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建筑工程计价模拟试卷之二及答案
《建筑工程计价》模拟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只有1个选项正确)(每题1分)1、建筑物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正确的是()(A)《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C)《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按建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米计算(D)《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按建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米计算2、某房屋建筑工程,长60米沟槽挖土方,槽底垫层宽度0.6米,槽底至设计自然地坪1.4米,每边工作面宽度0.2米,放坡系数1:0.5,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挖土方量为()(A)50.4立方米(B)112立方米(C)142.8立方米(D)84立方米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雨蓬、阳台板清单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下叙述正确的是()(A)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牛腿、挑檐)(B)按挑出墙(梁)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C)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面积计算(D)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实心砖墙清单项目应增加项目()(A)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B)窗台虎头砖(C)门窗套、窗台线(D)凸出墙面的砖垛5、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楼地面整体面层清单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下叙述错误的是()(A)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B)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C)扣除柱、垛、附墙烟囱所占的面积(D)不扣除间壁墙所占的面积3、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6、某砖混结构住宅,有10根构造柱,均设在L形墙的转角处,断面为240*240MM,柱高3.6米,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其构造柱工程量为()立方米(A)0.52 (B)3 (C)2.6 (D)47、某工程花岗岩面层螺旋形楼梯,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其定额基价为()元/平方米(A)250.89 (B)248.31 (C)292.78 (D)290.28、某工程带明框中空玻璃幕墙面层,采用现场玻璃切割,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其定额基价为()元/平方米(A)234.7 (B)255.24 (C)255.84 (D)254.949、某工程普通有亮镶板门,设计门窗框毛料断面5.8*12,门扇毛料断面5.5*10,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其定额基价为()元/平方米(A)94.63 (B)101.22 (C)112.44 (D)105.8410、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砼及钢筋砼工程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钢筋可以由清单编制人决定是否分不同规格编码列项(B)楼梯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不扣除小于500宽度的楼梯井)计算(C)各种钢筋砼梁工程量计算时扣除钢筋铁件的体积(D)钢筋砼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1、某招投标工程内水泥砂浆地面清单项目,数量为3000平方米,项目特征描述如下;70厚碎石干铺垫层,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冷贴,30厚细石砼找平层,20厚水泥砂浆面层,本项目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共计12000元,若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投标报价,则其综合单价为()元/平方米(A)90 (B)80 (C)85.4 (D)75.61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以下有关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说法错误的是()(A)场地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B)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没的基础体积(C)回填工程量包括余土外运、借土回填(D)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13、雨蓬水平投影面积为6.0平方米,顶面带翻沿高度250MM以内,底面带悬臂梁,若顶面、底面、侧壁全部抹灰,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其抹灰面积为()(A)8.61 (B)6平方米(C)12平方米(D)9平方米14、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以下有关楼地面工程说明正确的是()(A)整体面层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调整(B)整体面层砂浆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调整(C)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D)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包括踢脚线15、某招投标工程内单扇木质防火门项目,计有5樘,规格为1.0*2.0M,安装电子磁卡锁,聚脂清漆三遍油漆,本项目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共计300元,若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投标报价,其综合单价为()元/樘(A)673 (B)1007.4 (C)1100 (D)947.416、某工业车间,设计轴线尺寸为6.0M*8.0M,墙体厚度为240MM,地面为石油沥青玛蹄脂防水卷材防水层,设计要求与墙面连接上弯高度为400MM,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其防水工程量为()(A)平面48.0平方米,立面11.20平方米(B)55.52平方米(C)平面44.7平方米,立面10.82平方米(D)59.2平方米17、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墙面一般抹灰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时,应扣除()的面积(A)墙与梁交接处所占的面积(B)墙裙、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C)踢脚线的面积(D)挂镜线所占的面积18、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主筋规格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板厚乘2再加()计算A、0.1mB、0.3mC、0.5mD、1m19、现场打预制方桩时,采用汽车运输供桩,运距300m,基价应为()A、23.55B、66.7C、78.5D、2.0720、每立方商品非泵送混凝土C25(单价248元)矩形柱的基价应为()元。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及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09)28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作相应调整,现将费率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取费计价文件中相关费率采用系数调整办法,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数与原定额相一致。
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应按弹性费率的中值计取。
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一、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综合费率调整系数:二、规费费率调整系数:三、概算费率调整系数注:本概算费率调整系数表中计算基数的直接费不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2009-06-09 --建建发[2009]13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一、调整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建筑工程的施工也是重中之重。
施工取费定额是建筑工程施工必须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介绍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的相关信息。
定额的基本概念施工取费定额是指在一定基础上,按照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因素,依据工作项目和工程量编制的一项工作报价标准。
定额是施工取费的基础,是保证施工合理、优质、高效的核心标准。
定额明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内容涵盖了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景观工程等多个领域。
定额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内容。
人工费人工费是施工取费定额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定额中,人工费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工日计费的方式。
不同岗位的工人所需工作时间、费用也有所不同。
材料费材料费是施工取费定额中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材料费包括选购材料、运输材料、加工材料等费用。
在定额中,材料费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按材料定额计费的方式。
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是指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费用。
机械使用费通常包括机械设备的折旧、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
在定额中,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按机械台班计费的方式。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是一个重要的施工原则,也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了现场临时设施费、施工安全防护费等内容。
管理费管理费是指管理人员费用以及与施工工程有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产生的费用,是管理和维持施工管理工作秩序的费用。
利润和税金利润和税金是施工取费定额的最后一部分内容。
利润是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获得的利益,定额的利润通常采用百分比计算。
税金则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法规,计算交纳。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是建筑工程施工不可或缺的一份重要文件,对于合理、高效、优质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对准确了解和运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有助于提高施工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让建筑工程建造更科学、有序、安全。
建建发〔2008〕22号
建建发〔2008〕22号浙江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建建发〔2008〕22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发改委、温州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浙建法〔2006〕4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的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如下:一、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规范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包括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
其费用计入建设工程造价。
二、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研究试验费项目列项,其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和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列项。
检验试验费的内容及费率详见附表。
四、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工程招投标中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用的计取。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以低于本费率的下限竞价。
其他有关计算规定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附表:《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附表:(1)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定额编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号率A1-9 检验试验费人工费+机械费1.1~1.7(2)安装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C1-9 检验试验费人工费0.8~1.3 (3)市政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D1-19 检验试验费人工费+机械费2.2~3.4(4)仿古建筑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E1-9 检验试验费人工费+机械费1.0~1.6注: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按C1-9规定计算。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附件一: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一、调整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二: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09)28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作相应调整,现将费率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取费计价文件中相关费率采用系数调整办法,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数与原定额相一致。
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应按弹性费率的中值计取。
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注:本概算费率调整系数表中计算基数的直接费不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
附件一: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一、调整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二: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09)28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作相应调整,现将费率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取费计价文件中相关费率采用系数调整办法,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数与原定额相一致。
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应按弹性费率的中值计取。
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去年以来,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波动,对我市的工程建设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为推动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16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杭州市实际,现就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和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发、承包双方应充分考虑工期、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材料价格要素调整的种类、风险承担范围以及价款结算调整方法。
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浙建建(2004)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市场计价行为,经研究,现就我县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提出如下意见:一、新计价依据从2006年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施行。
凡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
2006年4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二、预算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预算投资300万元(或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指引》的统一格式。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经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四、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是否低于成本价竞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价规则的有关精神认定。
五、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价参照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执行。
六、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的下限值。
规费、税金按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定计取,在投标报价时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七、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
附件一: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一、调整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二: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09)28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作相应调整,现将费率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取费计价文件中相关费率采用系数调整办法,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数与原定额相一致。
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应按弹性费率的中值计取。
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去年以来,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波动,对我市的工程建设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为推动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16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杭州市实际,现就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和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发、承包双方应充分考虑工期、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材料价格要素调整的种类、风险承担范围以及价款结算调整方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完整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完整版引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以下简称“施工取费定额”)是为了推广全面实行预算制等政策,统一施工取费管理规范,适应现代建筑工程建设需要,制定的本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取费标准。
本定额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施工安装、工法、地区、质量等因素为基础,按劳分配、适度竞争,参考市场价格等规律,按照合理、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是本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基础性文件。
系统结构施工取费定额包括三个部分:工程量清单、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安装工程量清单。
每个部分都是依据本省施工行业、建材市场行情和材料区域差异制定的,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该定额系统结构如下:•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其他工程六个部分以及相应的项目和计价规则。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装饰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机电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五个部分以及相应的项目和计价规则。
•安装工程量清单:包括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量清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量清单两个部分以及相应的项目和计价规则。
使用方法施工取费定额是施工合同中的基本文件之一,适用于各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
使用该定额时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定额的使用;2.根据工程的情况、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和工程所属分类选择相应的定额;3.按规定的计价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具体的市场行情和本地材料价格进行确定;4.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编制清单,并结合工程工期列出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和预计竣工日期;5.对加草、删节,应符合定额说明规定和合同要求。
施工取费定额的制定和使用,是为了规范施工合同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高效性,使施工单位能够依据规定的计价规则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施工报价,最终实现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完整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出版社2004·北京主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单位: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施行日期:二〇〇四年十月一日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等规定,由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价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03安装定额交底资料解析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适用于(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
(2)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应明确招标项目中各类专业 工程对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取费基数和最低费率, 该取费基数和最低费率作为投标文件评审时计算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最低限额的依据。 最低费率以专业工程为单位设置,几个专业工程有几个最低费率, 费率计算标准为《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的 各类专业工程所对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 施四项措施费相应弹性费率中值合计值的90%。 表1-1
四、《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 第二节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造价的构成
一、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共三个类别。 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建筑室内的给排水、煤气、采暖、照明等工程 ——应同建筑工程类别执行; 2、单位工程中有多个分部(专业)工程类别时 ——以最高分部(专业)类别执行; 3、仅有一个分部(专业)工程类别时 ——该分部(专业)工程即为单位工程; 4、按主册类别执行;
8、均压环敷设(10m)、柱子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10 处)以及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接地引下线(10m) , 定额焊接均按两根钢筋考虑,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 整; 与94定额综合解释汇编的规定有区别
9、新增加“钢、铝门窗接地”项目; 与94定额综合解释汇编的规定有区别
10、电气设备元件和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 调试内,不得重复计算;
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一、《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件]的精神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扩大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四章:第一章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章电气及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三章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第四章管道安装工程三、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区域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统一了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评审、编制设计概算(书)和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主要依据,也是编制概算指标、估算指标和计算主要材料设备需用量的基础。
五、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4.部分省、市现行安装工程概算定额;5.浙江省03版计价依据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基期价的确定原则;6,典型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技术经济资料;7.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和资料。
六、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安装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浙江省的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者外,均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材料费包括施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
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上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的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建建发〔2008〕22号2008-1-2515:26:42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发改委、温州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浙建法〔2006〕4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的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如下:一、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规范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包括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
其费用计入建设工程造价。
二、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研究试验费项目列项,其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和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列项。
检验试验费的内容及费率详见附表。
四、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工程招投标中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用的计取。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以低于本费率的下限竞价。
其他有关计算规定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附表: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附表: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1)建筑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2)安装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3)市政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注: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按C1-9规定计算。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21定额说明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21定额说明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照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形编制的。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及"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治理、使用。
是编审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专门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依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企业可依照工程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治理水平合理调整和换算。
五、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要紧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单估表)运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治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治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依照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形、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审定,报当地造价治理站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形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截了当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建设工程】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零零四年八月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 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 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 历时 个月 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
一、编制概况(一)编制的目的、意义 房地产物业管理、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 计价规范 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 )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
新定额按 计价规范 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 工料单价 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三)编制依据(四)编制过程(五)编制内容二、本定额的特点《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 费用定额 相比具有如下特点:、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建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中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第五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为满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需要是本施工取费定额的主要特点。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1、工程土方、泥浆场外运输费、处置费如何计算?答:工程土方、泥浆场外运输费应套用新定额第一章、第二章相应的定额子目进行计算。
土方、泥浆处置费按我市有关规定计算,即土方处置费为2.7元/t,泥浆处置费为7元/t。
土方和泥浆处置费在工程结算时承包方必须出示凭证依据;处置地点必须经业主同意。
土方、泥浆重量与体积的换算关系为:土方重量(t)=天然密实体积(m3)×1.6(t/m3);泥浆重量(t)=成孔体积(m3)×3×1.3(t/m3)。
2、新定额中沉管灌注混凝土桩跑桩定额缺项,希望能进行补充。
答:沉管灌注混凝土桩跑桩定额补充如下:沉管灌注混凝土桩跑桩补充定额工作内容:准备跑桩工具,安卸仪器,加卸压铁,记录、移动桩机。
计量单位:10根注:(1)设计规定要跑桩的,沉管灌注桩加灌长度自设计桩顶标高算至自然地面标高。
(2)跑桩工程量根据设计要求按根数计算。
(3)利用静压振拔桩机进行跑桩的,不得另行计算桩机场外运输费和安拆费。
3、新定额中大面积填塘碴定额缺项,希望能进行补充。
答:大面积填塘碴定额补充如下:大面积填塘碴补充定额工作内容:基底夯实,填铺找平,分层压实。
3注:(1)大面积填塘碴补充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工地现场范围的大面积填塘碴工程,如三通一平等。
房屋基础塘碴垫层、地基加固填塘碴、室内地坪塘碴垫层等套用第三章塘碴垫层相应子目;房屋附属及小区、厂区道路的塘碴基层套用第九章道路塘碴基层相应子目,如按市政要求单独设计的套用市政道路工程塘碴底层相应子目。
(2)大面积填塘碴工程量按设计要求填方后的密实体积计算。
(3)大面积填塘碴的施工取费费率:施工组织措施费暂不考虑。
综合费率参照专业土石方工程三类费率下限即10%计算(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其中企业管理费6%、利润4%。
规费和税金按省施工取费定额规定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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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交底资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零零四年八月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历时 15个月,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概况(一)编制的目的、意义-房地产物业管理011、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2、《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2003]206)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
新定额按“计价规范”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工料单价”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三)编制依据(四)编制过程(五)编制内容二、本定额的特点《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费用定额”相比具有如下特点:1、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将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浙江省人民政府173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第五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为满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需要是本施工取费定额的主要特点。
而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并不一定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计价,因此,创痛的工料单价计价方法将同时存在。
根据上述不同的计价需要,新编施工取费定额使用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2、指令性与指导性及参考性相结合。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养老保险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规范”“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新编制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现了指令性与指导性及参考性三个不同的层次。
三、费用项目组成根据“计价规范”和“费用项目组成”的要求,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组成如下表:(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2)材料费: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柴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2、措施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二)间接费间接费是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成规费)。
包括内容如下2. 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包括内(三)利润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后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按本省规定应缴纳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
四、施工取费定额的表现形式根据建设工程造价(费用)组成,《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对其中的思想费用制定了费率,各项费率的表现形式如下(以建筑工程为例):注:专业工程组织措施费费率乘系数0.6。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只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及土石方工程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
2.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指定额所列项目以外的,需要有专业自治才能施工的项目。
注:1.专业工程规费费率乘系数0.62.成品购入件不作为规费的计费基数。
(4)税金费率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社维护税纪教育费附加。
五、费用项目划分1、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建设部和财政部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内容如下:(1)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2)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
措施费可更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3)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4)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
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5)将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2、《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把措施费分为施工技术措施费及施工组织措施费,两项措施费的内容符合“计价规范”《措施项目一览表》的要求,但取费定额“费用项目组成表”的措施项目,主要裂了“计价规范”《措施项目一览表》中通用项目的部分,各专业工程的专业措施项目及更据工程情况而需要增加的措施费项目,可列在取费定额的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中。
3、按“计价规范”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的精神,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中,除按“计价规范”通用项目编列项目外,本定额增加了缩短工期增加项目。
4、在原税金项目中增加了水利建设基金项目。
即新定额的税金包含税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纪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二项,分别制定费率,合并计算。
水利建设基金费项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税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制定的,属规费性质。
六、费用类别划分施工取费定额第三章“综合费用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把各专业工程划分为一、二、三、共三类,划分的三类工程分别对应与综合费用一、二、三、三类的费率。
与省九四费用定额不同的是:九四费用定额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把各专业工程划分为类(即特类、一类、二类、三类、及四类),综合费率按各专业不同的工类别分别取定,新定额类别划分减少至三类,按类别取费内容减少指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各专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如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说明:2、分类表中的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3、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等来划分的,划分标准参“施工取费定额”,其中:(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是外地平直建筑物岩口地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面积小于标准曾30%的顶层基层搞在2.2米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地下室:指是内地坪低于室外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6)半地下室:指是内地坪低于室外坪1米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4、工程类别划分规定。
(1)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表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2)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站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底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3)六层以下居住建筑按三类工程费率乘0.8系数。
(4)地下十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提高一个类别。
(5)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6)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方案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7)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8)个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是按三类工程费率乘0.8系数。
(9)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一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10)专业工程也是用于市政、人防、园林工程。
(二):装饰工程综合费用工程类别划分说明2、装饰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宾馆、饭店装饰工程类别是根据建筑装饰标准来划分的。
(2)住宅汲取它建筑装饰工程类别是按高级装饰、中级装饰及一般装饰来划分的,具体装饰注:(1)高级装饰: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高级装饰。
(2)中级装饰: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是2个及2个以上高2中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中级装饰。
(三)安装工程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安装工程分机械设备安装,势力设备安装,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工程,工业管道安装,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通风、空调安装,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来划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参照“施工取费定额”。
2.安装工程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
符合以下规定者为单位工程:(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同建筑工程类别(不包括单独锅炉房、变电所)。
(2)新建或扩建的住宅区、厂区室外的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建筑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均为单位工程。
(3)厂区内的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煤气管道安装;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安装;龙门起重机、固定胶带输送机安装;拱顶罐、球型罐制作、安装;焦炉、高炉及热风炉砌筑等各自为单位工程。
(4)工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装工程各自为单位工程。
(5)工业建筑室内的上下水、暖气、卫生、照明等工程由建筑单位施工时,应同建筑工程类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