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会议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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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会议主持词:同志们:

刚才,县消防大队XX大队长汇报了2007年度全县消防工作情况,通报了今年一季度以来我县的火灾形势;市消防支队吴细兴副支队长作了重要讲话。希望与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稳步实施“十一五”消防规划、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率先崛起的关键一年。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消防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保障,也是社会稳定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务院于2006年5月份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中强调:消防工作要坚持协调发展,要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自2006年9月份我县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职责,既分工又协作,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全县火灾形势的相对平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火灾直接损失稳中有升。各种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的因素日趋增加,火灾形势依然严峻。据初步统计,1999年以来,我县火灾起数、亡人数都保持着稳中有降,但火灾损失却基本是增长。2007年火灾直接财产损失71.44万元,是1999年的3倍多。二是消防设施不够完善。全县城乡消火栓欠账率达98%,其中xx、xx、xx、xx等重点镇基本上无消火栓;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仅为60%左右;消防产品市场监督抽查检验合格率仅为85%。三是消防组织不够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管理网络尚不健全,农村火灾仍处于高发态势,自1999年以来全县发生的亡人火灾几乎所有由农村火灾所致。四是火灾隐患整治不够彻底。2004年以来,全县先后有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经政府挂牌督办后得到有效整改,但目前仍有不少火灾隐患尚未根本解决,xxx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后的后续整改问题及环形消防车道问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富山新村的消防车道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三合一”、“多合一”、“城中村”以及家庭式小作坊等消防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同时,新开发区的一些项目业主在建设过程中想方设法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建筑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违法建设、违法投用,导致了一些先天性

的火灾隐患出现。为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降低火灾发生率。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一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装备建设。据消防部门调查,有的小区、工业园区由于设计、建设时公共消防设施没跟上,发生火灾后消防车进不去,或者是消火栓缺损、没水,小火得不到及时处置而酿成大灾;有的乡镇由于缺乏基本的灭火器材装备,无法补救初起火灾,甚至造成“火烧连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确保年底前城区、重点镇(中心镇)消火栓建设按县政府有关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基本消除消火栓历史欠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装备。二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县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消防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些进展。2007年,xx、xx、xx、xx等镇建立了农村义务消防队,增强了我县的消防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新机制、新路子,大力发展社会消防力量。今年,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建立起合同制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备常规灭火器材和运载工具,确保发生火灾时能随时拉得出打得响,及时扑救本地区的初起火灾。三要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教育。从历年发生的火灾事故来看,很大一部分火灾都与我们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较低有关密切的联系,有的火灾是初起火灾,但是因为群众不能够及时报警而延误了最佳的灭火时机;有的是因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虽然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仍然急待提高。因此,各地各部门在抓消防工作的过程中,要把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要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教育,切实做到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大力普及消防法制、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社会各个层面的消防安全素质。新闻、广电、教育、劳动保障、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将消防安全列入宣传、教学和培训范畴,逐步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努力构建消防安全新体系。

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强化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科学

评估当地消防安全条件,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明确逐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切实担负起所辖区域和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职责,确保责任到岗、到位、到人。要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地消防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消防、参与消防的积极性。二是坚持部门依法监管,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奖惩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直至最基层,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切实加强本系统、本行业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三是坚持单位全面负责,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各单位要切实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建设领域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

四、进一步整治隐患,全面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

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的损失,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出发点、根本点,也是检验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落脚点。近几年全县持续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但形势不容乐观。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合本部门实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排查整治的重点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建筑、消防产品以及影响我县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为主。同时,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逐一建立档案,重点跟踪;对于一些老大难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于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召开全体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在此,郑重重申:对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的职责,督促隐患单位抓好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要保证在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凡在整改期间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对消防部门给予更多的支持、更多的理解,共同努力为消防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紧紧围绕这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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