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发放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当提高待遇水平根据不低于我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的原则,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
1.提高基本工资标准。
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增幅为700元。
社区工作者待遇结构以及职务年限补贴、奖金,享受社会保险、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设立年终考核奖。
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核定年终考核奖总额。
年终考核奖发放时,由各街道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和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
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报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工资待遇的激励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1.鼓励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实践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
在岗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鼓励社区工作者提高专业化水平。
社区工作者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3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
三、实施范围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此次规范待遇的实施范围为:通过选任或全区统一公开招录,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中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上级对社区工作人员劳动报酬的规定及工资报表
上级对社区工作人员劳动报酬的规定
一、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任务、工作能力执行岗位薪酬协议合同制。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报酬与现任职的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相同。
聘用期内享受社保、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三、社区工作人员职务年限工资实行工作职务、社区工作年限与工资待遇挂钩。
新参加工作的执行所任职务最低社区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职务年限工资随职务和社区工作年限变化而相应调整,每年晋级一档工资。
四、社区工作人员的补(津)贴包括岗位津贴、物价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和国定假日加(值)班费等四项内容。
东岗村社区工作人员年末工资报表
1、定额奖金福利。
每人每月400元。
2、目标管理奖励。
在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年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核发实际结余、年终考核等因素核定,并按职务拉开档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为贯彻落实《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我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绩取酬的绩效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及辖区居民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中心岗位情况,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订我中心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坚持公益性的公办中心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考核为重点促进我中心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定期考核原则;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公共卫生岗、医疗岗、护理岗、医技岗、管理岗。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照考核标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月对德、勤进行考核,每季末对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绩效工资的计算:1、基础性工资部分用于基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人事局核定的档案工资的70%。
2、绩效工资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及每周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占人事局核定的档案工资的30%。
五、绩效考核内容:德、勤、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否决性指标。
1、德、勤、绩效考核是指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出勤率、中心纪、中心规、遵守情况和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情况。
2、服务数量是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的具体数量。
3、服务质量是指各岗位按目标考核指标所完成工作的质量。
4、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
5、否决性指标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以及医德医风败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当月无绩效工资。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待遇范围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二、规范待遇原则(一)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水平不低于本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
(二)重视知识、尊重人才,对于已取得较高学历、获得相关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优待。
三、规范待遇内容(一)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住房补贴和其他待遇七部分。
1.基本工资。
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人每月720元,副职每人每月64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90元。
2.职务补贴。
各岗位职务补贴分别为:正职每人每月960元,副职每人每月84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740元。
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实践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在职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
3.年限补贴。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长一次年限补贴,增长幅度为每人每月50元。
在社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只享受职务补贴。
4.奖金。
年度奖金,实行总额包干,按照平均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
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的报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杨英周兆骏冯幼婷社区专职工作者作为社区建设的推动者和社区工作的主力军,在提升城市基层公共服务、推进城市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省、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打造一支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稳定的社工队伍,对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作出明确要求,出台相关政策。
2007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中提出,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
我市于2006年12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宁波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甬民发[2006]110号),在市区建立起统一的专职社工薪酬保障制度。
为切实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在我市贯彻落实,遵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2009年6月至8月,市民政局开展了全市社工工资福利待遇落实情况的专项调研。
调研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了解各县(市)区落实社工工资福利待遇基本情况;统计每个街道和依法设立社区的镇(简称镇,下同)2008年社工薪酬和2009年社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实地走访了全市17个街道(镇)和17个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倾听各方意见。
本次调查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对象不包括在社区挂职的行政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社工收入近年来有了切实保障和改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引起重视,并积极加以改进。
现将我市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全市上下建立了财政保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体系。
社区干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社区干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社区干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建立符合岗位管理特点,适应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化建设方向的薪酬管理制度,体现社区工作者收入分配的统一,根据《静安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注重政策延续,坚持积极稳妥、平稳过渡;(二)注重科学合理,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三)注重履职激励,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绩效;(四)注重按劳分配,坚持同工同酬、略有差异。
第二章、发放标准和办法第三条、居民区党总支书记任职期间享受全民事业编制人员的收入待遇。
(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担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的,根据国家和本市统一规定的全民事业编制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执行。
工资外收入水平按人均42000元/年的标准,经考核后发放。
同时,根据各居民区的基层党建、维稳、服务群众等工作开展情况,设置专项奖励经费。
专项奖励按人均20000元/年的水平核定经费总量,由各社区(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后发放。
(二)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就业年龄段担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的,可由社区(街道)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确定享受全民事业编制相应等级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同等的工资外收入和专项奖励水平,采用原收入加补差的形式享受。
(三)退休人员担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的,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参照担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的全民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外收入和专项奖励水平执行。
第四条、居委会成员、专职党群工作者、居委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及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畴的人员的发放标准和办法如下:(一)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和本市统一规定的全民事业编制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执行。
工资外收入水平按工作人员各等级和档次绩效工资的标准,经考核后发放。
担任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享受职务津贴。
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津贴标准为500元/月,副主任的职务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人发[2002]170号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12.09施行日期2002.12.09文号闽人发[2002]170号主题类别财务制度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人发[2002]170号)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经研究,现将各地、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有关工资福利和离退休问题,提出如下处理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后工资确定及补发问题担任副科、四级职员、助教级及其以上行政、专业技术职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后,一时未时确职务的,按其原职务工资逐级就近就低套入科员、五级职员、技术员级的职务工资标准。
待明确职务后,再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明确职务的职务工资档次。
其中,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半年内确定为原职级或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在两年内,一次申报并评审通过后聘任的,调入后因未按原任职务而少发的工资可予以补发,并连续计算任职时间。
否则,少发部分不予补发,也不连续计算任职时间。
未确定为原职级的人员,原职务、级别工资不予恢复。
二、闽人薪[1995]1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第四条(一)款规定的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互算办法,即“专业技术人员改行任行政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可以计算为副厅及其以下职务的任职年限……;行政管理人员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的,副厅及其以上职务任职年限可以计算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的规定,只适用于“双肩挑”人员参加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或1993年10月1日以后工作调动、职务(岗位)变动转换工资序列,比照调入单位1993年工改按同类人员套改职务工资计算任职年限时使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
附件: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1月13日附件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月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适用范围1800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1720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新罗区1570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仙游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1420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社区两委干部工资标准
社区两委干部工资标准一、社区党委专职委员的待遇摘要1、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岗位,每人每月800元;2、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岗位,每人每月600元;3、社区“两委”委员岗位,每人每月500元;4、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指经全市公开招考录用但还未入选社区“两委”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每人每月400元。
社区党委专职委员的待遇1、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岗位,每人每月800元;2、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岗位,每人每月600元;3、社区“两委”委员岗位,每人每月500元;4、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指经全市公开招考录用但还未入选社区“两委”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每人每月400元。
仅供参考,以每个不同社区具体的待遇为准二、村两委副职和委员待遇法律分析:村两委正职(支书、主任)现在都实行一肩挑,月工资3000元,在实行一肩挑以前是2500元;村两委副职(副支书、副主任)2100元;村两委委员1600有;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按村两委副职待遇2100元,委员1000元。
在社保方面,村两委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所有成员待遇一样,每年享受1000元养老保险。
以上就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虽然各地方在工资待遇方面可以存在差异,但大的原则绝对是相同的。
农村基层干部的工资标准与当地农村支配收入有关,也就是说村干部主职的工资是农民收入的2倍,副职的工资是主职的70%,村委员的工资是村干部主职的50%。
同时,加大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所占比加大,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强化考核激励。
农民的收入高了,村干部的工资也就相应的提高。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第四条围绕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意见》提出了五条含金量比较高的措施。
一是保障村干部合理待遇。
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总和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的标准,加大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所占比重,建立财政和村集体补助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养老保险制度,让村干部在职有合理待遇、正常离任无后顾之忧。
2021年社区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The so-called genius is a lie, and hard work is real.简单易用轻享办公(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社区人员工资管理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和管理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社区事务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定如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社区事务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是由各社区居委会主办,当地政府资助,承担政府下移到社区的有关管理服务职能,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社区事务工作站专职人员(以下简称专职社工),是指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各镇、街道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心(或劳动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社工站人员。
第三条各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中心),负责本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心属民办非企业性质,与各镇、街道负责社区工作的机构合署办公,由镇、街道到市民政局按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第二章岗位及职数配备第四条社工站综合岗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其必设岗位为6个:党群工作岗位、民政残联工作岗位、宣教文卫工作岗位、综合治理工作岗位、人口计生工作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岗位。
同时根据社区扁平化管理要求及本社区实际,可以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职。
第五条社工站专职社工职数配备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每300-400户配备1名的标准设置,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户数较多的社区,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每个社区工作站职数不少于6人,具体职数根据社区常住户数测算标准核定。
第六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除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必须兼任社工站站长外,按照“居行自治、站司事务”的原则,今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其他成员在社工站的兼职比例应逐步降低。
第三章新进人员录用第七条除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选任的成员外,社工站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录。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一、公休假制度1、休假年限职工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休假制度⑴各部门、社区年初应制定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不能一次安排的,可分期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而全年都不能安排休假的,原则上须于次年安排补休;如次年仍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由分管领导报请党工委研究给予一天50元的补贴。
已列入休假计划,但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视为放弃休假;⑵本年度公休假已休满天数,超出部分冲抵次年公休假。
⑶如职工请事假,需先抵休公休假,公休假已休满,经领导研究后,再履行事假。
⑷如遇上级单位组织培训,是带有休假、旅游性质的培训,培训天数抵冲本年度公休假;如正常培训不冲公休假。
⑸如遇单位组织职工出差或参观学习,如占用正常工作日的1天抵2天公休假,如本年度公休假已休完,外出费用自理。
如公休假未休完,剩余天数1天抵2天,不足部分自费。
二、病假管理制度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批准,转办公室备案。
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医保定点单位医院诊断书及请假条,由分管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
2、根据人通[]130号文规定: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需持医保定点医院相关证明)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⑴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⑶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⑷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07•【字号】榕政办〔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7日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福州市范围内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中的专职成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成员),以及市、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专职工作者)。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各类社区组织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基本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根据居民需求,提出合理方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协调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互联互动,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倡导树立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等服务。
社区工作者属于什么编制?工资待遇情况如何?
社区工作者属于什么编制?工资待遇情况如何?社区工作者属于什么编制?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资怎么样?
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如下:
1.聘用人员的管理:被聘用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社区居委会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中共建阳区委建阳区人民ZF《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潭委[2013]18 号)文件精神执行。
即:
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统一采用“财政性生活补贴+绩效工资+综合性奖励”的办法。
⑴“财政性生活补贴”是指由区级财政承担的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社区主干财政性生活补贴按本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一般社区工
作者按本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
均工资水平,由区财政统一支付给街道;
⑵“绩效工资”是指以目标责任为主,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兼顾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等,由街道根据实际确定考评标准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每年考评一次。
原则上每个社区工作者的“绩效工资”收入不得超过财政性生活补贴的50%,“绩效工资”由街道(乡镇)确定并解决;
⑶“综合性奖励”是指各项福利补贴和年终奖金等。
原则上“综合性奖励”不得超过财政性生活补贴的30%。
“综合性奖励”由社区自筹解决。
城市社区工作者受聘期间,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参保基数随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而提高。
城市社区工作者离职或解聘的,于次月起停止享受以上各项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暂行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激励其积极投入社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条薪酬管理应依法、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进行。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薪酬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五条绩效工资的评定标准应当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评定,并与工作目标和业务责任相对应。
第六条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由社区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管理工作应当与市场情况相结合,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制定薪酬标准。
第八条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管理应当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章薪酬管理流程第十条薪酬管理流程应当包括薪酬计划制定、薪酬标准确定、薪酬核算、薪酬发放等环节。
第十一条社区工作者薪酬计划应当向社区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审核后确定。
第十二条薪酬标准应当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工作强度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
第十三条薪酬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薪酬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必须保证工作者薪酬的正常发放。
第十五条社区工作者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六条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应当接受社区公众监督,并定期向公众公布薪酬情况。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者绩效工资的评定应当由专业评审机构或上级部门进行,评定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八条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九条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社区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薪酬管理具体规定第二十一条基本工资的确定应根据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等级、工作经验、职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参考市场薪酬水平。
初级社工证月工资多少钱
初级社工证月工资多少钱初级社工证月工资多少钱社会工作者的月工资一般是3000到8000元左右,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发展,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价值越来越高,报考人数每年也在增多。
社工证考下来之后可以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中就业任职。
初级社工证考完有补贴吗初级社工证考完有补贴,补贴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100-500不等,有的地方是直接发放一次性补贴。
月工资大概在5000元-7000元不等,要看人员所在的地区、公司大小、岗位等情况,一般来说,工作比较稳定,待遇是很不错的,还有几百到几千不等的补贴。
比如北京:补贴200~280元/月;陕西省:补贴100元/月;青海省:补贴200元/月;沈阳市:补贴100元/月;大连市:补贴200元/月;阜新市:补贴50元/月。
2023年社工证会好考吗社工证考试通过率历年都保持在22%-28%之间,尤其是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通过率更低,和初级社会工作者相比,中级难度要高很多,但是含金量相对高一些,2023年考试难度预计不会太大。
初级社工证考试包括《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两个科目。
初级社会工作考试以客观题为主,各科均包含单项60题、多项选择20题,单选题每道1分,多选题每道2分,总分一百分。
中级社工证考试包括《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个科目。
考试题型包括了主观题和客观题。
主观题为案例分析题和案例策划题,客观题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2023年社工证考试时间2023年社工证考试时间是在6月10日至11日:6月10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6月11日: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下社工证有什么用1、求职就业社会工作者证书虽然不是上岗证书,但是许多单位和企业在招聘社工时都十分看重应聘者是否持有社会工作者证书,持有社会工作者证书就比别人多了一份竞争力。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公休假制度1、休假年限职工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休假制度?各部门、社区年初应制定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不能一次安排的,可分期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而全年都不能安排休假的,原则上须于次年安排补休;如次年仍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由分管领导报请党工委研究给予一天50元的补贴.已列入休假计划,但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视为放弃休假;?本年度公休假已休满天数,超出部分冲抵次年公休假.?如职工请事假,需先抵休公休假,公休假已休满,经领导研究后,再履行事假.?如遇上级单位组织培训,是带有休假、旅游性质的培训,培训天数抵冲本年度公休假;如正常培训不冲公休假。
?如遇单位组织职工出差或参观学习,如占用正常工作日的1天抵2天公休假,如本年度公休假已休完,外出费用自理。
如公休假未休完,剩余天数1天抵2天,不足部分自费。
二、病假管理制度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批准,转办公室备案。
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医保定点单位医院诊断书及请假条,由分管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
2、根据人通[]130号文规定: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需持医保定点医院相关证明)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5、对长期病假超六个月的,由医保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按有关病假工资发放,并且不参与街道年终考评兑现,取消一切奖金、福利.6、社区工作人员:月病假超一周的取消当月浮动工资。
社区工资调研报告
社区工资调研报告社区工资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社区是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居民的生活、工作和社交需求。
社区工资的调研是为了了解社区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水平,为合理制定工资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研目的1. 了解社区工资的平均水平;2. 分析不同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3. 探讨社区工资与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之间的关联。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使用了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的方法。
对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
四、调研结果1. 社区工资水平普遍较低,70%的受访者月收入在2000-5000元之间;2. 不同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较大,管理人员的收入普遍高于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3. 社区工资与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密切相关,随着社区规模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有所增加。
五、调研结论1. 社区工资需要进一步提高,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2. 应加强对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水平,以提升工资收入;3. 应加大对社区规模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的支持力度,以促进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的增加。
六、调研建议1. 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提升力度,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2. 提升社区规模和服务水平,提高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加入社区工作;3. 政府可以对社区工资进行一定的补贴,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七、调研局限性本次调研仅选取了部分社区作为调研样本,样本数量有限。
未完全覆盖所有社区的情况。
八、调研展望鉴于社区工资的重要性,未来可以继续加大对社区工资的调研力度,扩大样本数量,提高调研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可以进一步研究社区工资与居民生活水平、社区服务水平之间的关系,为未来的政策制定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九、参考文献1. XXX(2019)《社区工资调研分析》,XXX出版社。
2. XXX(2018)《社区工资研究报告》,XXX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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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号为FZ19020200536诉求件已收悉,现将诉求件中反映的问题反馈如下:您好!根据《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榕委办〔2013〕4号)相关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础报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档次标准为一级1800元、二级2000元、三级2200元、四级2400元、五级2600元、六级2800元、七级3000元。
社区工作服务站非领导岗位、本科以下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基础报酬以一级标准为起点;具有本科学历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基础报酬以二级标准为起点;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副站长领导岗位的专职工作人员基础报酬以三级标准为起点;站长的基础报酬以四级标准为起点。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基础报酬每3年晋升1级”。
若您的基础报酬通过满3年晋升1级后达到二级标准(2000元),再取得本科学历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那么基础报酬不变,仍是2000元;若您的基础报酬通过满3年晋升1级后已达到三级标准(2200元),再被任命为副站长或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那么基础报酬不变,仍是2200元。
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社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