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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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案例

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网络从无到有迅速发展.。由于网络的普及,青少年在获得有益信息的同时也接触大量不良信息。据调查,青少年在接触网络时90%选择的是网络游戏、聊天室、交友天地、影视娱乐、占卜星座、成人保健等。由于青少年自身控制力不足,往往把网络当成自己的“精神寄托”,把大部分时间用在上网聊天、游戏上,浪费了宝贵的学习时间不说,还引发了许多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虚拟性易引发青少年网络性心理障碍、人际关系障碍等一系列问题。

网络世界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网络中到处都是新鲜事物。因此,对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少年有着无穷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往往会导致青少年对网络的极度迷恋。由于青少年自控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都相对较弱,所以成为网络性心理障碍的多发群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上网成瘾患上“互联网成瘾综合症”

目前国际上把上网成瘾称作是“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简称IAD。主要表现是上网时间长且难以自控,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仍在继续。研究表明上网人群中有IAD症状的比例约为6%,在青少年中这个数字更是高达14%。1500万,这是目前我国上网的未成年人的数量,按这数字计算,在他们当中,有240万孩子沉迷在虚拟世界中不能自拔。

案例:央视国际[今日说法]:他为什么离去(2005年4月10日)

13岁的小艺是市某重点中学初二学生,因沉溺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于2004年12月27日早晨7∶00多钟,从自家所住的塘沽区悦海花园的24楼跳楼自杀。警方从他身上发现了四份遗书,每一份遗书的落款都是“小艺绝笔”,在四页遗书中竟找不到一句跟父母道别的话,而是充满陌生的名字和奇怪的言语:我崇拜的是S.H.E、守望者,他们让我享受到了一种快乐的感觉。我有三个知心朋友,尤第安、泰兰德、复仇天神…… 原来小艺在遗书里提到的崇拜者和知心朋友,全是游戏《魔兽争霸》中的人物。这个游戏是他生前最喜欢的电脑游戏。小艺在遗书里面提到的守望者就是这个游戏里面的一个英雄,是他最崇拜的人物。小艺根据《魔兽争霸》的情节自己编写了一部小说,名字就叫《守望者传》,在小说中小艺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力挽狂澜的英雄人物,拥有着强大的力量。而这个虚拟世界中的英雄,在现实世界里成绩下滑遭到父母和老师的批评。想远离网

吧又很难控制自己。显然,虚拟世界中的英雄在现实世界里却要背负十分沉重的精神负担。最终走上绝路。

2、引发青少年人际关系障碍患上网络孤独症

网络孤独症是指依赖网络进行人际交流,淡化了自己与社会、与他人的交往,以至于与家人、朋友疏远,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主要特征为,社会交往功能和交流技巧出现障碍、异常动作以及复杂多样化的行为。

年仅14岁小泉从2002年开始就迷恋上网,平时就泡在网吧里,整天痴迷于《传奇》、《星际》等游戏。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泉渐渐不愿上学,也不愿与其他同学来往,甚至还向父亲提出“请家教”的要求以逃避学校的集体生活。此后,小泉就不大愿意与人交流,甚至经常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有时显得十分暴躁,小泉本来就沉默寡言,现在成天沉迷于网络游戏中其性格更加孤僻,“有时一天都难说上一句话。

二、沉溺于网络游戏,淡化了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喜欢的游戏类型依次为:角色扮演类、第一人称射击类、冒险类、赛车类、智力类,他们经常玩的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战斗、竞争”为主要成分,未成年人长期玩飚车、砍杀、爆破、枪战等游戏,这些游戏告诉青少年的却是尔虞我诈、弱肉强食和勾心斗角,这些容容易使他们模糊了道德认知,淡化了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成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目前,因为玩电子游戏而引发的道德失、行为越轨甚至犯罪的问题正逐渐增多。

案例1:网络游戏本来是虚拟的,但自治区达拉特旗的学生小亮却当真,将其游戏中所谓的“对手”马某当场打死。这是发生在自治区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超易网吧门前的一桩血案。2005年3月19日晚,达拉特旗第一中学高中生马某来到超易网吧上网,他进入了“反恐精英”网络游戏后,多次将对手击败。当时,小亮也在该网吧玩“反恐精英”游戏,但他几次都被对手击败。正当他懊恼无处发火时,猛然抬头发现“对手”就与他在同一网吧。他不禁恼羞成怒,立刻出去叫了两个朋友想教训马某一下,没想到由于三人出手太重,令马某当场死亡。

案例2:一言不和,16岁少年网吧举刀杀人。2003年3月11日晚上8点多钟,16岁的少年胡某在市新站开发区“相约”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与胡某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

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大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里,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了人,会不会坐牢?”

三、因为缺少玩游戏的资金而引发的犯罪事件。

由于目前的网络游戏大多是收费游戏,网络游戏的容不外乎练级和买装备,然而这些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随着上网时间的增多,上网费也在不断增高。而且,玩游戏所需的游戏卡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充值。而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当他们无法承受负担时,他们便会想出各种办法来解决,其中包括暴力抢劫、偷窃等犯罪行为。单在我国,就有不少因为缺少玩游戏的资金而引发的事件。下面的一些案例值得我们深思。

2002年5月4日,市渝中区一位14岁的少年为了筹钱上网吧打游戏,伙同两名同伴用砖头砸伤自己相依为命的奶奶,抢走了她身上仅有的38.2元钱。

2002年5月27日,武进横林镇一16岁的中学生施某,为筹网资卖(押)掉家中6辆自行车后遭到母亲数落,便找来菜刀朝母亲头上连砍7刀。

2002年6月15日,一职业高中17岁学生某,向奶奶索要上网费遭拒后持菜刀将老人杀死,随后将家中的冰箱、彩电卖掉,换取200元现金。

2004年2月10日8时,市二道区转向机厂家属宿舍暖气管子底下一男孩被人打死。犯罪嫌疑人丁某和某被抓获后供认,死者为13岁的王某,他们和被害男孩同为某中学的流失生,有钱了就聚集在一起上网,没钱了便合伙去偷废铁。9日晚,为讨要前几天被王某独吞的几人共同偷废铁卖的15元钱,丁某、某与15岁的某、16岁的康某4人,从网吧将王某拽出对其殴打,后又拖至转向机厂家属宿舍暖气管子底下,不顾王某的苦苦哀求,用水泥块和砖头将其砸死。

某市安乐镇某村20名年龄在案14岁至18岁的青少年,3年作案16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1万元,这个团伙中,只有3个人在作案时超过18岁,作案时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还有两对是亲兄弟。他们作案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有更多的钱上网。

四、“网络迷信”对青少年危害不容忽视

网络迷信和现实生活中的迷信一样可以腐蚀人的思想,消磨人的意志,扼杀人的理想,甚至左右人的行为,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形成消极的人生观。网络迷信往往披着“科学”的外衣,对思想还未定型的青少年来说,极具诱惑性,容易入侵青少年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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