国有企业应当接受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外部监督,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和评价,推动国有企业的规范经营和社会责任。

4. 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实施方案的意义和保障。

国企企业治理实施方案的提出和实施,对于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改革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结语。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结构的完善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企企业治理实施方案的提出,旨在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和提升,为国家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X〕63号)和《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71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X市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把我市打造成X经济带龙头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明晰。

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管资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坚持放管结合。

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

该放的依法放开,切实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该管的科学管好,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稳妥有序。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法依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三)主要目标。

到X年,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更加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一、完善董事会职责和功能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战略决策和监督管理层执行。

应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强化其对企业的领导和决策能力,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董事会运作机制是保障其正常运转的基础。

应建立健全的董事会运作制度,明确董事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和决策水平。

三、优化董事会构成优化董事会构成是提高其决策能力和监督水平的关键。

应注重董事的专业素质和经验背景,选拔具有战略眼光、管理能力和行业经验的人才进入董事会,提高董事会的整体素质。

四、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加强董事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应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负责企业重要事项的审议和决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加强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的沟通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是实现有效决策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明确沟通内容、方式和频率,促进双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合作。

六、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可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应制定详细的决策流程,包括议案的提出、审查、讨论和表决等环节,确保决策过程规范、透明。

七、完善董事会考核与评价机制完善董事会考核与评价机制可以促进董事履职尽责。

应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定期对董事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其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提升董事会秘书素质和能力董事会秘书作为董事会的重要助手,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应加强对董事会秘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和公关处理等能力。

九、加强董事会文化建设董事会文化建设可以提升董事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加强团队合作和诚信意识,培养董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应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果和威慑力。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2]19号)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目标,现就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水平,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赣发[2002]7号),深化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和重点(一)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加大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力度。

(二)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资产重组、盘活存量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基本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达到以上目标:(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

组建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统一行使江西省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授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省属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少数国有大企业)经营国有资产,并对各设区市国有资产进行综合授权。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营运体系,扩大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范围,适时将交通、外经贸、粮食、农业、旅游、林业、水利等行业直属企业、地方金融机构、以及利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等形成的各类投资公司纳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系。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依法行使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通过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优化省属集团公司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对现有省属集团公司进行重组、整合,采取有效手段剥离不良资产,实现优质资产向优势产业集中。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用)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

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

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各级组织之间的分工、权力配置和决策制定的组织结构。

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目标1. 确定适合企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性;2. 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3. 提升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协作和沟通效率,促进组织的快速响应能力;4. 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保障企业的经营安全和稳定发展。

三、实施方案1. 确定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确定适合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级治理结构,并合理设定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2. 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

制定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权限和责任分工。

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有效协调和沟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加强组织协作和沟通。

建立各级组织之间的联络机制和沟通渠道,促进信息的畅通和共享。

定期组织各级组织之间的沟通会议和工作交流,提高组织协作和沟通效率。

4. 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对企业内部和外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加强对重要决策和业务流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企业的经营安全和稳定发展。

5.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评估机制。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评估机制,定期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1. 成立专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小组,确定实施的目标和步骤。

2. 进行企业内部调研,了解各级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 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实施的时间安排和资源投入。

4. 开展培训和教育,提升各级组织成员的法人治理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近年来,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基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革也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果。

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上表现得比较突出。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企业治理结构1.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企业治理机制。

董事会是企业决策、监督、管理的核心机构。

在国有企业中,董事会应该成为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由股东依法选举产生,并聘任独立董事和专业董事,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同时,建立和健全董事会工作规则和制度,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

2.建立独立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国有企业应成立独立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加强企业的审计、风险管控工作,保护企业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企业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处理重大风险问题,确保企业风险可控。

3.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

国有企业职工拥有合法权益,应该在企业决策、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加强职工和审计机构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增强企业内部控制1.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责任制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企业应在内部控制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设定标准明确职责,明确内部控制的范围和内容,确保内部控制与企业战略目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2.建立健全预算、审核、风险管理等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流程。

加强对企业内部运营的预算、审核、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和管理,减少管理漏洞和内部腐败行为的发生。

3.建立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提高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国有企业应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建立先进的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实现管理核心数据的科学化、规范化、自动化,提高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1.完善国有企业股权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大会

下同

董事会

经理 层

、 监事会

党 组织

职工
代表




丁 .
大会


权责
强 化权 利 责

任 对 等 保 障 有 效 履 职 完 善 符合 市 场 经 济 规律


和 我 国 国 情 的 国 有 企业 法人 治 理结 构 , 进一 步提
高 国 有 企业 运 行 效 率 。 重 点 做 好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主权 得 到 有 效落 实 党 风 廉政 建设 主 体 责 仟 和 监 ;
督 责 任 全 面 落 实 企 业 民 主 监 督 和 管 理 明 显 改 ,
善 ; 明 确 和 规 范 各 治 理 主 体权 责 , 形 成各 司 其 职 、 各 负 其 责 、 协 凋 运 转 、 有效 制 衡 的 国 有 企业 法 人
的 工作 :
( 一 ) 理 顺 出 资 人 职 责 转 变 监 管 方 式 。 ,
1 . 股东 会 权 力 及 职 责 。
股 东 会 是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 股 东 会 主 要 依
据 法 律法 规 和 公 司 章程 , 通 过 委 派 或 更 换 董 事 、
监事(
不含职
T代 .



审核批准 董事 会
监 事会

年 度 工作 报 告 , 批 准 公 司 财 务 预决 算 、 利 润 分 配 方 案等 方式 , 对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以 及 董事 、 监 事 的 履 职情 况 进 行 评 价 和 监督 。 出 资 人 机 构 根 据 省 政府 授 权对 省属 国 有 企业 依 法履 行 出 资 人 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

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如何在深化改革背景下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的法人治理难题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面临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监管不到位、决策权与所有权不对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在深化改革背景下,这些问题更加凸显出来,国有企业需要面对的挑战也更加严峻。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在过去的国有企业中,管理层和所有权分离问题严重,高管层的决策权往往不受到有效监督,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降低。

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往往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了腐败和失职现象的频发。

这些问题使得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面临的挑战也包括产权不清晰、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晰,常常导致了资产流失和负债累累的问题,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而且,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往往缺乏活力和创新,难以适应市场的需求,造成了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问题。

二、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在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国有企业在加大内部监管和规范管理的还加强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建设,提高了企业的决策效率和内部监管机制的完善程度。

国有企业还积极推进了产权清晰化和市场化改革,加速了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配置,提高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最终,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面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和长期稳定。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建立健全公司制度,构建有效治理框架:要明确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机构之间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公司决策的程序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实行董事会负责制:董事会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应负责企业决策、监督和管理。

要加强董事会的组织和管理,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3.建立独立性、专业性强的监事制度:监事会应负责对董事会和企业经营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要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让监事会协助公司董事会行使监督职责,确保国有企业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4.加强股东的监督作用:股东应有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层进行监督,包括对股东大会的决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评估、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聘任、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等方面。

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管理层合理使用公司资源,规范决策程序,防范风险,维护国有企业的各类权益。

总之,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建立起合理的治理框架,提高治理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增强股东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从而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2•【字号】陕办发[2006]22号•【施行日期】2006.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6〕22号)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关于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6月2日关于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问题的意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行为,为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做大做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逐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保证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的制度安排。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做大做强过程中,省属国有企业都要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要进一步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逐步形成董事会成员内外结合的格局;进一步强化监事会工作,逐步形成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逐步扩大董事会聘用经理层人员的范围和权限,首先在聘用经理层副职人选时试行,从而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失职问责的法人治理结构。

省属国有企业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为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造条件,对于已经和今后实现产权多元化的企业,也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剧,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成为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而针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我认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从制度上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要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解决一些根本性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改。

通过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引入外部机构管理和加强公众监督等方式,实现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3.预算科学合理,资金合理配置。

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和资金配置机制,提高国有企业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从业务上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在业务上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也是必要的一步。

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

落实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提高企业科研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内部技术水平。

2.加强财务管理。

完善财务预算、会计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监督,提高企业财务运行效率。

3.提高企业效益。

通过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源优势、优化产品结构、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持续发展。

三、从员工激励上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国有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的骨干,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还需要从员工激励上入手,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和晋升机制,提高员工技能和管理水平。

3.加大对国有企业人才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

总之,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需要综合施策、全面加强,从制度、业务、员工等多个方面入手,才能够为国有企业的未来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01
【摘要】皖政办[2017]8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总页数】6页(P18-23)
【作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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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市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J], ;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J], ;
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J], 无;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J],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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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X发〔X〕2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X办发〔X〕3X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X年,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公司章程的基础作用有效发挥;分类推进董事会建设,国有独资、全资公司逐步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董事会结构优化、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探索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经营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明确和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重点工作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理顺出资人职责,转变监管方式。

1.股东会权力及职责。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委派或更换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表),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出资人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2.出资人机构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

对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机构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强化资本约束、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机构主要依据股权份额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核需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3.转变监管方式。

出资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有关监管内容应依法纳入公司章程。

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公司章程管理,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审查机制,制定监事会建设、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

(二)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运作。

1.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接受股东会、监事会监督,认真履行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要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董事会应与党组织充分沟通,有序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2.优化董事会结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根据省属国有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等实际,省属国有独资、全资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按7-11人设置,首次委派外部董事不少于2人,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

国有控股企业外部董事应有一定比例。

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要及时向董事会和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对出资人机构负责,接受出资人机构指导,其中外部董事人选由出资人机构商有关部门提名,并按照法定程序任命。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由相关股东依据股权份额推荐派出,按照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派出,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国有股东派出的董事要积极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其中外部董事人选由控股股东商其他股东推荐,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3.规范董事会运作。

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建立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

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董事在讨论时对重要事项的意见和表决的情况,并形成纪要。

会议记录和形成的决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董事会根据业务需要,应当设立战略规划、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其中提名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外部董事担任。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并列席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4.建立董事会和董事的考核评价制度。

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除职工董事,下同)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出资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董事会评价的重点是企业经营业绩和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主要包括董事会任期目标、制度建设、日常运作、决策科学性和效果以及对经理层的监督管理等情况。

董事长和董事的考核包括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重大事项的专项考核等,考核内容以经营业绩为主,考核结果作为对董事长、董事奖惩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5.加强董事队伍建设。

建立董事培训制度,组织董事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岗位职责所需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公司董事在每个任职期间,至少接受1-2次专项培训。

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修订《X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格认定和考试考察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选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转任专职外部董事。

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董事在任期内因经营决策不当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

(三)规范经理层管理,维护经营自主权。

1.落实经理层职责。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依法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总经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实施内部管理方案,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完成。

经理层除少数经理人员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

2.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对经理层成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国有独资公司经理层逐步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3.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

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市场化程度等不同情况,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序实行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国有独资公司要积极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企业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

开展出资人机构委派省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工作。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1.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2.优化监事会结构。

省属国有企业都要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实行任期制,X届任期三年,任期原则上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依法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

外派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省政府派出,负责检查企业财务,监督企业重大决策和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经理层履职情况,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完善工作机制。

明确监事会职责边界和履职要求,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激励约束。

健全监事会制度体系,制定完善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监事责任追究、监事行为规范、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运用等方面制度。

抓好相关制度的落实,促进监事认真履行职责。

加大监事会揭示问题处理力度,建立问题整改督办和公示制度,及时汇总整理监事会揭示问题,逐项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责任追究。

外派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在岗期间可参加或列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召开的企业负责人会议和工作会议,列席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是党员的监事会主席列席企业党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阅文规定范围阅读文件。

在考核和调整企业领导班子时,要听取和重视外派监事会主席的意见。

对外派监事会主席提交的报告和反映的情况,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解决或答复。

4.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须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5.强化责任追究。

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要将其信用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违约失信的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议,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董事责任。

经理层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经理层成员责任。

执行董事和经理层成员未及时向董事会或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企业党组织成员履职过程中有重大失误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应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X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X组发〔X〕3X号),激励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

(五)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1.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要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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