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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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由于现在建筑市场较为混乱,良莠不齐,为了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人员技术装备齐全、内部管理规范、保修服务到位的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有效降低我们的开发成本,减少我们在施工过程中管理难度,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了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开发工程的招标工作。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1、组长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主持工程招标工作,分派任务;(2)负责小组外部、内部全面协调、内部管理工作,传达公司领导指示;(3)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工程部和项目部经理对施工合同进行评审;(4)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开标、评标、定标;(5)负责将招标文件、合同文本、评标报告向总经理汇报.(6)负责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违规处理;(7)负责督促管理小组成员工作效率。

2、副组长1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并与设计单位对接;(2)提供正确有效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或零星工程方案审核小组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给预算人员和工程部;(3)复核标底的准确性,并对标底人(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给予监督,做出评价;(4)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信息,选择合格的投标方,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书,发放中标通知书;(5)负责组织小组成员讨论甲方甩项工程和其它项目计入标底的方式,必要时可邀请工程部及项目部经理参加;3、副组长2工作职责:(1)审核标底准确性,并对标底编制人(造价咨询单位)、复核人的工作给预审核监督,做出评价,密封保管标底。

(2)负责组织小组成员与中标方商谈合同最终价格,预算部应配合编制公司控制价格,作为谈判的依据。

(3)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协调;(4)根据开标情况编写评标报告报小组组长;4、投标单位调查、评价员工作职责:(1)根据工程部推荐的投标单位,通过实际考察和社会调查的方式,对准备邀请参与投标的单位从企业信誉、资质、资金实力、人员技术装备、近三年业绩、内部质量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向小组提报调查结果评价表。

工程招标的制度

工程招标的制度

工程招标的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工程项目招标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招标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和个人,旨在通过明确招标程序和要求,促进公平竞争,选择最优的合作伙伴。

二、招标组织机构1. 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管理招标工作。

2. 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投标文件的接收和保管等日常工作。

3.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并提出中标推荐。

三、招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含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 发放招标文件: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和数据。

3. 答疑和修改: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必要时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4. 投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5. 开标:在公开和透明的环境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启投标文件。

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7. 中标公示: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8.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投标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资质证明等内容。

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招标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适当调整相关条款。

结语:。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招标信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应当公开。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对所有投标人应当公平对待,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正执行,确保招投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招标投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审批招标投标方案;3.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4. 负责招标投标争议的调解和处理;5. 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招标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编制招标文件;2. 发布招标公告;3. 组织招标投标活动;4. 审查投标文件;5. 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6. 签订合同;7. 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准备阶段: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等。

2. 投标阶段:包括投标人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

3. 评标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结果公示等。

4. 定标阶段:包括中标通知书的发出、签订合同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基本情况;2. 招标范围和内容;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5. 评标标准和方法;6. 合同主要条款;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程招采管理制度

工程招采管理制度

工程招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 招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招采管理小组,负责全面的招标采购工作。

2. 招采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招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处理投标过程中的问题等。

3.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确保评标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招标程序1. 招标前准备:明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和时间表。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平台或媒体公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3. 投标报名:对有意向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报名参加投标。

4. 开标、评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中标候选人。

5. 中标公示: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投标管理1.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2. 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内容。

3.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合同管理1. 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3. 如遇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监督管理1. 建立招采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招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对于违反招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3. 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提高招采工作的透明度。

第七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招采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招标小组管理制度

招标小组管理制度

招标小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活动,推动社会公平竞争,保障国家利益,促进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小组,负责招标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招标小组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标小组在开展招标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私相授受、徇私舞弊、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组建和职责第五条公司依据业务需求成立招标小组,委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人,并明确其他成员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包括制定招标文件、筛选投标人、评标、拟标、定标等工作。

第七条招标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招标信息,评估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确定中标人,并和法务部门一起起草招标合同。

第八条招标小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招标程序的合规、透明、公开,保障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招标小组应当在招标需求确定后,制定招标计划和时间表,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招标小组应当依法依规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条件、标准、要求,具体规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标书要求。

第十一条招标小组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组织评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招标小组应当组织研究评审结果,确定拟标人,并组织对拟标人进行财务审计、资格审查等工作,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小组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和中标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招标合同,保障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招标小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确保招标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审核和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招标工作审核委员会,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工程招标工作制度

工程招标工作制度

工程招标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和方式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招标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直接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并对招标项目负有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三)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组织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三)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四)拥有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招标业务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须知;(二)合同条款;(三)技术规格、要求和标准;(四)投标文件格式;(五)评标标准和和方法;(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保证招标文件的保密性。

五、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三)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提高代理服务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任务1.1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招标工作,保障招标程序合法、合规,确保招标活动公正、公平、透明。

1.2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文件的发放、邀请投标人、组织招标答疑、组织标书评标、组织开标、组织招标文件备案等。

1.3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应遵循代理工作原则,确保代理服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工作机构2.1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组,由经验丰富的招标专家组成,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察组,对招标代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3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设立投诉处理组,接受来自各方的投诉,并及时处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开、公正。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管理3.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招标代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对绩效不达标的人员进行适当处罚。

3.3 招标代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维护招标代理机构的声誉,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公平。

五、经费管理4.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4.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经费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3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六、宣传工作5.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定期发布招标代理工作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招标代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5.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招标代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5.3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媒体联系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和热点。

工程招评标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招评标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招评标小组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1.高效完成招标评标工作,确保项目的公正、公平、公开;2.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控制;3.为工程招标评标提供科学规范的指导和决策依据。

二、组织架构1.组长:负责全面协调和组织招标评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2.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工程师组成,参与评标工作。

三、工作程序1.招标准备a)制定招标方案:明确工程需求、招标条件和评标标准;b)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c)发布招标公告和邀请投标。

2.投标阶段a)接收投标文件:确保文件完整、符合要求;b)录入投标信息:建立投标数据库,方便评标工作;c)评审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符合性条件;d)进一步评审:对满足性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3.评标阶段a)组织评标委员会:邀请专家和工程师参与评标工作;b)分配评标任务:根据评标标准分配评标工作;c)进行评标: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d)汇总评审结果:综合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4.中标结果a)中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b)立项手续: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c)签订合同: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

四、工作原则1.公正公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2.保密性:确保招标文件和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诚信守法:工作人员必须诚信守法,不得参与不正当行为;4.经济合理:确保评标工作经济合理,尽量降低评标成本。

五、工作要求1.熟悉相关招标法规和评标标准;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和完善评标工作流程;5.不得泄露项目信息和评标结果,保护相关利益。

六、绩效考核1.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评标工作的效率和结果的科学性;3.工作纪律和团队合作精神;4.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七、工作改进1.定期总结评估工作流程,提出改进方案;2.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3.收集工程招评标相关经验,形成案例库,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制度范本

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制度范本

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制度范本一、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设立为了加强对我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领导,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审计所长、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二、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我镇招投标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指导和监督全镇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3.审核招投标方案,确定招投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

4.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秩序。

5.定期总结和分析招投标工作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三、招投标制度范本1.招投标公告制度:公开发布招投标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投资金额、投标资格等,确保公开透明,让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信息。

2.投标报名制度:投标人需按照公告要求,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等。

3.投标文件递交制度: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投标文件应包含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工期保证等内容。

4.开标制度: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到场参加,公开拆开投标文件,宣读投标内容,确保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5.评标制度: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6.中标公告制度: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中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7.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人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人的投标诚意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8.合同签订制度: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公司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公司招标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采购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

2. 招标领导小组设立招标办公室,作为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澄清、修改等工作。

招标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部。

三、招标范围和方式1. 公司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项目总投资在规定金额以上的;(2)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3)项目对社会影响较大的;(4)公司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

2.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媒体、网络等公开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对象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公司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特定对象参加投标。

四、招标程序1. 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办公室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投标资格条件、评标标准等,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 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办公室应提前在指定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20天。

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办公室应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邀请函。

3.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投标文件格式等,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4. 答疑与澄清招标办公室在招标过程中,对潜在投标人的疑问和澄清,应及时回复,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 接收投标文件招标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开标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办公室主持,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基本规定1、招投标按委托招标和自行组织招标两种方式进行。

2、招投标在工程建设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完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部提供立项审批等基础文件资料。

3、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程部、综合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4、招投标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每项工程进行招投标前由公司领导指定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任命组长一名,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组长主持开展工作。

5、招投标合同文件按合同会签审批程序执行。

6、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过程形成的记录归档管理。

7、招标、投标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8、招投标工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参与招投标工作的部门、个人泄露招投标工作机密。

二、招投标管理1、委托招标1.1.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由项目部拟定,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董事会批准。

工程部按批准的招标范围办理委托招标事宜。

1.2.项目部推荐招标代理机构,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工程部办理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事宜,按合同会签审批程序,签审代理委托文件。

1.3.工程部负责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审批所需的基础资料、依据。

综合部配合工程部做好招标基础资料的提供工作。

1.4.工程报建工作由综合部完成;招标备案工作由工程部、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完成。

1.5.工程部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代拟或与工程部合拟,按合同文件审批程序,由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1.6.“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工程部初审,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并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1.7.综合部负责测算标底、编制标底测算文件,向招标领导小组做出标底测算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最终批准并在开标前密封,开标时公布标底。

1.8.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部配合完成。

编制好的招标文件经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售。

发售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或由工程部配合完成。

1.9.工程部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踏勘现场、招标预备会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

工程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1. 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计划合同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主要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2. 计划合同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接收、审核、公示等工作。

3. 工程部: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等文件的编制,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

4. 财务部:负责项目造价的审核,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核。

5. 法务部:负责招投标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处理。

四、招标管理1. 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招标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规和政策执行。

3. 招标活动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公开招标适用于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保密要求高的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内容。

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6. 招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审。

7. 招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

8. 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招投标监督1.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 招标活动过程中,如有违反招投标法规和政策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招标活动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保障国有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承担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领导责任,项目管理者承担重要责任,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招标人资格和标书递交第四条公司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前,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第五条参与招标的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和工程业绩,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资金、设备等条件。

第六条承包商在递交标书前,应认真核对标书内容,确保符合招标要求,同时不得串通他人、贿赂等违规行为。

第七条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逾期递交的标书将被视为无效。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筛选第八条招标结束后,公司将对递交的标书进行评审和筛选,确定符合的标书。

第九条评审小组应当由不同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条如评审小组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应当立即将其淘汰。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及时发布评审结果,并通知中标人,同时对未中标人也要进行反馈和解释。

第四章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和履约第十二条中标人须履行合同签订程序,签署正式合同,并缴纳相关保证金。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不合格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纠纷解决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等处罚。

第十六条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纠纷等情况,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维护双方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第十七条如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保留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生效,由工程招投标部门负责执行和落实。

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学校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学校利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1. 招标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2. 招标办公室由计划财务处负责组建,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服务。

3. 招标小组由招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工程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招投标工作。

四、招标程序1. 项目立项审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需先进行立项审批,明确项目规模、内容、投资估算等。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

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小组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4. 资格审查招标小组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企业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

5. 投标、开标投标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小组在规定时间组织开标会议,公开评审投标文件。

6. 确定中标人招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7.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招标管理要求1. 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范围、内容、标准、评标办法等。

3. 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

4. 招标小组应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企业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

5. 招标小组应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六、监督检查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合规、合法。

2. 招标小组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招投标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工程招投标小组组建方案(3篇)

工程招投标小组组建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为了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建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程序,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2. 专业化:招投标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的人员组成,确保招投标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公平公正:招投标小组应公正、客观、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单位,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4. 保密原则:招投标小组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三、小组组成1. 组长:由我单位领导担任,负责招投标小组的全面工作。

2. 副组长:由我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 成员:(1)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招投标文件编制、评标专家库管理、评标过程监督等工作。

(2)法律顾问:负责招投标法律法规咨询、合同审核、争议解决等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招投标预算编制、资金支付、审计监督等工作。

(4)技术专家:负责技术方案的评审、设备选型、质量验收等工作。

(5)项目管理专家: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6)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担任招投标小组成员。

四、工作职责1. 组长职责:(1)主持招投标小组的日常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合规进行。

(2)协调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3)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 副组长职责:(1)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处理招投标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招投标文件编制、评标专家库管理、评标过程监督等工作。

3. 成员职责:(1)业务部门负责人:- 负责招投标文件编制,确保文件内容完整、准确。

- 负责评标专家库管理,确保评标专家的素质和能力。

- 负责评标过程监督,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2)法律顾问:- 负责招投标法律法规咨询,为招投标小组提供法律支持。

代理公司招标工作小组(3篇)

代理公司招标工作小组(3篇)

第1篇一、前言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招标投标工作。

代理公司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因此,成立代理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对代理公司进行招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1. 组成代理公司招标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组长:由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协调、指导工作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由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业务骨干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成员:由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行业专家、招标人、投标人等代表组成。

2. 职责(1)组长职责:①负责全面协调、指导工作小组的工作;②组织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③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④对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考核和评价。

(2)副组长职责:①协助组长开展工作;②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③组织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成员职责:①参加工作小组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②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③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三、工作小组的工作流程1. 确定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根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招标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等。

2. 制定招标文件工作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3. 发布招标公告工作小组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包括报纸、网站、公告栏等。

4. 组织招标活动工作小组组织招标活动,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

5.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工作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6. 发布招标结果工作小组发布招标结果,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等。

7. 评估招标投标活动工作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公司招标小组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小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招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

第三条招标小组在招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小组的组成与职责第四条招标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组长:负责全面领导招标工作,协调小组内部关系,监督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2. 成员: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工作。

第五条招标小组的职责:1. 负责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招标方案制定、招标公告发布等工作。

2. 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

3. 负责投标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

4.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5. 负责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6. 负责招标过程中的档案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小组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1. 项目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招标项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研究。

2. 制定招标方案:招标小组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

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小组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

4.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5. 投标资格审查:招标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人资质、业绩、信誉等。

6. 开标、评标、定标:招标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7. 签订合同:招标小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招标纪律第七条招标小组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严禁徇私舞弊。

3.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招标信息。

村委工程招投标制度

村委工程招投标制度

村委工程招投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维护村民利益,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村委会主导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3.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村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村委会成员、财务人员及村民代表。

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投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招投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对于拟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在村公告栏及适宜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

2.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3. 资格预审:领导小组对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4. 发放招标文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文件应包含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

5. 投标: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书,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

6. 开标评标: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投标书进行评审,选出中标单位。

7. 中标公示:将中标结果在村公告栏及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8.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管理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2.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监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可以通过村务公开渠道反映。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招标采购小组工作制度

招标采购小组工作制度

招标采购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招标采购小组的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招标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组织架构1. 招标采购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 招标采购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采购部门。

三、工作职责1. 组长负责招标采购小组的工作领导,审批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实施,对招标采购结果负责。

2.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招标采购方案的制定和招标文件的审核,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实施,对招标采购结果负责。

3. 成员负责参与招标采购方案的制定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实施,对招标采购结果负责。

四、工作程序1. 项目立项:根据公司需求,相关部门向组长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组长审批后,项目进入招标采购阶段。

2. 招标方案制定:副组长组织成员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报组长审批。

3. 招标文件编制:副组长组织成员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报组长审批。

4. 招标采购活动实施:办公室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答疑、澄清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

5. 招标采购结果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副组长将评审结果报组长审批。

6. 合同签订:组长组织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副组长组织成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7. 招标采购总结:项目完成后,副组长组织成员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总结,形成招标采购报告,报组长审批。

五、工作纪律1. 招标采购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投标人的不正当利益。

2. 招标采购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待投标人和中标人,不得歧视或者偏袒任何一方。

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第一条组建原则为了规范工程招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组织机构1. 公司设立工程招标小组,由公司领导任命,并下设组长和副组长。

2. 组长负责总体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工作。

3. 小组成员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包括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工作职责1. 制定招标工作计划,明确招标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2. 负责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等。

3. 组织评标工作,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合理。

4. 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5. 督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开展后续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条工作流程1. 项目立项:确定招标项目并成立招标小组。

2. 制定计划:拟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3. 起草文件:起草招标文件。

4. 公告发布:发布招标公告。

5. 投标接收: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归档。

6. 评标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7. 中标公示:公示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洽谈合同。

8.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开展后续工作。

9. 项目验收:完成项目验收,结算款项。

第五条工作原则1. 公开公正:招标过程公开透明,评标结果公正合理。

2. 依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3. 专业高效: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程序开展工作,高效完成任务。

4. 服务宗旨:服务于公司发展,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知识管理1. 建立招标工作知识库,收集整理相关文件和资料。

2. 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小组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 抓好知识的沉淀和传承,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绩效考核1. 根据小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绩效考核。

2. 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为后续工作提供指的建议。

3.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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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小组工作制度由于现在建筑市场较为混乱,良莠不齐,为了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人员技术装备齐全、内部管理规范、保修服务到位的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有效降低我们的开发成本,减少我们在施工过程中管理难度,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了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开发工程的招标工作。

1、组长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主持工程招标工作,分派任务;(2)负责小组外部、内部全面协调、内部管理工作,传达公司领导指示;(3)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工程部和项目部经理对施工合同进行评审;(4)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开标、评标、定标;(5)负责将招标文件、合同文本、评标报告向总经理汇报。

(6)负责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违规处理;(7)负责督促管理小组成员工作效率。

2、副组长1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并与设计单位对接;(2)提供正确有效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或零星工程方案审核小组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给预算人员和工程部;(3)复核标底的准确性,并对标底人(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给予监督,做出评价;(4)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信息,选择合格的投标方,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书,发放中标通知书;(5)负责组织小组成员讨论甲方甩项工程和其它项目计入标底的方式,必要时可邀请工程部及项目部经理参加;3、副组长2工作职责:(1)审核标底准确性,并对标底编制人(造价咨询单位)、复核人的工作给预审核监督,做出评价,密封保管标底。

(2)负责组织小组成员与中标方商谈合同最终价格,预算部应配合编制公司控制价格,作为谈判的依据。

(3)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协调;(4)根据开标情况编写评标报告报小组组长;4、投标单位调查、评价员工作职责:(1)根据工程部推荐的投标单位,通过实际考察和社会调查的方式,对准备邀请参与投标的单位从企业信誉、资质、资金实力、人员技术装备、近三年业绩、内部质量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向小组提报调查结果评价表。

(2)对调查、评价合格的投标单位建立合格投标方名录。

(3)复核标底的准确性,并对标底编制人(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予以监督,作出评价。

5、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起草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提供的证件符合、有效、准确。

(2)造价大于5万元或小于5万元的重要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公司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收集各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完成后将招标文件提报给招标小组组长。

(3)协助调查、评价员对投标单位进行调查、评价。

6、标底编制人员工作职责:(1)负责根据批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按选用的定额标准编制标底,经请示后,按指示传递给相关审核人员审核。

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

(2)根据相应合同示范文本起草施工合同,并收集施工合同评审意见,对施工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完成后提报给招标小组组长。

7、财务部经理在招标小组中的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对招标文件、投标书和施工合同进行评审。

小组全体成员都要参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施工合同的评审,必要时,由小组组长决定其他部门参与人员。

三、工程招标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一)标底编制工作1、由预算员根据批准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二~五天内先提取出材料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大概数量,标底复核人员接到材料明细表后于两日内复核完毕签字确认后再转给材料招标小组的质量小组。

材料质量小组将材料要求和标准在材料明细表中予以填写,签字确认后转材料价格小组询价,预算员按选用的定额标准进行工程量计算,借助软件确定工程的直接费用和材料的准确数量,编制材料用量(汇总)表。

单体楼座工程采用综合定额每份标底编制时间控制在15日内。

2、预算员根据材料招标小组招标确定的材料价格计入标底内,完成施工图(方案)的标底编制工作,并编制标底说明书。

3、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增加的费用、地下或不可预见因素及材料受市场波动因素发生费用,在施工图标底完成后,由标底编制、复核、审核人员共同研究一个合理标准向总经理汇报后计入标底中,作为最终标底。

4、施工图标底完成后,由标底编制人请示总经理后,按指示报相关复核、审核人。

复核、审核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规定逐项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反馈给标底编制人(复核人)进行修改。

并根据审核出的问题性质和涉及到费用的多少报总经理给予处罚。

编制人应向复核、审核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复核、审核人每单体工程的审核时间不超过7天。

5、对标底没有疑义后,由最终审核人将标底进行密封保存,加盖公章。

作用力为招标价格的依据。

6、工程标底必须在开标以前编制、审核结束。

(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工作1、公开招标工作(1)在工程项目办理完规划手续,施工图或施工方案确定后,由工程招标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中应明确投标单位报名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项目概况、对投标单位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方式等内容。

(2)招标公告由编制招标文件的人员起草,经小组讨论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3)招标文件应在公告中写明的领取时间以前起草、评审完毕。

(4)按照报名单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投标单位提报的相关材料,调查评价员、资格审查员和项目经理通过社会调查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2、邀请招标工作(1)由工程部提供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名单,调查、评价员和资格审查员通过社会调查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

邀请函中也应明确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项目概况、对投标单位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方式等内容。

(2)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草、评审完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预算部向投标单位发售。

3、招标文件发出后,由副组长1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写明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

4、在编制标底前,由副组长1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图纸内容进行会审,汇总分类整理后,属设计单位问题的,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属公司要求的,汇报招标小组组长,讨论后做出书面答复。

招标答疑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不接受投标单位口头质疑,也不作口头答复。

否则,后果由答疑人承担。

5、由财务部负责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给交纳方出具收款凭证。

6、由副组长1负责接收投标书,检查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接收了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影响开标结果的由副组长1承担责任。

7、招标小组组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标,由小组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和委派的项目经理进行评审,选择符合公司要求和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对投标书或项目经理有疑义的可让投标单位做出解释或更换。

如果延期开标,应提前通知投标单位延期、说明延期的理由和开标时间。

将开标情况由副组长2编制评标报告报小组组长批准后存入招标资料中。

8、定标结束,在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副组长1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办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

9、由标底编制人员在开标以前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起草施工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副组长2组织相关人员与中标单位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补充、修改,然后将结果汇报小组组长,合同最终评审完成后报小组组长。

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四、相关处罚制度1、在施工图纸和方案齐全的情况下,预算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报出材料明细表,影响了材料招标,每拖期一天扣50元/楼;如提报材料明细表不详细,导致材料招标种类、规格不齐全,影响标底进价的,每项扣50元;如材料明细表审核人员不及时审核影响材料招标的,每拖期一天扣50元/楼;如审核过程中未发现错误和材料不齐全,影响标底进价的,每项扣80元。

2、在施工图纸和方案齐全的情况下,采用综合定额编制单体楼座标底超过规定时间(15日/幢),每拖期一天扣50元/幢;标底错误较多与最终审核额超过±5%的,每发现一份扣200元;复核、审核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7天/幢)审核完毕的,每拖期一天扣50元/幢;复核未发现问题,被审核人发现问题,且超过最终审核额的±3%的,每发现一份扣复核人200元;在开标后发现标底存在明显错误,对造价的准确性影响较大的,每发现一份扣审核人200元。

3、标底编制人员、相关复核、审核人员泄露标底的,每发现一次扣相关人员3000元;4、因招标文件的起草和汇总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影响招标文件的发售,延长开标和开工日期的,每拖期一天扣起草人50元;如因招标文件评审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评审完毕,且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到起草人员手中的,每拖期一天扣评审人80元;5、如未组织又没有及时通知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的,给投标单位造成损失,又达不到我们招标目的的,由组织人承担全部责任,每次扣100元;6、如未及时组织图纸会审,或对会审出的问题未及时处理,影响标底编制的,每拖期一天扣100元;7、如接收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影响开标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8、施工合同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部门的问题评审不细致、不全面,导致对合同约定不到位或没有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做出对公司不利的解释时,由相关部门评审人承担责任,并罚款3000元。

9、如施工方案或施工图纸未经审批,预算完成后又有较大变动影响了预算的准确性,由副组长1承担责任,并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如预算人员采用了未经审批的方案编制预算,而又未提出需审批的异议,对预算编制人员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工程招标小组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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