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综合训练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德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校办字[2017]14号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要求第一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本科阶段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训练;培养服务社会的意识,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研究方法和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抽查和监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实施。
第三条各院(部)负责本院( 部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推荐优秀论文等全过程管理,并完成教务处安排的相应工作。
第四条各院(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院(部)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和学术水平高、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指导经验并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
其职责具体如下:1.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2. 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选题;3. 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4. 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工作;6. 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7. 评估、总结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8.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文档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准备阶段1. 各院(部)于每年11月份组织拟承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填报德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说明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供学生选择。
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学校分管校长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实行宏观管理。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建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组")。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并完成。
校级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分管实践教学副处长
3、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及时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本",就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答疑,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表"签字确认。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应抓住关键问题,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把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有序完成;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与设计方法的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5、做好本专业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6、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院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
7、按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送学院归档保存。
第三章 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型一般分为:设计类、论文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考虑以下基本原则:
1、选题应与生产实际、科研实际、实验室建设任务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真题实做,达到对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少数学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2、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判断: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04]217号(2007年修订本)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能力训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工作程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三、管理职责按学校、院、系(教研室、研究所)三级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学校的职责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范;(2)协调校内各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3)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学院的职责各学院是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反馈有关资料;(2)负责学生学分清理,对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组建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小组,并对毕业环节全过程进行抽查,负责审定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名单;(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学生成绩审定,各项资料的归档。
3、系(教研室、研究所)职责系(教研室、研究所)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2)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确保质量;(3)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规范化建设。
清华大学本科生综合论文训练教学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本科生综合论文训练教学管理办法教务处2006年12月修订综合论文训练是本科生按照培养方案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综合环节。
该环节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一项课题研究或相应的综合训练任务,并独立完成一篇论文,作为学生的“学士学位论文”。
一、基本教学要求1、时间及学分等要求综合论文训练一般时间为12~18周、10~15学分,正常应在第四学年第八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在进入综合论文训练阶段前,各院(系)应审查学生完成课程学习情况。
多门课程不通过的学生,不予安排进行综合论文训练(如3门以上,具体要求由各院(系)视情况自定)。
2、选题原则可由学生根据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选题,也可从大学生研究训练(SRT)项目及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中选题,或以其它方式选题。
选题可由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
综合论文训练课题需经各院(系)审批,报院(系)教学主管部门备案,再报教务处备案。
3、指导教师每个学生都要有确定的指导教师对综合论文训练全面负责。
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包括有经验的实验室工程师),此外根据需要也可安排辅导教师。
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时间直接指导学生(带综合论文训练期间出差,需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并报告有关教学负责人)。
在综合论文训练全过程中,应对学生进行三次阶段性检查(即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每周对学生工作进展和质量进行一次检查。
4、论文训练要求通过“综合论文训练”应使学生着重受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培养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加强学生从事论文(研究)工作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协调组织能力。
综合论文训练一般应包括以下环节(根据选题不同可以有所侧重):(1)开题:制定工作计划,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文献阅读,其中要求阅读外文资料3~4篇,写出至少5000外文印刷字符的调研阅读报告或者书面翻译1~2篇(不少于2万外文印刷符);(2)中期检查:方案比较与选择;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其中资料收集、理论分析、设计或实验等工作量应完成论文总工作量的50%以上。
南昌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南昌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指导工作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考查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有效途径,也是我校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第二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包括调查研究、检索资料、文献综述、提出问题、制订方案、撰写论文、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等。
第三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严谨、诚信、规范、创新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态度,提高全心全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四条系统、全面地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和写作方法的基本训练。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安排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分: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等四个阶段。
第五条选题原则(一)各二级学院应在第七学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社会、企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其中,要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应在80%以上。
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及相应的实验条件和毕业设计所规定的时间;(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内容相关;同时,要求各专业组织一定数量的由企业参与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各单位要据此组织教师申报选题并进行审核,确保各专业有足够的题目供学生选择;(四)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达到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
学生可分组完成一个课题,但每个学生必须要有独立完成的任务,有独立的选题,且要满足工作量,同时要求对整个课题要有全面了解;(五)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并填写任务书,经学院审定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和介绍。
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生申报选题志愿,由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六)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实际问题的综合性实际训练,是学生综合素质与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反映。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促进学校各项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计划中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所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一)目的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做毕业论文或理论专著的评释,使学生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可以做毕业设计或专题试验,让学生受到解决工程问题的锻炼;也可以做工程设计或专题研究,综合运用和深化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一般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
(二)要求1。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应使学生具有以下能力:(1)综合运用知识能力;(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和运用技术资料的能力;(3)方案的比较分析、论证能力;(4)设计计算和实验能力;(5)计算机和外文应用能力;(6)运用已学的知识分析、论证、综述与所学专业有关的课题能力。
2.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内容完整、计算正确、论述简洁、文理通顺、装订整齐,毕业设计不少于20000字,毕业论文不少于12000字。
3。
毕业设计图纸应能较好地表达设计意图;图面应布局合理、正确清晰、符合制图标准及有关规定。
4. 毕业设计(论文)要结合课题或研究方向,翻译完成1万单词的外文文献或资料.5。
毕业论文应立论合理、数据准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晰,并应注明引用的文献资料。
二、选题(一)选题的原则1。
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出发,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8届毕业综合训练前期工作安排
2018届毕业综合训练前期工作安排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1、请各系、教学团队组织学习各专业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鄂科协办(2017)62号)。
(学院主页—本科教学—实践教学)2、课题应与科研、生产实际、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要求,避免太大或太小,课题安排应使中等水平的学生经过努力后可以如期完成。
根据因材施教原则,对少数优秀的学生,指导教师可以提出较高的要求。
课题的具体要求:①每位教师的课题不允许雷同;②来自科学研究、生产实际、社会实践的课题总数应≥80%;③应有设计和研究两方面的课题,且设计型课题应≥80%,以强化学生的工程设计能力;④有创新与培优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10%。
二、2018届毕业课题申报数本届毕业生286人,其中电子信息类134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9人,数字媒体技术专业2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7人物联网工程专业54人。
我院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的在岗教师共80人,人均指导学生数3.58人。
三、申报课题要求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为提高毕业综合训练的质量,必须高度重视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老师的资格,高级职称的老师必须带毕业设计(论文),同时指导学生的数量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理工学科类:中级职称教师不多于4人,高级职称教师不多于8人。
(考虑到我院电信系师生比过大,经研究决定上浮该系老师指导学生的论文数量:中级职称不多于5人,高级职称不多于10人)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应与学生的专业方向一致,课题的审题应归口到课题研究方向所在系部;外出学习的老师若承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仅限外出一学期的情况),如果有涉及春季学期不在校的情况,则必须到教学办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提交成果及答辩前后的工作交接责任,交接双方老师及团队负责人须签字认可。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能训练和提高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整理资料、分析论证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设计、计算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学生在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后,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院、系、教研室分级管理,并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制定政策,定期组织毕业设计检查与评估,组织经验交流,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3.各系负责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检查、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在允许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毕业设计(论文)小组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答辩;负责评选并向学院推荐本系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4.教研室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单位,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教师具体到人。
5.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中期检查、答辩总结等三个阶段。
各系应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流程,落实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质按量完成。
6.理工科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做毕业设计,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完整课题的设计,要真题真做。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10年11月修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检查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教学阶段,也是检验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工程意识、开拓创新能力、社会经济文化观念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规范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综合运用大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和科研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毕业生初步达到能独立工作,能够检索资料、阅读中外文献,并初步具备综合分析、计算、设计、实验研究、模拟训练、数据处理、语言表达、思辩的能力。
第三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毕业生的文化素质、2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大学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观点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第四条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按照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围绕本专业、学科选择有一定理论与实用价值的题目。
第五条选题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在满足教学的前提下,力求实践性、科学性和社会性。
选题不得与往届重复,题目类型可多样。
第六条文科类专业学生应依据专业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
选题要有针对性,使学生有具体工作内容,避免过空过大。
航海类专业学生应结合所在船舶的实际做专题毕业设计(论文)。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应坚持每人一题,各院(系)提供给学生选择的题目量至少应为学生数的110%。
对于大而难的题目在经过教学系(教研室)讨论、提交院(系)批准后,指导教师可将其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落实到单个学生作为题目。
第八条非航海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每年11月底前确定,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2的题目应在上船后1个月内确定。
广西医科大学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毕业实习管理规定(2017年9月修订)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院校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综合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主要途径。
毕业实习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圆满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实习是学生接触社会,巩固所学知识,培养业务能力和实践技能,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深化实习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搞好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为实践教学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第三条学校与校外实习教学基地,本着“教学相长,互惠互利,加强协作,互相支持”的原则,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为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而努力。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四条教务处在学校的领导下,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相关二级单位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实习教学基地负责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1. 全面负责学校的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制定和修改实习工作的有关制度。
2. 审核各个专业的毕业实习计划及实习大纲。
3. 确定各专业实习点及毕业生实习人数。
4. 对学校各专业的实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评价。
5. 定期组织教学检查组赴实习教学基地进行检查与指导。
6. 加强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督促各实习教学基地建立健全实习教学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7. 根据教学需要,选择实习教学基地并签订有关协议。
8. 组织召开实践教学经验交流会,加强实习教学基地的沟通与联系。
(二)二级单位职责1. 各二级单位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实习教学工作,配备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编制专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生鉴定手册、实习考核办法等,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3. 协助教务处落实实习点及毕业实习生安排。
4. 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实习过程中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实际问题的综合性实际训练,是学生综合素质与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反映。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促进学校各项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计划中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所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一)目的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做毕业论文或理论专著的评释,使学生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可以做毕业设计或专题试验,让学生受到解决工程问题的锻炼;也可以做工程设计或专题研究,综合运用和深化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一般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
(二)要求1.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应使学生具有以下能力:(1)综合运用知识能力;(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和运用技术资料的能力;(3)方案的比较分析、论证能力;(4)设计计算和实验能力;(5)计算机和外文应用能力;(6)运用已学的知识分析、论证、综述与所学专业有关的课题能力。
2.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内容完整、计算正确、论述简洁、文理通顺、装订整齐,毕业设计不少于20000字,毕业论文不少于12000字。
3. 毕业设计图纸应能较好地表达设计意图;图面应布局合理、正确清晰、符合制图标准及有关规定。
4. 毕业设计(论文)要结合课题或研究方向,翻译完成1万单词的外文文献或资料。
5. 毕业论文应立论合理、数据准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晰,并应注明引用的文献资料。
二、选题(一)选题的原则1. 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出发,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
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毕业综合训练所使用的方法
毕业综合训练所使用的方法毕业综合训练是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专业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环节工作,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毕业综合训练的范围凡学校在籍进入毕业环节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均需参加毕业环节,原则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综合训练完成后,需撰写并提交毕业综合训练报告;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需撰写并提交毕业论文,并参加毕业答辩。
二、毕业综合训练的组织与管理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教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下,由各函授站按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教务管理中心职责1.负责毕业综合训练的组织管理工作;2.组织毕业综合训练检查,负责对毕业综合训练报告(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进行质量督导和检查;3.对函授站进行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考核、总结,进行毕业综合训练报告(毕业论文)的汇编、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报告(毕业论文)工作。
(二)函授站的职责1.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负责提供所需场地和设备,负责聘任指导老师等工作;2.定期检查、督促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做好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各环节的工作;3.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安排及成绩评定和上报工作4.负责毕业综合训练报告(毕业论文)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好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报告(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
三、毕业综合训练的要求毕业综合训练时间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毕业综合训练时长6~8周。
学生在毕业综合训练过程中,结合自己工作岗位,确定毕业综合训练题目,收集相关资料。
毕业综合训练结束后,学生要独立完成毕业综合训练报告一份,申请学位的本科学生需提交毕业论文。
毕业综合训练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能反映出所学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字数不少于2000字。
河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修订)
河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修订)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所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设计、绘图、计算机应用、翻译、查阅文献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开展实验研究、技术经济分析、撰写科技论文和技术报告等方面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应包括工作计划和组织、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调查研究、方案比较选择、设计与计算、综合分析、计算机绘图、验研究、方案模拟、数据处理、程序开发、总结提高和撰写报告等。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或课题要求不同,可有所侧重。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院(系)为主进行组织与管理。
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工作,每个学生要有明确的指导教师与任务。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要统筹兼顾,指导教师既要指导毕业实习,也要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院(系)应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三、选题与开题报告(一)选题的原则1.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出发,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可以多样化。
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管理、经济、社会、文化和实验室建设等具体任务选题。
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做毕业论文或理论专著的评释,使学生受到初步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可以做毕业设计或专题试验,让学生获得解决某个工程问题的锻炼;也可以做一些模拟性的工程设计、试验研究课题,让学生获得一定的独立工作的基本训练。
3.所选课题要注意份量恰当、难度适中,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为进一步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保证毕业设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安排有一定难度的综合性题目,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和探索与钻研能力,发挥其创造性。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学校实训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实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实训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实训质量,保障学生实训安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实训管理是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各类实训活动。
第三条学校实训分为必修实训和选修实训两种,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应实训项目。
第四条学校实训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第二章实训教师管理第五条学校实训教师是实训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实训管理部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做好学生实训指导工作。
第七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定期参加教学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八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九条学校实训教师应当及时反馈学生实训情况,以便学校及时调整和优化实训计划。
第三章学生实训管理第十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完成实训任务,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实训纪律,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主动向导师汇报实训情况,及时反馈实训困难和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实训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推迟。
第十四条学校实训学生应当按照实训要求,完成实训报告和评估,积极参与实训总结和交流。
第四章实训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实训设备是实训活动的重要保障,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学校实训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学校实训设备使用期限到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缮。
第十八条学校实训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设备。
第五章实训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实训活动涉及到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实训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学生实训安全。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训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应当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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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生毕业综合训练管理办法(修订)
毕业综合训练是专科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环节,它与其它教学环节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也是对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深化和检验。
它既是学生学习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体现了对学生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检验,也是对学生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毕业综合训练的形式
1、文科类专业原则上采取撰写调查报告、实习报告等形式。
2、工科类专业原则上采取撰写实习报告、设计说明书等形式。
3、艺术类专业原则上采取艺术创作等形式。
4、除上述形式外,各类专业也可以采取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二、目的和任务
毕业综合训练是学校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实践,其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使之很快地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确定和安排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应该面向社会、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生产实际,要坚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
毕业综合训练原则上由各系统一组织,学校随时对各系学生的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及质量进行检查。
1、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时间安排
(1)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周数,按教学计划,文科和工科都在10周以内;毕业综合训练的全部工作应在最后一学期的4月份结束;
(2)各系应在规定时间将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安排上报教务处。
2、确定课题原则
(1)符合本专业的基本教学要求,题目大小、工作量适中,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指导教师可以拟定部分题目让学生选择,也可以由学生在专业相关的
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自行选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确定题目。
(3)有指导教师指导。
3、毕业综合训练任务
(1)指导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搞好毕业综合训练的关键;
(2)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掌握有关资料文献,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定期进行指导和检查;
(4)审阅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材料,写出评语,根据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水平给予初步评分。
4、对学生的要求
(1)毕业综合训练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学生应通过毕业综合训练进一步巩固、深化并灵活运用有关知识,培养自身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毕业综合训练的实践地点应是在学校或实习单位,毕业综合训练的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3)严禁抄袭、请人代做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取消毕业综合训练成绩,并改为毕业考试。
毕业考试由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命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命题费、试卷费、监考费、改卷费等)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组织流程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具体应包括以下环节:任务的确定和下达;指导教师的选定;毕业综合训练的实施和相关材料的撰写;毕业综合训练材料的评阅;毕业综合训练成绩评定。
1、指导形式的确定与任务的下达
毕业综合训练的指导采取安排1次集中指导,指导不少于3学时,每位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班的学生;艺术创作类可以安排1次以上的集中指导,每位教师最多只能指导1个班的学生。
教师指导费按《江西蓝天学院关于普通本、专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各类校外实习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暂行)》(蓝天发[2008]174
号)第十一条第2款执行。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毕业综合训练工作从第5学期开始实施,具体时间由各系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和学生专业特点负责安排,并将集中指导安排计划提前交教务处。
同时,将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日程安排传达给各毕业班学生,要求学生按计划要求完成毕业综合训练工作任务。
2、指导教师的选定
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由各系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应由讲师、硕士研究生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或组成指导小组,也可以外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各系要加强监控和指导的。
3、毕业综合训练的实施和相关材料的撰写
(1)毕业综合训练的形式要求撰写调查报告、实习总结、实习项目设计、艺术创作等。
基本要求是:主题集中、鲜明,观点正确;资料详实;文字流畅简练;逻辑合理、顺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
正文的字数在3000字左右(以外文撰写的在2000字左右)。
(2)为达到以上要求,应该对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把关,具体做法如下:
①选题
学生可选多种类型的题目,如“顶岗实习型”、“调研报告型”、“艺术创作型”、“工程设计型”、“技术开发型”等,但最后必须形成相应的实习材料、调查报告、艺术作品、图纸或设计说明书等。
选题可在由各系确定,也可由学生自由选择,但最终选题必须经过指导教师的认可方可落实。
选题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综合训练工作任务书及进度计划表》。
②资料搜集
收集资料的途径主要有:通过自己的观察、实验和技能操作过程中获取;从校内外图书馆、资料室已有的资料中查找;从计算机网络中搜索;通过实地调查、社会实践或实习等渠道获得。
③撰写初稿
初稿基本上要确定全文的基调。
初稿完成后,应请指导教师通篇审阅,给出修改意见。
④定稿
在毕业综合训练的过程中,一般要在学生初稿的基础上修改一次以上,最后定稿并打印。
五、毕业综合训练的考核评分
1、毕业综合训练的成绩标准:一般按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合格(60-69)、不合格(60以下)评定等级。
2、毕业综合训练材料的评阅: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完成后,交给指导教师评阅并给出建议成绩和指导教师意见。
批阅意见要具体且有针对性,不能泛泛而谈。
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的毕业综合训练材料是否有抄袭,凡抄袭的要指出并报告给教务处实践科,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成绩无效,改为毕业考试。
3、最终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按照《毕业综合训练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上报各系,由系里最终评审。
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20%左右,“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0%。
4、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抽查:学院将对所有专科生的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全部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并重新评审。
如校级评审检查的结果与系评审结果不一致的,调整为校级评审的结果;如学生的毕业综合训练材料存在明显抄袭,指导教师未及时指出,按相应的教学事故处理。
六、本管理办法自2010年10月起执行。
教务处
二OO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