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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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业扩工程管理办法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756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20日我要评论(0)内容预览第一章用电业扩管理的工作范围1.1 受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申请;1.2 确定供电方案及批复;1.3 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规费;1.4 组织供、受电工程的设计、设计审核;1.5安排供、受电工程的施工、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1.6签订供用电合同;1.7 组织装表送电;1.8 建立客户档案;1.9 建立、健全各种用电业扩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章客户用电申请的办理2.1客户的新装、增容,用电迁移、改变供电方式、双电源的用电业务,均在所辖各供电分局用电营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窗口)办理。

2.2 客户办理用电手续时,应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资料。

2.3 我局各分县(区)局“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用电办理流程执行我局规定的用电报装流程。

2.4 各分县(区)局在受理客户申请后,要进行编号、登记建帐、发给客户联系凭证,按期答复客户供电审批情况,对有合理理由暂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向客户书面详细说明原因。

第三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批3.1 供电方案的确定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现时供电条件等综合考虑。

3.2 315KVA以下的客户用电申请,在不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及双电源供电的方案,由分县(区)局自行进行初勘,制定供电方案,低压方案在7日内、高压方案在20日内答复客户。

3.3 315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申请双电源供电,分县(区)局“窗口”在受理登记后次日内将有关的客户资料报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运检部、计划项目部及所在分县(区)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勘,并制定供电方案。

申请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或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等,由计划项目部或运检部按规划要求拟定用电批复文件,市场营销部按批文要求答复客户。

电力客户工程施工规定

电力客户工程施工规定

电力客户工程施工规定是为了保障电力客户受电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内蒙古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的。

以下是对电力客户工程施工的主要规定: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并经电力供应企业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 客户应与电力供应企业签订《电力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提前办理受电工程所需的各类手续,包括施工许可、安全验资等。

4. 客户应做好施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清理、施工临时设施搭建等。

二、施工过程中的规定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施工单位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采用合格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与电力供应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报告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后的验收和投入使用1. 电力供应企业应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做好受电设备的试运行和调试工作。

3.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办理受电工程投入使用的手续。

4. 客户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受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施工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工作。

总之,电力客户工程施工规定是为了保障电力客户受电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为使广大电力客户享受到更优质、更方便、更规范、更真诚的服务,经研究制定了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请有关单位、人员执行和遵守。

一、业扩报装管理1、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为新装增容用电和用电变更一口对外管理部门。

2、农村低压客户(综合配变供电的客户)的报装等相应事宜在所属供电所办理,各供电所应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并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3、全县10kv及以上客户的报装业务在电力客户服务中心。

4、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建档、组织竣工验收、签定供用电合同等,生技科专责人负责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等方面的工作,营销部负责计量等方面的工作,实业总公司负责客户施工等工作,生技科负责方案审核。

5、客户业扩工程竣工后,由客户中心组织生技科、营销部、供电所及实业总公司等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接到验收通知后要按时参加,及时为客户验收送电。

6、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外业务服务,对内负责有关业务流程的调度,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业扩报装流程管理业扩报装流程分申请用电业务流程和业扩报装工作流程两部分。

其中申请用电业务流程中将零散居民生活用电流程单独列出。

1、说明(1)居民照明系指居民照明用电;低压系指以380/220伏缴流电压向客户供电;高压系指以10千伏及以上电压向客户供电。

(2)不论高低压客户,对于暂时无法批准的用电申请,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客户说明原因。

(3)流程中各环节运行的允许期限(有效工作日),总的要求如下:1)受理申请后将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的期限是:零散居民用户*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客户*天;高压单电源客户*天;高压双电源客户*天。

用户若对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1个月内提出。

2)接到客户工程竣工报告单后,应在以下期限内进行竣工验收:高压*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天。

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气安全条例》和《工程维修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进行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维修、公用事业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全面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观念。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章制定详细的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分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规范教育培训。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本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对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本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各级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维修用电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好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相关人员要按照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其在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做到熟悉业务、熟悉法规、熟练操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等内容。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动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工程维修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业扩报装管理规定及有关流程

业扩报装管理规定及有关流程

业扩报装管理有关规定及流程业扩报装是电力销售的龙头,是电力企业面向社会的窗口。

规范业扩报装管理是开拓电力市场,提高优质服务,创建一流电力企业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要求业扩报装工作尽快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要求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为此,分公司根据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业扩报装工作标准》,按照一流县级供电企业的标准,结合分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新的《业扩报装管理有关规定及流程》,要求单位严格执行,通力合作,严禁相互推诿、扯皮,严格按照新的《业扩报装管理流程》所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业扩报装管理组织1、管理小组:组长:刘玉祥付组长:杨屹东、强占云成员:徐福军、唐福祥、邓高潮2、审批人员及权限:(1)10KV:250KVA以下:杨屹东强占云徐福军唐福祥250KVA及以上:刘玉祥杨屹东强占云徐福军唐福祥(会审)(2)0.4 KV及以下:徐福军(3)220 V:各供电所长负责上报,由用电科长审批备案3、客户代理:邓高潮(对业扩工作负全责,实施全过程管理)4、方案组:组长:邓高潮成员:魏宝金、吉胜民、各供电所所长(线路专责)5、验收组:组长:邓高潮(协调各方组织验收,出具验收结论)成员:生产科输配电专责(负责高压线路)试验班(变压器)用电检查班(高压部分、低压配电及签订供用电合同)计量外勤班(计量装置安装检查、卡表跳闸试验)设计室(设计规范)供电所(安全及工程质量及资产接收)业扩施工队(缺陷处理)二、各项费用的收取:1、工时费、设计费、材料费等,严格执行县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按设计定额并经审定的概算额由客户一次性交付。

否则,不予施工。

需暂欠或缓交用户,须经实业公司经理及主管经理批准并明确还款计划及责任人。

2、送电后在20天内,按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与用户结清各项费用。

三、原、旧设备的使用1、原、旧设备指原用户已运行的变压器和配电设施等,设备属用户自己资产并经检验合格,实属县内异地迁移,经批准后可继续安装使用。

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部的安全用电行为,预防和减少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工程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安全用电管理1. 工程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工作。

2.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和维护,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操作。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存在触电危险的区域要采取隔离措施。

三、安全用电操作规程1. 使用任何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的电源线、插头和开关是否完好无损。

2. 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

3. 严禁在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防止漏电和短路事故的发生。

4. 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应使用合格的电缆线,并避免长时间过载使用。

四、应急处理1.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其他不导电的灭火工具进行扑救。

2. 如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尽快联系医疗机构。

3. 对于电气事故的处理,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工程部负责人,以便总结经验教训。

五、培训与教育1. 工程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用电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进员工必须在上岗前接受安全用电教育,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参与相关工作。

六、监督检查1. 工程部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部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用电制度的落实。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1. 为保障工程项目用电安全,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用电工作。

二、用电设备的选择与安装1. 在进行用电设备的选购时,必须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产品。

2. 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设备配电线路的合理布局和合规安装。

三、用电线路的布设和维护1. 用电线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设,确保独立回路,避免过载。

2. 用电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四、用电操作规范1. 用电工作必须由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

2. 用电前必须检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状态,确保无异常情况。

3. 用电操作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佩戴必要的安全用具。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5. 用电故障处理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五、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1. 所有从事用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2. 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加强用电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六、应急预案与演练1. 每个工程项目应制定用电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 应急预案应包括突发用电故障的处理流程、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监测与检查1. 将建立定期用电安全监测和检查制度,由专业人员进行监测和检查。

2. 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八、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附则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前版本废止。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够引起广大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重视,共同保障工程项目用电的安全与可靠性。

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确保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安全,保障公司员工、客户及第三方人员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此安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的相关人员。

3.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查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负责,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2.项目管理部门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运行。

3.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要全面考虑,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施工和监督。

2.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带,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设备,保持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畅通,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容易发生燃爆的物质。

4.施工现场要保持清洁整齐,保证施工现场不受外部物体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不乱丢杂物。

5.施工现场应设立警示信息牌,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全、高处作业等警示信息,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5.检查与整改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和运行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并对培训知识进行掌握。

3.发现安全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善。

6.安全应急1.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维护、运行和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紧急处置工具包和应急装备,并进行技术培训和演练,掌握基本的火灾、中毒、电击等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2.安全管理部门要制订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1.1.1.1.1.1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由客户出资建设的业扩工程电力线路接入我司公用供电网络项目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8号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3 职责3。

1 客户服务中心主要职责:3。

1.1 负责受理客户申请,了解并收集客户需求,引导客户合理选择“三大市场”产品、队伍和服务,协助客户按申请用电要求提供必备资料。

3。

1。

2 负责向客户介绍“阳光业扩工程”平台,引导客户在“阳光业扩工程”平台内的设计、物资供应、工程安装三大市场进行选择。

3。

1。

3 负责办理内部各种工作传单及客户用电营业档案建立工作。

3。

1。

4 负责实时掌握其辖区内业扩工程进展情况,接受客户业扩工程的信息咨询、作好解释工作。

3。

1。

5 负责按照《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收取各项费用和预交设计费。

3。

1.6 负责完成SG186系统内“业务受理"、“勘查派工”、“确定业务费用”、“业务收费”、“信息归档”和“资料归档”各业务流程环节信息录入工作。

3。

2 项目中心主要职责:3。

2.1 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的联合勘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送电。

3。

2。

2 项目中心对承接的工程项目,实行客户经理制,指派“客户经理”进行业扩工程全过程的组织、协调、跟踪、监督、反馈等,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

客户经理应了解客户需求,满足客户合理需求,对客户特殊要求(个性化工程、应急1.1.1.1.1.1工程)应有效地进行组织协调。

3.2。

3 负责设立并指派业扩工程收费员,负责业扩工程的通知缴款、收费和咨询工作。

3.2。

4 根据客户委托授权工程的需求,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施工合同组织安排工程项目的备料、施工,按要求报送有关的工作单及工程完工后提请组织竣工验收。

3.2。

5 负责向配电中心(供电所)申报业扩工程停电需求。

供电公司重要客户业扩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重要客户业扩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重要客户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要客户的业扩报装管理,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省电力公司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客户的业扩报装管理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第三条重要客户的新装及增容由各营业厅或客户经理直接受理,重要客户报装时,应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非电保安措施、用电规划、应急自备电源等,煤矿、非煤矿山等一级重要客户新装时必须提供采矿许可证和项目核准、安全专篇、初步设计、环评报告等批复文件方可受理申请。

煤矿等一级重要客户增容时,还必须提供六证(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3 —工商营业执照)才能受理。

第四条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重要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负荷特性、非电保安措施,初步确定供电电源(一级重要客户应取自于不同变电站的两个电源或取自于不同变电站的两个电源条件不具备时取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应急自备电源容量等。

第三章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第五条供电方案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发展规划,满足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并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行规程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第六条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

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等。

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保安措施、电能计量装置及接线方式、安装位置、产权及维护责任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11年8月目录目录 (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原则 (2)第三章管理职责 (4)第一节省公司职责 (4)第二节地市公司职责 (7)第三节县(市)公司职责 (11)第四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 (12)第一节前期咨询 (12)第二节业务受理 (15)第三节现场勘查 (17)第五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19)第一节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19)第二节电力重要性等级的确定 (20)第三节用电容量的确定 (21)第四节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25)第五节接入方式的确定 (28)第六节容量开放的原则 (34)第七节业扩接入工程费用承担原则 (36)第八节产权分界点的确定 (37)第九节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42)第六章接入工程管理 (45)第一节接入工程收费 (45)第二节接入工程实施 (46)第三节接入工程物资管理 (50)第七章受电工程管理 (51)第一节受电工程设计审查 (51)第二节受电工程施工 (54)第三节受电工程中间检查 (54)第四节受电工程竣工验收 (55)第八章居配工程管理 (58)第一节执行范围 (58)第二节居配工程收费 (59)第三节居配工程设计 (64)第四节居配工程实施 (65)第九章业务收费及合同签订 (69)第一节业务收费 (69)第二节高可靠性收费 (70)第三节供用电合同、协议签订 (72)第十章装表接电 (74)第十一章重要电力客户 (75)第一节供电方式 (75)第二节电气主接线 (77)第三节自备应急电源 (80)第四节重要客户运行方式 (81)第五节电气设备的选择 (82)第六节继电保护、二次回路及自动装置 (86)第七节低压配电装置的基本要求 (89)第十二章临时用电管理 (91)第一节一般规定 (91)第二节运行管理 (93)第三节期限管理 (93)第四节定金管理 (94)第五节不装表临时用电 (95)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95)第一节业扩工程 (95)第二节接入工程、居配工程 (98)第三节各环节考核周期 (99)第十四章附则 (1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电力公司客户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细则。

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

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

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力用户业扩工程的技术要求,以确保电力用户终端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并降低供电系统的故障率和事故风险。

根据电力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要求,全面提升电力用户业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

2. 术语和定义•电力用户:指安装在终端位置的电力使用者,可分为工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

•电力业扩工程:指供电部门根据用户需求,完成用户用电需求的电力扩容或新建供电设施的工程。

•施工图设计:包括供电线路、配电箱、仪表仪器及相关设备的布局、接线、绝缘、防护等详细设计。

3. 技术要求3.1 供电线路•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压电缆或架空线路。

•低压电缆敷设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压接或绞接头应牢固可靠,防止短路和漏电现象。

•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线杆应垂直安装,拉线应稳固,线与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供电线路应具备防雷、防潮、防腐等特性,确保正常供电。

3.2 配电箱•配电箱的选型应符合电力设计标准,能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

•配电箱应采用耐火、耐高温、防水、防潮的材质制成,能够有效防止因外部因素损坏或漏电等事故发生。

•配电箱内部的电缆和设备的连接应牢固可靠,避免松动或短路造成的故障。

3.3 仪表仪器•仪表仪器应选用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仪表仪器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固定可靠,防止受到外部震动或振动的影响。

3.4 其他设备•其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机、发电机组等设备。

•相关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电力设计要求,能够满足用户用电需求。

•设备的安装和接线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确保可靠运行。

4. 施工要求4.1 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需要提供施工方案、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测,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如施工围栏、安全警示标志等。

4.2 施工过程•施工应符合相关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人员,熟悉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

3. 各级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用电管理小组,负责全面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用电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用电安全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用电安全责任,实行责任到人的原则。

三、用电设施与设备管理1.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和维护。

2. 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完好率。

3. 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四、用电操作规程1. 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 严格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的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五、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制定详细的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现场救援、事故调查等内容。

2. 发生用电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3. 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教育培训1. 对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用电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鼓励员工参与用电安全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3. 对于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报装管理程序,提高报装质量,缩短报装周期,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业扩报装业务的工作机构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公司所属各供电所营业厅为统一归口办理客户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机构。

业务受公司营销部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业扩划分职能及权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本公司城镇10kV和农村10kV及30kW 以上低压用户报装业务。

各供电所负责受理属地0.4kV及以下报装业务。

各供电所每月20日前,将已经办理的新装、提比提量、电价改类、退电费等变更用电手续,传递至业扩报装员确认签字。

三、业扩报装的主要内容受理客户新装、增容、减容、临时用电、更名、过户、迁址、改类、启用、暂停、暂换、暂拆、改压、分户、并户、销户、移表、提比提量及其他变更用电业务的申请。

四、用电报装工作时限及要求1、用户须在五天前向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供电所提出所需办理业务申请。

2、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各供电所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制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3、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受电工程开工之日止。

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一年。

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4、业扩报装严格执行社会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验收合格后,高压用户10个工作日内送电;低压用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居民用电3个工作日内送电。

对超时限的严格按照业扩报装考核办法考核。

5、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给予销户。

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办理。

6、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暂停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容量收取基本电费。

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工程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用电行为,确保施工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用电行为。

第三条本单位工程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电安全工作。

第二章用电设备及配电系统第四条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规定安装,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第五条配电系统必须合理设计、合理布局,设置过载、漏电保护装置,电路接地应符合标准要求。

第六条严禁擅自修改、增加、减少用电设备及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资质人员操作,严禁无证无资质人员私自接线。

第三章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第七条临时用电箱应设置在固定的位置,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一定距离,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八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整齐敷设,不得拉直接接插头,不得跨越人行通道或车辆通道,避免导致人员伤害或引发交通事故。

第九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保证用电安全稳定。

第四章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进行用电作业前,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电工证书,熟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护用具。

第十二条搬运、接插电器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谨慎操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发现用电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用电,报告电工进行维修,禁止擅自进行维修或改造。

第五章应急处理措施第十四条一旦发生火灾或触电事故,应立即停电,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尽快报警并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人员必须熟悉灭火方法,做到随手可用,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违反制度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管理制度)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2020年(管理制度)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九条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十条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

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

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

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由于电气火灾事故频发,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越发备受重视。

电气是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同时也是潜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二、制定目的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现场用电行为,提高工程用电管理水平,降低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工程的正常生产秩序。

三、管理范围涉及工程安全用电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现场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与维护;•临时用电设备的设置与维护;•施工现场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突发电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四、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内容4.1 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1.工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合格电工进行,并进行必要的接地处理,确保设备接地可靠。

4.2 临时用电设备管理1.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避免使用过载设备。

4.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1.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显眼的电气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4.4 应急处理1.制定健全的电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步骤。

2.定期组织电气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总结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不仅能确保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还能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所有工程施工人员都应加强对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学习和理解,并在工程实践中切实执行,共同维护工程安全与发展。

以上是工程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能引起各位工程从业人员的重视,提高对工程安全用电管理的认识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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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业扩工程安全管理,明确业扩工程相关部门在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中的安全职责,确保业扩工程实施过程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促进业扩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业扩工程是指公司供电营业区内客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并接入县公用电网的输变配电设施与改造工程。

第三条业扩工程安全管理是指从受理客户申请到工程送电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包括现场查勘、供电方案拟定和审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客户业扩工程委托设计、施工的,必须向供电公司提交正式委托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客户涉网设备必须符合入网条件。

第二章业扩工程相关部门安全职责第五条安全监察部门安全职责1、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业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在业扩工程管理各环节中履行安全职责情况。

2、参与10kV及以上专线、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资质和设计文件审查,审查设计文件中安全设施是否已纳入工程项目概算,对施工、调试方案中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3、参与10kV及以上专线和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工作。

在验收中重点检查涉网设备双重编号、防误闭锁装置、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安全工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4、负责审查确认客户停送电联系人资格,并对其进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管理规定培训和考试。

5、监督本单位员工在客户受电装置上工作时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情况。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安全职责1、公司市场营销部门是业扩工程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基建、调度等部门完成业扩工程全过程的业务指导及技术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涉及监理、调试单位的相关审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调试方案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3、组织业扩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客户整改落实,防止发生客户电气事故危及电网安全。

4、负责组织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点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5、组织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参加与客户有关的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督促客户实施反事故技术措施。

6、负责向客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第七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及以上业扩工程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设计审查以及设计、施35kV、参与对1.工、监理、调试单位资质审查和启动送电;负责督促检查以上项目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审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

2、参与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参与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建设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中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和规范。

4、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资料,并及时移交运行维护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运行维护部门移交备品、备件。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1、参与10(6)kV及以上专线、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参加10kV专变供电方案确定;对施工、调试方案中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2、负责审查业扩工程设计文件是否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禁止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能质量和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材料入网。

3、负责在业扩工程验收中,核查客户接入系统涉网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安装调试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客户受电设备是否具备受电条件。

第九条电网调度部门安全职责1、参与10kV及以上专线、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查和设备选型,负责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及通讯、远动系统工程资料审查,校核相关继电保护定值。

2、负责签订业扩工程高压双电源调度协议。

3、负责下达业扩工程接入系统高压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包括配网设备)。

4、负责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负责编制10kV及以上专线业扩工程新设备启动送电方案,参加启动送电。

第十条运行维护单位安全职责1、参与相关客户业扩工程的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工作,对施工、调试方案中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2、负责本单位在业扩工程接入系统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江西省电力公司电气两票管理规定》,正确实施涉及本单位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负责下达业扩工程高压设备(应由调度下达的除外)、低压设备编号。

4、负责接收、保管竣工资料,修订相关图纸、台帐,并提供符合现场实际的资料给相关主管部门。

5、参与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章业扩流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时,相关人员应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有关规程规定要求,应由熟悉现场的人员带领,并不得触及带电设备。

第十二条确定供电方案1、供电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供用电安全生产要求。

批复后的供电方案经审查同意的供电方案应以书面形式批复给客户及相关单位,、2.原则上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时,应由市场营销部门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及时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并存档备案。

3、高压双电源供电和自备并网发电设备的客户,应与调度部门签订调度协议,并明确保证运行和操作安全的技术措施。

4、客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的,应按其负荷的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但在下列情况下,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①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②客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

第十三条设计与审查1、业扩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送交供电公司审核。

2、高压双电源供电且不具备并列条件的,应装设强制性电气联锁装置;低压客户一般不实行双电源供电方式,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可靠的闭锁装置切换供电方式。

3、客户自备电源不得使用公用电网零线,在10kV配电线路上采用分支线方式供电的,宜在分支线接入系统侧装设负荷开关。

4、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一并返还客户,以便客户据此施工。

客户若需变更已经审核的设计方案,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公司复审。

第十四条业扩工程施工1、业扩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承担。

供电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涉网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业扩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落实安全预控措施,作业现场做到“四明确”(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地点,明确带电部位,明确安全措施)、“四检查”(作业人员开工前要检查设备名称、编号是否与“两票一卡”一致,检查设备电源是否确已断开,检查工作地点与带电设备距离是否达到安全距离;检查工作地点是否在安措保护范围之内)。

3、业扩工程(特别是用户改扩建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履行工作票手续,作好现场安全措施。

涉及电网设备状况的改变必须由电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电力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操作电网设备。

4、工程施工期间,市场营销部门应及时向调度部门提交工程有关资料。

调度部门应根据提交的资料现场核实,下达接入系统相关高压设备的调度命名及编号,计算并下达需与系统配合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

第十五条中间检查与验收1、市场营销部门在客户业扩工程施工期间,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中间检查。

如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客户和设计、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并要求按设计和施工标准予以整改。

中间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有关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3)对电气装置外观检查,了解安装质量是否合格;(4)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程规定;(5)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检查;检查高压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标示牌等安全设施是否同时施工;)6(.(7)了解通讯手段的实施情况;(8)运行值班人员名单,有权停送电人员培训情况;(9)其他必要的资料或记录。

2、提请验收的受电装置,现场必须有调度机构命名的设备名称及编号,保证人员安全的工器具和设施必须完善、到位。

3、业扩工程施工、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包括:(1)竣工报告单;(2)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安装技术记录;(3)高低压主接线系统图,继电保护整定记录;(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报告;(5)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6)运行值班人员名单,有权停送电人员名单(提供有效的电工证件);(7)现场操作规程及运行规程;(8)通讯方式及通讯设施;(9)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

4、未经验收合格的客户受电装置,不得接入系统。

5、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在接到客户工程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或委托基建、生技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查验上述资料。

对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受电工程,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客户据此整改后再次申请复检和验收,直至合格;验收合格的应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签订供用电合同和装表接电的依据。

第十六条签订供用电合同1、凡新装、扩建增容的各类客户在装表接电前,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必须与客户签订书面的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前擅自送电。

2、供用电合同必须明确产权分界点,并按产权归属划分维护管理范围。

客户运行维护确有困难的,可以与公司协商,就委托代维管理有关事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在公用变电站内由客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通信设备、开关、刀闸等,宜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建成投运前,双方宜就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事签订交接协议。

第十七条在客户受电装置上装表及接电1、在客户受电装置上装表接电,严禁单人作业。

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工作票由作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签发。

签发工作票前,工作票签发人应到现场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和接线正确无误。

2、工作负责人工作前应持票与客户停送电联系人联系,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由客户停送电联系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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