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活动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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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_志愿者管理规范

管理规范_志愿者管理规范

管理规范_志愿者管理规范标题:管理规范_志愿者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志愿者管理规范是指在组织管理志愿者时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目的是为了确保志愿者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志愿者的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

本文将从招募、培训、激励、监督和评估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志愿者管理规范。

一、招募1.1 确定招募需求:在招募志愿者之前,组织应该明确自身的需求,确定需要多少志愿者、志愿者的岗位和任务等。

1.2 制定招募计划:根据招募需求,制定详细的招募计划,包括招募方式、招募时间、招募渠道等。

1.3 吸引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志愿者,如制作吸引人的招募广告、举办招募活动等。

二、培训2.1 制定培训计划:在招募志愿者后,应该为他们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

2.2 提供专业培训: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更好地胜任志愿者工作。

2.3 持续跟进培训:定期进行志愿者培训,不断提升志愿者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志愿者服务质量。

三、激励3.1 设立奖励机制:建立志愿者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奖励,激励志愿者更好地投入到志愿者活动中。

3.2 提供福利待遇: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福利待遇,如志愿者证书、志愿者活动补贴等,增强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

3.3 营造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志愿者工作氛围,让志愿者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支持,激励志愿者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监督4.1 设立监督机制:建立志愿者监督机制,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2 定期检查:定期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志愿者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4.3 提供反馈意见:向志愿者提供及时的反馈意见,鼓励志愿者改进工作表现,促进志愿者服务的持续改进。

五、评估5.1 制定评估标准:建立志愿者评估标准,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定志愿者的工作表现。

5.2 进行评估工作:定期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

东营市志愿服务活动填报、公示规范

东营市志愿服务活动填报、公示规范

东营市志愿服务活动填报、公示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营市志愿服务的填报、公示工作,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水平,确保东营市志愿服务网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要求制定,适用于在东营志愿服务网填报并申请公示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各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和活动填报人员应熟悉和贯彻本规范。

第二章填报规范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的填报和提请公示工作由参加活动的志愿服务组织负责完成。

第五条志愿服务活动的填报和提请公示工作应在活动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六条“活动名称”应包含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特性,如:“爱心捐赠、衣物传情”关爱困难儿童行动;长期的活动分阶段上报要有明显的连续性,如:东营义工河口分会“环保一小时”第32期;不能仅仅用单位名称或日期替代。

第七条“活动地点”指志愿服务活动发生的较精确地域范围。

第八条“负责人”指该次活动的负责人,是最掌握该次活动如何开展的组织者,不是指志愿服务组织的总负责人,“联系电话”也是指该次活动的负责人电话。

此处的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显示在活动公示列表中,用于公示、质疑、核实活动的真实性使用。

第九条“活动开始”和“活动结束”指志愿服务活动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半小时以内即可。

第十条“服务时长”指志愿者实际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往返交通时间、就餐时间和休息时间。

以交通为主的志愿服务活动例外,如:为困难儿童发放救助款;以就餐为主的志愿服务活动例外,如:社区组织的困难家庭走访包水饺慰问活动等。

“服务时长”不足1小时计1小时;不足1个半小时计1小时,超过1个半小时计2小时,以此类推。

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以上级部门界定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准。

对于长期的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参与的志愿者服务时长要单独界定。

第十一条“活动详情”指本次志愿服务活动发生、发展的经过,要包含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描述;要对一些可能产生质疑的地方给予主动解释,比如:照片人数、分组情况、时间界定等。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格式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格式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规范志愿者行为,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志愿者,志愿者在执行志愿服务活动中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志愿者应具备爱心、诚信、友善、守时、守纪、守法等良好品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热心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应保护志愿者组织的荣誉和声誉,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害志愿服务组织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纪律,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的指挥和管理,认真履行志愿者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组织结构,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志愿者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激励机制,激发志愿者参与积极性,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安全制度,加强志愿者健康保护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志愿者安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和价值,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志愿者的基本权利第十三条志愿者有权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选择符合自己兴趣和能力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志愿者有权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服务技能水平,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者有权享受志愿服务活动中提供的必要待遇和福利,保障志愿服务的基本生活。

志愿者礼仪部规章制度

志愿者礼仪部规章制度

志愿者礼仪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升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礼仪部是志愿者组织中专门负责管理志愿者行为、规范志愿服务礼仪的部门,全称为“志愿者礼仪部”。

第三条志愿者礼仪部的任务是制定志愿服务礼仪规范、培训志愿者礼仪、管理志愿者行为,提升志愿服务品质。

第四条志愿者礼仪部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透明、有序。

第二章志愿服务礼仪规范第五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保持礼貌待人,尊重被服务对象,不得采取高高在上的态度。

第六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主动热情,乐于助人,不得因个人原因怠慢服务对象。

第七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遵守服务规范,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

第八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保护受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泄露任何个人信息。

第九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自觉维护服务单位形象,不得穿着不得体、言行粗鄙。

第十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出现内讧、争吵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志愿者礼仪部管理第十一条志愿者礼仪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长由组织任命,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组织确定。

第十二条志愿者礼仪部工作人员应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部长、副部长指挥。

第十三条志愿者礼仪部工作人员应保守志愿者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四条志愿者礼仪部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礼仪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志愿者礼仪部每月应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工作、调整工作计划。

第四章志愿者监督与奖惩第十六条志愿者礼仪部有权对志愿者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志愿者礼仪部对违反礼仪规范的志愿者可采取警告、责令调查、终止志愿服务等措施。

第十八条志愿者礼仪部对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志愿者礼仪部负责解释,组织上需经过审核才可修改。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为志愿者礼仪部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志愿者仔细遵守,共同维护志愿服务的声誉,提升服务质量。

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

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

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规范志愿服务是一项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社会活动,它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而要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对志愿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与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志愿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的规范,旨在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一、培训目的与意义(一)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培训,使志愿服务人员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二)增强团队凝聚力共同的培训经历有助于志愿者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凝聚力。

(三)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传播志愿精神在培训过程中,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吸引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二、培训内容(一)志愿服务理念与精神让志愿者深入理解志愿服务的内涵、价值和意义,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服务对象与需求了解服务对象的特点、需求和心理,以便能够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三)专业知识与技能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传授相关的专业知识,如医疗急救、心理咨询、教育辅导等,以及沟通技巧、组织协调能力等通用技能。

(四)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明确志愿服务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准则,保障服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安全与应急处理教授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如何保障自身安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流程。

三、培训方式(一)集中授课邀请专家、学者或资深志愿者进行面对面的讲解和示范。

(二)实践操作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志愿者在实践中掌握知识和技能。

(三)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方便志愿者自主学习。

(四)小组讨论组织志愿者进行小组讨论,分享经验和见解,促进共同成长。

四、培训流程(一)需求分析了解志愿者的背景、经验和期望,以及服务项目的要求,确定培训的重点和目标。

(二)制定计划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和师资等。

2018年志愿者规章制度

2018年志愿者规章制度

2018年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弘扬志愿者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次志愿者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活动组织者的指挥,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和组织利益。

第三条志愿者应当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尊重他人、团结合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志愿者团队氛围。

第四条志愿者应当按照活动组织者的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在实践中实现自我价值。

第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得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不得有妨碍志愿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保护活动组织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保护环境资源,不得随意破坏环境,保持活动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妥善保管活动组织者提供的物品和资料,不得私自挪用,不得私自出售。

第二章参与条件第九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能。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协作完成任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道德品质。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认同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能够主动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帮助。

第十三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应当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活动内容,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服务、教育服务、健康服务等。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活动组织者统一制定,志愿者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尊重被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倾听他们的呼声,真诚地为他们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保护和维护被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干涉其正常生活。

第十八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细心周到,真诚热情,注重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守则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当按照活动组织者的要求,准时参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

爱心志愿者规章制度

爱心志愿者规章制度

爱心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条组织宗旨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引导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爱心和奉献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资格爱心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爱心和互助意识强烈,具有奉献精神;2. 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3.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4. 愿意接受组织安排和管理,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第三条志愿者权利1. 参与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2. 获得组织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指导;3. 获得相关证书和奖励;4. 参加组织组织的集体活动。

第四条志愿者义务1. 遵守本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3. 执行组织交办的任务,认真履行义务;4. 保守组织秘密,维护组织形象;5. 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组织利益;6. 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自己。

第五条爱心志愿者活动管理1. 组织设置志愿者部门,负责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工作;2. 定期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3. 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合理安排志愿者活动;4.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志愿者更好地完成任务;5. 根据志愿者的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六条爱心志愿者服务内容1. 参与社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2. 参与贫困地区的援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体;3. 参与灾害救援和其他紧急事件的志愿服务;4.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递正能量。

第七条爱心志愿者纪律1. 志愿者应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2. 志愿者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言行得体;3. 志愿者应尊重他人和社会团体,不能有侮辱他人的行为;4. 志愿者应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财物,不做对社会有害的事情;5. 志愿者应保守组织秘密,不得泄露组织机密。

第八条爱心志愿者奖惩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规定的志愿者给予批评和警告,严重者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九条爱心志愿者活动安全1. 志愿者参与活动应注意安全,遵守组织的安全规定和要求;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共同维护志愿者的安全。

社区医疗志愿者规章制度

社区医疗志愿者规章制度

社区医疗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医疗服务,保障居民健康,提高社区医疗水平,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社区医疗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履行志愿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关医疗知识和技能,接受相关培训,并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

第五条志愿者应当积极配合社区卫生机构和医疗人员,共同维护社区医疗秩序。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时间和地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履行义务,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擅自处理患者病情,应引导患者就医。

第二章志愿服务内容第九条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医疗活动,开展健康咨询、义诊、健康宣传等志愿服务。

第十条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专长和兴趣,参与社区医疗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安排,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义务,不得早退或擅自离岗。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尊重患者意愿,耐心倾听患者需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志愿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医疗培训和考核,不定期进行志愿服务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监督管理,建立志愿者档案,定期进行志愿服务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保障自身安全,遵守医疗安全规范,不得私自处理患者病情,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疗人员。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志愿者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暂停其志愿服务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志愿者小分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小分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小分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小分队的行为,提高志愿活动的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小分队是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自愿组成、以服务社区为宗旨的群体。

第三条志愿者小分队的任务是服务社区、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志愿者小分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五条志愿者小分队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无偿服务、守法守纪、感恩敬业。

第六条志愿者小分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志愿服务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七条志愿者小分队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发扬团结互助、奉献友爱的精神,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志愿者小分队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参加培训和活动,积极履行服务承诺,保证服务质量。

第九条志愿者小分队要保护环境、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谨防意外事故。

第十条志愿者小分队要维护社会稳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志愿者小分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普通志愿者若干名。

第十二条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志愿者小分队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普通志愿者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三条主任、副主任由志愿者小分队成员推荐产生,任期一年,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志愿者小分队设立志愿者服务站,由主任负责管理,为志愿者提供培训、指导和服务保障。

第十五条志愿者小分队成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志愿服务培训,参加不少于4次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志愿者小分队成员需通过考核才能成为正式志愿者,并享受相应的服务待遇。

第十七条志愿者小分队每年要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备上级组织,并定期向社区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志愿者小分队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志愿者小分队的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志愿服务活动,协调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志愿者小分队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志愿服务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等具体工作。

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志愿者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志愿者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

学校志愿者大队规章制度

学校志愿者大队规章制度

学校志愿者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校文明建设,激发学生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和谐志愿服务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志愿者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是由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团队,旨在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个人品德素质。

第三条大队的宗旨是:团结友爱、奉献社会、助人为乐、谦诚互助。

第四条大队的口号是:爱心传播、快乐奉献。

第五条大队的管理机构为:指导老师、总队长、各支队长。

第六条大队成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爱护大队财物,维护大队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大队设总队及分队,分队根据不同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划分。

第八条总队长负责大队全面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承担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第九条各支队长负责各自分队的组织管理和志愿服务项目的具体落实。

第十条大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支队长的工作,服从管理,协助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入队与退出第十一条学生通过心愿书和面试等方式,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入队。

第十二条大队成员需遵守队纪队规,发挥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讲诚信,守信用。

第十三条大队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出以下处理:(一)无故缺席志愿服务活动者,警告,并限制其参与未来志愿服务活动。

(二)违反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失职、渎职、乱作为等现象者,通报批评,并限制其参与未来志愿服务活动。

(三)严重违反志愿者行为准则,损害大队形象者,清退。

第十四条大队成员主动申请退出大队的,经大队审核同意后,准予退出。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第十五条大队设立各种志愿服务项目,涉及慰问困难群众、环保宣传、义卖义演等领域。

第十六条大队成员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支队长根据情况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大队将对每一个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五章志愿服务行为准则第十八条志愿服务行为应遵循“自愿、无偿、奉献、友爱”的原则。

第十九条志愿服务中,大队成员应尊重被服务对象,不得以轻蔑或嘲笑的方式对待被服务对象。

志愿服务时间记录与证明规范

志愿服务时间记录与证明规范

志愿服务时间记录与证明规范在当今社会,志愿服务已成为一种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活动形式,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以及对志愿者的付出给予公正、准确的认可,建立科学合理的志愿服务时间记录与证明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重要性志愿服务时间记录是对志愿者付出的量化体现,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对志愿者辛勤工作的尊重和认可。

每一分每一秒的付出都应该被铭记,这不仅能够增强志愿者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还能激励他们持续投入到志愿服务中。

其次,准确的时间记录有助于评估志愿服务项目的效果和影响力。

通过对志愿者投入时间的分析,可以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改进提供依据。

再者,对于志愿者个人而言,良好的时间记录可以作为其参与社会服务的有力证明,在升学、就业、评优等方面可能发挥积极作用。

二、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原则1、准确性记录的时间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志愿者应如实记录自己参与服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确保每一分钟都有可靠的依据。

2、完整性记录应涵盖志愿者参与服务的全过程,包括准备工作、实际服务时间以及必要的后续工作。

3、及时性时间记录应在服务结束后尽快完成,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记忆模糊或遗漏。

4、可追溯性记录应有清晰的来源和依据,如签到表、活动安排表、服务日志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进行追溯和核实。

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方式1、手动记录志愿者可以使用纸质表格或笔记本,详细记录每次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时长等信息。

这种方式简单直接,但需要妥善保存记录,以免丢失。

2、电子记录利用专门的志愿服务管理软件或手机应用程序进行记录。

这些工具通常具有更便捷的操作和数据存储功能,能够自动计算服务时长,并生成统计报表。

3、组织记录由志愿服务组织负责统一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

例如,在活动现场设置签到和签退机制,由专人负责记录志愿者的到场和离场时间。

志愿项目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志愿项目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志愿项目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的权益,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项目的具体规定,服从组织者的管理,履行志愿者责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志愿者应当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私利,不得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损害他人利益。

第五条:志愿者应当保护好项目资料及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活动现场,不得拒绝参与分配的任务。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尊重被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得非法获取或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勇于承担责任,遇到问题应当积极沟通,及时报告,不得逃避或推诿责任。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者的管理规定,接受监督和指导,不得对组织者恶言相向或行为不当。

第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或有损组织利益的志愿者,组织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志愿者资格等处罚。

第二章志愿服务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重视安全风险,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四条: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服从组织者的安排,听从安全指导,严格遵守活动规定。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危险行为,谨慎处理好财物,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寻求帮助。

第十六条:志愿者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保持镇定,不得慌乱行动,必须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首要任务。

第十七条:组织者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志愿服务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态度端正,言行举止得体,避免言语暴力或歧视行为。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引言概述:社区志愿者章程是指为了规范社区志愿者的行为准则和组织管理,确保志愿者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社区的发展和和谐,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社区志愿者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志愿者资格要求:1.1 年龄要求: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1.2 健康要求:志愿者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胜任志愿者工作。

1.3 素质要求: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志愿者权利与义务:2.1 权利:志愿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工作安排和培训机会,享受志愿者活动中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2.2 义务:志愿者应按时参加志愿者活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维护社区的利益和形象,保守志愿者活动中的机密信息。

三、志愿者活动管理:3.1 活动策划:志愿者活动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确保活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2 志愿者招募:组织应通过多种渠道招募志愿者,包括社区广告、宣传册等,确保志愿者队伍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3.3 志愿者培训:组织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社区知识、沟通技巧、急救知识等,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志愿者行为准则:4.1 尊重他人:志愿者应尊重社区居民的隐私和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4.2 保守秘密:志愿者应保守志愿者活动中获取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者机构。

4.3 诚信守约:志愿者应按时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通知组织,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志愿者评估与奖励:5.1 评估机制:组织应建立志愿者评估机制,对志愿者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为志愿者提供成长和改进的机会。

5.2 奖励机制:组织应设立志愿者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志愿者积极参预社区建设。

结论:社区志愿者章程是规范社区志愿者行为和组织管理的重要文件,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资格要求,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团队合作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队伍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队伍荣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

第三条志愿队伍指导单位应当依法管理、组织和指导志愿活动,保障志愿队伍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志愿队伍应当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管理第五条志愿队伍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组成。

队长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管理,队员积极配合队长和副队长工作。

第六条志愿队伍应当按照各自的任务和分工,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合理安排志愿工作。

第七条志愿队伍应当每年定期召开队伍大会,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新的工作计划。

第八条志愿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志愿队伍应当对队员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条志愿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和分享队员的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志愿队伍队员享有参加志愿活动的权利,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服从队伍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三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保守队伍的秘密,不得泄露队伍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维护队伍的形象,不得参与损害队伍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互相帮助,关心队友的生活和工作。

第四章纪律和处分第十六条志愿队伍队员应当遵守队伍的纪律,服从队伍的管理。

第十七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十八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被除名,不得再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九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志愿队伍指导单位。

社会义工团队规章制度范本

社会义工团队规章制度范本

社会义工团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社会义工团队的活动,提高社会义工团队成员的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是社会义工团队活动的行为准则,是社会义工团队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社会义工团队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社会义工团队设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设立主席团,具体设置如下:1. 组织委员会由社会义工团队的领导成员组成,主要负责社会义工团队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2. 主席团由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等,主要负责社会义工团队的具体执行和活动推进。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1. 成员权利:(1)享有平等的权利,参与社会义工团队的活动和讨论;(2)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社会义工团队的决策;(3)享有公平的机会,获取社会义工团队的资源和福利。

2. 成员义务:(1)遵守社会义工团队的规章制度,遵循社会义工团队的宗旨和目标;(2)积极参与社会义工团队的活动,尽力完成分配的任务;(3)维护社会义工团队的形象,保护社会义工团队的合法权益;(4)提高个人素质,不断学习进步,为社会义工团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活动管理社会义工团队的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活动计划:社会义工团队主席团根据团队的宗旨和目标,制定活动计划,并报组织委员会审核通过。

2. 确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应当与团队的宗旨和目标相符合,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 分工合作:社会义工团队成员按照活动计划进行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活动任务。

4. 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社会义工团队应当进行活动总结,总结活动的成果和不足之处,为下次活动提供参考。

第五章纪律管理社会义工团队的成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1. 尊重领导:社会义工团队成员应当尊重团队领导,听从领导的指挥。

2. 遵守规章制度:社会义工团队成员应当遵守社会义工团队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团队的宗旨和目标。

3. 爱护团队财物:社会义工团队成员应当爱惜团队的物资和财物,不得私自挪用。

志愿部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志愿部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志愿部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部的管理,引导志愿者开展有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志愿部内所有成员,包括志愿者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志愿部是一个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职能的组织,旨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服务社会大众。

第四条志愿者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部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以公益为宗旨,不得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热爱劳动,助人为乐,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道德品质。

第七条志愿部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爱岗敬业教育,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和价值。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志愿部的组织结构分为部领导班子和志愿者团队两个层次。

第九条部领导班子由部长、副部长、秘书等组成,负责制定部工作计划、指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管理志愿者队伍等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团队由志愿组长、志愿者等组成,负责具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执行部领导班子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团队应当围绕部工作计划确定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团队应当遵守部领导班子的管理指导,服从指挥,保持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应当符合志愿部的宗旨和目标,具有公益性和实用性。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确保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和效果性。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安排,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应当提前确定,确保志愿者能够准时参与并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注意安全防范和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者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反馈意见,为下一次活动提供参考。

文体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文体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文体志愿者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活动的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包括个人志愿者和团体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坚持“自愿、无偿、法律、责任、和平、开放、合作、友善”的原则。

第四条志愿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特长。

第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的指挥,不得进行损害组织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注重个人形象,言行举止得体,礼貌待人,不得有不文明、不遵纪行为。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志愿者权利第八条志愿者享有“自由选择、自愿参与、自愿退出”的权利,有选择服从的权利,可自由选择志愿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公开、公平、公正的权利,有发表看法和意见的权利,有隐私保护的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组织应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有侮辱、歧视等行为。

第十一条志愿者享有获得必要培训和支持的权利,可要求组织为其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支持。

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获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组织应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三条志愿者享有保护个人安全的权利,组织应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章志愿者义务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履行承诺,尽到义务。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发扬友爱精神,热心帮助他人,关心弱势群体,传播正能量。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爱护志愿服务设施和物品,保护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进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专长,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的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服从指挥,配合协作,不得有独断和脱离集体行动的行为。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当保守组织和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志愿者应当承担义务服务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志愿者规章制度精简

志愿者规章制度精简

志愿者规章制度精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志愿者的活动行为,规范志愿服务,并建立起一支高效、有序、专业的志愿者队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遵守组织安排,服从领导管理,服从志愿服务的安排和要求。

第三条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保持团结友爱,帮助他人,为社会公益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任何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志愿服务安排第五条组织方应当提前通知志愿者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志愿者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与。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按照组织方的要求佩戴统一的志愿者服装和证件,且志愿者应当在服务期间保持整洁、文明礼貌,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配合组织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不得擅自离开或迟到早退。

第八条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请假或调班,应提前向组织方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三章志愿服务行为第九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应当尊重被服务者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欺辱被服务者,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当遵守服务协议,确保服务内容真实、准确、有益,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他人。

第十一条志愿者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保护环境、文物和公共财产,不得破坏公共资源,不得损坏公益财物。

第四章志愿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组织方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保障志愿服务的正常开展,并定期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四条组织方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如有违规行为,组织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劝退等。

第五章立规依据和修改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组织方有权在必要情况下修改并解释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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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规
一、总则
1.认真参加培训,主动参与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牢记岗位服务要求,努力掌握服务知识和技能,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心态,为赛会志愿服务做好充分的身心准备。

2.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配,熟悉岗位职责,牢记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

服从所在团队的管理。

3.志愿者与工作人员之间、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鼓励、密切配合,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4.提前了解相关客户群的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在服务中避免冒犯相关禁忌。

5.对所有服务对象都要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

6.对于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根据岗位要求事先做好思想准备,出现情况时能够及时、规、合理地应对。

7.遵守志愿服务承诺书的相关承诺。

二、岗前准备工作规
1.注意适当休息,保证上岗时精力充沛。

2.注意饮食卫生,上岗前严禁饮酒、严禁暴饮暴食,避免食用有异味的食品。

3.备齐必要物品,如制服、证件、腰包、水壶、通讯工具、工作资料、防暑药品等。

三、仪容仪表规
1.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化妆适度得体。

2.着统一制服上岗,遵守着装规,按要求佩带志愿者工作证等志愿者标识。

3.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双眼正视他人
4.站立时,腰背挺直,不依靠,不叉腰,不合抱双臂,不手插裤兜。

5.行走时,抬头挺胸收腹,双臂自然摆动。

多人行走时,应自然成队,避免影响车辆和他人通行。

6.坐时保持上身直立,双腿自然并拢,不抖动腿脚。

不在公共场所席地而坐。

四、工作秩序规
1.严格遵守上岗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岗必须提前向有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严格按照岗位分配在规定区域工作。

3.严禁携带禁限物品或为他人夹带不明物品进入服务区。

4.严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吸烟饮酒,不得在服务岗位上吃东西。

5.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遇到问题应按照规定流程及时请示报告。

6.换岗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交接。

7.除了工作需要外,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观看比赛;志愿者持票观赛时,不得穿志愿者制服。

8.不向服务对象索要签名、礼品或小费。

9.工作时间不能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10.工作时间不闲聊,不接打私人,不长时间看手机信息,不发无关信息,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上岗时把手机调至振动状态。

11.在服务过程中遇到误解、无理要求或不公待遇时,应保持冷静和克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和部门反映;面对态度粗暴或情绪激动的服务对象,要保持文明、礼貌、冷静、克制的态度,切忌与服务对象发生语言争执和肢体接触。

五、指引交谈规
1.介绍某人或给对方指示方向时,应掌心向上,四指并拢,大拇指开,前臂自然上抬伸直,指向目标方向。

指示方向时上体稍向前倾,面带微笑,目视目标方向并示意对方。

2.与他人握手时,应注视对方,不可把另一只手放在口袋中。

3.有人与自己主动说话,应微笑倾听,并积极回答。

发现有人欲与自己谈话,可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4.与他人交谈时,保持目光接触,认真倾听对方谈话。

不宜长时间地凝视对方某部位或不停地上下打量对方。

5.谈话中遇有急事需要处理或需要离开,应向参加谈话的所有人打招呼,表示歉意。

6.熟练掌握岗位服务用语的规外语表述,学习运用“您好、、请……”等礼貌用语。

7.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情况,不得向服务对象回答“不知道”或“这事不归我负责”等,要尽可能为服务对象联系相关人员或者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8.及时接听工作。

接通后应主动报出岗位和个人:“您好,××(场馆)志愿者×××”。

六、会议行为规
1.准时参加会议或培训。

2.参加会议或培训时不得私自交谈、看书看报、吃东西等。

手机应关闭或
调整到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打。

3.参加会议或培训时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因故需提前或长时间离开会场,
应向会议组织者说明情况。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培训笔记。

七、应急处置规
1.提高警惕,加强监控,发现隐患时及时报告,注意自身安全。

2.熟知场馆管理规定和所在业务口、岗位的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3.面对危及安全或破坏工作秩序的情况,要积极应对,按照规的应急流程
果断处置,同时迅速通知团队相关负责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周边其他工作人员求助。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维持正常的秩序,努力避免扩大事态,并有意识地保留、保护证据。

八、接受媒体采访规
1.增强意识,遵守相关规定。

2.针对媒体采访需求,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接受或拒绝采访。

如拒绝,
需要礼貌地说明原因,如“对不起,我正在工作,不方便接受采访”等。

3.礼貌对待媒体,维护志愿者整体形象,展示志愿者的风采。

4.提供给媒体的信息和容要客观、准确。

5.工作时间不宜接受正式采访,如确有需要,经请示志愿者所在业务口负
责人同意并安排替岗人员后,方可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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