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状、发展趋势和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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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现状、发展趋势和对策措施

自199 8 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6%-6.8%之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四位,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巨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

之一左右。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数据,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总计3893万人,其中施工现场一线的操作人员基本是农民工,达3201万人,占总人数的82%左右。而且,从我国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及市政、房建、水利等基本建设的情况看,未来的巧年,我国又将是一轮新的建设高潮期,不仅工程量大,难度和技术要求也将进人一个质的飞跃期。农民工作为我国建筑行业的主力军地位会进一步加强,其素质要求也有待提高。农民工为建筑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也为我国的建筑业走出国门而融人世界的竞争体系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建筑业发生伤亡事故2582起,死亡2789人,其中85%以上是农民工。近年来,随着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但整体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不妥之处望予指正。

1 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探究(1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客观因素①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安全问题的不断变化。建筑施工不像其他产品的生产,建筑工地是流动的;建筑物的地基和建筑环境是变化的;建筑物的建筑结构、规模、功能和工艺方法是各式各样的,这就决定了建设过程中总会有新的安全问题不断出现。②建筑工程的流水施工使得作业班组不断变换工作环境。一幢摩天大楼,其工作现场会从最初的地下几十米到地面上的几百米的高空;一条铁路或公路项目,会从广阔的平原城市延伸到崎岖荒凉的山区,这就使得周围的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都是在不断变化着,也就包含了更高的风险,而流动的工作环境又使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很难及时到位。③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建筑施工是高强度、大噪音、冬冷夏热的露天作业环境,处于超负荷作业的农民工也往往由于紧张、疲劳而很容易导致可怕的安全事故。

④公司与项目部的分离和明确的目标导向性,致使公司的安全措施并不能在项目部得到充分的落实。一些大的施工公司,总公司和项目部离得很远,从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大多由项目部代管,而现在的项目部大多又是临时组建的;再加上公司对项目部的要求是一种只求结果(质量和产量)不问过程的管理模式,而安全管理恰恰就体现在过程上;现在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压力相应的加大,就会诱发人的赌博心理,使公司的安全措施大打折扣,得不到充分的落实。⑤在施工现场多个建设主

体的存在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难度较大。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分包、监理等诸多单位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导致了管理上的缺陷;特别是总包、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其施工人员不断变化,全国流动,而从属于不同的分包单位,又有着不同的管理措施。这种交互散乱的人员管理模式注定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难度很大(2 )“包工头”式的用工制度—人为因素在我国建筑行业,大部分施工企业都采用了简单的劳务分包的“包工头”模式。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以包代管,不对农民工负责,就导致了大部分的“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为了牟取暴利,就转嫁经营风险,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交付给“包工头”用于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作业环境的费用就可能被扣留或挪作他用,致使安全管理措施得不到落实。农民工与施工企业并无直接的关系,出现问题时若“包工头”跑掉了,这些农民工很难去维权,这就助长了“包工头”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的频发。(3 )农民工缺乏有效的培训制度—主观因素农民工在建筑行业里只是一种短暂的雇佣关系,大多数是属于自愿的,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因此企业对他们的教育培训不重视,投人也严重不足;加之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大都只接受了小学教育,迫于自身的经济压力,有空时没钱去接受培训,而有工作时又忙于挣钱没时间去培训,就使得他们不能提高自身

对安全问题的认识。(4 )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政府监管困难作为建筑行业里的主体,农民工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其弱势群体的特征,施工企业对他们不够重视,没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各种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就使得他们对企业没有感情,企业对他们也没有吸引力和约束,哪里的待遇好就跳槽到哪里去,给政府的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政府安监部门由于财力、人员所限,对数量众多的施工现场难以严格监控,再加上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力度不够,纵容了不合理甚或是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2 农民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措施(1 )针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从目前的形势看,很难有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法。因为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挑选平坦广阔、地基坚固、有利施工的场地,就要延长施工工期,而这又是不可能的。适宜建房的地方早盖满楼了,比较好建的铁路、公路也已修好了,剩下的就是那些地质条件复杂、地形险峻的施工现场了。我们能够进行补救的就是加大投人,绘制尽可能详尽准确的地质资料,改善施工环境。在这方面,我国正在修建的青藏铁路是最好的例证。(2 )为了解决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包工头”制度,建设部在2005年印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我国尽快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奋斗目标,即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使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

明化,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

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工程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3 ) 在劳动力输出的县市地方政府应按照“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加强对农民工的综合教育培训;而在用工企业则要依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农民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安防技能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特种行业培训,让他们比较系统地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避免冒险蛮干的现象。政府应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固定项目,增加投人;政府管理部门加大对企业培训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农民工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是否进行过岗前培训和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情况,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混岗的情况。(4 )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因为农民工松散无序就对其放松监管,而是应该依据建筑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管理。我们要在春节期间对返乡的农民工进行教育,说服他们参加当地的劳务输出组织;在用工较多的企业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并利用网络与全国各地的工会组织建立联系,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追踪调查。3 结束语经过对我国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所进行的分析,我们深知,要做好这项工作难度很大,不仅仅是要求政府加大资金投人,还对政府提出了更高更繁杂的服务工作,需要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人员去做工作。如果我们不去做这项工作,就会使得我们建立小康社会、建立和谐社会失去了最广大的群众基础,失去了使劳动力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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