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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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药品一般管理
1. 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督促科室药品管理。病区治疗护士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洁工作,全面检查病区药品。
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注射类、口服药、外用药等有明显标识,标签应完整、规范、清晰,并分区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区放置;外观相似(看似)、药名相近(听似)的药品分开放置,有特殊提示标识;同类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3. 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拿取的地方,性质不稳定的药品,如需避光及低温保存的按药品说明书合理存放和使用。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存放,药瓶或药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品。
4. 药柜每周清理一次,包括清洁药柜、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清点记录。对在有效期在 6 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避免过期。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5.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二)病区药品基数管理
1. 病区应根据专科病种的需要,经护士长、临床药师、专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审核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以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四份,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病区各保存一份。
2. 建立《药品管理登记本》,每周清理基数药品的种类、数量及质量,做好记录并签名。
3. 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分类摆放。
4. 治疗护士每日及时清理领取的药品,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使用。
(三)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规定》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保险柜存放,做到专柜. 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且口服药品与注射射类药品分拒放置。药柜外要有明显的标示;“麻醉药品管理专柜” 、“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药专柜” 、“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药
专柜”。
2. 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清点使用登记本》,做好清点使用记录。
3. 病区根据需要合理贮存基数,并制定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双人签
名,确保账务相符。及时凭麻醉药品专用处方补充基数。
4. 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时,医生应开具医嘱及麻醉药品处方后方可使用;使用时登记使
用时间、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药名、剂量、用法、批号等情况,护士两人核对签名。如有剩余
药液,须经两人核实后方可销毁,登记并双人签名。用后保留空安剖,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借用。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使用后,按照《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注射空安剖回收流程》回收空安剖。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贴剂时,应当要求病人将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
回收的数量。
(四)急救车内药品管理
1. 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专科急救需要。
2. 急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保存于急救车内,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定数量、
定期消毒检查),保证随时取用。
3. 急救车应在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方便使用,标识醒目,治疗护士每周清理1 次,清理完后加
封条管理,封条上注明日期、时间及责任人。
4. 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及有效期等,确保急救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5. 急救车使用后,当班责任护土及时清理和补充物品,由治疗护士或责任组长核对后贴上封条。
保证急救车的内药品和物品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五)高危药品管理
危害药品: 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对生育
有损害作用及在低剂量下可生产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品和细胞毒药品。高危药品:包括危害药品及血管活性药品及刺激性、高渗性(PH>9)、低渗性(PH<4.1)药品、阳离子药品肌肉松弛剂等。
1. 高危药品按照给病人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分为A B、C三级,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
理的最高级别,B级次之,C级危险度相对较低,均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2. A、B、C三级高危药品应分区管理,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有明显的红底白字的“高
危药品”标识,有高危药品警示图标,并用红色、黄色、蓝三种不同的颜色区别
A、B、C 三级高危药品存放区域。高浓度电解质10%氯化钾专柜加锁管理。
3. 各科室应组织学习A B、C三级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高危药品的
认识和使用安全性。
4. 凡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发现HIS 系统中显示斜体、加粗的字体药品时,均为高危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药品浓度、给药时间及给药途径等内容,确保双人核对,提高高危药品的使用安全性。
5. 加强巡视,根据病人年龄、病情及药物的性质要求调整滴速,静滴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进行处理。
6. 使用高危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24h 内上报至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科室医护人员讨论高危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
(六)其他药品管理
1. 贵重药品及专用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存,因出院、死亡或其他原因停用药品时,及时清退。
2. 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应放置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冰
箱实施温度监测,做好每天登记管理。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 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护士应掌握常用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对不规范的医嘱,需请开具医嘱的医生重新开具并签名,核对无误后护士方可执行。
2. 护士禁止执行电话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只有在病人抢救、手术过程中方能执行口头医嘱,并严格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流程》。
3. 在摆药与配药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经2 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4. 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粘帖二维条码信息标签,包括病人的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配药者需签名及配药时间。
5. 配置输液时,注意药品的配伍禁忌,并做到现配现用。
6. 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加药器或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7. 执行给药时,确认病人的身份,核对姓名、床号、药品名称、给药的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者在执行单上签名。
8. 根据病情有计划进行药物治疗,多种药品同时使用时,注意相邻两组液体间的配伍禁忌,若已知相邻两组液体间会发生药品反应,应避免连续输入,可用生理盐水冲管或更换输液器后再输入。
9. 根据病人年龄、病情和药品的性质调整输液滴速,定时巡视病房,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并配合处理。
10. 易发生过敏的药品使用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药品过敏试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能使用,并严密观察药物反应及疗效。
11. 口服药单剂量调配,每餐发放,做到看服到口。病人自备口服药必须有医嘱,按医嘱督促、指导病人服用。
12. 发生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24h 内上报至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析原因,以保证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