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法律法规(定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法律法规
1.教育法律: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
规范的文件。
2.教育法规:是根据我国宪法所区分的,由国务院和地方权
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教育法规,同时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教育法规范围内。
3.1985《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中国教育改革
和发展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是重要教育政策。
4.教育关系: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完成一定的
教育任务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关系。如教与学的关系,学校教师与家庭、社会的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等。
5.教育法律关系:指由教育法律所规范的教育关系。它与其
他教育关系的区别: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所规范或调整的教育关系。
6.教育权利: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就是法律所许可的行为,
所谓“法授权或许可的行为模式便构成权利。法律关系中主体所被许可的行为,有两个方面,即作为与不作为,通俗地讲就是可以做什么和可以不做什么。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是教育法律所许可的行为,也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法律对主体作为与不作为的许可。教育法律的授权行为,主体也有选择权。
7.教育义务:义务就是“法律关于权利主体负有某种作为或
不作为的约束”。这种约束具有强制性。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义务”是教育法律对权利主体所约束的行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人也不能拒绝或变更法定义务,不履行义务也将受法律追究的约束,接收法律制裁的约束。
8.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主体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
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中主体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教育法律的规定要承担的后果。
9.法律责任同法律义务,法律制裁相联系。主要表现在:受
合法权利所需要的行为要求的约束,义务人不得拒绝或变更法定的义务,未履行义务受法律追究的约束,义务人不得推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的约束,义务人必须服从最终的法律制裁决定。
10.《教育法》1995,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同年九月1号实施。
性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通常规定一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地位:《教育法》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教育大法。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国家基本法律地位,
对我国整个教育领域的活动,进行了整体的规范,为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整体建设奠定了基础。目的: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11.教育单行法:是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原则制定的调整某
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关系的教育法律。遵循宪法和教育基本法
12.教师职业的权利: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
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和进修培训权。
13.教师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
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14.教师的义务: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
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水平。
15.学生权利: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毕业
证书权,申诉起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