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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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道路交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道路交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云南道路交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根据不同的地方在我国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那么在我国去南道路交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是指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的身体损伤程度的评定等级。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

首先,伤残等级1-3级的赔偿标准。

对于伤残等级1-3级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的3倍。

伤残津贴是按月发放的,发放期限为伤残等级确定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月工资的30%,二级伤残为月工资的25%,三级伤残为月工资的20%。

其次,伤残等级4-6级的赔偿标准。

对于伤残等级4-6级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的6倍。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月工资的15%,五级伤残为月工资的10%,六级伤残为月工资的5%。

接下来,伤残等级7-10级的赔偿标准。

对于伤残等级7-10级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的10倍。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七级伤残为月工资的4%,八级伤残为月工资的3%,九级伤残为月工资的2%,十级伤残为月工资的1%。

此外,对于因工伤致残需要雇佣辅助人员照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辅助人员工资,并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总之,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待遇和保障。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共赢的局面。

2020交通赔偿标准表

2020交通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_2020交通赔偿标准表(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

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车祸人伤赔偿标准2023

车祸人伤赔偿标准2023

车祸人伤赔偿标准2023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各类赔偿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和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接受医学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基于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0 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4 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 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 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 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 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 年计算。

但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 年;75 周岁以上的,按5 年计算。

1. 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 」7 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2022年北京交通肇事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2022年北京交通肇事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北京交通肇事赔偿内容:
一、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五、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确定残疾的性质和程度。

残疾可以分为严重残疾、重度残疾、中度残疾和轻度残疾等级。

不同等级的残疾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第二步,确定残疾的持续时间。

一般来说,残疾持续时间越长,赔偿
金的数额越高。

第三步,确定工作能力的减损程度。

赔偿金的计算还会考虑残疾对劳
动能力的影响程度。

一般来说,劳动能力减损越严重,赔偿金的数额越高。

第四步,根据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数额。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赔偿标准
不同,但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进行计算:
1.生活费用赔偿:包括生活必需品费用、家庭教育费用、饮食费用等。

2.医疗费用赔偿:包括残疾人的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

3.交通费用赔偿:包括残疾人因残疾需要进行的交通费用。

4.精神损失赔偿:由于残疾造成的心理痛苦、抑郁等精神损失。

5.劳动能力损失赔偿:由于残疾造成的工作能力减损所引起的劳动能
力损失。

6.护理费用赔偿:因残疾需要专业护理或家庭护理所产生的费用。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赔偿:因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赔偿项目,具体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
法规来确定。

在计算赔偿金数额时,还需要考虑残疾人的年龄、工作经验、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等因素。

总结起来,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一个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复杂过程,需要根据残疾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以及工作能力的减损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然后根据当地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
1.1这种理论认为,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填补被害人实际所生损害,故被害人纵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 力,但如未发生实际损害,或受伤前与受伤后之收入并无差异,自不得请求加害人赔偿。所得丧失说于计算损害 赔偿额时,系以被害人受伤前收入与受伤后之收入差额为损害额,故又称差额说。
1.2这种理论的局限是,如是无业者,于受伤前因无现实收入,即使因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以致残废,而丧失 或减少劳动能力,亦不得请求加害人赔偿。但失业者现虽无职业,但如不受伤害,则将来非无觅得职业的机会。 未成年人现虽无谋生能力,但不得谓其将来亦无谋生能力。因此,这种理论仅以被害人现实收入之有无,作为得 否请求赔偿之标准,显不合理。
劳动能力丧失说
2.1这种理论认为,被害人因身体或健康受损害,以至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本身即为损害,并不限于实际所 得之损失。劳动能力虽无如一般财物之交换价格,但透过雇佣或劳动契约方式,事实上有劳动力之买卖,工资乃 其对价。
法条依据
条文
主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2〕14号)
名称由来
梳理关于残疾赔偿金的立法历史,我们可以理解其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的性质。
残疾赔偿金1、我国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基于当时的认识,在第120条规定了对侵害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甚至致人伤残和死 亡都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在第119条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作为对受害人因致残丧失劳动能 力而造成收入损失以致生活来源缺失的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侵害他人 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对此也仅作简要地规定。

人生伤残鉴定等级及赔偿标准

人生伤残鉴定等级及赔偿标准

人生伤残鉴定等级及赔偿标准
人生伤残鉴定等级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赔偿标准是: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赔偿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乘以(100% -10% 【一级到十级递减,每级相差10%】)。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不同的伤残鉴定机构和地区而有所差异。

在具体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残疾赔偿金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残疾赔偿⾦计算的依据是什么残疾赔偿⾦是指对受害⼈因⼈⾝遭受损害致残⽽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的财产赔偿。

由于⼈⾝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致使劳动能⼒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受害⼈遭受⼈⾝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的收⼊。

这种损失,是⼈⾝损害的直接后果,是⼀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进⾏赔偿。

那么它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残疾赔偿⾦赔偿标准《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五条规定,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年计算。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因伤致残但实际收⼊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作相应调整。

赔偿的依据残疾赔偿⾦是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并⾮⼀律都要按照这个标准来做。

这⾥⾯有⼀个问题需要注意,残疾的赔偿,赔偿的是什么《民法通则》原来讲的⽣活补助费赔偿,赔偿的就是⽣活来源的丧失,不管你原来赚多少钱,现在你残疾了,赔偿的就是你的⽣活费。

司法解释当中规定的残疾赔偿⾦,它赔偿主要讲的就是⼯资收⼊。

司法实践中⼀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级对应百分⽐系数分别为100%⾄10%,具体计算⽅式如下:⼀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乘以⼆⼗年再乘以100%,⼆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也越⾼。

残疾赔偿⾦采⽤的系“劳动⼒丧失说与劳动收⼊丧失说”的结合,其不再具有精神抚慰性质。

故新的解释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之规定。

其计算公式应为:1、城镇居民为:残疾赔偿⾦=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x20年x伤残等级,该公式适⽤于未满60周岁;60周岁以上的为:残疾赔偿⾦=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x[20-]x伤残程度2、农村居民为:残疾赔偿⾦=上⼀年度农村居民⼈均纯收⼊x20x伤残等级该公式适⽤于60周岁以下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是很常见的现象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需要对伤残进行鉴定的,其中还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以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我们都有关的我为大家带有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并存

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并存

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并存在法律的领域中,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两个常见但又容易引发争议的概念。

许多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并存?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定义和性质。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减少、生活来源缺失等所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它旨在补偿受害人因残疾所遭受的未来收入损失、生活质量下降以及可能面临的额外经济负担。

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是加害人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给予的生活费用补偿。

从理论和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是可以并存的。

这是因为两者的设立目的和补偿对象有所不同。

残疾赔偿金主要是对受害人自身劳动能力受损和生活质量下降的补偿,而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两者能否并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式。

有些观点认为,残疾赔偿金已经包含了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用的补偿,因此不应再单独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这种观点的依据可能是认为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已经考虑了受害人因残疾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

但更多的观点和法律规定倾向于支持两者并存。

因为残疾赔偿金并不能完全涵盖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

受害人的残疾不仅影响自身的收入和生活,也必然会对其扶养义务的履行产生影响。

如果仅仅依靠残疾赔偿金来保障被扶养人的生活,可能会导致被扶养人的生活水平严重下降,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另外,从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角度来看,残疾给他们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困难,更是生活的巨大改变和压力。

如果不允许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并存,对于受害人家庭,尤其是那些有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车祸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因车祸受伤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一般伤害与伤残。

而在不同的伤害情况下,对伤者进行的赔偿也是不同的。

那究竟车祸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头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头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头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很多意外情况会对身体的健康造成伤害,头部如果出现一些伤残情况的话,对于健康其实是有影响的,这种情况下请要及时的做伤残鉴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那么头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头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二、伤残鉴定一般在哪里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三、人身损害的赔偿金标准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头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的相关介绍,如果头部出现伤残的话,请要及时的携带相关的资料去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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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及认定
——梅帅论《侵权责任法》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身体或健康遭受侵害后,因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当获得的赔偿。

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收入丧失说,该种观点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收入丧失的赔偿。

收入丧失在计算损害赔偿额时,以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和遭受损害之后的收入差额作为损害额。

第二种是劳动能力丧失说,该种观点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但没有对残疾赔偿金作出定义,也未明确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因此,梅帅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而不是对收入丧失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用来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即城镇居民扣除各种税费后的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各种来源的收入扣除各种税费的剩余部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纯纯收入,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

残疾赔偿金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按农村居民人纯纯收入计算
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

梅帅认为,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必须运用法律解释的办法,对法律条文进行准确解释和正确理解。

法律解释方法,是指在找到现行法上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条文后,为了确定这个法律条文的内容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所采用的各种方法。

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第一步是进行文义解释,即按照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语句的文义,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解释法律必须从文义解释入手。

梅帅认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文义可有:1、“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即,重点是“城镇居民”,必须是城镇居民,才可按按司法解释规定,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

户籍在城镇的和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均可视为城镇居民。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重点是“可支配收入”,即可支配收入达到“城镇居民”,主要收入等同于城镇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即可按司法解释规定,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

梅帅认为,采用文义解释得出两种解释意见,各有理由时,要认定哪一种解释意见更正确、更合理,就需要用其他解释方法进行判断和检验。

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第二步是进行体系解释,即根据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的位置,即它所在的编、章、节、条、项以及该法律条文前后的关联,以确定它的意义、内容、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解释方法。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赔偿损失。

损害是侵权责任必备的构成要件,任何人只有在因他人的行为受到实际损害时,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所谓损失是侵害行为前
和侵害行为后相比较,被害人利益的差额,包括积极减少的利益和应得而未获得的利益。

残疾赔偿金实质上是对损失的赔偿,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是因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前后,本应获得但未获得的劳动收入。

因此,梅帅认为:从《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体现来讲,残疾赔偿金,应是对遭受损害前后,劳动收入减少的差额,即是对劳动收入的赔偿,只不过,为了考虑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标准尽可能保持一致,司法解释统一了劳动收入的标准。

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第三步是目的解释,目的解释即通过探求指定法律的目的以及特定法律条文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条载明“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因此,梅帅认为,侵权责任法是保护民事权益的法,主要是为了对遭受损害的权利进行救济,侵权损害赔偿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失,侵权损害赔偿贯彻的是填平原则。

若按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来判定残疾赔偿金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还是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显然与填补损失原则相违背。

因为,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必然会有消费支出,但无论侵害行为是否发生,消费支出都是必然会发生的,而侵害行为是否发生,却会影响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的获得。

故,从目的解释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侧重点均在“收入”。

对法律条文的解释,第五步可以进行社会学解释,即将社会效果等因素的考量引入法律解释中,据此,解释法律条文在社会生活中应具有的含义。

梅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城镇化的进程,城乡人口流动加快,很多农村居民在城镇地区工作,收入来源也在城镇,收入水平不低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
若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显然不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也不利于社会公平,甚至有损法律权威。

因此,从社会学解释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点在“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认为,残疾赔偿金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

综上所述,残疾赔偿金主要是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还是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应主要根据受害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地确定。

但生活在城镇的居民的消费性支出较大,侵权责任法要对其提供救济和保护,也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残疾赔偿金。

因此,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居民也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

在受害者能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城镇的则不需再提交证据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若不能证实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则需证实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且该主要收入来源是持续的、稳定的,如缴纳了社会保险等。

梅帅认为,残疾赔偿金采取了主要根据持续稳定主要收入来源确定,在无法证实其持续稳定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时,可以按经常居住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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