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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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窃电现象及防窃电措施

浅析窃电现象及防窃电措施

浅析窃电现象及防窃电措施
窃电是指非法使用他人电力资源,不支付电费或盗用电流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给供电单位和正常用户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窃电问题,采取一系列的防窃电措施非常必要。

建立健全完善的电力监管制度是防窃电的基础。

供电单位应该加强对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并建立完善的电表管理制度。

定期对电表进行检测和校准,及时发现和修理故障电表。

应加强对供电设备周围环境的监控,以防止他人非法接线。

加强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防窃电措施的重要环节。

对于发现的窃电行为,供电单位应及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和追查工作。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窃电者进行严厉的法律打击,以起到警示作用。

加强对电力使用的监管和管理也是重要的防窃电措施之一。

供电单位应建立用户信息和用电行为档案,通过比对用户信息和用电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查。

对于高耗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进行严格审查和限制,确保用户用电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提高用户的用电意识和法律意识也是防窃电的重要环节。

供电单位应加强对用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用户对窃电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培养用户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加强对用户的培训,提高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和节能性,减少外力窃电的动机。

针对窃电现象,建立健全的电力监管制度,加强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电力使用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用户的用电意识和法律意识是防窃电的关键措施。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窃电行为,维护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法 治LEGAL AFAIRS582020.03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国网辽宁电力公司大连培训中心 魏子翔违章用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下列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章用电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相当于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相当于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5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应承担高峰超用电力每次1元/kW 和超用电量与现行电价电费5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擅自使用已在基层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相当于2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3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基层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未经基层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50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窃电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供电企业)向用电人(用户)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反窃电工作是供电所的重要任务,对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电力供应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开展反窃电工作,下面为您介绍一份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建设1. 成立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供电所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场部、维修部、网络管理中心等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2. 指定专职责任人,负责反窃电工作的统筹协调,包括窃电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对窃电案件的预防措施等。

二、窃电案件的调查处理1. 加强窃电案件的线索搜集工作,定期组织窃电案件的核查和审理工作,并确保相关记录的真实、准确。

2.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建立反窃电高效沟通机制,共同制定行动计划,依法打击窃电犯罪。

3. 健全窃电案件的举报奖励机制,对于提供线索或协助抓获窃电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窃电案件的预防措施1. 完善电力供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加装电表防护罩、电缆防盗套等设备,提高窃电的难度。

2. 对电力设施进行全面巡视,及时发现和修复异常情况,减少供电中断时间,增加窃电的风险。

3. 建立健全电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力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用电行为。

4. 加强对新接入用户的审查,确保用电单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5. 加强对用电单位的诚信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发布供电所窃电高发区域和单位的名单。

6. 开展窃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反窃电意识,引导群众合理使用电力。

四、加强能耗分析和用电数据的统计分析1. 对用电量异常波动的用户进行重点排查和监控分析,及时发现窃电嫌疑线索。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窃电行为的统计分析和趋势预测。

3. 建立供电所内部的用电数据监控分析系统,实时监测供电所的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用电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1. 组织开展窃电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窃电行为的认识和理解,增加违法成本。

供电企业反窃电管理的几项措施

供电企业反窃电管理的几项措施

供电企业反窃电管理的几项措施长期以来,窃电现象一直是供电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

由于电力作为一种商品有其特殊性,基层电管人员普遍感到反窃电管理难度较大,大家都希望掌握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打击窃电犯罪行为。

由于从事反窃电工作多年,得出的结论是:制定和完善供电企业反窃电管理措施,是当前反窃电管理取得成效的重要途径。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反窃电管理难的原因:1. 窃电现象虽然客观存在,但窃电量却难于统计。

电力是一种“光形”的商品,它的数值有电能计算装置来体现,电力营销报表中把总供电量与总销售量之差全部记为线损,窃电量混在线损之中无法反映出来。

这样表面上掩盖了窃电事实,是管理者容易产生麻痹思想。

2. 有的供电企业对反窃电工作不够重视,内部管理混乱,漏洞较多。

比如装表接电时不对表计接线盒,计量箱(柜)。

仍然使用不带防窃电功能的计量仪等等,给窃电分子以可乘之机,使他们的窃电行为很轻易得逞。

3. 国家颁布的电力法规定中有关窃电行为的确认过于原则,地方电力管理部门也未制定相应的细则条款,基层电管人员执行反窃电任务时感到难以把握。

4. 窃电分子越来越狡猾,窃电方式更趋隐蔽“先进”,相比之下,一般电管工作人员受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局限,难以识破技术性窃电行为,导致窃电分子更加肆无忌惮,活动十分猖獗。

5.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普遍实行“一户一表”,原来“总表制”下邻里间的相互监督机制被大大削弱,而且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的用户数增长很快,客观上加大了反窃电管理的难度。

6. 同样是窃取财物,法律对窃电的处罚比其它行为要轻的多(它更侧重经济处罚),而且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导致窃电成为一种低风险高收益的违法活动并愈演愈烈。

针对反窃电工作的难点,为完善反窃电管理措施,根据我在基层工作的实践,我认为反窃电管理措施主要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两个方面:(一)组织措施1. 企业成立反窃电管理领导小组。

由分管用电营业的领导挂帅。

成员包括用电、生计、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所、计量室、微机室负责人以及少数生产技术骨干、领导小组下设常务办公机构,以及反窃电检查组、执法保卫组、监察考评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本企业反窃电管条例,对所供电营业区内的反窃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展开全文窃电量=窃电容量x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窃电时间的,按180天,每天6小时计算)所以窃电追补电费=窃电量x电价然后收取窃电违约金=窃电追补电费x 3至5倍最后,窃电追补电费+窃电违约使用电费=窃电金额。

如果觉得处罚过高,可以看看用电容量有没有算错,是不是算高了。

如果要证明自己的窃电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之前的用电量和之后的用电量对比,用自己的缴费凭据证明,当然这个也只是客观上证明一下。

首先,窃电是违法行为,你肯定错了,所有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认错态度,不要和用电检查人员吵闹等,恳求他们的谅解,从轻处理才是最好的。

最后再次说明,窃电是违法行为,而且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并且供电部门]现在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在相关的系统上很容易就能发现窃电行为,还有就是窃电的处罚相当重的,不要得不偿失。

所以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为了安全,一定不要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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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重判!偷电获刑13年今年1月7日,湖南郴州桂阳供电公司配电部高压线损专责何熙鹏通过对比同期线损管理系统数据,发现10千伏园城线连续3个月损失电量超过15%。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桂阳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何英杰带着用电检查班员工黄大成开展全线排查,发现在10千伏园城线骏马亭支线58号杆处,有人用3根高压绝缘电缆挂钩窃电,并通过地埋方式掩盖踪迹。

3根电缆隐蔽地通过1条10千伏线路接入樟树水电站。

樟树水电站是仁义镇电力自供区的主电源,机组老化严重,又是径流式低水头电站,枯水期基本无电可发,无法满足自供区用电需求。

为了谋取私利,经营人彭某便私自接入邻近国家电网线路,窃取电量转售用户。

通过司法鉴定,有关方面确认樟树水电站的窃电量约为260万千瓦时,窃电金额近183万元人民币。

巨额电量和恶劣窃电行为震动了公安机关。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电力需求逐渐增大,但同时也引发了电力盗窃的问题。

电力盗窃不仅严重影响电力供应的稳定性,还给供电单位带来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供电所的正常运行,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减少电力盗窃,制定本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达到以下目标:1. 减少电力盗窃行为,保障供电所的稳定供电;2. 提高供电单位的收入,减少经济损失;3. 加强对电力盗窃行为的监管和打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供电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 设立反窃电工作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

三、工作内容1. 加强宣传教育(1) 开展电力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对电力安全和防窃电意识;(2) 发放反窃电宣传资料,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广泛传播,提高全民反窃电的意识和行动;(3)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解答用户疑问,提供技术支持。

2. 完善监控系统(1) 对重点区域和设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供电设施的运行情况;(2) 加强对电表的管理,建立电表巡检制度,定期对用户电表进行检查,防止电表串改和非法接线;(3) 引入智能电表系统,实现远程监测和批量抄表,提高抄表的准确性和效率;(4) 制定电力窃电案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窃电漏电问题。

3.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1) 设置举报奖励制度,对协助查处电力盗窃的举报人给予奖励;(2) 定期开展举报奖励宣传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反窃电工作中;(3) 加强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的安全。

4. 加强执法和处罚(1) 建立健全反窃电工作的制度和标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 关闭、查封窃电设施,对电力盗窃行为进行取缔;(3) 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大对电力盗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打击窃电行为的效果和足够性。

窃电查处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

窃电查处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
用电检查人员以确切证据认定用户有窃电行为 时, 如何依法定责和定量是处理的关键。 3.1 窃电行为的定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条、七十一条, 《用 电 检 查 管 理 办 法 》 第 二 十 一 条 ,《供 电 营 业 规 则 》第
一百零二条等法律法规, 对窃电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 责 任 、行 政 责 任 、刑 事 责 任 有 了 具 体 的 规 定 。 3.2 窃电能量的认定与计算
( 辛集) 皮革展销会暨建市 20 周年庆典期间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 骆国仁)
19
《农村电工》2006 年第 12 期
电与法
栏目主持 敏于行
江苏省姜堰市贝斯特

公司违章施工, 致使民工 姜某拆卸模板时, 碰触厂
章 施 工供 触电 电企 受业 伤不
225500
房上方的高压线而坠地受
伤。事后, 姜某竟把供电企
石 赴园区, 进行用电安全拉
网式检查, 结果发现, 贝斯
磊 特公司建厂用于搭脚手架
担 责 任
王 的 毛 竹 尖 已 伸 进 10 kV 线 锦 路 中 , 施 工 人 员 与 10 kV 程 线路垂直及安全距离不
够, 更为严重的是, 一旦厂
房 封 顶 盖 瓦 后 , 与 10 kV 线路平行距离不够, 将给
主王某、贝斯特公司告上法庭, 姜堰市供电公司以未能
对贝斯特公司违法建房的行为予以制止, 被追加为共
同被告。
庭审中姜堰市供电公司辩称, 贝斯特公司在架空
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内新建厂房, 属违法行为, 且供电人
员事前已上门责令整改; 供电公司仅是以向客户提供
电力服务为经营内容的电网经营企业, 属于社会平等
主体, 在发现有危害电力设施行为时, 供电公司有权制

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与反窃电及管理措施

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与反窃电及管理措施

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与反窃电及管理措施发布时间:2021-04-16T05:16:22.307Z 来源:《云南电业》2020年9期作者:王庆群[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能的需求和供应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电力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日常生活和生产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保证供用电的安全至关重要。

但实际情况中,不法分子甚至是企业的偷窃电问题是十分突出的,这给国家经济的建设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而做好防窃电工作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王庆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蒙阴县供电公司山东蒙阴 276200)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能的需求和供应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电力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日常生活和生产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保证供用电的安全至关重要。

但实际情况中,不法分子甚至是企业的偷窃电问题是十分突出的,这给国家经济的建设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而做好防窃电工作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防窃电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提高防窃电技术以及用电监管两方面着手,本文作者长期工作在供电企业的营销一线,根据作者实际工作情况分析了窃电的原因,并结合相关的工作实践,从防窃电的技术和用电管理方面提出了防窃电的措施,以期为供电企业做好防窃电工作,减少窃电现象有所帮助。

关键词:窃电;原因;防窃电技术;用电检查前言在日常生活中,电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随着社会的发展,电能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窃电行为猖獗,给正常供电带来很大的影响。

窃电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它使国家的电能流失,扰乱了供电秩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建设,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

因此必须做好防窃电工作,减少窃电现象,保证供电的安全。

一、常见的窃电原理及原因1、窃电原理为了加强供电企业的监察力度,减少窃电行为的发生,首先要明确常见的窃电行为有哪些,并了解窃电技术的原理,从而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方法来修复漏洞,保证用电秩序。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近年来,我国供电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窃电问题依然存在。

窃电不仅给供电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还给正常用电用户带来了不便和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加强窃电防治工作,确保供电安全和电力供应稳定,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1. 打击窃电行为,减少窃电损失;2. 提高供电所窃电防范意识和能力;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窃电行为;4. 推动供电设备安全运行,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

三、工作内容1. 加强日常巡查: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能。

供电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和路线,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窃电迹象及时上报,确保窃电行为及时受到制止。

2. 安装监控设备:供电所应适时安装监控设备,对供电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并将监控信息及时传输到相关监控中心,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窃电行为的及时发现。

3. 加强用户管理:供电所应建立用户档案,加强用户实地检查和用电行为监管,对存在窃电嫌疑的用户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对窃电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 加强宣传教育:供电所应加大对窃电危害及法律责任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的法律意识和供电安全意识,引导用户合法用电,摒弃窃电行为。

5. 建立窃电行为信息库:供电所应建立窃电行为信息库,定期更新窃电信息,形成窃电行为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并对窃电高发地区实施重点打击。

6. 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供电所应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建立窃电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窃电行为情况的共同掌握和及时处理。

四、工作措施1. 组织专门工作队伍:供电所应组织专门的反窃电工作队伍,负责窃电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 完善工作机制:供电所应建立健全反窃电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3. 加强培训和教育:供电所应定期组织窃电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窃电防治意识和能力,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学会运用相关技术手段进行窃电行为的识别和打击。

窃电与反窃电

窃电与反窃电

窃电与反窃电窃电与反窃电历来是围绕电能计量装置而进行的。

窃电者想方设法在用电时绕越计量或直接在计量装置上动手脚,使计量装置记录电能时少记录、不记录、甚至倒记录,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电费的目的; 反窃电人员则千方百计堵塞漏洞、营筑防御窃电的大堤,查防结合,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使窃电分子无隙可乘,伸手必被捉。

一、窃电方式与反窃电措施1、1、窃电方式《电力法》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明确了窃电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截止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窃电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绕越计量装置窃电1.1.1在供电设施(供电设备、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不申请报装,不装表计量,无户名、无手续,明目张胆窃电。

1.1.2在裸露的低压线路上,用挂勾接线用电。

1.1.3在表前进线用钢针扎入线皮用电。

1.1.4在表前隐蔽位置将线皮剥开接线或用鱼尾接线用电。

1.1.5直接从配电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瓷柱上接线用电。

1.2使用电能表不准或失效1.2.1将电能表的固定螺丝拆除,把电能表置于前俯或侧倒,使其走慢或不走。

1.2.2在电能表外壳上钻小孔,用铁丝或他物将电能表转盘顶住或塞住使其不走。

1.2.3在电能表的表尾接线处用导线插入接线孔,短接电流线圈。

1.2.4伪造和使用假电币,使投币电能表或投币计量箱失效。

1.2.5故意损坏计量装置,如将电卡电能表或电卡损坏,使电卡电能表失灵。

用机械或其他方法将电能表损坏,使之走慢或不走。

1.3伪造和启动封印伪造供电企业封钳及印章,将电能表表盖电能表接线端子盒封盖打开后做手脚,然后用伪造的封钳封印重新加封,其做法有:1.3.1将电能表记数器的齿轮与圆盘转轴上的蜗轮脱离接触,表计政党转动但不上字。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一、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1. 安装监控摄像头,覆盖供电所的重要区域,包括进出口、变电站等;2. 确保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定期检查设备并及时修复故障;3. 配备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提高监控效果。

二、强化供电设施的防护措施1. 加强供电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安装护栏、报警器等;2. 采用高效的锁具,对供电设施进行加密和管理;3. 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4. 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1. 开展反窃电知识培训,让员工了解窃电的危害和防范措施;2. 组织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窃电事件的能力;3. 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员工遵循反窃电制度。

四、加强社会宣传和群众参与1. 制作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普及反窃电知识;2. 开展反窃电宣传活动,组织对外交流和经验分享;3. 建立窃电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窃电工作。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1. 加强与公安、电力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窃电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 加强与电力行业其他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反窃电工作。

六、建立科学的重大活动供电管理制度1. 制定严格的重大活动供电管理制度,确保供电工作有序进行;2. 加强对重大活动供电工作的审核和监督,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出现窃电现象。

七、完善窃电事件的处置机制1. 建立健全窃电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窃电事件得到及时处理;2. 加强窃电事件的调查和追责工作,对窃电行为严肃处理。

八、加强对窃电案件的预警和预防工作1. 建立窃电案件的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窃电动态;2. 开展窃电案件的研判工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3. 提高供电所的安全防范能力,降低窃电案件发生的概率。

九、加大对窃电犯罪的打击力度1. 加强对窃电犯罪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对窃电犯罪的厌恶程度;2. 配合公安机关的打击行动,支持窃电犯罪的侦破和打击工作;3. 建立线索核实和案件协作工作机制,加快窃电犯罪案件的侦查进展。

浅论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与管理

浅论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与管理

浅论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与管理发布时间:2021-10-28T06:06:26.022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16期作者:荣禄顾婷高强王政尧[导读] 窃电和违约用电,是供电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问题之一荣禄顾婷高强王政尧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安徽 232100摘要:窃电和违约用电,是供电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问题之一,不仅给供电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对电网的可靠运行、客户的安全生产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供电企业必须打防结合,持续保持反窃查违高压态势,堵塞跑冒滴漏,净化社会用电环境,维护供用电秩序,保障电网运行安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供电企业降损增效工作目标。

关键词:反窃查违;打防结合;降损增效窃电问题一直是供电部门最头痛的问题,虽然供电企业从很多方面加强防窃电的措施,但由于窃电技术手段不断更新,给反窃电也带来很大困扰。

因此,我们必需对窃电的手段进行分析,提高反窃电的技术水平。

1窃电和违约用电检查1.1检查重点客户类型1.1.1窃电行为的重点检查对象线损异常的线路、台区供电的客户;超过3个月零电量、小电量的客户;计量装置运行异常,失压、断流的客户;电量、负荷异常波动,与生产经营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客户;近年来,多次被举报但尚未查实的客户以及曾经发生过窃电、违约用电,或曾被列入怀疑查处对象但没有查实的客户;餐饮、洗浴、娱乐等商业客户;冶金、化工等高耗能客户,以及比特币“挖矿”等其他具有地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的客户;高损台区的电力员工宿舍、集中居住、职工家属等电力小区等。

1.1.2违约用电行为的重点排查对象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客户;执行农业电价但在非农业排灌或农业生产时段用电的;长期办理暂停或减容业务的电力客户;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施工用电场所;长期超容用电的客户,如水泥、化工等工业客户;近年来,被举报以及曾经被列为违约用电嫌疑对象但没有查实的客户;其他具有地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的违约用电高发客户;光伏、风电等可能会私自增容的客户等。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供电营业规则》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一百零一条禁止窃电行为。

窃电行为包括: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一百零四条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第一百零五条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电力法规-偷电处理

电力法规-偷电处理

为规范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程序,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职能1.1对公司管辖的客户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下达通知、停电、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恢复送电等处理程序。

1.2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手段合理适当。

1.3稽查大队是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分管副经理负责。

2 职责2.1按计划开展用电营业普查和稽查工作,及时查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及时发现计量装置故障(含现场倍率与电费计算不符)。

2.2对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按程序进行处理。

3 处理程序3.1稽查大队和各供电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检查时,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并按照规定出示证件。

3.2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认定及计算依据。

3.2.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两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日期按三个月计算。

3.2.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如客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3.2.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电力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两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客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2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号【颁布日期】 19961008【实施日期】 19961008【章名】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臵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章名】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低压供电:单相为,,,伏~三相为?,,伏,,、高压供电:为,,、?,,,?,、,,,、,,,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千伏或,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臵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千瓦的可采用低压,,,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电网公司窃电室管理制度

电网公司窃电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窃电室的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窃电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窃电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窃电室的定义与范围第四条窃电室是指用于存放电力设施、检测窃电设备、处理窃电案件的专用房间。

第五条窃电室的范围包括:1. 窃电检测室:用于检测窃电设备,分析窃电情况;2. 窃电处理室:用于处理窃电案件,存放相关证据;3. 窃电监控室:用于监控窃电行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窃电室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窃电室管理制度;2. 负责窃电室的安全保卫工作;3. 组织开展窃电室的安全检查;4. 处理窃电案件;5. 负责窃电室的管理培训。

第八条窃电室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窃电室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负责窃电室的清洁、卫生、安全;3. 负责窃电室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4. 负责窃电室的管理记录和统计;5. 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指导。

第四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九条窃电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

第十条窃电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窃电室管理人员应熟悉窃电室的安全保卫知识,掌握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二条窃电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第五章窃电处理第十三条发现窃电行为,应立即上报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窃电。

第十四条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查明窃电事实。

第十五条对窃电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窃电案件,应做好记录、归档工作,确保案件处理有据可查。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窃电安全管理制度

窃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窃电行为的发生,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力设施及其相关场所,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电力用户等。

三、职责1. 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发现窃电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2. 用电检查部门:负责对电力用户进行用电检查,发现窃电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 电力用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用电,不得进行窃电行为。

四、管理制度1. 电力设施安全管理(1)加强电力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2)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在电力设施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2. 用电检查管理(1)用电检查部门应定期对电力用户进行用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窃电行为。

(2)用电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用电检查技能。

(3)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窃电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 窃电行为处理(1)对查实的窃电行为,供电企业应立即中止供电,并按照《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对窃电行为,供电企业应依法追缴电费,并处以罚款。

(3)对构成犯罪的窃电行为,供电企业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举报奖励(1)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窃电行为,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2)举报人应提供详细线索,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五、监督与考核1. 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应定期对窃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窃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我公司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浅谈窃电的防治技术和方法

浅谈窃电的防治技术和方法

浅谈窃电的防治技术和方法摘要:窃电是一种表面以非法侵占使用电能为形式、实质以盗窃供电企业电费为目的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窃电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供电秩序,盗窃了电能,使供电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而且窃电还危及供电的安全与电能的经济合理使用,特别在缺电时期,进一步加剧了电力供应的紧张程度,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为防止用户窃电,供电企业要做好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对窃电行为的打击方面,打击窃电关键在于用电检查人员在防治窃电时要有完善且行之有效的防治技术和方法,本文就在日常工作中分析了窃电产生的原因及种类,并就窃电的防治技术和方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窃电种类;防治技术;方法;步骤前言:用户窃电现象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中,最常见的是从电能计量基本原理入手,改变计量装置的接线及电能表的结构,使用电能表慢转、停转甚至反转,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

我们供电企业非常重视防窃电工作,早在2007年起,已经开展专项防窃电计量改造和多次开展防窃电检查工作且得到明显的效果,在近10年的日常用电检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对窃电发生的种类,防治和查处方法都有了一定的体会和经验,以下是全国《供电营业规则》关于窃电的制止与处理和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常见窃电种类,本文就如何开展窃电的防治和查处过程中的方法提出了相应的分析和建议。

一、《供电营业规则》关于“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的规定1、《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禁止窃电行为。

窃电行为包括:1.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1.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1.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1.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1.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1.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2、《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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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
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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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禁止窃电行为。

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一百零四条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第一百零五条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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