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输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制度1目的明确临床输血标本的采集、运送、交接流程及管理要求,保证临床医护人员正确采集、送检输血标本。

2.范围本文件的执行部门/科室为临床科室和输血科;执行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护人员和输血科工作人员。

适用于临床输血标本采集、送检工作。

3.术语、缩略语和定义输血标本:指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试验的患者血液标本。

4.目标输血标本采集、送检正确率100%。

5.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5.1临床医护人员负责按要求正确采集输血标本并及时送检。

5.2输血科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接收输血标本。

6.工作程序6.1与输血安全相关、需要采集患者血液标本的情况包括:(1)在本院无血型记录的患者入院后应采集血液标本进行首次血型检测,建立血型记录;(2)患者本次入院后首次申请输血、备血(包括申请红细胞、血浆、血小板、冷沉淀)时,需采集血液标本进行首次血型复查和抗体筛查;(3)申请输注红细胞血液制剂,需采集血液标本进行交叉配血;(4)患者为疑难血型、疑难配血、抗体筛查阳性等情况时,需按输血科的具体要求采集血液标本做进一步检测。

说明:①即使患者在本院有既往血型记录,本次入院首次申请输血、备血时进行首次血型复查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此为发现冒名顶替患者的重要途经,也是保障输血安全的重要措施。

②禁止将首次血型鉴定和首次血型复查的血液标本同时采集,分两次送检。

③对已建立血型记录的患者,若首次申请输血的品种为红细胞制剂,则首次血型复查和交叉配血可为同一管标本。

6.2交叉配血标本应由本院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与值班护士共同采集。

医护人员应参加医院或临床科室组织的输血相关培训。

【注:各医疗机构对于标本采集人员的规定不尽相同,读者应以本院规定为准,但应确保两名医务人员(非特殊、异常紧急情况下)共同采集交叉配血标本】(1)采集输血标本前必须先打印患者信息标签贴于标本试管再至患者床旁采血,禁止携带无患者信息标签试管至患者床旁采血。

(2)2名医护人员持《临床用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床旁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室、病区和床号等信息。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1.采集交叉配血血样,护士要求必须具有初级以上护士职称,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明确患者用血申请,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等信息。

3.准备采血材料,并明确以下内容(1)正确的标本量;(2)正确的容量;(3)正确的标识: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采血日期、采血者签字。

4.采集血样过程(1)确保在采集血样时,床边正确的核对患者;(2)正确地给血样试管贴标签:血样采集后在床边给血样贴标签,而不应该事先贴好标签或到办公室贴标签;(3)第一次输血应同时采集输血前三项检测血样。

5.采血样完成后,再次核对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信息、血样量及有无溶血,核对无误后送输血科,并进行护理记录。

6.质量标准要求(1)正确完整的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一致;(2)正确地核对采血过程;不能在输液处采集血样;(3)标本无溶血;(4)正确地记录。

7.送血样人员必须是医护人员,严禁患者家属送血样。

8.血样连同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后应由送血人员和输血科人员一起核对以下信息:(1)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2)核对查看申请单、血样标识的完整性;(3)血样标本量、有无溶血;(4)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

9.有以下情况,输血科拒绝收血样(1)血样标识不完整;(2)血样无标签;(3)标本量不足;(4)血样质量有问题。

10.配血标本必须是患者输血前三天之内的,并不得有溶血情况(自身溶血患者标本除外,但应进行试验前后的溶血程度比较)。

11.患者和供血者标本试验后要放4-8C 冰箱保留(至少- 周),以便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

12.实验后废弃的血标本,尤其是阳性标本应严格管理,与试验所用器材必须按三废要求消毒后交医院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六篇)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六篇)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1.确定输血后,有资质的两名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血型,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配血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2.采集血标本时,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4.取血时护士携带病历到血库,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1)受血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血量、有无凝集反应;(2)核对血袋标签。

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有效期;(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

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发血单上签字。

5.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护士持“输血(检测)记录单”、病历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及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rh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

确认1无误后方可输血。

6.输血时(1)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臵是否完好;“九对”即查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采血日期、种类、血量。

(2)让患者自述姓名,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使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

输血前、后静脉滴注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5)输血时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①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输血标本的采集管理,确保输血安全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标本采集管理。

第三条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应当遵循“四集中”原则,即标本采集要集中于护士操作、标本运送要集中于专人操作、标本处理要集中于定点操作、资料记录要集中于分开记录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要与《输血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有机统一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输血标本采集人员管理第五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标本采集的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第六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持有医疗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技能处于良好水平。

第七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诚信守法。

第八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利益损害患者利益。

第九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能力,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保证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绝对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发现患者有异常情况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医院管理部门,做好防护处理。

第三章输血标本采集流程管理第十二条输血标本采集前,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问诊、体格检查和病史了解,明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输血需求。

第十三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病情和临床医嘱,确定标本采集的具体需求和方法,保证采集的标本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使用无菌器械和无菌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第十五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妥善保存采集好的标本,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将标本送交实验室进行检测。

医院输血标本采集制度

医院输血标本采集制度

医院输血标本采集制度Ⅰ 目的为有效规范临床对血标本的采集工作环节的管理,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保证临床输血安全。

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制定我院输血标本的采集流程,医护人员应遵照执行。

Ⅰ 范围适用于本医院临床科室工作中输血标本采集的所有相关操作Ⅰ 制度一、评估(一)核对医嘱:采集血标本前仔细核对医嘱,检查申请单、患者姓名、床号、申请检验项目。

(二)患者评估1.全身情况:目前病情、治疗、用药情况、意识状态等。

2.局部情况:注射部位的皮肤有无疤痕和感染等。

静脉是否显露和有无炎症,肢体的活动情况。

3.心理方面:自理能力,有无恐惧、焦虑等,合作程度。

4.健康知识:对疾病与采血的认识程度。

(三)环境评估与准备:检查病室环境是否清洁,光线是否充足,根据情况开窗,开灯。

(四)用物评估(可于准备时进行)。

(五)操作者自我评估:着装是否清洁、整齐、是否符合要求,对血标本采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是否熟悉。

二、计划(一)预期目标1.患者明确采集血标本的目的和要求,积极配合。

2.标本量准确,能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和选择合适的试管。

(二)准备1.操作者自我准备: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

2.患者准备:理解采集血标本的目的,要求和意义,按采集标本内容空腹。

3.环境准备(已于评估后进行)。

4.用物准备: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准备幷评估用物:根据检验目的备采血管,治疗盘内放:压脉带、皮肤消毒剂、检验单、抽血器具。

三、实施(一)护士将用物带至床旁,对床号姓名,向患者解释,取得合作。

护士:“某某先生:给您抽血了,准备好了吗?”患者:“准备好了。

”护士:“我尽量争取一针见血,减轻您的痛苦,抽完血您就可以去进早餐了,请您躺好。

”(二)戴手套,备好注射器。

(三)选择静脉,在静脉上方4-6cm系压脉带,嘱患者握拳,让静脉充盈。

(四)常规消毒穿刺部位皮肤。

(五)按静脉穿刺法进针,见回血后放平注射器,抽吸血液至所需量时,松压脉带,松拳。

(六)干棉签按压穿刺处,迅速拔针。

医院输血标本采集要求及流程

医院输血标本采集要求及流程

医院输血标本采集要求及流程
输血是临床救治危重病人的手段之一,为了受血者得到安全、有效、准确、无误的治疗,标本的正确采集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对临床各科送检的血型血清学检测标本(定血型、配血、备血)有如下要求:
一、医师确定输血后,病房护士应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并贴上标签。

二、抽静脉血3-5ml血(管紫EDTA抗凝、黄帽管各一管),随即在床旁注入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内,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

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输血科。

三、由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双方逐项核对后验收并签字。

注意事项:
(一)标本不能溶血,因溶血会掩盖配血不合的异常反应。

不许抽取胸,腹腔等处积血作配血标本。

严禁从正在输液的输液管内抽取血样。

(二)因右旋糖酐对配血有干扰,故应在病员输注前进行采血。

(三)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标
本不能代表当前病人的免疫学状态。

特殊情况下(如妊娠、病人血管条件差、采血困难者)也可例外,适当延长到5天。

(四)输血科收到血样应逐项核对,如对血样与病人身份有怀疑,或血样质量不合格,应要求重抽,不允许随意修改错误的标签或错误的《输血申请单》或用不合格血样配血。

(五)合格血样如不需配血,应按送检时间分别放入4℃冰箱内位置保存,输血标本至少保存7天。

不合格标本拒收的条件:血量过少、溶血、非EDTA抗凝的血标本,标签模糊,字迹不清,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不符或对患者身份有怀疑等有输血安全隐患的情形。

输血标本的采集

输血标本的采集

输血标本采集要求1. 医师确定输血后,护士采集配血血样,护士要求必须有初级以上护士职称,实习/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病房护士应根据《输血申请单》,核对病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等信息。

2. 抽静脉血2ml 血(用EDTAK2 抗凝),血样采集后在床边给血样贴标签,而不应该事先贴好标签或到办公室后贴标签;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3. 将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及试管与输血申请单的号码是否一致等确认无误后签署姓名及时间。

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

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

4. .标本收到后,立即对标本进行ABO和Rh血型鉴定,ABO血型应用试管法作正反定型,并记录。

如果是急诊输血应立即配血,如果是择期手术者,将配血单与标本一起及时放入2~60C冰箱保存,备用。

5.. 配血合格后,由护理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6..、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血液有效期、血液外观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后方可发出7..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8.第一次输注血浆的,需送定型血标本,以后输注血浆的免送标本。

注意事项:1.标本不能溶血,因溶血会掩盖配血不合的异常反应。

严禁从正在输液的输液管内抽取血样。

混入静脉输注液体的、溶血的、严重乳糜的血液标本不能使用。

2.因右旋糖酐对配血有干扰,故应在病人输注前进行采血。

3.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超过3 天的标本不能代表当前病人的免疫学状态。

4.输血科收到血样应逐项核对,如对血样与病人身份有怀疑,或血样质量不合格,应要求重抽,不允许随意修改错误的标签或错误的《输血申请单》或用不合格血样配血。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一、背景输血是临床治疗中常用的方法之一,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是确保输血准确、快速、安全的重要措施。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是指对输血科标本的采集、保存、运输、检验、鉴定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目的1. 确保输血科标本的采集和处理过程符合规范,准确无误。

2. 避免输血科标本在采集、保存、运输过程中出现污染或失误,导致输血过程不安全。

3. 提高输血科标本管理的效率,节省时间和成本。

4. 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和合并症。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输血科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涉及到输血科标本采集、处理、运输、检验、鉴定等所有环节。

四、流程1. 输血科标本采集1.1 标本采集前,医务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认真核对,并确保处于最佳状态。

1.2 采集标本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的信息,包括病史、用药情况等。

1.3 采集标本应选择适当的位置和方法,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避免感染和出血等风险。

1.4 采集完成后,及时做好标本标签,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

1.5 采集好的标本应及时送至相关部门,确保标本的新鲜度和准确性。

2. 输血科标本保存2.1 输血科标本室应根据标本性质和需求进行分类和保存,保持整齐、清洁和无污染。

2.2 标本保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环境,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质量。

2.3 标本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超过有效期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3. 输血科标本运输3.1 标本运输时,应选择适当的方式和工具,确保标本安全无损。

3.2 标本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晃动和碰撞,防止标本污染或破坏。

3.3 标本送达目的地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标本及时处理。

4. 输血科标本检验4.1 标本检验前,应对仪器和实验物品进行核对和准备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4.2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和污染。

4.3 检验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管理制度1、病人血液标本采集由两名护士共同配合采集静脉采血5ml,血清和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 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

2、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5ml 标本。

3、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的比较。

4、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5、确定输血后,护士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同时采血样。

6、由护士及时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配血室,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7、患者标本管上必须有标签,收到标本时应当面与医护人员核对血样标签与输血申请单是否相符,即双方逐项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采血日期等,并检查送检标本的质量是否与申请项目的要求相符,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进行书面记录。

收到标有“急”字样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8、配血室科工作人员应复核受血者(患者)ABO血型、Rh血型、抗体筛查后按科室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对中心血站提供的全血及红细胞悬液血液制品也应核对ABO血型后按血型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9、预约输血患者的血样在4℃冰箱保存不能超过48小时,逾期应重新抽取血样。

对反复输血的患者更应注意抽取新的标本做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以避免患者体内因回忆反应而产生抗体。

10、确定输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对患者的血样在交叉配血之前,应再次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血型。

交叉配血时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1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按日期的先后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逾期的血样应按医疗废物处理原则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12、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冰箱的温度要定期监控记录,如发生故障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输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一、输血安全制度1、接到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院专门人员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接到检验科通知可以取血后,先测量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检验科送血;高热者通知医生。

4、检验科送血到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三查后签收。

5、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①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②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③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④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对,同时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Rh因子),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7、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用盐水。

不得自行储血。

不得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

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由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8、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小时更换一次。

9、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2)重新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3)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

护理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及规范

护理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及规范

护理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及规范一、护理人员根据医嘱确定输血后,持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科别、床号、血型和诊断,核对无误后采集血样.采集血样时禁止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二、非急症患者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不得同时使用一个血液标本。

应先进行血型鉴定,需要申请输血时再另外采集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急症患者采集血样时医护人员要两人核对相关信息,避免抽错血标本造成重大的输血事故.三、血样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代送交血库,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全名。

四、配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内采集的,超过3天必须重新采集。

五、取血时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与发血人员共同核对患者信息和血液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科别、床号、血型、供血者血袋编码、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和内容物等,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

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制品拒绝领取。

六、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质量是否异常。

七、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再次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进行输注.八、血液制剂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30分钟,取回的血液制剂应按照要求在30分钟内输注。

血小板、冷沉淀取回后尽快输注.暂时不输注的血液应保存于血库输血专用冰箱中。

九、输血前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使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输注,至少每12小时更换一次输血器。

十、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十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节滴速,含凝血因子的血制品(血小板、冷沉淀、纤维蛋白酶原复合物)应以患者能耐受的速度尽可能快的输注。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一、管理制度1.1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2 输血标本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确保标本质量,为临床输血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3 输血标本采集、处理、检测和储存等环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并遵循操作规程和规范。

1.4 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输血标本的接收、处理、储存和发放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1.5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标本质量控制体系,对输血标本采集、处理、检测和储存等环节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输血安全。

二、流程2.1 输血申请2.1.1 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2.1.2 《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输血科(血库)。

2.2 输血标本采集2.2.1 责任护士凭《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取血通知单,到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样。

2.2.2 责任护士与输血科(血库)发血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

2.2.3 责任护士采集血样,确保采集过程中避免血液震动,以防红细胞破裂。

2.3 输血标本检测2.3.1 输血科(血库)对输血标本进行血型鉴定(包括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

2.3.2 输血科(血库)对输血标本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标本合格。

2.4 输血标本储存2.4.1 输血科(血库)负责输血标本的储存,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4.2 输血标本储存期间,应做好温度、湿度等环境的监控和记录。

2.5 输血标本发放2.5.1 输血科(血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发放符合要求的输血标本。

2.5.2 输血科(血库)发放输血标本时,应与临床医护人员进行查对,确保标本无误。

2.6 输血标本使用2.6.1 临床医护人员在输血前,应再次进行查对,确保输血标本无误。

2.6.2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输血服务的质量,减少输血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输血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护士、医生、技术人员等。

三、输血标本的采集1. 输血标本的采集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标本应采集前进行标识,标明病人的姓名、住院号、床号、性别、年龄等信息。

2. 输血标本的采集应选择适当的部位进行,应该避免采集过量或者采集过少的血液。

四、输血标本的保存1. 输血标本采集后应立即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不得延迟。

2. 输血标本应妥善保存,避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3. 输血标本应储存在适当的温度下,避免暴露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

五、输血标本的转运1. 输血标本在转运过程中应妥善包装,避免破损或者泄漏。

2. 输血标本的转运应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3. 输血标本的转运应由专人进行,转运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输血标本的检测1. 输血标本在检测前应进行配对检查,确保标本信息与病人信息一致。

2. 输血标本的检测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3. 输血标本的检测结果应准确无误,不得有误判。

七、输血标本的使用1. 输血标本检测结果应与病人的血液型匹配才能进行输血。

2. 输血标本的使用应按照医嘱进行,不得超量使用。

3. 输血标本的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

八、输血标本的废弃1. 输血标本在使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处理。

2. 输血标本废弃应进行专门处理,不得直接丢弃。

3. 输血标本废弃处理应按照相关环保政策进行,遵守环保法规。

九、输血标本监督1. 输血标本的采集、保存、转运、检测、使用及废弃等环节应有专人负责和监督。

2. 输血标本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复核和检查,确保操作规范。

3.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输血标本管理制度的完善1. 根据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管理需求的变化,不断完善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选文档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 采集交叉配血血样,护士要求必须具有初级以上护士职称,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 明确患者用血申请,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等信息。

3. 准备采血材料,并明确以下内容
(1) 正确的标本量;
(2) 正确的容量;
(3) 正确的标识: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采血日
期、
采血者签字。

4. 采集血样过程
(1) 确保在采集血样时,床边正确的核对患者;
(2) 正确地给血样试管贴标签:血样采集后在床边给血样贴标签,而不应该事先贴好标签或到办公室贴标签;
(3) 第一次输血应同时采集输血前三项检测血样。

5. 采血样完成后,再次核对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信息、血
样量及有无溶血,核对无误后送输血科,并进行护理记录。

6. 质量标准要求
(1) 正确完整的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一致;
(2) 正确地核对采血过程;不能在输液处采集血样;
(3) 标本无溶血;
(4) 正确地记录。

7. 送血样人员必须是医护人员,严禁患者家属送血样。

8. 血样连同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后应由送血人员和输
精选文档
血科人员一起核对以下信息
(1) 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
(2) 核对查看申请单、血样标识的完整性;
(3) 血样标本量、有无溶血;
(4) 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

9. 有以下情况,输血科拒绝收血样
(1) 血样标识不完整;
(2) 血样无标签;
(3) 标本量不足;
(4) 血样质量有问题。

10. 配血标本必须是患者输血前三天之内的,并不得有溶血情况(自身溶血患者标本除外,但应进行试验前后的溶血程度比较)。

11. 患者和供血者标本试验后要放4-8C 冰箱保留(至少- 周),以便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

12. 实验后废弃的血标本,尤其是阳性标本应严格管理,与试验所用器材必须按三废要求消毒后交医院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