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887-2008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doc

合集下载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1 目的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我公司液压支架超声波探伤件检验标准,提供超声波探伤检验依据,制定超声波探伤结果评定标准。

2 主要内容及使用范围规定了检验焊缝及热影响区缺陷,确定缺陷位置、尺寸和缺陷评定的一般方法及探伤结果的分级方法,适用于母材不小于8mm的铁素体类钢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探伤检验,不适用于以下情况焊缝的探伤检验:1)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焊缝;2)外径小于159mm的钢管对接焊缝;3)内径小于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4)外径小于250mm和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纵向焊缝。

3 检验等级3.1 检验等级的分级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分为A.B.C三级,检验的完善程度A级最低,B级一般,C级最高,检验工作的难度系数按A.B.C顺序逐级增高。

应按照工件的材质.结构.焊接方法,使用条件及承受载荷的不同,合理地选用检验级别。

检验等级应按产品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选择或经合同双方协商选定。

注:A级难度系数为1,B级为5-6,C级为10-12。

3.2 检验等级的检验范围A级检验采用一种角度的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单侧进行检验,只对允许扫查到的焊缝截面进行探测。

一般不要求作横向缺陷的检验。

母材厚度大于50mm时,不得采用A级检验。

B级检验原则上采用一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对整个焊缝截面进行探测。

受几何条件的限制,可在焊缝的双面单侧采用两种角度探头进行探伤。

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

条件允许时应作横向缺陷的检验。

C级检验至少要采用两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

同时要作两个扫查方向和两种探头角度的横向缺陷检验。

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

其它附加要求是:a.对接焊缝余高要磨平,以便探头在焊缝上作平行扫查;b.焊缝两侧斜探头扫查经过的母材部分要用直探头作检查;c.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100mm,窄间隙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40mm时,一般要增加串列式扫查。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详]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详]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1 目的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我公司液压支架超声波探伤件检验标准,提供超声波探伤检验依据,制定超声波探伤结果评定标准。

2 主要内容及使用范围规定了检验焊缝及热影响区缺陷,确定缺陷位置、尺寸和缺陷评定的一般方法及探伤结果的分级方法,适用于母材不小于8mm的铁素体类钢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探伤检验,不适用于以下情况焊缝的探伤检验:1)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焊缝;2)外径小于159mm的钢管对接焊缝;3)内径小于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4)外径小于250mm和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纵向焊缝。

3 检验等级3.1 检验等级的分级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分为A.B.C三级,检验的完善程度A级最低,B级一般,C级最高,检验工作的难度系数按A.B.C顺序逐级增高。

应按照工件的材质.结构.焊接方法,使用条件及承受载荷的不同,合理地选用检验级别。

检验等级应按产品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选择或经合同双方协商选定。

注:A级难度系数为1,B级为5-6,C级为10-12。

3.2 检验等级的检验范围A级检验采用一种角度的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单侧进行检验,只对允许扫查到的焊缝截面进行探测。

一般不要求作横向缺陷的检验。

母材厚度大于50mm时,不得采用A级检验。

B级检验原则上采用一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对整个焊缝截面进行探测。

受几何条件的限制,可在焊缝的双面单侧采用两种角度探头进行探伤。

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

条件允许时应作横向缺陷的检验。

C级检验至少要采用两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

同时要作两个扫查方向和两种探头角度的横向缺陷检验。

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

其它附加要求是:a.对接焊缝余高要磨平,以便探头在焊缝上作平行扫查;b.焊缝两侧斜探头扫查经过的母材部分要用直探头作检查;c.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100mm,窄间隙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40mm时,一般要增加串列式扫查。

无缝钢管超声检测方法和质量分级

无缝钢管超声检测方法和质量分级

无缝钢管超声检测方法和质量分级1.8.1范围1.8.1.1本条适用于外径不小于12mm承压设备用碳钢、低合金、奥氏体不锈钢及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无缝钢管超声检测方法和质量分级。

1.8.1.2本条不适用于内外径之比小于65%的钢管周向直接接触法斜探头检测和内外径之比小于60%的钢管周向液浸法横波检测,也不适用分层类缺陷的超声检测。

1.8.2检测原则除非要求检测横向缺陷时,一般可只对纵向缺陷进行检测。

经双方协商,纵向或横向缺陷的检测也可只在钢管的一个方向上进行。

1.8.3检测设备1.8.3.1检测设备由超声检测仪、探头、检测装置、机械传动装置、分选装置及其他辅助装置等组成。

1.8.3.2检测时可使用线聚焦或点聚焦探头。

单个探头压电晶片边长或直径应不大于25mm。

1.8.3.3检测装置检测装置应具有探头相对钢管位置的高精度调整机构并能可靠地锁紧或能实现良好的机械跟踪,以保证动态下声束对钢管的入射条件不变。

1.8.3.4传动装置传动装置应使钢管以均匀的速度通过检测装置并能保证在检测中钢管与检侧装置具有良好的同心度。

1.8.3.5分选装置分选装置应能可靠地分开检测合格与不合格的钢管。

1.8.4对比试块1.8.4.1对比试块应选取与被检钢管规格相同,材质、热处理工艺和表面状况相同或相似的钢管制备。

对比试块的长度应满足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要求。

1.8.4.2人工反射体1.8.4.2.1人工反射体形状检测纵向缺陷和横向缺陷所用的人工反射体应分别为平行于管轴的纵向槽和垂直于管轴的横向槽,其断面形状均可为矩形或V形,人工反射体断面示意图见图10。

矩形槽的两个侧面应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槽的底面。

当采用电蚀法加工时,允许槽的底面和底面角部略呈圆形。

V形槽的夹角应为60°。

检测人工反射体形状的选用由供需双方商定。

1.8.4.2.2人工反射体位置纵向槽应在对比试块的中部外表面和端部区域内、外表面处各加工一个,3个槽的公称尺寸相同,当钢管内径小于25mm时可不加工内壁纵向槽。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第一篇: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探伤原理超声波探头可实现电能和声能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超声波在弹性介质中传播时的物理特性是钢管超声波探伤原理的基础。

定向发射的超声波束在管中传播时遇到缺陷,既产生波的反射,又产生波的衰减。

经过探伤仪的信号处理,如采用反射法探伤,可获得缺陷回波信号,如采用穿透法探伤,可凭借透过波的衰减程度获得缺陷信号。

二者均可由仪器给出定量的缺陷指示。

利用压电效应或电磁感应原理可在管内激发不同类型的超声波。

因此,压电超声和电磁超声均可用于管材超声波检验。

但电磁超声仅适用于铁磁性材料。

探伤方法采用横波(或板波)反射法(或穿透法)在探头和钢管相对移动的状态下进行自动检验,只有特殊的大口径钢管才可进行手工检验。

自动或手工检验时均应保证声束对管子全部表面的扫查。

注:自动检验时对钢管两端将不能有效地检验,但此区域应控制在200mm以内。

检验纵向缺陷时声束在管壁内沿圆周方向传播;检验横向缺陷时声束在管壁内沿管轴方向传播。

纵向和横向缺陷的检验均应在管子的两个相反方向上进行。

在需方未提出检验横向缺陷时供方只检验纵向缺陷。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纵向和横向缺陷的检验均可只在管子的一个方向上进行。

自动或手工检验时均应选用耦合效果良好、并无损于钢管表面的耦合介质。

用途对比试样用于探伤设备的调试、综合性能测试和使用过程中的定时校验。

对比试样上的人工缺陷是评定自然缺陷当量的依据,但不应理解为被检出的自然缺陷与人工缺陷的信号幅度相等时二者的尺寸必然相等。

材料制作对比试样用钢管与被检验钢管应具有相同的名义尺寸并具有相似的化学成分、表面状况、热处理状态和声学性能。

制作对比试样用钢管上不得有影响探伤设备综合性能测试的自然缺陷。

长度对比试样的长度应满足探伤方法和探伤设备的要求。

人工缺陷形状检验纵向缺陷和横向缺陷所用的人工缺陷应分别为平行于管轴的纵向槽口和垂直于管轴的横向槽口,其断面形状均可为矩形或V形(见图1和图2)。

超声波探伤工艺规程(国标)(DOC)

超声波探伤工艺规程(国标)(DOC)

超声波探伤工艺规程(国标)版本标记:受控状态:编制:_______审核:_______批准:_______1 总则:1.1本规范依据API RP 2X—2004《海上平台起重机(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s Pedestal Mounte Cranes)》 AWS D1.1:2008《钢结构焊接检验规范(Structrual Welding Codt—Steel)》,《CCS起重设备规范(2007)》,《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06)》,GB11345—89等有关标准编写。

1.2技术协议中未注明或需要变更的地方应与客户进行协商,得到客户承认后再执行,并将协议的意见记录成文。

2适用范围:2.1本工艺适用于母材大于8㎜的铁素体钢全焊透融化焊对接焊缝(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除外)和外径大于159㎜的钢管对接焊缝;内径大于200㎜的管座角焊缝及外径大于250㎜和内外径之比大于80%的纵向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检验。

2.2本规范规定了检验焊缝及热影响区缺陷,确定缺陷位置,尺寸和缺陷评定的一般方法及探伤结果的分级方法。

3检验人员:3.1超声波检验人员需持有相应考核组织颁发的等级资格证书,必须掌握超声波探伤的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材料,焊接基础知识。

审核报告者需2级以上人员。

3.2超声波检验人员的视力应每年检查一次,矫正视力不得低于1.0。

4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4.1探伤仪工作频率范围至少为1~5MHz,衰减器或增益控制器其精度为相邻12dB误差在±1dB内。

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且在设备首次使用及每隔3个月检验一次。

4.2斜探头的有效面积不应超过500㎜²且任一边长不应大于25㎜。

探头主声速水平偏离应小于2º,垂直方向的偏离不应有明显的双峰。

折射角的实测值与公称值的偏差应小于2º,前沿距离的偏差应小于1㎜,且在首次使用及每5个工作日校验一次。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

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超声波探伤检验标准1目的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我公司液压支架超声波探伤件检验标准,提供超声波探伤检验依据,制定超声波探伤结果评定标准。

2主要内容及使用范围规定了检验焊缝及热影响区缺陷,确定缺陷位置、尺寸和缺陷评定的一般方法及探伤结果的分级方法,适用于母材不小于8mm的铁素体类钢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探伤检验,不适用于以下情况焊缝的探伤检验:1)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焊缝;2)外径小于159mm的钢管对接焊缝;3)内径小于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4)外径小于250mm和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纵向焊缝。

3检验等级3.1检验等级的分级注:A级难度系数为1,B级为5-6,C级为10-12。

3.2检验等级的检验范围A级检验采用一种角度的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单侧进行检验,只对允许扫查到的焊缝截面进行探测。

一般不要求作横向缺陷的检验。

母材厚度大于50mm时,不得采用A级检验。

B级检验原则上采用一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对整个焊缝截面进行探测。

受几何条件的限制,可在焊缝的双面单侧采用两种角度探头进行探伤。

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

条件允许时应作横向缺陷的检验。

C级检验至少要采用两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

同时要作两个扫查方向和两种探头角度的横向缺陷检验。

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

其它附加要求是:a.对接焊缝余高要磨平,以便探头在焊缝上作平行扫查;b.焊缝两侧斜探头扫查经过的母材部分要用直探头作检查;c.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100mm,窄间隙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40mm时,一般要增加串列式扫查。

3.3检验等级的区别A、B、C三种检验等级之间有所区别,现将其探头种类数、面数、侧数、板厚等方面的区别简单列于表一中:表一检验等级板厚A B C<50 一种角度探头单面单侧一种角度探头单面双侧或双面单侧两种角度探头单面双侧或双面单侧>50~100 不适用>100 不适用一种角度探头双面双侧两种角度探头双面双侧3.4本公司选用检验等级结合本公司产品结构特点,及焊后焊缝特性,规定超声波探伤检验等级主要采用A级,以B级辅助,特殊情况时选用C级检验。

无缝钢管超声波检测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检测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检测检验方法GB/TXXXX-201X《厚壁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钢标委[2011]29号文件《关于下达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1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计划项目编号20111030-T-605《厚壁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国家标准的制订任务由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承担。

二工作简况接到制定任务后,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成立了标准编制组。

编制组成员单位相继开展了技术资料收集,收集了GB/T5777-2008《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ISO 10893-10-2011《钢管无损检测第10部分:无缝和焊接钢管(埋弧焊除外)纵横向缺陷自动全周向超声波检验》(英文版)、EN10246-7《钢管无损检测第7部分:无缝和焊接钢管(埋弧焊除外)纵向缺陷自动全周向超声波检验》(英文版)和ASTM E213-09《金属管材超声波探伤方法》(英文版)等国外先进标准;对比分析国内外相关标准,讨论标准制定方案和确定采标对象;调研锅炉、压力容器机械制造行业设计、使用单位对厚壁无缝钢管的技术要求和需求现状,了解钢管制造行业近年来厚壁无缝钢管实际生产情况和品种开发现状。

在此基础上,主编单位于2013年3月完成了标准文本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并发函广泛征求国内相关设计研究院所、生产、使用、监督检验等单位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三编制原则当前锅炉行业超超临界机组使用的小口径厚壁高锅管越来越多,如何保证小口径厚壁管内表面质量,一直成为困扰钢管探伤、锅炉制造两大行业的一大难题。

提高小口径厚壁锅炉管内表面探伤质量,提高超超临界锅炉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根据锅炉运行的特点,钢管内部承受着各种介质的腐蚀与承压,比钢管外表面工作环境要恶劣很多。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参考资料]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参考资料]
●不允许有当量直径≥2mm的密集缺陷。(密集型缺陷信号是指在边长50mm立方体内,数量不少于5个,当量直径不小于2mm的缺陷信号)
●≥2mm当量单个缺陷在合格证书中注明。
25-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技术条件
JB/T1265-93
●当量直径2mm以下的单个分散缺陷信号不计,但杂波高度应低于当量直径2mm幅度的50%。
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YB/T036.10-1992
●密集缺陷:在钢中距离50mm的范围内,有5个以上大于或等于探伤灵敏度基准的缺陷波,称密集缺陷。
●条状缺陷:当缺陷反射波幅大于或等于探伤灵敏度基准波幅,长度大于或等于30mm的连续性缺陷,称条状缺陷。
标准号
要求
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用模块技术条件
GB11880-89
●允许存在个别的、分散的、不大于当量直径¢2mm的冶金缺陷。
●在100cm2的面积内,当量直径¢2~¢4 mm的冶金缺陷不超过3个,其中¢3~¢4 mm的冶金缺陷只允许有1个。
●允许有2-4个小于当量直径¢2mm的冶金缺陷的密集区,但每区不得超过10cm3,每区之间距不得小于150mm。
●距中心孔表面75mm以外部位,允许有3个小于当量直径1.6mm的密集缺陷区,但密集区在任何方向的尺寸均应不大于20mm,并且任何两缺陷区间距离应不小于120mm。
●不允许有游动缺陷信号和条状缺陷信号。
50MW以下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JB/T7026-93
●小于当量直径2mm的缺陷不计。
●不允许有当量直径≥2mm的密集型缺陷密集型缺陷信号,连续性缺陷信号,及游动信号。
●允许有当量直径2~5mm分散的单个缺陷存在,但相邻两个缺陷的距离不小于其较大缺陷直径的5倍,总数量不得超过56个。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单个分散得缺陷应符合下表规定
允许极限值得大小分级
当量范围
部位允许量
总数
轴身
传动轴
非传动轴
¢2~¢3
12
5
5
22
>¢3~¢4
3
1
4
8
总数1569 Nhomakorabea30
●在应力较大区域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3mm得单个缺陷缺陷与≥2mm当量直径得密集缺陷信号、
300~6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JB/T7178—93
●单个分散得缺陷定义为:相邻两缺陷之间得距离大于其中较大缺陷当量直径10倍得缺陷。
●单个分散得缺陷应符合下表规定
当量范围
部位允许量
允许缺陷个数
轴身
传动轴
非传动轴
¢2~¢5
其中:
>¢4~¢5
>¢3~¢4
28
4
8
10
1
3
18
3
5
56
8
16
●轴身部位离中心孔表面30mm以内与外圆槽深加25mm范围内不应当有直径1。6mm得密集型缺陷、允许有当量直径3mm以下得单个分散缺陷存在、
●不允许有游动缺陷信号与条状缺陷信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要求
300—600MW汽轮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JB/T7027-93
●当量直径1。6mm以下得单个分散缺陷信号不计,但杂波高度应低于当量直径1、6mm幅度得50%、
●当量直径为1。6mm~3。5mm得所有缺陷应记录其位置,并报告给需方。当量直径为1.6mm~3.5mm得缺陷总数不得超过20个,并不允许当量直径大于3、5mm得任何缺陷。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GB T 5777-19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 T 5777-19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Seamless steel pipe and tubing—Methods for ultrasonic testingGB/T5777-1996(eqv ISO9303—1989)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303:1989(E)《用于压力目的的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缺陷的全周向超声波检测》,对GB4163—84《不锈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和GB5777—86《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进行修订并将二者合并。

修订主要内容如下:1.如供需双方无特殊协议,各种用途钢管均改为双向探测,从而可更有效地保证探伤后钢管的实物质量。

2.对比试样上的人工缺陷级别的划分与ISO9303相同。

与GB4163相比,原第三级的7%改为8%,原第五级的15%改为12.5%。

与GB5777相比,增加一个最高级的3%,减少一个最低级的15%,原第四级的12%改为12.5%。

3.在技术内容上与ISO9303相比,增加了很有推广前途的电磁声检测新技术和对探伤设备综合性能的测试要求。

本标准可用于各种用途无缝钢管的超声波探伤检验。

本标准自1997年3月1日实施,同时代替GB4163—84和GB5777—86。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首钢总公司特殊钢公司、上海第五钢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学智、刘丁柱、陈燕、王槐祥、倪秀美。

本标准1986年1月首次发布。

国际标准前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国家标准团体(ISO成员体)的世界范围的联盟。

国际标准的准备工作通常是自始至终由ISO专业委员会进行。

每个成员体所感兴趣的题目属于哪个专业委员会即在该委员会中建立适当的组织。

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以及ISO中的联络人,同样地参加工作。

ISO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合作仔细地研究电工技术标准化中的所有问题。

国际标准草案,同国际标准一样在通过ISO会议正式通过之前先由专业委员会成员体批准。

无缝钢管的检验标准

无缝钢管的检验标准

无缝钢管的检验标准钢管几何尺寸及外形检查:①钢管壁厚检查:千分尺、超声测厚仪,两端不少于8点并记录。

②钢管外径、椭圆度检查:卡规、游标卡尺、环规,测出最大点、最小点。

③钢管长度检查:钢卷尺、人工、自动测长。

④钢管弯曲度检查:直尺、水平尺(1m)、塞尺、细线测每米弯曲度、全长弯曲度。

⑤钢管端面坡口角度和钝边检查:角尺、卡板.钢管表面质量检查:100%①人工肉眼检查:照明条件、标准、经验、标识、钢管转动。

②无损探伤检查:a. 超声波探伤UT:对于各种材质均匀的材料表面及内部裂纹缺陷比较敏感。

标准:GB/T 5777-1996 级别:C5级b. 涡流探伤ET:(电磁感应)主要对点状(孔洞形)缺陷敏感。

标准:GB/T 7735-2004 级别:B级bswk|无缝钢管c. 磁粉MT和漏磁探伤:磁力探伤,适用于铁磁性材料的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标准:GB/T 12606-1999 级别:C4级d. 电磁超声波探伤:不需要耦合介质,可以应用于高温高速,粗燥的钢管表面探伤。

e. 渗透探伤:荧光、着色、检测钢管表面缺陷。

钢管理化性能检验:①拉伸试验:测应力和变形,判定材料的强度(YS、TS)和塑性指标(A、Z)纵向,横向试样管段、弧型、圆形试样(¢10、¢12.5)bswk|无缝钢管小口径、薄壁大口径、厚壁定标距。

注:试样断后伸长率与试样尺寸有关GB/T 1760②冲击试验:CVN、缺口C型、V型、功J 值J/cm2标准试样10×10×55(mm)非标试样5×10×55(mm)③硬度试验:布氏硬度HB、洛氏硬度HRC、维氏硬度HV 等④液压试验:试验压力、稳压时间、p=2Sδ/D钢管工艺性能检验:①压扁试验:圆形试样C形试样(S/D>0.15)H=(1+2)S/(∝+S/D)L=40~100mm 单位长度变形系数=0.07~0.08②环拉试验:L=15mm 无裂纹为合格③扩口和卷边试验:顶心锥度为30°、40°、60°bswk|无缝钢管④弯曲试验:可代替压扁试验(对大口径管而言)钢管几何尺寸及外形检查:①钢管壁厚检查:千分尺、超声测厚仪,两端不少于8点并记录。

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标准

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标准

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焊缝及热影响区缺陷,确定缺陷位置、尺寸和缺陷评定的一般方法及探伤结果的分级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母材厚度不小于8mm的铁素体类钢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焊缝;外径小于159mm的钢管对接焊缝;内径小于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及外径小于250mm和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纵向焊缝.2 引用标准ZB Y 344 超声探伤用探头型号命名方法ZB Y 231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ZB Y 232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ZB J 04 00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3 术语3.1 简化水平距离l’从探头前沿到缺陷在探伤面上测量的水平距离.3.2 缺陷指示长度△l焊缝超声检验中,按规定的测量方法以探头移动距离测得的缺陷长度.3.3 探头接触面宽度W环缝检验时为探头宽度,纵缝检验为探头长度,见图1.3.4 纵向缺陷大致上平行于焊缝走向的缺陷.3.5 横向缺陷大致上垂直于焊缝走向的缺陷.3.6 几何临界角β’筒形工件检验,折射声束轴线与内壁相切时的折射角.3.7 平行扫查在斜角探伤中,将探头置于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使声束指向焊缝方向,并沿焊缝方向移动的扫查方法.3.8 斜平行扫查在斜角探伤中,使探头与焊缝中心线成一角度,平等于焊缝方向移动的扫查方法.3.9 探伤截面串列扫查探伤时,作为探伤对象的截,一般以焊缝坡口面为探伤截面,见图2.3.10 串列基准线串列扫查时,作为一发一收两探头等间隔移动基准的线.一般设在离探伤截面距离为0.5跨距的位置,见图2.3.11 参考线探伤截面的位置焊后已被盖住,所以施焊前应予先在探伤面上,离焊缝坡口一定距离画出一标记线,该线即为参考线,将作为确定串列基准线的依据,见图3.3.12 横方形串列扫查将发、收一组探头,使其入射点对串列基准线经常保持等距离平行于焊缝移动的扫查方法,见图4.3.13 纵方形串列扫查将发、收一组探头使其入射点对串列基准线经常保持等距离,垂直于焊缝移动的扫查方法,见图4.4 检验人员4.1 从事焊缝探伤的检验人员必须掌握超声波探伤的基础技术,具有足够的焊缝超声波探伤经验,并掌握一定的材料、焊接基础知识.4.2 焊缝超声检验人员应按有关规程或技术条件的规定经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考核组织颁发的等级资格证书,从事相对应考核项目的检验工作.注:一般焊接检验专业考核项目分为板对接焊缝;管件对接焊缝;管座角焊缝;节点焊缝等四种.4.3 超声检验人员的视力应每年检查一次,校正视力不得低于1.0.5 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5.1 探伤仪使用A型显示脉冲反射式探伤仪,其工作频率范围至少为1-5MHz,探伤仪应配备衰减器或增益控制器,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误差在±1dB内.步进级每档不大于2dB, 总调节量应大于60dB,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5.2 探头5.2.1 探头应按ZB Y344标准的规定作出标志.5.2.2 晶片的有效面积不应超过500mm2,且任一边长不应大于25mm.5.2.3 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应不大于2°.5.2.4 探头主声束垂直方向的偏离,不应有明显的双峰,其测试方法见ZB Y231.5.2.5 斜探头的公称折射角β为45°、60°、70°或K值为1.0、1.5、2.0、2.5,折射角的实测值与公称值的偏差应不大于2°(K值偏差不应超过±0.1),前沿距离的偏差应不大于1mm.如受工件几何形状或探伤面曲率等限制也可选用其他小角度的探头.5.2.6 当证明确能提高探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或能够较好地解决一般检验时的困难而又确保结果的正确,推荐采用聚焦等特种探头.5.3 系统性能5.3.1 灵敏度余量系统有效灵敏度必须大于评定灵敏度10dB以上.5.3.2 远场分辨力a.直探头:X≥30dB;b.斜探头:Z≥6dB.5.4 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和周期检查5.4.1 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除灵敏度余量外,均应按ZB J04 001的规定方法进行测试.5.4.2 探伤仪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在设备首次使用及每隔3个月应检查一次.5.4.3 斜探头及系统性能,在表1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检查一次.6 试块6.1 标准试块的形状和尺寸见附录A,试块制造的技术要求应符合ZB Y232的规定,该试块主要用于测定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6.2 对比试块的形状和尺寸见附录B.6.2.1 对比试块采用与被检验材料相同或声学性能相近的钢材制成.试块的探测面及侧面,在以2.5MHz以上频率及高灵敏条件下进行检验时,不得出现大于距探测面20mm处的Φ2mm 平底孔反射回来的回波幅度1/4的缺陷回波.6.2.2 试块上的标准孔,根据探伤需要,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布置或添加标准孔,但应注意不应与试块端角和相邻标准孔的反射发生混淆.6.2.3 检验曲面工件时,如探伤面曲率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应采用与探伤面曲率相同的对比试块.反射体的布置可参照对比试块确定,试块宽度应满足式(1):b≥2λ S/De (1)式中b----试块宽度,mm;λ--波长,mm;S---声程,m;De--声源有效直径,mm6.3 现场检验,为校验灵敏度和时基线,可以采用其他型式的等效试块.7 检验等级7.1 检验等级的分级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分为A、B、C三级,检验的完善程度A级最低,B级一般,C级最高,检验工作的难度系数按A、B、C顺序逐级增高.应按照工件的材质、结构、焊接方法、使用条件及承受载荷的不同,合理的选用检验级别.检验等级应接产品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选择或经合同双方协商选定.注:A级难度系数为1;B级为5-6;C级为10-12.本标准给出了三个检验等级的检验条件,为避免焊件的几何形状限制相应等级检验的有效性,设计、工艺人员应考虑超声检验可行性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设计和工艺安排.7.2 检验等级的检验范围7.2.1 A级检验采用一种角度的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单侧进行检验,只对允许扫查到的焊缝截面进行探测.一般不要求作横向缺陷的检验.母材厚度大于50Mm时,不得采用A级检验.7.2.2 B级检验原则上采用一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对整个焊缝截面进行探测.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双侧检验.受几何条件的限制,可在焊缝的双面半日侧采用两种角度探头进行探伤.条件允许时应作横向缺陷的检验.7.2.3 C级检验至少要采用两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同时要作两个扫查方向和两种探头角度的横向缺陷检验.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采用双面侧检验.其他附加要求是:a.对接焊缝余高要磨平,以便探头在焊缝上作平行扫查;b.焊缝两侧斜探头扫查经过的母材部分要用直探头作检查;c.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100mm,窄间隙焊缝母材厚度大于等于40mm时,一般要增加串列式扫查,扫查方法见附录C.8 检验准备8.1 探伤面8.1.1 按不同检验等级要求选择探伤面.推荐的探伤面如图5和表2所示.8.1.2 检验区域的宽度应是焊缝本身再加上焊缝两侧各相当于母材厚度30%的一段区域,这个区域最小10mm,最大20mm,见图6.8.1.3 探头移动区应清除焊接飞溅、铁屑、油垢及其他外部杂技.探伤表面应平整光滑,便于探头的自由扫查,其表面粗糙度不应超过6.3μm,必要时应进行打磨:a.采用一次反射法或串列式扫查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应大于1.25P:P=2δtgβ (2)或P=2δK (3)式中P----跨距,mm;δ--母材厚度,mmb.采用直射法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应大于0.75P.8.1.4 去除余高的焊缝,应将余高打磨到与邻近母材平齐.保留余高的焊缝,如焊缝表面有咬边,较大的隆起凹陷等也应进行适当的修磨,并作圆滑过渡以影响检验结果的评定.8.1.5 焊缝检验前,应划好检验区段,标记出检验区段编号.8.2 检验频率检验频率f一般在2-5MHz范围内选择,推荐选用2-2.5MHz公称频率检验.特殊情况下,可选用低于2MHz或高于2.5MHz的检验频率,但必须保证系统灵敏度的要求.8.3 探头角度8.3.1 斜探头的折射角β或K值应依据材料厚度,焊缝坡口型式及预期探测的主要缺陷来选择.对不同板厚推荐的探头角度和探头数量见表2.8.3.2 串列式扫查,推荐选用公称折射角为45°的两个探头,两个探头实际折射角相差不应超过2°,探头前洞长度相差应小于2mm.为便于探测厚焊缝坡口边缘未熔合缺陷,亦可选用两个不同角度的探头,但两个探头角度均应在35°-55°范围内.8.4 耦合剂8.4.1 应选用适当的液体或糊状物作为耦合剂,耦合剂应具有良好透声性和适宜流动性,不应对材料和人体有作用,同时应便于检验后清理.8.4.2 典型的耦合剂为水、机油、甘油和浆糊,耦合剂中可加入适量的"润湿剂"或活性剂以便改善耦合性能.8.4.3 在试块上调节仪器和产品检验应采用相同的耦合剂.8.5 母材的检查采用C级检验时,斜探头扫查声束通过的母材区域应用直探头作检查,以便探测是否有有探伤结果解释的分层性或其他缺陷存在.该项检查仅作记录,不属于对母材的验收检验.母材检查的规程要点如下:a.方法:接触式脉冲反射法,采用频率2-5MHz的直探头,晶片直径10-25mm;b.灵敏度:将无缺陷处二次底波调节为荧光屏满幅的100%;c.记录:凡缺陷信号幅度超过荧光屏满幅20%的部位,应在工件表面作出标记,并予以记录.9 仪器调整和校验9.1 时基线扫描的调节荧光屏时基线刻度可按比例调节为代表缺陷的水平距离l(简化水平距离l’);深度h;或声程S,见图7.9.1.1 探伤面为平面时,可在对比试块上进行时基线扫描调节,扫描比例依据工件工和选用的探头角度来确定,最大检验范围应调至荧光屏时基线满刻度的2/3以上.9.1.2 探伤面曲率半径R大于W2/4时,可在平面对比试块上或与探伤面曲率相近的曲面对比试块上,进行时基线扫描调节.9.1.3 探伤面曲率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探头楔块应磨成与工件曲面相吻合,在6.2.3条规定的对比试块上作时基线扫描调节.9.2 距离----波幅(DAC)曲线的绘制9.2.1 距离----波幅曲线由选用的仪器、探头系统在对比试块上的实测数据绘制见图8,其绘制方法见附录D,曲线由判废线RL,定量线SL和评定线EL组成,不同验收级别的各线灵敏度见表3.表中的DAC是以Φ3mm标准反射体绘制的距离--波幅曲线--即DAC基准线.评定线以上至定量线以下为1区(弱信号评定区);定量线至判废线以下为Ⅱ区(长度评定区);判废线及以上区域为Ⅲ区(判废区).9.2.2 探测横向缺陷时,应将各线灵敏度均提高6dB.9.2.3 探伤面曲率半径R小于等于W2/4时,距离--波幅曲线的绘制应在曲面对比试块上进行.9.2.4 受检工件的表面耦合损失及材质衰减应与试块相同,否则应进行传输损失修整见附录E,在1跨距声程内最大传输损失差在2dB以内可不进行修整.9.2.5 距离--波幅曲线可绘制在坐标纸上也可直接绘制在荧光屏刻度板上,但在整个检验范围内,曲线应处于荧光屏满幅度的20%以上,见图9,如果作不到,可采用分段绘制的方法见图10.。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探伤原理超声波探头可实现电能和声能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超声波在弹性介质中传播时的物理特性是钢管超声波探伤原理的基础。

定向发射的超声波束在管中传播时遇到缺陷,既产生波的反射,又产生波的衰减。

经过探伤仪的信号处理,如采用反射法探伤,可获得缺陷回波信号,如采用穿透法探伤,可凭借透过波的衰减程度获得缺陷信号。

二者均可由仪器给出定量的缺陷指示。

利用压电效应或电磁感应原理可在管内激发不同类型的超声波。

因此,压电超声和电磁超声均可用于管材超声波检验。

但电磁超声仅适用于铁磁性材料。

探伤方法采用横波(或板波)反射法(或穿透法)在探头和钢管相对移动的状态下进行自动检验,只有特殊的大口径钢管才可进行手工检验。

自动或手工检验时均应保证声束对管子全部表面的扫查。

注:自动检验时对钢管两端将不能有效地检验,但此区域应控制在200mm以内。

检验纵向缺陷时声束在管壁内沿圆周方向传播;检验横向缺陷时声束在管壁内沿管轴方向传播。

纵向和横向缺陷的检验均应在管子的两个相反方向上进行。

在需方未提出检验横向缺陷时供方只检验纵向缺陷。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纵向和横向缺陷的检验均可只在管子的一个方向上进行。

自动或手工检验时均应选用耦合效果良好、并无损于钢管表面的耦合介质。

用途对比试样用于探伤设备的调试、综合性能测试和使用过程中的定时校验。

对比试样上的人工缺陷是评定自然缺陷当量的依据,但不应理解为被检出的自然缺陷与人工缺陷的信号幅度相等时二者的尺寸必然相等。

材料制作对比试样用钢管与被检验钢管应具有相同的名义尺寸并具有相似的化学成分、表面状况、热处理状态和声学性能。

制作对比试样用钢管上不得有影响探伤设备综合性能测试的自然缺陷。

长度对比试样的长度应满足探伤方法和探伤设备的要求。

人工缺陷形状检验纵向缺陷和横向缺陷所用的人工缺陷应分别为平行于管轴的纵向槽口和垂直于管轴的横向槽口,其断面形状均可为矩形或V 形(见图1和图2)。

矩形槽口的两个侧面应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槽口底面。

无缝钢管的检验标准(DOC)

无缝钢管的检验标准(DOC)

无缝钢管的检验标准钢管几何尺寸及外形检查:①钢管壁厚检查:千分尺、超声测厚仪,两端不少于8点并记录。

②钢管外径、椭圆度检查:卡规、游标卡尺、环规,测出最大点、最小点。

③钢管长度检查:钢卷尺、人工、自动测长。

④钢管弯曲度检查:直尺、水平尺(1m)、塞尺、细线测每米弯曲度、全长弯曲度。

⑤钢管端面坡口角度和钝边检查:角尺、卡板.钢管表面质量检查:100%①人工肉眼检查:照明条件、标准、经验、标识、钢管转动。

②无损探伤检查:a. 超声波探伤UT:对于各种材质均匀的材料表面及内部裂纹缺陷比较敏感。

标准:GB/T 5777-1996 级别:C5级b. 涡流探伤ET:(电磁感应)主要对点状(孔洞形)缺陷敏感。

标准:GB/T 7735-2004 级别:B级c. 磁粉MT和漏磁探伤:磁力探伤,适用于铁磁性材料的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标准:GB/T 12606-1999 级别:C4级d. 电磁超声波探伤:不需要耦合介质,可以应用于高温高速,粗燥的钢管表面探伤。

e. 渗透探伤:荧光、着色、检测钢管表面缺陷。

钢管理化性能检验:①拉伸试验:测应力和变形,判定材料的强度(YS、TS)和塑性指标(A、Z)纵向,横向试样管段、弧型、圆形试样(¢10、¢12.5)小口径、薄壁大口径、厚壁定标距。

注:试样断后伸长率与试样尺寸有关GB/T 1760②冲击试验:CVN、缺口C型、V型、功J 值J/cm2标准试样10×10×55(mm)非标试样5×10×55(mm)③硬度试验:布氏硬度HB、洛氏硬度HRC、维氏硬度HV 等④液压试验:试验压力、稳压时间、p=2Sδ/D钢管工艺性能检验:①压扁试验:圆形试样C形试样(S/D>0.15)H=(1+2)S/(∝+S/D)L=40~100mm 单位长度变形系数=0.07~0.08②环拉试验:L=15mm 无裂纹为合格③扩口和卷边试验:顶心锥度为30°、40°、60°④弯曲试验:可代替压扁试验(对大口径管而言)钢管几何尺寸及外形检查:①钢管壁厚检查:千分尺、超声测厚仪,两端不少于8点并记录。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标准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标准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标准1. 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锻钢件超声波探伤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以确保锻钢件的质量和安全性。

超声波探伤是一种无损检测方法,可以用于检测锻钢件的内部缺陷,如裂纹、气孔、夹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锻钢件的超声波探伤。

2. 术语和定义2.1 超声波探伤:利用超声波传播和反射特性,检测和识别材料内部缺陷的无损检测方法。

2.2 锻钢件:以锻造方法制成的钢材件,包括各种形状和尺寸的零件。

3. 超声波探伤设备要求3.1 超声波探伤仪器应具备合适的频率范围和能量大小,以确保能有效检测和识别锻钢件内部缺陷。

3.2 控制系统应稳定可靠,能够准确控制超声波的传播路径和接收信号。

3.3 探头应选用适合锻钢件的形状和尺寸,以保证良好的探测效果。

3.4 超声波探伤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以保证其性能和准确度。

4. 操作规程4.1 准备工作4.1.2 清洁锻钢件表面,确保无尘和杂质。

4.1.3 安装适合锻钢件的探头,并保证其良好接触。

4.1.4 确定超声波探测方式和参数。

4.2 超声波检测4.2.1 将探头放置在待检锻钢件的表面,并在合适的角度下开始扫描。

4.2.2 根据超声波探测仪器的显示结果,检测和记录任何异常信号。

4.2.3 对于检测到的异常信号,应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判定,以确定其是否为缺陷。

4.3 结果评估和记录4.3.1 根据超声波检测结果,评估锻钢件内部缺陷的性质和大小。

4.3.3 对于被确认为缺陷的锻钢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淘汰。

5. 质量控制5.1 进行超声波探测前,应对探测仪器进行校准和质量控制。

5.2 在超声波探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仪器效能和准确度的检验,并记录结果。

5.3 对于超声波探测结果不确定或有争议的锻钢件,应进行复检或其他适当的措施。

6. 安全注意事项6.1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6.2 使用超声波探测仪器时,应注意防护措施,避免超声波对人体造成伤害。

6.3 当发现超声波探测仪器存在故障或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和处理。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当量直径的所有缺陷应记录其轴向、径向和周向位置,并在合格证书中注明,当量直径1 .6m --3 .5m的缺陷总数不得超过20个,不允许任何当量直径大于的缺陷存在。
●有中心孔转子体距中心孔表面75mm范围内和叶根槽深加25mm范围内不允许存在当量直径为m的密集性缺陷,其余区域若检测出密集缺陷,应记录密集区尺寸及其轴向、径向和周向位置。并报告需方以进行评审。
●重量超过5吨的模块,除倍尺外,可允许有1个当量直径¢6mm的冶金缺陷存在。
大型锻造合金钢支撑辊
JB/T4120-2006
●对于整锻支承辊,离辊身表面100mm深的表层不允许有大于当量直径¢2mm的缺陷。
●在其他超声波检测区域范围内,当单个缺陷波连续保持F≥1/2,有缺陷部位的底波Bf≤1/2的缺陷面积不大于25cm2。
●由缺陷引起的底波损失超过3dB时应报告需方。
●不允许有游动信号和连续缺陷显示。
待续(不断更新)
●在锻件中心φ150 mm范围内,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mm(100 MW以下转子锻件,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mm)的单个缺陷和大于或等于当量直径mm的密集缺陷信号。
●外圆槽深加25 mm范围内,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mm(100 MW以下转子锻件,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mm)的单个缺陷。其余部位允许2~4 mm分散缺陷存在,但相邻两个缺陷的距离不小于其较大缺陷直径的7倍。
¢4+(>8dB~12dB)
¢4+(>12dB~16dB)
>¢4+16dB
密集区缺陷的质量分级mm
等级





密集区缺陷占检测总面积的百分比
0
>0~5
>5~10
>10~20
>20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原理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原理和方法

2.4.3 组合焊接技术 不锈钢焊管的各种焊接方法均有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如何扬长避短,将几种焊接方法加以组合形成新的焊 接工艺,满足人们对不锈钢焊管质量和生产效率的要求,是当前不锈钢焊管技术发展的新趋势。经过近几年的 探索研究,组合焊接工艺已取得了进展, 日本、法国等国家已掌握一定的不锈钢焊管生产组合焊接技术。组合 焊接方法有:氩弧焊+等离子焊、高频焊+等离子焊、高频预热+三焊炬氩弧焊、高频预热+等离子焊+氩弧焊。组 合焊接提高焊速十分显著。对于采用高频预热的组合焊接,钢管焊缝质量与常规的氩弧焊、等离子焊相当,焊 接操作简单,整个焊接系统易实现自动化,这种组合易于与现有的高频焊接设备衔接,投资成本低,效益好。
5 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重复探伤检验,如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则
认为此项检验合格。 6 对可疑部位的可见缺陷进行清除后,如无缝钢管尺寸在允许公差范围之内,此管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
法重新探伤检验。如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则认为此项检验合格。 7 8 9 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和验收标准对可疑部位进行其他非破坏性检验。 切除所有的可疑部位。 可疑无缝钢管被评定为此项检验不合格。
不锈钢管生产技术发展趋势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lcwtgg 发布时间:2008-11-27 阅读:675次 【字体:大 中 小】
近20年来,世界各国的不锈钢管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都有很大提高,国外不锈钢管生产 发展的主要特点是采用新工艺和新设备来提高产量、扩大品种,采用自动控制和无损探伤以改善和保证产品质 量?因此,近年来在新建和改扩建的不锈钢无缝管车间、焊管车间和冷轧冷拔车问里, 出现了很多卓有成效的 新工艺和高效率的新设备。我国不锈钢管生产经过4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近20年来,无论是不锈钢无缝管还是 焊管的生产技术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产量、质量和品种不断增加和提高,少数产品的质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但是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不锈钢管厂在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尚有较大的差距,需要进 行技术改造和提高,以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标准号
要求
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用模块技术条件
GB11880-89
●允许存在个别的、分散的、不大于当量直径¢2mm的冶金缺陷。
●在100cm2的面积内,当量直径¢2~¢4 mm的冶金缺陷不超过3个,其中¢3~¢4 mm的冶金缺陷只允许有1个。
●允许有2-4个小于当量直径¢2mm的冶金缺陷的密集区,但每区不得超过10cm3,每区之间距不得小于150mm。
●允许有当量直径2~5mm分散的单个缺陷存在,但相邻两个缺陷的距离不小于其较大缺陷直径的5倍,总数量不得超过56个。
●在应力较大区域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4mm的缺陷。
50~200MW 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JB/T1267-93
●不允许有当量直径≥2.0mm连续性缺陷信号和游动缺陷信号。
●当量直径小于2mm的缺陷不计,允许2~4mm缺陷存在,但相邻两缺陷的距离不小于其中较大缺陷直径的7倍。
●单个分散的缺陷应符合下表规定
允许极限值的大小分级
当量范围
部位允许量
总数
轴身
传动轴
非传动轴
¢2~¢3
12
5
5
22
>¢3~¢4
3
1
4
8
总数
15
6
9
30
●在应力较大区域不允许有当量直径大于3mm的单个缺陷缺陷和≥2mm当量直径的密集缺陷信号。
300~6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JB/T7178-93
常用超声波探伤标准要求
标准名称
标准号
要求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
JB/T4730.3-2005
钢锻件
●记录当量直径超过¢4mm单个缺陷。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2010-1-25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5日实施时间:2009年04月01日规范号:GB/T 5777—2008发布单位: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9303:1989(E)《承压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缺陷的全周向超声波检测》。

本标准根据ISO 9303:1989(E)重新起草。

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 9303:1989(E)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做了一些修改。

有关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

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对于ISO 9303:1989(E)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删除ISO 9303:1989(E)的前言和引言。

本标准代替GB/T 5777—1996《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与GB/T 577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范围增加“电磁超声探伤可参照此标准执行”(见第1章);——增加了对斜向缺陷的检验及检验方法(见第4章和附录B);——修改了管端人工槽位置的限制(GB/T 5777—1996中的第5章;本标准的第5章);——修改了人工缺陷的尺寸和代号(GB/T 5777—1996中的第5章;本标准的第5章和附录E);——探头工作频率由2.5MHz~10MHz修改为1MHz~15MHz(GB/T 5777—19 96中的第6章;本标准的第6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

附录C、附录D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左建国、张黎、彭善勇、黄颖、邓世荣、赵斌、刘志琴、赵海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2010-1-25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5日实施时间:2009年04月01日规范号:GB/T 5777—2008发布单位: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9303:1989(E)《承压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缺陷的全周向超声波检测》。

本标准根据ISO 9303:1989(E)重新起草。

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 9303:1989(E)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做了一些修改。

有关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

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对于ISO 9303:1989(E)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删除ISO 9303:1989(E)的前言和引言。

本标准代替GB/T 5777—1996《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与GB/T 577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范围增加“电磁超声探伤可参照此标准执行”(见第1章);——增加了对斜向缺陷的检验及检验方法(见第4章和附录B);——修改了管端人工槽位置的限制(GB/T 5777—1996中的第5章;本标准的第5章);——修改了人工缺陷的尺寸和代号(GB/T 5777—1996中的第5章;本标准的第5章和附录E);——探头工作频率由2.5MHz~10MHz修改为1MHz~15MHz(GB/T 5777—19 96中的第6章;本标准的第6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

附录C、附录D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左建国、张黎、彭善勇、黄颖、邓世荣、赵斌、刘志琴、赵海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5777—1986、GB/T 5777—1996;——GB/T 4163—1984。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2010-1-2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的探伤原理、探伤方法、对比试样、探伤设备、探伤条件、探伤步骤、结果评定和探伤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用途无缝钢管纵向、横向缺陷的超声波检验。

本标准所述探伤方法主要用于检验破坏了钢管金属连续性的缺陷,但不能有效地检验层状缺陷。

本标准适用于外径不小于6mm且壁厚与外径之比不大于0.2的钢管。

壁厚与外径之比大于0.2的钢管的检验,经供需双方协商可按本标准附录C执行。

电磁超声探伤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445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YB/T 4082 钢管自动超声探伤系统综合性能测试方法JB/T 1006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3 探伤原理超声波探头可实现电能和声能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超声波在弹性介质中传播时的物理特性是钢管超声波探伤原理的基础。

定向发射的超声波束在管中传播时遇到缺陷时产生波的反射。

缺陷反射波经超声波探头拾取后,通过探伤仪处理获得缺陷回波信号,并由此给出定量的缺陷指示。

4 探伤方法4.1 采用横波反射法在探头和钢管相对移动的状态下进行检验。

自动或手工检验时均应保证声束对钢管全部表面的扫查。

自动检验时对钢管两端将不能有效地检验,此区域视为自动检验的盲区,制造方可采用有效方法来保证此区域质量。

4.2 检验纵向缺陷时声束在管壁内沿圆周方向传播;检验横向缺陷时声束在管壁内沿管轴方向传播。

纵向、横向缺陷的检验均应在钢管的两个相反方向上进行。

4.3 在需方未提出检验横向缺陷时供方只检验纵向缺陷。

经供需双方协商,纵向、横向缺陷的检验均可只在钢管的一个方向上进行。

4.4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对斜向缺陷进行超声波检验。

无缝钢管中斜向缺陷的超声波检验见附录D。

4.5 自动或手工检验时均应选用耦合效果良好并无损于钢管表面的耦合介质。

5 对比试样5.1 用途对比试样用于探伤设备的调试、综合性能测试和使用过程中的定时校验。

对比试样上的人工缺陷是评定自然缺陷当量的依据,但不应理解为被检出的自然缺陷与人工缺陷的信号幅度相等时二者的尺寸必然相等,也不能理解为该设备所能检出的最小缺陷尺寸。

5.2 材料制作对比试样用钢管与被检验钢管应具有相同的公称尺寸并具有相近的化学成分、表面状况、热处理状态和声学性能。

制作对比试样用钢管上不应有影响校准的自然缺陷。

5.3 长度对比试样的长度应满足探伤方法和探伤设备的要求。

5.4 人工缺陷5.4.1形状检验纵向缺陷和横向缺陷所用的人工缺陷应分别为平行于管轴的纵向槽口和垂直于管轴的横向槽口,其断面形状均可为矩形或V形,人工缺陷断面示意图见图1,横向人工缺陷示意图见图2。

矩形槽口的两个侧面应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槽口底面。

当采用电蚀法加工时,允许槽口底面和底面角部略呈圆形。

V形槽的夹角应为60°。

5.4.2位置纵向槽应在试样的中部外表面和两端盲区内、外表面处各加工一个,3个槽日的公称尺寸相同。

航空用和其他重要用途的不锈钢管,当内径小于12mm时可不加工内壁纵向槽。

除此之外的其他钢管,当内径小于25mm时可不加工内壁纵向槽。

横向槽应在试样的中部外表面和两端盲区内、外表面处各加工一个,3个槽口的名义尺寸相同。

当内径小于50mm时可不加工内壁横向槽。

5.4.3尺寸人工缺陷的尺寸按表1分为五级,人工缺陷级别的对应关系见附录E。

具体级别按有关的钢管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如产品标准未作规定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 人工缺陷尺寸人工缺陷可采用电蚀、机械或其他方法加工。

人工缺陷的几何尺寸和形状,应按国家计量管理规定进行验证。

人工缺陷深度可用光学方法、覆形方法或其他方法测量。

对比试样上应有明显的标识或编号。

6 探伤设备探伤设备可由探伤仪、探头、检测装置、传动装置、分选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组成。

6.1 探伤仪6.1.1探伤仪应为脉冲反射式多通道或单通道超声波探伤仪,性能应符合JB/T 10 061的规定,其衰减器(增益)精度、垂直线性和动态范围等应校准合格。

6.1.2探伤仪重复频率的可调范围应满足探伤工艺要求。

6.1.3探伤仪应具有自动报警或缺陷信号输出功能。

6.2 探头6.2.1压电超声探头的工作频率可在1MHz~15MHz之间选择,单个探头的晶片长度或直径应不大于25mm,但人工缺陷长度小于20mm时应不大于12mm。

6.2.2压电超声探伤可使用线聚焦或点聚焦探头。

6.3 检测装置检测装置应具有探头相对钢管位置的高精度调整机构并能可靠地锁紧或能实现良好的机械跟踪,以保证动态下声束对钢管的入射条件不变。

6.4 传动装置传动装置应使钢管以均匀的速度通过检测装置并能保证在检验中钢管与检测装置具有良好的同心度。

6.5 分选装置分选装置应能可靠地分开探伤合格与探伤不合格的钢管。

7 探伤条件7.1 被检验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光滑洁净、端部无毛刺并具有良好的平直度,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7.2 探伤人员资质应符合GB/T 9445相关规定。

8 探伤步骤8.1 设备调试8.1.1每次重新使用探伤设备时或变换检验规格时须用本标准规定的对比试样对探伤设备进行调试。

8.1.2设备调试后应使对比试样上同一个人工缺陷在圆周方向不同位置的信号幅度接近一致。

8.1.3当内、外壁人工缺陷信号使用同一个报警闸门时,探伤仪的报警灵敏度应按照内、外壁的信号中以及周向不同位置的信号中低幅度的信号进行设定。

当内、外壁人工缺陷信号使用两个不同的报警闸门时,探伤仪的报警灵敏度应按照内、外壁人工缺陷在周向不同位置中较低幅度的信号分别进行设定。

同时,两个闸门的宽度应满足管壁内各部位缺陷信号的报警要求。

8.2 设备测试8.2.1设备调试完成后,应参照YB/T 4082测试探伤设备的周向灵敏度差和内外壁灵敏度差,测试结果应符合该标准规定。

8.2.2设备测试时的运转速度应与正常检验的运转速度相同,多通道探伤设备如每个通道单独测试,测试速度可等于正常探伤速度与设备的通道数之比。

8.3 探伤8.3.1设备测试结果合格后方可进行检验。

检验应逐批逐根进行。

8.3.2在检验过程中必须由Ⅱ级探伤人员对缺陷指示信号采取可靠的监控措施,以防止缺陷漏检。

8.4 设备校验8.4.1在同规格钢管连续检验期间应利用对比试样对探伤设备进行定时校验,校验时间间隔应不大于4h。

校验内容与设备测试项目相同,但多通道设备可对个别通道抽测,其余通道则要求检出人工缺陷的重复性良好。

在同规格钢管连续检验的开始和结束时以及连续检验中设备操作人员更换时也应对设备进行校验。

8.4.2如校验结果不能满足YB/T 4082中关于稳定性的要求,则应对设备重新调试和测试,达到要求后应对上一次校验后所校验的钢管重新进行检验。

9 结果评定9.1 整根钢管经检验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则认为此项检验合格。

9.2 整根钢管经检验如产生等于或大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的信号,则认为钢管是可疑的。

9.3 对可疑的钢管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法进行处理:a) 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重新检验,如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则认为此项检验合格;b) 对可疑部位的缺陷进行清除后,如钢管尺寸在允许公差范围之内,此钢管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自动或手动超声波)重新检验。

如未产生缺陷信号或信号幅度低于预先设定的报警电平,则认为此项检验合格;c) 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和验收标准对可疑部位进行其他非破坏性检验;d) 可疑部位应予标识并确保切除;e) 可疑钢管被评定为此项检验不合格。

10 探伤报告钢管检验后,应向有关部门和需方(需方需要时)提供由持有权威部门认可的超声探伤Ⅱ级以上(含Ⅱ级)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签发的探伤报告。

探伤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 炉批号、牌号(或钢级)、规格、探伤根数;b) 产品标准编号、本标准编号、对比试样人工缺陷的形状和级别;c) 探伤仪型号,探头种类与规格、探伤方法;d) 检验重要参数;e) 探伤结果、探伤日期、签发报告日期;f) 操作者和报告签发者姓名及技术资格等级。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2010-1-25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 9303:1989(E)章条编号对照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 9303:1989(E)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