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税收制度概述.doc
日本财务管理制度
日本财务管理制度日本是一个高度发达、经济繁荣的国家,其财务管理制度经过长期发展和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独特的体系。
日本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政管理、税收管理、金融管理和会计管理等多个方面。
这些制度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日本的财务管理体系。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日本的财政管理制度。
日本的财政管理制度是政府用来管理和支配财政资源的法律、规章和程序等总和。
日本的财政管理制度中,包括了日本政府、地方政府以及事业单位等各级财政主体之间的财政关系、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政策等内容。
日本的财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政府的支出合理、财政收入充足、债务得到妥善控制,以及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日本的财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财政收支管理。
日本政府通过编制年度预算、管理公共支出和收入等方式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确保政府的财政稳健。
其次,债务管理。
日本政府借款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或实现公共建设等目的,需要对债务进行合理管理,确保其不超过承受能力范围。
再次,财政监督。
日本设立了一系列的监督机构,包括财务审计院、财务省等,对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其次,让我们来看一看日本的税收管理制度。
税收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对实现财政平衡、经济发展等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日本的税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税法、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内容。
日本的税收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税收合理、公平、高效征收,保障国家税收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日本的税收管理制度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税收征管。
日本的税收征管涵盖了对纳税人的登记、纳税申报、征缴、稽核等全过程,保证税收的及时、准确征缴。
其次,税收政策。
日本政府会根据经济形势、社会需要等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以调节经济、促进发展。
再次,税法立法。
日本立法机构会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和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法,并确保其合法、公正、透明。
接着,我们来看一看日本的金融管理制度。
日本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日本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日本是一个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财务管理制度在日本的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和政治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形成了独特的特点。
日本的财务管理制度在保证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同时,也试图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本文将就日本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特点进行分析,以期了解日本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内和国际经济发展和影响方面的作用。
1. 税收制度日本的税收制度主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税和资产税等,间接税主要包括消费税、关税、酒税和烟草税等。
日本的税收体系相对完善,征收税种较多,税制比较综合,虽然税率并不是很高,但依然可以保持财政的收支平衡。
此外,日本税收收入的使用较为透明,符合税收使用的公平和合理原则。
2. 支出管理日本的支出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拨款管理等。
日本的财政预算编制比较科学、民主,并且有多种督导和监督机制。
政府的采购管理严格遵守合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利用税金,项目拨款管理也较为规范,确保公共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资金管理日本的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
日本的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体制相对较为完善,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府债券、公共资金和银行托管资金等进行资金管理,保障政府运行资金的安全、有效和灵活使用。
4. 财务监督日本的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审计监督和会计监督两大方面。
审计监督主要包括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审计和项目拨款审计等,会计监督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政府会计和项目会计等。
日本的审计机构和会计监督机构分工明确,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财务监督体系。
5. 公共财政改革日本的公共财政改革主要包括国债管理、减税和增收等多方面措施。
日本在减少财政赤字、控制政府债务、提高财政收入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政策和措施,力图稳定政府财政和推动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日本的财务管理制度在保证财政收支平衡的同时,也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社会福利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收入所征收的税收,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能够提供国家财政运作所需的资金,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并满足国家公共服务的需求。
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差异,下面将介绍一些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美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分级税率进行征收,分为七个不同的税率层级。
税率从10%到37%不等,具体税率取决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
此外,美国税法还允许各种减税措施和免税额,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英国:英国的个人所得税也采用分级税率制度。
税率从20%到45%不等,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分为不同的税档。
此外,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免税额,免税额的大小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3.法国:法国的个人所得税也是采取分级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法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婚姻状况、子女人数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4.德国:德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德国还实行税收分配制度,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会用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5.日本: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5%到45%不等。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家庭状况、企业领导地位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除了上述国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一些差异。
一些国家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的税率,以减轻他们的负担;一些国家设立临时税收,对高收入者进行额外征税。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设置了特殊税制,如股利税、投资所得税等。
总的来说,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都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设立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是根据各国的财政状况、国家发展目标等因素来确定的,不同国家的税制体系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日本语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日本语在日本,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它对每个纳税人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费用和支出的标准,合理的扣除标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日本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首先,日本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包括基本扣除、特定扣除和其他扣除三个方面。
基本扣除是指每个纳税人都可以享受的标准扣除额,它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和收入水平而定。
特定扣除是指针对特定支出项目而设立的扣除标准,例如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
其他扣除是指除了基本扣除和特定扣除之外的其他支出项目,例如赡养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等。
其次,对于基本扣除,根据日本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基本扣除额是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和收入水平而定的。
一般来说,已婚纳税人可以享受比未婚纳税人更高的基本扣除额,而有子女的纳税人也可以享受额外的扣除。
此外,基本扣除额还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相关,收入越高,基本扣除额越低。
特定扣除和其他扣除的标准也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和标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日本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是经常调整的,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扣除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此外,纳税人在享受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教育费用收据等,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实。
总之,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扣除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纳税人需要了解并合理利用扣除标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税法法规,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日本是亚洲东部太平洋上的一个群岛国家。
国土面积为37.79万平方公里,2001年人口为1.27亿人。
日本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列世界第二位,属于高收入国家,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03.59万亿日元(2001年平均汇率:1美元=121.58日元)。
一、日本税制概况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课征的制度,由中央征收的税称为国税,由都道府县征收的税为地方税,日本的税收立法权统一在国会,各种税法都要经国会批准,主要税种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一些地方税的解释权或减免权归地方政府。
日本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兼顾型税制,国税、地方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
国税由大藏省管理,地方税由自治省管理。
日本现行税制共有53个税种,国税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地价税、酒税、烟税、挥发油税、地方道路税、石油天然气税、印花税、汽车重量税等;地方税的主要税种有:个人和法人居民税、个人和法人事业税、不动产购置税、汽车税、汽车购置税、轻油交易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持有税、事业所税、城市规划税等。
另外,日本的社会保障税不是独立的税种,而是以加入保险的形式缴纳的。
在日本现行税制中,国税所占比重极大,地方税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二、日本税制的发展日本税收制度的形成,主要是借鉴了外国的税收制度。
经过明治维新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两个阶段,随着其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已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税收制度。
1868年明治维新以前,日本的税收制度以土地税为主,土地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80%左右。
此后,虽然在1881年提高了酒税,于1887年引进了所得税,但由于经济发展处于初级阶段,所得税收入仍占税收收入的50%以上。
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第二世界大战前我。
1940年日本大规模改革中央、地方的税收制度。
在直接税方面,分为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重点转向对个人所得课征;对企业所得住所法人税按6%的固定比例征收。
日本税收制度
日本税收制度日本的税收制度主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
以下是日本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1. 所得税:个人和企业按照自己的收入大小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的收入确定税率,并通过工资扣除方式征收。
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其他因素来计算。
2. 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
在日本,消费税率通常为10%,但政府在某些特定时期会提高或降低这一税率。
3. 财产税:财产税是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不动产和动产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
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动产包括存款、股票等。
财产税根据财产的价值来计算。
4. 地方税: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管理和征收的税收,包括地方所得税、市町村民税、道府県民税等。
这些税收用于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5. 关税: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关税。
关税的目的是保护国内产业和平衡贸易。
6. 特别税: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的特殊税收,如房产购置税、汽车购置税等。
这些税收主要用于特定项目或领域的资金筹集。
7. 社会保险费:根据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雇主和雇员需要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8. 寄付金:寄付金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由居民和企业支付的费用,如地震灾害救援费、核灾害救助金等。
总的来说,日本的税收制度是多样化的,包括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地方税、关税、特别税、社会保险费和寄付金等。
这些税收用于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同时,税收也是日本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国家经济运作和社会发展。
日本房产税征收与减免制度)
日本房产税征收与减免制度日本从1950年开始征收房产税,在几十年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征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减免制度。
目前日本与房产相关的税收主要包括不动产取得类课税、不动产保有类课税和不动产转让所得类课税三大类,涵盖了获取、保有和转让不动产的全过程。
不动产取得类课税包括不动产取得税、登记许可税、印花税、继承税与赠与税等税种。
不动产取得税在不动产买卖、赠与、交换、改建后,所有者均有义务缴纳,土地和住宅的不动产取得税税率为3%,非住宅类建筑取得税税率为4%.登记许可税是取得不动产者进行登记时须缴纳的一种国税。
登记许可税的税率按不动产取得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通过购买获得的房地产税率为2%。
印花税是不动产交易签约过程中产生的国税,税额因签约金额而异。
如6000万日元的签约金额需要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6万日元。
继承税和赠与税是不动产接受方缴纳的国税,采用10%至50%的六档累进税率制,不足1000万日元的部分按10%的税率征税,而超过3亿日元的部分其税率则为50%。
不动产保有类课税主要由物业税和都市规划税两部分组成。
物业税是地方税,在房地产领域,物业税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和建筑两个部分。
目前,日本的物业税标准税率为1.4%,都市规划税的税率上限为0.3%。
为缓解社会矛盾和体现公平课税原则,日本针对物业税和都市规划税也有相应的减免制度。
如根据住宅用地面积大小、建筑新旧程度不同均可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
估价低于30万日元的土地和估价低于20万日元的建筑,免征物业税;政府、皇室、墓地、学校等特殊用途的建筑也免征物业税。
正常情况下,在东京市内土地面积为150平方米的两层建筑,土地和建筑的物业税合计为6.8万日元。
不动产转让所得类课税是不动产转让或出租获益部分的课税,包括所得税和居民税两种。
征收不动产转让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炒地、炒房等投机行为,稳定房地产市场。
保有五年以上的房地产转让收益所得税税率为15%,居民税税率为5%;保有五年以下的房地产转让收益所得税税率为30%,居民税税率为9%。
日本税收制度概述
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征税体制,由中央征收的税种称为国税,由都道府县征收的税种称为地方税。
日本的税收立法权统一在国会,各种税法都要经国会批准,主要税种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一些地方税的解释权或者减免权归地方政府。
日本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兼顾型税制,国税、地方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
国税由财务省管理,地方税由总务省内设的自治部门管理。
日本现行税制中的国税、地方税共有53个税种, 国税主要税种有:法人税、个人所得税、继承与赠与税、消费税、酒税、烟税、挥发油税、地方道路税、石油天然气税、印花税、汽车重量税等; 地方税主要税种有:个人居民税、法人居民税、个人事业税、法人事业税、不动产购置税、汽车税、汽车购置税、轻油交易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持有税、事业所税、城市规划税等。
另外,日本的社会保障税不是独立税种,而是以加入保险的形式缴纳的。
(一)主要税种概况1.法人税⑴纳税人法人税的纳税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普通法人组织和其他有经营性收入的法人组织。
纳税人分为国内法人和外国法人。
总部设在日本境内的为国内法人,总部设在日本境外的为外国法人。
国内法人应当就其来源于日本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法人税;外国法人只就其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纳税。
⑵征税对象、税率法人税的征税对象是法人各经营年度从事经营获取的利润。
国内法人就经营所得、清算所得、退休年金基金等所得缴纳法人税。
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共分为11类:经营和资产运用所得、提供劳务所得、不动产租赁所得、存款利息所得、股息所得、贷款利息所得、资产转让所得、广告所得、人寿保险基金所得、从隐名工会等组织分得的所得、中小企业风险准备金。
法人税的基本税率是30%。
资本金不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800万日元,适用税率为2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日元,适用税率为30% 。
⑶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①股息处理。
实行法人之间分配股息扣除制度。
日本税收与财务制度
日本税收与财务制度日本作为一个发达经济体,其税收与财务制度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日本的税收体系、税制变革、财政支出、债务情况等方面对日本的税收与财务制度进行分析。
一、日本税收体系日本的税收体系主要由国税、地方税和地方交付税3个层面构成。
国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消费税、所得税、财产税等。
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住民税、事业税等。
地方交付税是中央政府按照规定比例从国税中分配给地方政府的一部分税款。
1.1 消费税消费税是日本的主要税收之一,税率通常为8%,有时会根据经济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消费税是按照消费者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征收的税,目的是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支持国家的各项支出。
消费税的征收使得国家拥有了一个可靠的经济来源,以应对日益增加的财政需求,维持国家的经济发展。
1.2 所得税所得税是另一项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主要由工资收入、资本收入、企业利润等个人和企业的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征收。
所得税是中央政府的主要税收之一,也是日本政府的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所得税的征收,中央政府可以为国家的各项事业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国家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3 财产税财产税是日本政府对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收,目的是通过财产的征收来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发展。
财产税是一种间接税,其征收可以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支持国家的各项公共事业建设。
1.4 住民税住民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之一,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征收。
住民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之一,也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住民税的征收,地方政府可以为地方的各项事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1.5 事业税事业税是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收,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政府的公共事业建设。
事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之一,通过事业税的征收,地方政府可以提高财政收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一、概述税收制度是国家的重要财政工具,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包括税种、税率、税收基础和税收征收方式等方面,以此比较各国税制的优劣,为税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二、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1、美国税收制度美国税收制度主要由联邦税和各州税两部分组成,联邦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一种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不同档次,而企业税则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征税。
各州税主要包括销售税、烟酒税、车辆税等,税率也因州而异。
在税收征收方面,美国实行的是自首制度,纳税人需要主动申报缴税。
2、日本税收制度日本税收制度涵盖了多种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是根据收入水平不同而分为不同档次,而法人税则是对公司的营业额进行征税。
日本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雇主需要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国税局,商家也需要在销售商品时从消费者手中代扣缴纳消费税。
3、德国税收制度德国税收制度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同时还包括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7档,而增值税税率为19%。
德国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需申报纳税,但税务机关也可以进行检查与调查。
三、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1、印度税收制度印度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服务税、关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是最主要的两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因收入水平而异,而企业税根据公司的净收益进行征税,税率为30%。
印度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税,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
2、巴西税收制度巴西税收制度主要由增值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组成,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而个人所得税则分为多个档次,税率最高达27.5%。
在税收征收方面,巴西实行的是自首制度,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以确保纳税人遵守法律规定。
3、中国税收制度中国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种税种。
世界主要国家税收制度概述
世界主要国家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手段,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和特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收制度进行概述。
一、美国的税收制度美国的税收制度分为联邦税和州税两种。
联邦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财产税等;州税属于各州政府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税、房产税等。
美国税制的主要特点是税率分层,高收入人群纳税金额较高。
美国还实行个人税收抵免政策,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同时,美国也长期存在较大的税收逃避现象。
二、英国的税收制度英国的税收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消费税被视为间接税,收入主要由各级政府共同支配。
英国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税率较高,纳税人的税负较重。
同时,英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投资和纳税。
三、法国的税收制度法国的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增值税、公司所得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法国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税收种类繁多,税率较高,且存在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手段,确保纳税人公平纳税,防止逃税现象发生。
四、德国的税收制度德国的税收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德国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税率分层,高收入人群纳税金额较高。
德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措施,防止逃税和避税现象的发生,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五、日本的税收制度日本的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消费税被视为间接税。
日本税收制度的特点是个人所得税较低,企业所得税相对较高,消费税税率较冷门。
此外,日本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投资和纳税。
综上所述,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和特点,但都致力于实现税收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日本免税制度
日本免税制度日本免税制度是指外国游客在购物时可以享受免除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推行旨在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来日本消费,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下日本免税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其对旅游业的影响。
日本的消费税率为10%,对于外国游客来说,购买免税商品可以省去这个税费。
免税商品主要包括化妆品、奢侈品、电子产品等高端商品。
购买免税商品的游客需要在购物时出示护照,并在商店填写免税申请表。
在经过相关的手续后,游客可以直接享受折扣后的价格购买商品,不需要支付消费税。
日本的免税制度不仅对游客有利,同时也给国内的零售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
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购物,日本的百货店和购物中心在推行免税制度的同时还提供了其他各种各样的优惠活动和特殊服务。
比如,他们会举办免税购物节,提供额外的购物折扣和赠品。
购物中心还会设立专门的免税商店,集中出售免税商品,为外国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购物环境。
日本免税制度的推行对于旅游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增加了外国游客的购物意愿。
由于可以省去消费税,外国游客在购买高端商品时能够享受到相对较低的价格。
这对于喜欢购物的游客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吸引力。
其次,免税制度的推行也提高了日本作为购物目的地的美誉度。
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会因为这个优惠政策而选择来日本旅游,这也为日本的旅游业带来了更多的收入和就业机会。
然而,免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消费税的免除,日本政府的税收收入可能会减少。
这期间虽然有补贴,但仍然需要寻找其他的财政来源来弥补。
其次,免税制度的推行也带来了一些监管和管理上的难题。
由于免税商品价格较低,商家和游客之间可能存在一些灰色交易和欺诈行为。
因此,加强对免税制度的监管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综上所述,日本免税制度为外国游客带来了更加便利和优惠的购物环境。
它为日本的旅游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促进了国内消费和就业。
然而,也需要注意免税制度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发展。
日本房地产税制概况及经验借鉴
日本房地产税制概况及经验借鉴【摘要】本文将介绍日本房地产税制的概况及其特点,包括税制的调整情况。
将探讨日本房地产税制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经验借鉴。
通过对日本房地产税制的分析,可以为其他国家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提供参考和启示。
通过比较和借鉴日本的经验,可以更好地完善和优化各国的房地产税制,提高税收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旨在为国内外房地产税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日本、房地产税制、概况、特点、调整、经验借鉴、优点、不足、结论1. 引言1.1 引言在当前全球经济发展日趋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国房地产税制的比较和借鉴显得尤为重要。
日本的房地产税制在长期的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既有可借鉴之处,也有需要警惕的地方。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日本房地产税制,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有助于完善各国的房地产税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日本房地产税制的概况、特点和调整入手,重点探讨其优点和不足之处,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和思考。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为各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日本房地产税制概况日本的房地产税制是一个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税收体系。
根据日本的法律,私人和企业拥有的土地和建筑物都需要按照其价值缴纳相应的房地产税。
这些税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道路、学校和医疗保健等。
日本的房地产税根据不动产的评估值来确定,评估值通常由地方政府每年更新。
无论土地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是否居住在日本,都需要缴纳相应的房地产税。
如果一栋建筑物闲置超过一定时期,还会额外征收空置税。
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的房地产税率相对较低,但由于日本的土地价格较高,导致房地产税的总收入并不低。
日本还实行不动产重新评估制度,每几年重新评估一次房产价值,以确保税款的公平性。
日本的房地产税制是一个相对完善且透明的税收体系,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来源,有利于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发展。
日本的国际税收管理简介
日本的国际税收管理简介一、经济的国际化与税务管理日本经济最近以来全球化的程度越来越大,经济全球化是许多日本企业在其海外经营中采取了越来越多的多元化贸易方式。
此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部门的放松以及其他因素都对国际税收管理施加了重大影响。
(一)强化组织结构日本经济的扩展和全球化需要各种新的管理机构。
在日本的税务管理部门的总部国税厅中,国际课负责与国外的缔约国之间情报交换并负责国际会议和国际合作。
相互协商程序课负责国际税收的相互协商程序。
国税厅任命国际检查课的课长负责与国际贸易与转让定价案件有关的检查。
同时,在地区的税务局中也设立了国际检查科和转让定价科。
日本的国税厅一直在努力提供国际税收管理的水平,其中包括了扩大负责国际税收领域的机构和人员。
(二)检查国际交易最近几年,依据日本税务当局的分析,有相当规模的纳税人试图通过国际交易来逃税或利用国际避税地来逃税。
日本国税厅一直在利用各种有效的措施防范这些活动。
例如,为了防止国内的公司通过将其设立在应纳税所得的税收负担低于25%的避税地的子公司而逃避日本公司税的现象,日本政府采取了反避税措施。
对满足特定前提条件的情况是例外的,这些子公司累积的所得在计算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该子公司的日本母公司的所得相合并。
日本国税厅已经针对有与外国子公司之间的交易的大型企业进行了检查。
由于纳税人的经营对手在海外且其交易惯例与日本的有很大的差异。
适用于检查国内企业交易的方法常是不适用于国际交易的检查的。
日本税务当局正在努力改善与国际交易有关的检查能力。
这些措施包括了: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与外国税务当局交换情报;向国外派遣检查人员;从外国搜集数据和情报。
(三)执行转让定价税制为了应对公司活动的全球化,日本为了实现所谓的公正的国际税收创立了转让定价税制。
转让定价税制主要处理的是公司操纵其国外子公司之间的收入分配并因而改变其转让价格的情况。
日本执行转让定价税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对一家公司与其国外的母公司、子公司等之间交易的价格是否属于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的正常价格进行全面的研究。
日本税控管理制度
日本税控管理制度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税收,提高征税效率,防止逃税漏税现象的发生,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税收管理制度。
日本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国家,其税收管理制度也非常完善。
本文将从日本税收管理制度的制定、征收和监管三个方面来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税收管理制度的制定日本的税收管理制度是由政府主导,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各项税收政策和征收标准。
日本的税收管理法律主要包括《税收征收法》、《税务课税法》、《增值税等销售税法》等。
根据这些法律,日本设立了不同的税种,包括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财产税、车辆税等。
这些税种在日本的税收体系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征收标准和税率也各不相同。
税收管理制度的制定还包括税收政策的制定。
日本政府会根据国家的财政状况、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需求等因素来确定税收政策,包括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颁布等。
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日本可以实现税收的合理分配,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税收管理制度的征收日本税收管理制度的征收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来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是日本政府的税收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税收工作。
地方税务局则是各地方政府设立的税收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工作。
在税收征收方面,日本实行了税收征管的制度,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管控。
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报税,并按时缴纳税款。
如果发生纳税人错误申报或漏报税款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进行税务调查,对其进行惩罚和处罚。
此外,日本税收管理制度还实施了税收征收和征管的信息化系统。
通过建立网上报税系统和电子税务申报系统,可以实现纳税人的便捷和高效缴税。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提高对纳税人的监管和控制力度。
三、税收管理制度的监管为了保障税收征收的公平和合法性,日本税收管理制度实行了严格的监管机制。
日本设立了税务审计局和国税不服察查委员会等机构,专门负责对税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日本企业财务制度
日本企业财务制度日本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经济体,其企业财务制度自然也是非常完善和规范的。
日本企业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制度、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管等方面。
本文将重点介绍日本企业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会计准则1.日本会计准则委员会(ASBJ)负责颁布会计准则。
ASBJ与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努力使日本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2.日本会计准则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会计准则(JGAAP),适用于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等一定规模的企业;另一类是企业会计准则(J-GAAP),适用于中小型企业。
3.在财务报告方面,公司需要按照JGAAP和J-GAAP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将其公开披露。
财务报表分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在财务审计方面,日本会计师公会(JICPA)负责审计会计师执业资格的颁发和监督。
审计公司需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报告。
5.日本公司法要求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财务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二、审计制度1.审计制度在日本非常完善,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公司负责审计各类企业的财务报表。
2.审计公司必须注册为会计师事务所,并在会计师公会监管下执业。
审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专业的会计背景和审计经验。
3.审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确保其真实、可靠。
如有违规行为或虚假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将会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审计公司向公司提供审计报告,说明其审计发现和意见。
审计报告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等不同类型。
5.审计公司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进行审计,确保其有效运转和合规性。
三、财务报告1.日本公司需要按照JGAAP和J-GAAP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公开披露。
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财务报表必须包括真实、准确和全面的财务信息,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需要在年度报告中向股东和投资者解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日本税收制度历史演变
日本税收制度历史演变明治时期的税收制度日本现代税制的建立是从明治维新以后开始的。
1869年明治成功后,政治上实行废藩置县,打破封建割据,实现了国内政治的统一。
但是,新政府一方面继承了以前各藩的债务,另一方面税制上仍实行原来各藩中实施的劳役、年贡等,财政收入严重不足,致使新政权陷入了财政困难的泥潭。
鉴于这一情况,明治政府于1873年公布了地租条例,随后对原来的年贡进行了改革。
地租与年贡的区别在于:首先,在通过发行土地所有证书确认土地所有者的基础上,把纳税人由原来的耕作者改为土地所有者;其次,计税依据由原来的产量改为依据土地生产能地租改正”的这一工作用了7年力所决定的地价,实征地价的3%作为统一的税率。
被称为“时间,在全国确立了统一的地租制度,不仅为全国统一的税制建立开发先例,而且使地租成为国家的主要税种,1873年地租收入占国税收的比的93.2%,1877年为82.3%。
明治时期,日本政府为了实现“富国强兵”,推行军事扩张战略,财政支出大幅增长。
在收入方面,由于地租增长比较缓慢,因此明治政府一方面加强已有税收的征管,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新型财源。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新设了许多种税,如1873年设置的证券印税,1875年设置的烟税和酒税,1896年设置的注册税和营业税,1905年酒税收入占中央税收总额的比重达35.5%,超过地租,成为第一大税。
尤其是1887年设置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当时新设个人所得税,除了财政支出压力外,还有平衡产业间税负的意图。
当时的税收以地租和酒税等与农业及农产品有关的税收为主。
而到1880年,以国事工业等为主导的工商业有所发展,在非农部门中出现了许多较高收入者,但他们的税负很轻。
原有税制既导致产业部门的税负不公,又限制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1887年新设的个人所得税以高收入者为课税对象,起征点定在年收入300日元以上,税率为1%—3%之间的5档,当年全国只有12万人纳税。
3 日本税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3章日本税制一、术语解释1.“肖普劝告”:1949年美国派以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卡尔·肖普(Carl·Shop)为首的日本税制考察团赴日,在经过3个月的调查研究后,向美国占领军总部提交了《日本税制报告书》,对日本税制改革提出了建议案,一般称其为“肖普劝告”。
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建立以直接税为中心的税制,主张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2)推行申报纳税制度,取消税收优惠政策;(3)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间的税收权限,建立以独立税为主的地方税制。
此后,日本政府以“肖普劝告”为蓝本进行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确立了战后日本税制的基本框架,在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地方交付税和地方让与税:是日本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主要和规范形式。
地方交付税的资金来源是个人所得税、法人税和酒税等中央主要税种收入的一定比例(约30%左右),由中央政府直接向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级政府分配①,用于平衡地方财力。
地方让与税是以税种的形式存在的,其全部收入属于专项性的转移支付资金。
现行的地方让与税主要有地方道路让与税、石油液化气让与税、汽车重量让与税、航空燃料让与税和特别吨位让与税,由中央征收后按一定标准全额划拨给都道府县和市町村②。
3.分离课税: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在实行综合课税原则的同时,对某些特殊所得实行源泉分离课税,源泉征税后,不再计入综合课税所得总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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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征税体制,由中央征收的税种称为国税,由都道府县征收的税种称为地方税。
日本的税收立法权统一在国会,各种税法都要经国会批准,主要税种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一些地方税的解释权或者减免权归地方政府。
日本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兼顾型税制,国税、地方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
国税由财务省管理,地方税由总务省内设的自治部门管理。
日本现行税制中的国税、地方税共有53个税种, 国税主要税种有:法人税、个人所得税、继承与赠与税、消费税、酒税、烟税、挥发油税、地方道路税、石油天然气税、印花税、汽车重量税等; 地方税主要税种有:个人居民税、法人居民税、个人事业税、法人事业税、不动产购置税、汽车税、汽车购置税、轻油交易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持有税、事业所税、城市规划税等。
另外,日本的社会保障税不是独立税种,而是以加入保险的形式缴纳的。
(一)主要税种概况1.法人税⑴纳税人法人税的纳税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普通法人组织和其他有经营性收入的法人组织。
纳税人分为国内法人和外国法人。
总部设在日本境内的为国内法人,总部设在日本境外的为外国法人。
国内法人应当就其来源于日本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法人税;外国法人只就其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纳税。
⑵征税对象、税率法人税的征税对象是法人各经营年度从事经营获取的利润。
国内法人就经营所得、清算所得、退休年金基金等所得缴纳法人税。
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共分为11类:经营和资产运用所得、提供劳务所得、不动产租赁所得、存款利息所得、股息所得、贷款利息所得、资产转让所得、广告所得、人寿保险基金所得、从隐名工会等组织分得的所得、中小企业风险准备金。
法人税的基本税率是30%。
资本金不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800万日元,适用税率为2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日元,适用税率为30% 。
⑶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①股息处理。
实行法人之间分配股息扣除制度。
法人A对法人B 持股达25%以上、持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法人A从法人B取得的股息全额不征税;持股低于25%时,取得的股息80%不征税。
②向外国分支机构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日本法人向外国分支机构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但是必须符合独立公平交易价格的规定。
对资本弱化公司而言,负有关联公司债务的日本法人支付利息的可扣除部分受到限制。
运用公式计算出的负债资产比例超过3:1时,不得扣除负债利息。
③固定资产折旧。
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余额递减法和直线法。
余额递减法不适用于1998年4月1日以后购进的建筑或固定资产。
税法规定了不同种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使用上述两种方法时的年折旧率。
日本法人税固定资产折旧率简表税法规定折旧资产的残值为10%。
折旧方法适用于购置成本的90%。
根据行业和资产种类,可在购进年度适用特别加速折旧。
财务账面折旧与税务折旧之间的差异应在纳税申报表中作出调整。
产量比例法是一种年限法,适用于矿产,根据矿山预期采掘年限计算预期采掘量的方法。
④亏损结转。
法人合并、分立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向后结转5年,即允许从今后5年内实现的利润中抵扣,不论法人还是居民个人税均不允许亏损向前结转。
⑤准备金制度。
只有坏帐准备金、返销品调整准备金允许抵扣,但有数额限制规定。
2003年4月1日起,季节性红利和担保准备金不再允许抵扣,而且,雇主解雇费和特别维修准备金也不再允许抵扣,从2003财政年度起以后的4年间将缩小这两项准备金数额。
⑥交际费扣除。
从2003年4月1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对资本金不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交际费列支特例为实际支付金额的90%或者360万日元中数额较少的一方。
⑦留存利润征税制度。
为防止关联公司内部过度使用节税策略,日本规定了公司内部留成比例最高限额,对年度留存利润超过规定扣除限额的部分,采用特别税率征收。
考虑到内部留成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对其超额留存利润适用较低的三级累进税率:对不超过30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3000万日元至1亿日元的部分,税率为15%;超过1亿日元的部分,税率为20%。
从2003年至2006年期间,对于自有资本比率低于50%的中小企业,停止适用留存利润征税制度。
⑧捐赠款扣除。
用于振兴科教文卫或社会福利事业的捐赠款,允许全额扣除。
慈善捐款的扣除比率为应纳税所得的1.25%或者实收资本的0.125%,但是,对外国分支机构的捐款则一概不予扣除。
⑨未向税务机关提供收款人姓名、住址等信息资料的费用支出一概不能扣除。
除了征收正常的法人税和居民税以外,对这类费用支出还将适用48.28%的特殊税率征税。
⑩董事报酬。
除红利外,支付给董事的报酬允许扣除,规定该数额应按合理标准,并不能超出该标准。
即使如此,也需经股东认可或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⑾雇员报酬。
向雇员发放的报酬一般允许扣除。
但是,以雇员和其上司的特殊关系向其发放的额外工资和退休费用则不能扣除。
⑷法人事业税和法人居民税日本法人除缴纳法人税外,另须缴纳法人事业税和法人居民税。
法人事业税属于都道府县收入,法人居民税属于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收入,税率(按照法人税额的一定比例)由各地方政府制定。
不论国内法人和外国法人均须缴纳法人事业税,法人事业税自2003年起引进外形标准征税制度,以各经营年度所得额、附加价值额和资本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既使是亏损法人也须缴纳法人事业税,征税对象是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
外形标准征税制度按照法人各经营年度所得额、附加价值额和资本金额分别设定不同比例税率:所得额对不超过400的部分按照3.8%;对超过400至800的部分按照5.5%;对超过800的部分和清算所得按照7.2%征税。
附加价值额按0.48%征税。
资本金按照0.2%征税。
此税率从2004年4月1日以后的年度适用。
凡在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拥有事务所的居民法人均须缴纳法人居民税,计税依据是资本金总额和从业人员数量,道府县居民税按照资本金总额设定为2万日元至80万日元的五级,标准税率为5.0%(税率上限是6.0%);市町村居民税按照资本金总额和从业人员数量设定为5万日元至300万日元的九级,标准税率为12.3%(税率上限是14.7%);东京都按照法人税额的17.3%(税率上限为20.7%)征收。
⑸外国税额抵免日本居民和国内法人在外国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抵免国内法人税和居民税。
⑹对非居民和外国法人的征收制度对非居民或者外国法人来源于日本国内的所得征税。
根据其在日本国内有无常设机构以及源泉所得的种类而不同:非居民和外国法人在日本国内有常设机构的,其经营所得、资产所得与居民一样采用综合计税方法;劳务报酬、工资、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赁费、贷款利息、存款利息、债券、金融商品收益等必须缴纳15%至20%的预提税,然后,纳入综合计税对象。
非居民和外国法人在日本没有常设机构的,按照“无常设机构不征税”的国际法原则,对经营所得免税,资产所得只限于不动产转让所得列入综合计税对象; 劳务报酬、工资、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赁费、贷款利息、存款利息、债券、金融商品收益等一般只征收15%至20%的预提税。
2.个人所得税⑴纳税人日本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居民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指在日本国内拥有住所、居住期间满1年以上的个人,非居民指在日本国内没有住所、居住期间不满1年的个人(居民以外的个人)。
居民应就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非居民只对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纳税。
无意在日本永久居住,居住期限在5年以下的非永住居民,仅对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和在日本支付或汇往日本的境外所得纳税。
日本的海外移居者最初5年通常作为非永住居民;因工作派遣到日本居住不满1年,则作为非居民对待;在日本居住满5年,即成为永住居民。
⑵征税对象、税率居民应就下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①利息所得;②股息所得;③不动产所得;④经营所得;⑤工薪所得;⑥转让所得;⑦偶然所得;⑧山林所得;⑨退休所得;⑩其他所得。
日本现行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如下日本个人所得税率表工薪人员的工薪所得扣除最低为65万日元。
工薪所得扣除制度如下表所示:日本工薪所得扣除率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因基本生活扣除额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化,目前,夫妇带两个孩子的标准工薪家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84.2万日元。
⑶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扣除项目包括: ①基本生活扣除。
日本永久性居民纳税人和非永久性居民纳税人均可享受基本生活扣除,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38万日元,个人居民税为33万日元。
②配偶扣除。
扣除标准同上。
非抚养配偶根据其收入状况,最高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38万日元,个人居民税为33万日元。
③抚养扣除。
扣除标准同上。
④医疗费扣除。
最高限额为200万日元。
⑤社会保险费扣除。
按照家庭构成扣除标准不同:独身为11.4万日元,夫妇为22万日元,1个孩子的家庭为28.3万日元,2个孩子的家庭为38.4万日元。
⑥人寿保险费扣除。
最高限额为10万日元。
⑦损害保险费扣除。
最高限额为1.5万日元。
⑧捐赠款扣除。
计算公式为:特定捐赠款合计金额-1万日元,或者,(年收入金额×25%)-1万日元,其中较少金额作为扣除标准。
⑨配偶专项扣除。
扣除标准为38万日元。
⑩残疾人扣除。
扣除标准为27万日元。
⑾老年扣除。
扣除标准为50万日元。
⑿鳏寡扣除。
扣除标准为27万日元。
⒀16岁至22岁的抚养子女扣除。
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25万日元,个人居民税为12万日元。
⒁小企业互助款扣除。
扣除标准为实际支付的全部金额。
⒂各种损失扣除。
计算公式为:(灾害损失金额+关联支出金额)-年收入金额×10%,或者,灾害关联支出金额-5万日元,其中较多金额者作为扣除标准。
考虑到特殊情况,个别扣除项目有所增减。
非居民不享受上述任何一项扣除。
配偶专项扣除是1987年税制改革中针对“配偶打工问题”设置的,适用于纳税人年收入不超过1000万日元的家庭。
一旦配偶的打工收入达到103万日元,与工薪所得扣除(65万日元)和基本生活扣除(38万日元)相抵,纳税人不能享受配偶扣除;而配偶收入达到141万日元时,将取消纳税人的全部配偶扣除,配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纳税人。
目前,税制上已做出修改,废除了配偶专项扣除(38万日元),此项修改适用于2004年以后的个人所得税。
随着配偶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负也将有所增加。
个人所得税实施了一项定率减税措施,即按照个人所得税额的20%(最高扣除限额为每年25万日元),个人居民税额的15%(最高扣除限额为每年4万日元)分别给予减除。
⑷股息抵免和外国税额抵免日本个人所得税法为避免个人所得税和法人税的双重征税设置了股息抵免项目。
应纳税总所得额低于1000万日元时,扣除额为股息所得的10%,应纳税总所得额超过1000万日元时,扣除额为股息所得的10%和超过部分的股息所得的5%的合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