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备案资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及备案须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及备案须知备案(注册)申请:申请人通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分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 备案申请材料1.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附件1);1.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3 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附件2);1.4 企业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包括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列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HACCP体系文件);1.5 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人流图、物流图、供排水流向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等图纸和关键加工环节信息;1.6 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1.7 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正本及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1.8 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附件3);1.9 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1.10《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副页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其它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提交的文件材料为A4幅面。
附件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延续备案□重新申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联系人: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填表须知一、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
二、在封面“申请形式”的“□”中,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打“√”。
三、申请备案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
四、需随申请书附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需提交材料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法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二、食品相关资质证书
1.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4.其他与出口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出口食品产品信息
1.出口食品产品标准规范;
2.出口食品配方和工艺流程;
3.出口食品样品照片及相关描述;
4.出口食品产品相关报告(如有)。
四、出口食品产品质量及安全管理
1.食品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说明文件;
2.食品产品风险评估报告(如有);
3.安全控制措施及相关文件。
五、食品公司授权书
1.企业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负责人);
2.食品公司业务委托书。
六、进出口合同及相关文件
1.进出口合同及订单;
2.报关合同及报关申请书。
七、其他
1.随附企业食品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
2.进出口货物报检合同;
3.食品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委托书。
以上所列材料为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所需的基本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企业在备案时,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准备完整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备案完成后,企业可以依法开展出口食品业务,并保证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升企业竞争力。
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出口企业作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参与者,需要遵守相应的单证备案管理规定,以确保贸易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对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出口企业单证备案内容出口企业单证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出口合同备案:出口企业需要将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备案,包括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金额等信息。
2. 货物出口备案:出口企业需要备案出口的具体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规格、产地等。
3. 运输工具备案:出口企业需备案使用的运输工具的信息,包括运输工具的型号、注册号、所有人等。
4. 报关资料备案:出口企业需要备案报关需要的资料,包括报关单、发票、装箱单等。
三、出口企业单证备案流程出口企业单证备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资料准备:出口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备案资料,包括合同、货物信息、运输工具信息、报关资料等。
2. 提交备案申请:出口企业将备案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备案申请。
3. 审核备案:相关部门或机构会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备案结果通知:出口企业将会收到备案结果通知,通知中包含备案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5. 后续管理:出口企业需要根据备案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的贸易活动管理。
四、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的意义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贸易合法性:出口企业单证备案能够确保贸易活动的合法性,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2. 确保贸易规范性:出口企业单证备案能够保证贸易活动的规范性,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提高经营效率:出口企业单证备案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五、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出口企业单证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保持准确性:备案资料需要保持准确性,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2. 提前备案:出口企业需要提前进行单证备案,避免因备案延误而导致出口贸易受阻。
海关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
海关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一、申请备案资格。
1.1 企业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且已在海关注册备案。
1.2 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1.3 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4 企业需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1.5 企业需具备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和信誉。
二、备案申请材料准备。
2.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企业进出口货物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相关单据。
2.4 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5 企业进出口货物保险单、运输合同等相关单据。
2.6 其他海关要求提供的备案申请材料。
三、备案申请流程。
3.1 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货物备案申请表》。
3.2 将备案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海关备案窗口。
3.3 海关审核备案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3.4 海关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四、备案结果通知。
4.1 海关在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备案结果通知书。
4.2 若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海关将予以备案,并在备案结果通知书中注明备案有效期限。
4.3 若备案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海关将出具备案不予通过的通知,并说明具体原因。
五、备案后的管理。
5.1 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应严格按照备案内容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和报关。
5.2 企业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海关申报变更备案。
5.3 企业应配合海关进行备案核查工作,如海关需要进行备案核查时,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4 企业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文件,并在备案有效期内随时提供给海关进行查验。
六、备案有效期限。
6.1 备案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备案通过之日起计算。
6.2 备案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主动向海关申请续展备案。
6.3 续展备案申请应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提出。
出口备案所需资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所需资料:
1.水质检测报告(具有检测报告资质的专业检测公司来厂提样进行
检测)
2.企业对农产品供应商的现场审核文件(适用时)
3.企业获得的认证证书(已有22000认证证书)
4.企业的实验室资质报告
5.企业生产条件(各类平面图,如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
6.工艺流程图、产品说明书和工艺描述
7.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适用情况
8.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
9.体系文件(?)
10.企业通过的其他认证及内部实验室资质等
11.企业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清单
12.当年的员工培训计划
13.申请产品的危害分析工作单,危害分析存在限制危害的,需提供
相应的HACCP计划
14.某工作日从原辅料、加工到成品入库各环节的全套追溯记录
15.一份个人卫生检查表记录。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一)、备案资料。
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出口货物INVOICE;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 6)六联单(海运)7)空运单(空运)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
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
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
(二)、保管要求。
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
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
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
(三)、装订要求。
按月用线装订成册。
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
(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
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
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
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一)、备案资料。
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出口货物INVOICE;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6)六联单(海运)7)空运单(空运)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
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
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
(二)、保管要求。
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
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
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
(三)、装订要求。
按月用线装订成册。
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
(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
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
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
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
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在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需要面对众多的单证和复杂的流程。
为了规范出口企业的单证管理,确保企业的出口业务合法、合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
一、单证备案的范围出口企业应将以下单证进行备案: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发票。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包括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出口收汇核销单(已核销的提供)。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单证。
二、单证备案的时间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 4 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单证,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同时,完成相关单证的备案工作。
三、单证备案的方式1、纸质备案企业可以将相关单证按照一定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注明企业名称、海关代码、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出口日期等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电子备案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电子数据的方式进行备案。
电子备案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查阅性,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数据存储和报送。
四、单证备案的管理要求1、准确性备案的单证信息应与实际出口业务一致,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金额、贸易方式等。
2、完整性备案的单证应齐全,不得有遗漏。
3、真实性企业应保证备案单证的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单证。
4、保存期限企业备案单证的保存期限为 5 年。
在保存期限内,企业应妥善保管备案单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5、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单证备案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规范单证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归档流程。
五、税务机关的核查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出口企业的单证备案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保存情况等。
1、定期核查税务机关可以定期对企业的单证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出口企业办理备案流程
出口企业办理备案流程
一、开始备案流程
1.确定出口产品类别
(1)确认产品归属类别
(2)根据产品类别确定备案要求
2.准备备案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出口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提交备案申请
1.联系当地出口备案部门
(1)获取备案申请表格
(2)咨询备案流程及要求
2.填写备案申请表
(1)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2)详细列出出口产品信息
三、材料审核
1.出口备案部门进行初审
(1)审核企业资质
(2)核实产品合格证明
2.提交补充材料
(1)补充企业资质证明
(2)提供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
四、现场核查
1.安排现场核查
(1)核实生产设备和生产条件(2)检查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2.接受现场检查
(1)配合出口备案人员进行检查(2)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五、备案审批
1.出口备案部门审批
(1)审核通过后颁发备案证书(2)通知企业备案结果
2.备案结果公示
(1)将备案结果公示于官方网站(2)公示备案通过的企业名单。
出口备案须备材料
出口备案须备材料第一篇:出口备案须备材料(一)申请出口备案应提供如下材料除在备案系统内填写的基础信息之外,企业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盖章页扫描上传)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人流图、物流图和水流图4、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描述5、生产工艺关键部位图片资料,厂容厂貌图片资料,内外包装产品图片资料6、企业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内外包材的种类、用途等资料7、生产加工用水水质分析报告(必要时)8、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需另附我国及主要进口国对备案产品的检测项目及限量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产品标准文本9、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情况10、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2)组织机构图、部门及岗位职责(3)卫生标准操作程序(4)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合格供方评价程序(5)产品追溯程序(6)产品召回程序(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8)加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程序(9)员工教育培训程序(10)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制度(11)记录控制程序(12)产品防护程序(13)产品危害分析工作表(14)列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企业必须提供HACCP计划等相关资料11.原备案证书(或复印件)12.相应许可证明材料13.其他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证明材料另: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可申请备案技术审核采信,通过备案系统提交采信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第二篇:备案须提供资料关于竣工备案须提供档案资料的通知为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现将竣工备案须提供的竣工资料统一要求如下:一、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体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4、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设计审核意见);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浆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实体砼强度和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抽样检测报告、建筑节能有关检测报告);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9、建筑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对于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12、水电检测合格文件13、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合格文件;14、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表1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6、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签定委托合同。
武汉出口企业海关备案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口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出口企业众多,海关备案作为出口贸易的重要环节,其流程的规范与简化对于提高出口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武汉出口企业的海关备案流程,帮助相关企业了解并顺利完成备案工作。
二、武汉出口企业海关备案的基本条件1. 企业性质:在武汉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 企业资质:具备进出口经营权。
3. 企业信用:企业信用等级良好。
4. 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有稳定的出口经营能力。
5. 企业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信息。
三、武汉出口企业海关备案的流程1. 准备材料出口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证明复印件;(6)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7)企业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8)其他相关材料。
2. 办理海关备案登记出口企业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武汉市海关或其直属海关办理备案登记。
具体步骤如下:(1)企业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填写《企业备案登记表》。
(2)海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3)海关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3. 网上备案出口企业可通过海关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备案。
具体步骤如下:(1)企业登录海关官方网站,注册用户并填写相关信息。
(2)企业登录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填写《企业备案登记表》。
(3)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4. 海关备案变更出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需及时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1)企业向海关提交变更申请,填写《企业备案变更表》。
(2)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打印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资料
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资料
一、证明性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制度或体系文件
4)生产硬件设施的相关文件:包括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平面图、人流、物流、水处理系统等的相关文件。
5)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或体系文件。
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职责;原料的控制;生产过程的控制;
量的控制;原料和成品贮存与出入库控制;溯源和召回体系等。
如果企业已经过了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的,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产品资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6)出口产品相关信息
7)出口产品原料信息
8)出口产品生产工艺设备相关信息,至少包括:主要加工环节及流程,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设备。
9)代加工企业的情况及委托合同等。
上海进出口企业办理外汇局登记备案流程及办理办法
上海进出口企业办理外汇局登记备案流程及办理办法一、了解外汇局登记备案概述外汇局登记备案是指上海进出口企业在经营进出口业务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向外汇局进行登记备案,以获取外汇管理权限的过程。
二、外汇局登记备案的具体流程1.准备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企业进出口许可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公司章程及其复印件;-经营者财务状况证明,如纳税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文件;-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递交申请3.材料审核与审批外汇局接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的审查与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合规,符合外汇管理法规要求。
如果资料不全或者存在问题,外汇局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4.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企业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且经过审核无误,外汇局会为其办理登记备案,并颁发登记备案证明书,企业需到外汇局领取该证明。
三、外汇局登记备案的办理办法1.合规运营2.谨慎填报3.主动配合在材料审核过程中,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外汇局的审核工作,如外汇局要求补充材料或提供进一步解释时,应及时响应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或解释。
4.及时沟通企业在办理外汇局登记备案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或困难,应及时与外汇局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并提出相关问题,以便外汇局能够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总结:上海进出口企业办理外汇局登记备案时,需准备完善的材料,按照外汇局的要求递交申请,等待材料审核与审批,最后领取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过程中,企业应合规运营,并在填报材料、配合审核、沟通等方面积极配合,以确保顺利办理登记备案。
出口企业外汇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那些做进出⼝贸易的企业来说,他们所需要的外汇资⾦是⾮常多的,因此就应该提前备案申请外汇,那么⼤家知道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的资料是什么,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准备资料: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海关⿊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公章法⼈章
复印件:营业执照3份机构代码3份《货物贸易进⼝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1份企业开通⽹上服务平台<确认函>1份都盖章。
外汇管理局备案是办理进出⼝权的最后⼀步,办理完毕后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展收付汇业务。
⼆、进出⼝许可证的规定
进出⼝许可证是由国家有关机关给进出⼝商签发的允许商品进⼝或出⼝的证书。
进出⼝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普遍采⽤的对外贸易管制⼿段之⼀。
采⽤进出⼝许可证制度,商品的进出⼝都要在申领了许可证以后,⽅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订货⼿续,没有许可证,⼀律不准进出⼝。
进出⼝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进出⼝商国别、期限、总值、运输⽅式、贸易⽅式和⽀付⽅式等等。
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出⼝企业外汇备案需要的资料是什么,当⼤家办理完⼀切流程之后,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展收付汇业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您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需提交材料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需提交材料首先,企业资质文件。
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这些资质证书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也是进口国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其次,产品相关文件。
包括产品报关单、产品规格说明书、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等。
报关单是进出口商品申报的依据,需要详细列出产品的名称、编号、数量、价值等信息。
产品规格说明书和生产工艺流程图则是产品的详细描述,包括产品的成分、配料、生产过程等内容。
第三,质量检测报告。
这是出口食品必备的材料之一,也是进口国对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的认可。
质量检测报告需要由具备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符合出口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第四,食品包装材料相关证明文件。
包括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食品包装材料是直接接触到食品的材料,要求材料本身具备一定的卫生安全性能,不能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造成污染或影响。
第五,企业信用报告。
这是出口企业的信用状况的证明文件,表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的信誉度。
信用报告一般由具备信用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提供给进口国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
第六,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包括公司注册文件、进出口许可证、合同和发票等。
公司注册文件证明企业的合法身份和经营范围,进出口许可证是指企业具备从中国进口和出口商品的资格,合同和发票是进出口交易的重要凭证。
总之,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非常繁琐,但都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
在备案过程中,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顺利通过备案审核,进入国际市场。
出口企业税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出⼝企业税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我们知道企业出⼝的话都是要进⾏备案的,因为涉及到税务的问题,但是备案所需要的资料也是很多的,那么具体所需要什么资料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出⼝企业税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备案登记表》(如是变更,则下载空⽩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商登记的个体⼯商户(独⾃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商登记的外国(地区)流通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件。
7、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源进出⼝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
8、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报告。
备齐以上资料之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
⽬前只有部分城市的商务局有备案的权利,其他城市的企业经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后,还需要向省(区)商务厅提交材料。
⼀般商务厅会在收到材料后两个⼯作⽇内打印出正本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这个过程⼀般是不需要花钱的。
⼆、出⼝报关
是指发货⼈(或其代理)向海关申报出⼝货物的详细情况,海关据以审查,合格后放⾏,准予出⼝。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企业出⼝是要进⾏报关,相关的⼿续办理下来⼤概也是需要20天左右的,所以要做好准备。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出口备案办理流程
出口备案办理流程出口备案是指出口企业向相关部门备案其出口货物的信息,以便监管和统计出口情况。
出口备案办理流程相对复杂,需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出口备案的办理流程。
首先,出口企业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合同、委托代理协议、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商检证书、货物清单、发票、装箱单、提单、运输工具信息、货物描述等。
这些资料是出口备案的必备材料,企业需要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出口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递交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进行,也可以通过现场递交纸质申请。
在递交备案申请时,企业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必备资料,同时按照要求缴纳备案费用。
接着,相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货物信息、合同信息、委托协议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出口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给予备案编号,并将备案信息录入系统。
随后,出口企业需要办理货物报检手续。
这包括向出口国家的检验检疫机构递交报检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查和审核。
只有通过了货物报检,企业才能顺利进行出口备案。
最后,出口企业需要按照备案编号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
在申报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备案编号、合同信息、货物清单等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应的出口关税和费用。
海关会对企业申报的货物进行查验,并核实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总的来说,出口备案办理流程需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顺利完成出口备案手续,顺利进行出口业务。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出口企业进行备案办理提供一定的帮助。
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及进出口备案办理所需资料
一、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
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到商务局申请备案并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到所属区县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同时到所属区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当天领取;
3.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到省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并领取《自理报捡单位备案登记证书》;
5.向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读卡器、操作系统,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
6.到省级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帐户开立、出口核销备案。
二、进出口备案办理所需资料
进出口备案办理需要如下几项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较新章程复印件;
5.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规范的英文翻译;
6.相关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关英文翻译文件需要自己翻译,而不能委托办理机关翻译。
三、进出口备案办理所需时间
进出口备案办理大致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如下:
1.经营范围增项手续,预计5-10个工作日;
2.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预计1个工作日;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5-7个工作日;
4.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5-7个工作日;
5.自理报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5-7个工作日;
6.中国电子口岸IC卡预约手续,预计25-30个工作日;
7.市外汇管理局进出口收付外汇申请开通手续,1个工作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一、备案资料;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出口货物INVOICE;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6)六联单海运7)空运单空运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二、保管要求;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三、装订要求;按月用线装订成册;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 .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是船、箱、货结合的最初原始资料,是出口集装箱运输后续单证缮制的依据,是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业务单证;装箱单既有货运公司的统一格式也有企业自行制作;而装货单是经海关认可并签章的关单,具有法律效力;2、关于铁路或公路运输出口货物的装货单;一般情况下有海关签发的装货单;若海关不签发装货单,出口企业可凭盖有运输代理单位公章和出口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入库单暂时代替;3、空运装货单问题;空运一般情况下没有装货单;企业可凭航空运输总单签有海关放行章和进仓单暂时备案;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清理、完善,制定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附件: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3.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5.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6.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10.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1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1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1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1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1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1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17.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18.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19.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20.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21.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22.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23.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24.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25.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26.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27.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28.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29.来料加工免税证明30.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3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32.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3.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4.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35.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6.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37.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申请表38.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39.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40.中标证明通知书41.中标项目不退税货物清单42.关于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申请43.免税卷烟指定出口口岸44.废止文件目录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办理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的退免税、免税,适用本办法;出口企业和出口货物劳务的范围,退免税和免税的适用范围和计算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执行;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一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五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一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二申报资料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见附件5;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见附件6;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见附件7;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远期结汇的提供远期收汇备案证明,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提供结汇水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行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地区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企业免予提供,下同;③出口发票;④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附件8;2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三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还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手册登记、进口料件申报和手册核销:1.企业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后,应于料件实际进口之日起至次月采用实耗法扣除的,在料件实际耗用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见附件9,提供正式申报的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1采用纸质手册的企业应提供进料加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采用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提供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采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提供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双委托方式生产企业进、出口均委托出口企业办理,下同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由委托方凭代理进、出口协议及受托方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已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的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或电子账册,如发生加工单位、登记进口料件总额、登记出口货物总额、手册有效期等项目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10,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海关核发的变更后的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手账册变更手续;2.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应于料件实际进口之日起至次月采用实耗法计算的,在料件实际耗用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进口货物报关单、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及代理进口协议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见附件1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见附件12;3.采用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在海关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以结案日期为准,下同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见附件13,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采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在海关办结一个周期核销手续后,在海关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企业应根据核销后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计算调整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四购进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国内免税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企业应单独核算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原材料,并在免税原材料购进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见附件14,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五免抵退税申报数据的调整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在当期进行调整;在当期用负数将前期错误申报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办法或征税办法,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跨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或征税办法,不用负数冲减,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一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二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见附件15;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6;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7;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3出口收汇核销单;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退免税申报报关进入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特殊区域外的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分别按本办法第四、五条的规定办理;其他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报关出口的,为报关出口之日起,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为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在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逾期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免税;申报退免税时,生产企业除按本办法第四条,外贸企业和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除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申报〔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不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发票,属于生产企业销售的提供普通发票〕外,下列货物劳务,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还须提供下列对应的补充资料:一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或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二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属于分包的,由承接分包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退免税,申请退免税时除提供对外承包合同外,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三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四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供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加盖有免税品经营企业报关专用章;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国际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加盖免税店报关专用章,并提供海关对免税店销售货物的核销证明; 五销售的中标机电产品,应提供下列资料:1.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2.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3.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5.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6.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企业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六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提供销售合同;七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应提供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的出口发票;八生产并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应提供下列资料:1.与航空公司签订的配餐合同;2.航空公司提供的配餐计划表须注明航班号、起降城市等内容;3.国际航班乘务长签字的送货清单须注明航空公司名称、航班号等内容; 九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提供下列资料:1.修理修配船舶以外其他物品的提供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2.与境外单位、个人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3.维修工作单对外修理修配飞机业务提供;七、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一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见附件18,提供正式电子申报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2.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二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见附件19,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出口收汇核销单;5.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0;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四边境地区一般贸易或边境小额贸易项下以人民币结算的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毗邻国家,并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入账单,银行入账单应与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相匹配;确有困难不能提供银行入账单的,可提供签注“人民币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六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附件21所列货物的退免税,应在申报报表中的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附件21所列货物对应的标识;八、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报关单确认操作;及时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应及时向中国电子口岸或主管税务机关反映; 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申报退免税时可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复印件;。
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一、目的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出口企业的单证备案工作,提高出口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对外贸易的出口企业及其有关部门。
三、备案内容1. 出口企业需准备以下单证,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a) 出口合同:合同必须包含双方单位名称、货物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条款等必要内容。
b) 发票:包括商业发票和海关发票,应与合同一致。
c) 装箱单:详细描述货物数量、重量、包装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
d) 运输方式:应提供有关货物运输方式及相关证明文件。
e) 商检单据:符合国家商检要求的检验检疫单据。
f) 货物报关单据:符合海关报关要求的相关单据。
2. 出口企业应严格按照单证备案流程操作,并保留单证的相关复印件备查。
备案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a) 出口合同签订后,尽快将合同及相关单证递交给备案部门。
b) 备案部门审核单证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c) 备案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单证进行登记和归档。
d) 出口企业应及时了解备案进度,确保备案工作及时完成。
e) 对于备案不通过的单证,出口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和补正,并重新提交备案。
四、备案管理责任1. 出口企业:a) 承担准备和提交单证备案的责任,并确保单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b) 配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c) 自觉接受备案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问题并改进管理。
2. 备案部门:a) 负责审核出口企业提交的单证,确保单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b) 严格按照备案流程办理备案手续,并及时通知出口企业备案结果。
c) 对备案不通过的单证要做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出口企业进行调整和补正。
五、监督与处罚1. 监督:备案部门有权对出口企业的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包括抽查单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 处罚:对于违反备案管理规定的出口企业,备案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a) 扣留单证:对于备案不合格的单证,备案部门有权扣留并要求出口企业重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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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备案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5〕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
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慕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
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详见附件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
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翦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翦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
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一)备案可采取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
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 物备案单证目录》(见附件2)0
第二种方式: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 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 部门、财务部门等。
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 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C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 2年内,出口企 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必须采取第一种方式备案单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 C 级或D 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 免)稅登记的;
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 1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
増值稅专用发票等涉稅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
他彳亍为的C
(二)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 经办人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备案单证
3.
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对于第一条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
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
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 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
(三)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
不得擅自损毁。
保存期5年.
三、税务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并将备案单证管理纳入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
在进行退税审核、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可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
同时,各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在内部设置专职岗位,负责出口企q k备案单证的日常检杳工作.
四、对于出口企业有本通知第二条第二种方式中所述六
种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要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
(免)税时提供备案单证。
对备案单证,税务机关应着重核
对以卜内容:
(一)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
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是否一致。
如,是否存在修改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的问题口
(二)备案单证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是否合理。
如,是否存在购销合同签定时间与货物运输、报关时间顺序
不一致等「
(三)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
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是否「致0
凡对备案单证核对有疑问的,可暂停退税,将有关情况
核实清楚后按规泄处理口
五、出口企业未按本通知第二条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
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六、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
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稅.七,本通知自2006 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 2.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OO五年
附件1: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
的购货合冋(包括补充购销合同)□
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
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C
.出口货物明细单。
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
在出口交易
中,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等凭证审核无误,并准备发货的情况下,为了使有关部门经办人在备货和办理其他各种手续时熟悉和了解该笔交易要求,通常都根据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或工厂发货单、出库单等)缮制出口货物明细单一式数份,分发各有关单位或部门。
二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
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
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丿出口货物运输单据C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
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
书面凭证。
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份凭
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
它是国际运输中分重要的单
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最基本的单拯G
海运提单”、“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
除海上
运输称做“海运提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运单”或收据。
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不是货物所
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
铁路运单是铁路部门与货主
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
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其中的“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站,并留存到达站;其中的“运单正本”、“货物到达通知单”联次随同货物至到站,和货物一同交给收货人;该单上面载出口合同号。
货物承运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货物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上面载有出口发票号、出口合同号;其中的“收货人签收”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收,表明已收到货物。
邮政收据是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