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政策与法规 (自考)学习笔记
《信息政策与法规》学科知识点
02133《信息政策与法规》学科知识第一部分1.信息政策与信息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①从手段上讲,信息政策侧重于导向作用,信息法则侧重于制约作用②从内容来讲,信息政策侧重于为社会信息活动提供具有到新兴和约束力的行动准则,而信息法侧重于通过贯彻国家意志,借助于国家强制力,来规范信息行为,保护信息权利,调整信息关系,稳定信息秩序③从稳定性上讲,信息政策作为社会信息活动的指导准则,往往是宏观的方针性号召,允许灵活性和针对性,可以随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目标,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状况和条件改变而改变,而信息法一般是在长期的信息政策实践后总结提炼出来的,内容比较成熟,时效较长,而且他的制定,修改或废除都需要经过严格和复杂的法定程序,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④从强制性上讲,信息法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而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执行的强制性,而信息政策的制定程序相对简易,甚至缺乏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⑤从调整范围上讲,信息法侧重于调整那些能够成为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信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信息活动⑥从可操作性,信息法不仅能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而且能合理,准确的规定信息主体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信息法律部门也有相应的机构,人员,设施来实施信息法条款的各项规定,而信息政策仅仅是一个总的指南或准则,其非强制性和非长效性决定了在具体操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2.信息政策与信息法之间的联系,具体表现:①信息政策对信息立法有指导作用;②信息法是信息政策的升华;③科学而合理的信息政策应当受到信息法的制约。
3.在信息政策法规的实践中如何正常处理信息政策和信息法的关系:①依法治国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②信息政策对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和开发,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协调作用。
4.信息政策的作用:①告知作用;②指导和调节作用;③评价作用;④预测作用;⑤教育作用;⑥规范作用;⑦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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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规知识点总结大全信息法规是指对于信息行为和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制度,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权益的法律保障。
在信息化社会中,信息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信息的获取、使用、传播和保护,保障了信息权益的合法权益。
因此,了解并遵守信息法规是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该做的基本义务。
一、信息保护法规1. 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和披露个人信息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定,保障了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泄露和非法获取。
违反该法的行为将会被处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法是保护数据资源安全和合法利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数据资源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传输必须符合的规定和标准,保障了数据资源不被非法获取、篡改和滥用。
同时,数据保护法也规定了对于数据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制度和程序。
3. 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是维护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关于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要求和标准,保障了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不被破坏、攻击和非法入侵。
同时,信息安全法也规定了对于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4. 网络信息安全法网络信息安全法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保障了网络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和传播。
同时,网络信息安全法也规定了对于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5. 公共信息公开法公共信息公开法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公共信息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政府部门和机构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信息资源并提供便利,同时也规定了对于公共信息的利用和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信息传播法规1. 信息标识法信息标识法是规定了信息资源的标识、分类和等级标准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信息资源应当标注相关的标识和分类标准,并且对于不同等级的信息资源应当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信息传播法信息传播法是规定了信息传播活动的管理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信息传播的行为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并且对于信息传播的行为和内容有着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第6章信息政策与法规
• 一是本质的不同。信息政策代表政策制定者的利益和意志, 不具备强制性;信息法规代表国家的利益和意志,具有强制 性。信息政策可以通过特定的程序被国家相应机关制定或认 可为法律。
6.1.2.1信息法规的涵义及与信息政
策的关系
➢ 国外最早的信息法都是涉及专利或产权的保护问题,如 1624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即是典型代表。19世纪的 欧洲又出现了缔结多国的信息法规,例如,1883年的《保 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 伯尔尼公约》等等。此外,出版自由问题也是国外信息法 规经常关心的问题,如1776年瑞典出版的《出版自由法》。 现代的信息法于20世纪50年代之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兴起, 它是信息技术与信息活动蓬勃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数字化、 网络化的信息环境下,现代的信息法强调信息安全与保护、 信息流动自由、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产权和信息产业的发 展问题等。如美国从第95届到第98届国会先后颁布了有关 政府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开发利用、信息交流与传播等方 面的90多种法律。
6.2.1知情权与信息公开制度的产生
➢ 信息公开制度是一种承认公民对国家拥有的信息 有公开请求权,国家对这种信息公开的请求有回 答义务的制度。
➢ 知情权( right to know)作为一种权利要求,最早是 由美国新闻记者肯特·库泊在1945年1月的一次演 讲中提出,它的基本含义是:有关主体有获知与他 有关的信息的权利。
• 早在美国立宪时,虽然在其十条宪法修正案即 “权利法案”中有关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等规定, 但并没有提及知情权或信息自由的概念。
信息政策与法规_复习资料二
第一部分1.信息政策与信息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①从手段上讲,信息政策侧重于导向作用,信息法则侧重于制约作用②从内容来讲,信息政策侧重于为社会信息活动提供具有到新兴和约束力的行动准则,而信息法侧重于通过贯彻国家意志,借助于国家强制力,来规范信息行为,保护信息权利,调整信息关系,稳定信息秩序③从稳定性上讲,信息政策作为社会信息活动的指导准则,往往是宏观的方针性号召,允许灵活性和针对性,可以随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目标,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状况和条件改变而改变,而信息法一般是在长期的信息政策实践后总结提炼出来的,内容比较成熟,时效较长,而且他的制定,修改或废除都需要经过严格和复杂的法定程序,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④从强制性上讲,信息法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而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执行的强制性,而信息政策的制定程序相对简易,甚至缺乏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⑤从调整范围上讲,信息法侧重于调整那些能够成为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信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信息活动⑥从可操作性,信息法不仅能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而且能合理,准确的规定信息主体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信息法律部门也有相应的机构,人员,设施来实施信息法条款的各项规定,而信息政策仅仅是一个总的指南或准则,其非强制性和非长效性决定了在具体操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2.信息政策与信息法之间的联系,具体表现:①信息政策对信息立法有指导作用②信息法是信息政策的升华③科学而合理的信息政策应当受到信息法的制约。
3.在信息政策法规的实践中如何正常处理信息政策和信息法的关系:①依法治国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②信息政策对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和开发,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协调作用。
4.信息政策的作用:①告知作用②指导和调节作用③评价作用④预测作用⑤教育作用⑥规范作用⑦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维护社会秩序。
5.信息政策法规作用的体现:①规范信息活动,推进新型化进程与信息社会发展②保护知识产权,保证信息的合理使用,推动知识创新③解决信息矛盾,协调信息交流活动④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息犯罪⑤维护国家信息主权,促进民族文化发展⑥加快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方面前进的步伐。
信息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大纲复习总结
注意:①由于考试题型比较复杂,所以我尽量整理的比较详细,以方便大家理解记忆。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有删节的记忆。
②标题为斜体部分的表示现在还不太确定答案。
如果有错误的地方,还希望大家及时告知!祝愿大家都能考出好成绩!信息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大纲(2010年11月)一、考试题型:(80分)名词解释、判断对错、单项选择、简答和论述题。
二、重点考核内容:名词解释:1、信息法:调整人类在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传播和利用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信息法律关系:依据信息法律规范产生的,并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表现形式的特殊社会关系。
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部分。
⏹主体:又称信息权利主体,是指信息法律关系中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也就是信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只有依法具备一定条件和资格的参加信息活动的主体才能成为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
3、信息法的体系,通常是指信息法规范的分类组合所构成的一个内在和谐统一的整体。
4、信息权利、权利是法律赋予人们享有的权益。
信息权利表现为信息权利的享有者有权作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时可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实现其信息权益。
5、信息义务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人们应履行的某种责任。
信息义务表现为要求负有信息义务的人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以维护国家利益或保证信息权利人的权利获得实现。
7、信息法律体系信息法的体系,通常是指信息法规范的分类组合所构成的一个内在和谐统一的整体。
8、公民信息自由权、公民信息自由权是公民依法可以自由获取、加工、处理、传播、存储和保留信息的权利。
9、消费者信息知情权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时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和内容的权利就是消费者信息知情权,也称消费者获取信息权。
10、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权利。
11、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信息政策与法规第三章
息政策与信息法规(讲义)2009-12-06 20:54信息政策与信息法规(讲义)1?信息政策与信息法规属于信息资源管理的人文范畴。
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重视信息管理中的人的因素,强调从人和社会的角度综合解决信息管理问题。
2?对信息政策的理解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基本类型:(1)大信息政策观;(2)小信息政策观;(3)折衷的信息政策观。
3?信息政策可划分为科技信息政策、经济信息政策、文化信息政策等;也可以划分为国际信息政策、国家信息政策、地方信息政策等。
4?我们给出一个信息政策的定义,是以调控信息生产、交流和利用的措施、规范和准则的集合,它涉及信息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
5?关于信息政策要素的构成,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莫尔要素说;希尔要素说;赫尔农-雷利要素说;伯格要素说。
6?莫尔要素说:1991年,莫尔在《信息政策》一书中提出信息政策应包括四个方面:(1)法规问题;(2)宏观经济问题;(3)组织问题;(4)社会问题。
7?希尔要素说:1994年,希尔在《国家信息政策和策略》一书中对信息政策要素进行了详尽具体的阐述,但由于划分过细,有些要素相互重叠,整体上显得比较零乱。
希尔认为信息政策应包括以下方面:(1)政府的信息获取;(2)政府的信息管理;(3)政府对信息和传播技术的利用;(4)信息技术产业;(5)电信和网络;(6)信息经济;(7)工业、农业和商业;(8)科学技术信息;(9)信息产业;(10)图书馆和档案馆;(11)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问题;(12)向公众发布官方信息;(13)出版和传媒;(14)跨国数据流;(15)隐私权和数据保护;(16)社会事件;(17)健康和消费者信息;(18)教育和工作;(19)信息自由与国家安全和犯罪预防;(20)法律方面;(21)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22)质量和可靠性;(23)信息的生产。
8?赫尔农-雷利要素说:1991年,赫尔农和雷利和著的《信息政策》一文中列举了一个信息政策要素分类表。
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
➢ 10.1.2国家信息政策体系的构建
我们根据国家信息政策的五个要素,即政策主体、 政策目标、政策问题、政策内容、政策形式来分析我国国 家信息政策体系建构问题。
(1)政策主体
政府是国家信息政策的主体,这是非常抽象 的。要全面构建我国的信息政策体系,不仅涉及政治、经 济、文化、教育等广泛领域,而且触动社会各阶层、集团 、组织的利益。为了保证信息政策制定的有效和公平,我 们认为,应在依据专业化和协调性统一原则的基础上,由 国务院直接牵头,在有关信息管理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各行 政职能部门之上,建立一个全新独立的国家信息政策协调
如:美国信息政策和法律的立法与执法主体机构。
•NII咨询委员会 •IITF秘书处
•应用与技术委员会
•政府信息技术 •业务工作组 •技术政策工作组
•保健信息应用 •工作组
•总统 •副总统
•信息基础设施专题 •小组(IITF)
•电信法规委员会 •普及服务工作组 •可靠性/脆弱性
•工作组 •国际工作组
•法规起草专题组
·优先发展远程信息服务业政策。如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 疗、网络游戏。
·有关技术创新、技术转让、技术引进政策以及推动信息产 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选择。
·信息劳动力的培育与发展政策,如人才流动政策、普遍教 育政策(发展远程教育)。
·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政策、信息利益分配的信息公平政策 ,实现“三网融合”,即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有线电 视网融合,节约资源,实现信息的一体化服务。
(4)政策内容 我们把国家信息政策内容简化成经济的和法律的两个层面 加以研究。
①经济层面 a.宏观产业发展经济问题
·数字经济政策。建立鼓励信息技术发展的“以信息为中心 的新经济”体系。
·有关风险投资、金融辅助、信用保证、交叉融资、引进外 资的政策以及国家为扶持信息产业发展而采取的优惠贷款 、税收减免、补贴、产业发展基金等政策。
★ 第九章 信息政策略与法规
★课前索引【本章提要】本章主要讲述了信息管理的人文手段,在介绍信息政策含义的基础上,对信息政策的体系结构进行了深入探讨,勾画出了信息政策的整体形象,并对我国信息政策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在介绍信息法含义的基础上,概括了信息法的体系,并对我国的信息立法现状进行了评价;本章最后从道德建设出发,介绍了信息道德的含义及其构成,并对我国的信息道德建设现状进行了论述。
【学习目标】、信息政策的含义及其体系结构;、我国信息政策现状;、信息法的含义及其类型;、信息法的体系;、我国信息立法的现状;、信息道德的含义;、信息道德的构成;、我国信息道德建设的现状。
【学习指南】本章的重点是第1节、第2节、第3节。
【预习思考题】、信息管理的人文手段主要有哪些?、信息政策、信息法、信息道德的具体含义分别是什么?、信息政策、信息法、信息道德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述我国的信息政策现状。
、请简述我国信息立法的现状。
、请简述我国信息道德建设的现状。
◇第一节信息政策及其体系本节内容一、信息政策的含义二、信息政策的体系结构三、我国的信息政策★政策是政府或社会集团在一定时期用来调动或约束社会力量以达到制订者预期目标的方针策略和行动规则,对社会或组织的发展起到宏观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在信息经济的时代,信息政策对一个国家或组织的重要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信息政策直接关系着信息事业的成败和兴衰。
因此,信息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成为了世界各国的重要课题。
一、信息政策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对信息政策的含义尚没有统一的认识。
以下是几个比较典型的信息政策的概念。
第一,信息政策是一定的团体组织为实现一定的信息管理目标而规定的信息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是进行信息管理各项决策的指导方针。
第二,信息政策是对信息系统运行机制进行调节的一整套政策体系,是指导信息事业发展的策略原则。
第三,信息政策是根据需要制定的有关发展和管理信息事业的方针、原则和办法,它是调整国家信息实践活动并借以指导、推动整个信息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10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信息管理学基础)
一、国家信息政策体系的构建1.含义:国家信息政策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国家或政府为解决信息管理和信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关系和涉及到公共利益、权益、安全问题,保障信息活动协调发展而采取的有关信息产品及资源生产、流通、利用、分配以及促进和推动相关信息技术发展的一系列措施、规划、原则或指南。
2.国家信息政策体系的构建面对世界范围的信息化浪潮,我国必须加强和完善国家信息政策体系,推动社会信息化的进程。
根据国家信息政策的五个要素,即政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问题、政策内容、政策形式来分析我国国家信息政策体系的建构问题。
1)政策主体:政府是国家信息政策的主体,要全面构建我国的信息政策体系,不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广泛领域,而且触动社会各阶层、集团、组织的利益。
应在依据专业化和协调性统一原则的基础上,由国务院直接牵头,在有关信息管理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各行政职能部门之上,建立一个全新独立的国家信息政策协调委员会。
2)政策目标:信息政策目标是指通过制定信息政策所实现的利益协调和分配关系。
当前我国国家信息政策的目标是:信息服务社会化和通用化以实现公平;信息产业市场化以实现效率;信息管理科学化以保证安全。
3)政策问题:信息政策问题是指能够列入政策制定议程的客观社会问题,即信息政策应该解决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分为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
当前的信息政策问题主要有:A.产业经济问题:在宏观层次上包括:信息产业发展与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管理等;微观层次上包括:IT行业、网络产业的垄断问题;出版业的高额利润问题。
B.法律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信息安全问题4)政策内容:在进行信息政策的内容划分时,应结合国家信息政策所需解决的具体问题与矛盾,依据信息政策制定的原则,选取合理的角度去分析。
可以从经济和法律两个层面加以研究。
A.经济层面:宏观产业发展的经济问题:有如下政策可以考虑:数字经济政策;优先发展远程信息服务业政策;信息劳动力培育与发展政策;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政策等。
F__信息管理概论_第9章 信息政策与法规
第九章信息政策与法规第一节信息政策及其体系●政策政策是政府或社会集团在一定时期用来调动或约束社会力量以达到制订者预期目标的方针策略和行动规则,对社会或组织的发展起到宏观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信息政策从广义上来说,信息政策是指用以调节信息搜集、加工、存储、处理及传播等信息活动的指导原则、法令、指南、规则、条例、手续等所构成的相关的政策群体,它涉及信息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整个信息产业的相关问题。
从狭义上来说,信息政策是以科技情报政策、大众传播政策以及电信政策为基础的政策集合。
从信息政策作用的范围来看,信息政策可以分为国家信息政策、地区信息政策、组织信息政策、国际信息政策等。
●国家信息政策国家信息政策是由国家政府制定的,用于从宏观上指导和规划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工作及信息产业的相关问题。
●地区信息政策地区信息政策是在国家信息政策的指导下从地区现状的角度出发,对本地区的信息工作、信息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原则、指南、规定、条例等。
●信息政策的层次信息政策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信息通讯层的信息政策。
第二层是信息平台层的信息政策。
第三层是信息应用层的信息政策。
●信息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信息政策研究和信息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同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信息技术因素。
二是信息市场因素。
三是信息管理因素。
四是人力资源因素。
五是法律法规因素。
第二节信息法●法律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社会关系所谓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中结成的关系。
●信息法律的评估主体、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及内容信息法律的评估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三大类,是指信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其资格和条件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同时还受到人们认识水平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信息,是信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但只有能够满足信息主体的利益或需求,同时又能得到国家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信息,才是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而那些虽能满足信息主体的利益或需求,但却为国家法律所禁止或不予保护的黄色信息等则不属于信息法律客体的范围;信息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相对于其客体的权利与义务,它们两者之间相互依存,是信息的核心,信息法律主体的权利是指其依法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而信息法律的义务则是指其依法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信息政策与法规第2章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结构
尔 矩 阵
▪ 莫尔矩阵模型包括三个层次(产业层次、组织层 次、社会层次)和五个信息政策的要素(信息技
1
术、信息市场、信息管理、人力资源、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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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信息政策法规分析矩阵
3
▪ 莫尔矩阵模型的三个层次
(1)产业政策层面。主要考虑在一国范围内与信息部门
莫 尔
的发展相关联的政策问题,研究信息政策如何规范信 息服务部门的发展。
2.2 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的设计原则 9
导向性原则
信息政策法规体系应从信息的不同方面加以引导,使 其建立在促进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高以及尽快缩小与国际 或地区间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差距的基础上。
8/
2.2 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的设计原则 9
周期性原则
一项政策法规的出台一般要经历政策法规需求、分析、 制定和仿真、公布和实施、评价五个阶段。
• 第二种观点对第一种观点持反对态度。
4/4
理由:信息活动对其他社会活动具有强的依赖性,信息活动中任何 需要调整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实际上可以隐含于其他经济关系 和社会关系中,因此,其对应的规范和调整活动也可以分解到已有 的部门法中,没有必要再单独将信息法归为部门法。
• 第三种观点比较折衷。
理由:希望将信息法划为独立的部门法,但对能否实现表示担忧。
国家、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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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信息政策法规分析矩阵
3
2、信息组织政策
目标:确保组织机构能够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提高
莫 生产力,改进效率,以及提高其效力和竞争地位。
尔 矩 3、信息社会政策
阵 目标:确保公民能够有效地获得其所需要的,同时也
(/)
《信息政策与法规》学科知识点
02133《信息政策与法规》学科知识第一部分1.信息政策与信息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①从手段上讲,信息政策侧重于导向作用,信息法则侧重于制约作用②从内容来讲,信息政策侧重于为社会信息活动提供具有到新兴和约束力的行动准则,而信息法侧重于通过贯彻国家意志,借助于国家强制力,来规范信息行为,保护信息权利,调整信息关系,稳定信息秩序③从稳定性上讲,信息政策作为社会信息活动的指导准则,往往是宏观的方针性号召,允许灵活性和针对性,可以随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目标,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状况和条件改变而改变,而信息法一般是在长期的信息政策实践后总结提炼出来的,内容比较成熟,时效较长,而且他的制定,修改或废除都需要经过严格和复杂的法定程序,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④从强制性上讲,信息法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而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执行的强制性,而信息政策的制定程序相对简易,甚至缺乏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⑤从调整范围上讲,信息法侧重于调整那些能够成为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信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信息活动⑥从可操作性,信息法不仅能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而且能合理,准确的规定信息主体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信息法律部门也有相应的机构,人员,设施来实施信息法条款的各项规定,而信息政策仅仅是一个总的指南或准则,其非强制性和非长效性决定了在具体操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2.信息政策与信息法之间的联系,具体表现:①信息政策对信息立法有指导作用;②信息法是信息政策的升华;③科学而合理的信息政策应当受到信息法的制约。
3.在信息政策法规的实践中如何正常处理信息政策和信息法的关系:①依法治国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②信息政策对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和开发,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协调作用。
4.信息政策的作用:①告知作用;②指导和调节作用;③评价作用;④预测作用;⑤教育作用;⑥规范作用;⑦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维护社会秩序。
信息政策与法规
信息政策与法规1、信息政策与法规:是信息政策、信息法和其他信息法规、条件、规章等的统称。
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信息技术政策法规、信息网络政策法规、信息保密与公开政策法规(公民知情权)、电子商务法等。
2、信息政策特点:战略全局性、指导性、时间性、变异性(其中有许多个人表态)而法规是具体的。
3、信息政策与信息法的区别:1、形成过程与表现形式不同(导向性,说服;强制性,普遍约束力);2、信息政策侧重引导,实施范围广;信息法详细、是微调的和具体的;3、作用失效与影响作用不同(信息政策较短,阶段性、灵活;信息法稳定、较长);二者联系:1、都是种管理手段,二者相辅相成;2、信息政策是信息法律前提和基础;3、信息法是保障信息政策实施的手段。
4、信息法律关系:信息主体间会形成权利和义务;信息活动的参与者针对信息客体形成特殊的社会关系;信息内容:权利和义务。
5、NII(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又称信息高速公路 CHINAET中国公共计算机互联网6、信息系统安全概念: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定义是: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信息系统中的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的或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显露。
美国定义是:信息系统安全是指信息系统有能力控制给定主题对给定客体的存取。
7、影响信息系统安全的因素:自然灾害(人类不可控因素引起的,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人为灾害(分为有意灾害(人员违纪违法犯罪)和无意灾害(失误操作、故障、殃及池鱼的火灾等),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危害最大、最严重)。
8、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规范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9、(1)国家秘密国家信息安全中的信息关系主体是国家。
信息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复习知识点
知识点复习1.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方法》,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2. 我国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是最早制定的一部法规,也是最基本的一部法规。
3. 二级信息系统,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
例如小的局域网,非涉及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等。
4. 等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是开展信息安全工作的基本方法;是促进信息化、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根本保障。
5. 防火墙可以检查进出内部网的通信量;可以使用应用网关技术在应用层上建立协议过滤和转发功能;可以使用过滤技术在网络层对数据包进行选择;可以防范通过它的恶意连接。
6.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信息和信息系统称为等级保护对象。
7.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测评机构进行测评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 信息安全经历了通信保密阶段、信息安全阶段、安全保障阶段三个发展阶段。
9. 安全保障阶段中将信息安全体系归结为保护、检测、响应、恢复四个主要环节。
实用文档10. 网上银行系统的一次转账操作过程中发生了转账金额被非法篡改的行为,这破坏了信息安全的完整性属性。
1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的。
12. 计算机病毒最本质的特性是破坏性。
13. 安全管理中采用的―职位轮换或者―强制休假办法是为了发现特定的岗位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属于检测控制措施。
14. 等级保护标准GB l7859主要是参考了美国TCSEC而提出。
15.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中,专控保护级是最高级别,属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最关键信息系统的保护。
16. 公钥密码基础设施PKI解决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信任问题。
信息政策与法规
1) 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的结构研究 2) 信息政策法规制定与执行的保障机制研究 3) 信息政策法规的国际兼容性研究 4) 开展典型信息部门政策法规应用的仿真研究
思考题
1. 什么是社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引起了哪些社会 环境的变迁?
2. 试结合当前信息领域存在的问题举例说明信息政 策法规需求的迫切性。
为了顺应全球信息化发展浪潮,加速国家现代化建设的 进程,我国政府也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国家信息化的发展目标, 指出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 产力的跨越式发展。”2001年8月,我国政府正式组建了国 家信息化领导小组。
表明我国政府已经将信息化建设提升到了全面发展和推进 的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我国经济飞跃的巨大推动力和不 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手段 内容 稳定性 强制性 调整范围 可操作性
1) 信息政策对信息立法有指导作用 2) 信息法是信息政策的升华 3) 科学而合理的信息政策应当受到信息法的制约
§1.3.2 信息政策法规的类型
1) 长期政策法规、中期政策法规、短期政策法规 2) 国际政策法规、国内政策法规 3) 鼓励性政策法规、限制性政策法规 4) 保护性政策法规、防范性政策法规、发展性政策法规 5) 总政策法规、分政策法规 6) 宏观政策法规、微观政策法规 7) 主体性政策法规、配套性政策法规
社会信息化导致了许多与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截然 不同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形成,也使原有的经 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的甚至根本性的变化。 信息政策法规正是在理顺这些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 和社会关系中产生和发展的。
信息政策法规需求的形成与信息技术的创新、开发、 引进、选择和应用的日益广泛密不可分。信息技术特 别是信息网络技术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 响,使人类在信息的生产、搜集、处理、积累、储存、 检索、传递和消费等方面的活动能力增强,为发展社 会生产力开辟了新的途径。
2133 信息政策与法规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课程名称:信息政策与法规课程代码:2133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一、课程性质与特点《信息政策与法规》课程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必修课,是为培养和检验应考者信息管理与服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
《信息政策与法规》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
开设本课程,对于培养信息管理与服务专业学生强烈的信息政策和法规意识,加强国家信息政策和法规建设,以及自觉地利用信息政策和法规促进信息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推动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息政策和法规是规范信息活动、调节信息领域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解决信息领域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保障。
加强信息政策和法规建设是社会信息化的必然要求,对促进信息社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当代,信息化已成为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其主要特征是,信息要素广泛地渗透到人类社会各种经济活动中,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不是依赖物质材料的增加和新能源的开发,而是依赖信息力量的推动。
信息化的出现和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新的资源、新的财富和新的社会生产力,社会信息化使信息经济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主流,使各行各业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要推动力,推动了国家经济向世界经济的转型,使社会文化、生活等领域增添新内容。
与此同时,社会信息化也使人类在信息的生产、搜集、处理、积累、储存、检索、传递和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变得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这些关系常常因人力的不正当作用而被扭曲,产生矛盾和冲突,如信息技术的不正当作用问题、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的安全问题、信息产业发展的结构性失调问题、信息市场的恶意竞争问题、信息侵权问题、计算机和网络犯罪问题、信息利益分配不公问题、越境数据流的非法截取问题等。
这些问题除一部分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和经济手段,以及通过道德、民约、公约、教规等予以约束外,还有相当一部分需要依托信息政策和法规手段来加以调节与保障。
信息法规知识点汇总
单选题:1、物质、能源、信息被称为现代社会三大支柱。
2、知识和数据已成为全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财产形式,要对知识和数据提出法律保护。
3、信息法制建设的三个层次是:法律、法规、政策。
4、信息法是调整信息活动(或是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中的社会关系。
5、从法律形态的角度,可把信息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国家。
6、自然人(公民)是重要的、基本的信息主体。
7、信息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信息法的核心。
保护信息权利是所有规定的核心。
8、信息产权的核心是知识产权。
9、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术语名称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
10、一般认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三大支柱。
11、信息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12、《专利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3、不属于发明创造的智力成果:(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14、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15、《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
16、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不得与权利发生冲突。
17、《专利法》规定:一件发明或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是实用新型。
18、我国三类专利授权中,发明专利稳定性更好,因其经过实质审查。
19、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20、商标的基本功能就是区别,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21、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商标注册人虽享有商标所有权但是自己不使用该商标。
(注意纯羊毛标志是个证明商标)。
22、专用权是商标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23、注册商标有限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24、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
25、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我国商标法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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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信息化的主要特征:信息要素广泛的渗透到人类社会各种经济活动中,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不是依赖物质材料的增长和新能源的开发,而是依赖信息力量的推动。
2.社会信息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定的现象,表现是人类社会对信息资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而对物质资源的依赖程度则相对的降低。
3.社会信息化的层次:①通过自动控制,知识密集而实现的生产工具信息化②通过对生产行业,部门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自动化控制而实现的社会生存力系统信息化③通过通信系统,咨询产业以及其它设施而实现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活的全面信息化。
4.“四金”:金桥,金卡,金关,和金税。
5.国家信息化: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6.国家信息化的体系框架:①信息资源②国家信息网络③信息技术应用④信息技术与产业⑤信息化人才⑥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
7.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方针:①坚持面向市场,需求主导②政府先行,带动信息化发展③信息化建设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④既要培育竞争机制,又要加强统筹协调⑤既要重视对外开放与合作,又要加强自主科研开发。
8.社会信息化引起的社会环境变迁的表现:①社会信息化使信息经济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主流②社会信息化使各行各业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要推动力③社会信息化推动了国家经济向世纪经济的转型④社会信息化使社会文化,生活等领域增添新内容⑤社会信息化导致了新型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
9.我国目前在信息领域面临的问题:①数字鸿沟和信息孤岛问题②信息技术引进,开发和标准化问题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问题④网络文化问题。
10.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对人类的影响: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信息技术创新以及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获取,处理,储存,传递和利用上的差距迅速扩大,产生两极分化。
11.数字鸿沟和信息孤岛带来的负面影响:信息技术,信息福利差距的出现会促使权利和个人地位的急剧变化,从而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诱发因素,导致社会冲突和矛盾。
12.信息技术标准:是指对信息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是从事信息生产,搜集,处理,积累,储存,检索,传递和消费的一种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
13.信息政策法规:是信息政策,信息法和其它信息法规,条例,规章等的统称。
14.信息政策:是指国家或相关组织为实现信息资源管理的目标而制定的有关调控信息和信息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涉及信息和信息活动每个领域。
15.信息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批准制定,并由国家执法机关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节信息领域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16.信息政策与信息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①从手段上讲,信息政策侧重于导向作用,信息法则侧重于制约作用②从内容来讲,信息政策侧重于为社会信息活动提供具有到新兴和约束力的行动准则,而信息法侧重于通过贯彻国家意志,借助于国家强制力,来规范信息行为,保护信息权利,调整信息关系,稳定信息秩序③从稳定性上讲,信息政策作为社会信息活动的指导准则,往往是宏观的方针性号召,允许灵活性和针对性,可以随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目标,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状况和条件改变而改变,而信息法一般是在长期的信息政策实践后总结提炼出来的,内容比较成熟,时效较长,而且他的制定,修改或废除都需要经过严格和复杂的法定程序,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④从强制性上讲,信息法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而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执行的强制性,而信息政策的制定程序相对简易,甚至缺乏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⑤从调整范围上讲,信息法侧重于调整那些能够成为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信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信息活动⑥从可操作性,信息法不仅能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而且能合理,准确的规定信息主体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信息法律部门也有相应的机构,人员,设施来实施信息法条款的各项规定,而信息政策仅仅是一个总的指南或准则,其非强制性和非长效性决定了在具体操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17.信息政策与信息法之间的联系,具体表现:①信息政策对信息立法有指导作用②信息法是信息政策的升华③科学而合理的信息政策应当受到信息法的制约。
18.在信息政策法规的实践中如何正常处理信息政策和信息法的关系:①依法治国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②信息政策对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和开发,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协调作用。
19.信息政策的作用:①告知作用②指导和调节作用③评价作用④预测作用⑤教育作用⑥规范作用⑦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维护社会秩序。
20.信息政策法规作用的体现:①规范信息活动,推进新型化进程与信息社会发展②保护知识产权,保证信息的合理使用,推动知识创新③解决信息矛盾,协调信息交流活动④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息犯罪⑤维护国家信息主权,促进民族文化发展⑥加快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方面前进的步伐。
21.信息法的作用:主要是对信息领域矛盾的经济过关系和社会关系作出规定。
22.信息政策法规的类型:①按生命周期不同,分为长期政策法规,中期政策法规,短期政策法规②按适用区域不同,分为国际政策法规,国内政策法规③按作用形式的不同,分为鼓励性政策法规,限制性政策法规④按作用目的不同,分为保护性政策法规,防范性政策法规,发展性政策法规⑤按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的大小不同,分为总政策法规,分政策法规;宏观政策法规,微观政策法规⑥按所处的地位不同,分为主体性政策法规,配套性政策法规。
23.我国信息化的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的差距,主要是:①偏重于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和信息服务明显滞后②核心技术开发能力薄弱,关键硬件和软件依赖进口③信息资源开发严重不足④信息安全存在隐患⑤信息化人才明显不足。
24.信息政策的发展阶段:①局限于科技信息政策的探索阶段(1980年以前)②科技信息政策的全面研究与制定阶段(1980年至1992)③信息政策的全面铺开阶段(1992至今)。
25.我国信息政策法规研究的关键领域:①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的结构研究②信息政策法规制定与执行的保障机制研究③信息政策法规的国际兼容性研究④开展典型信息部门政策法规应用的仿真研究。
26.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的研究内容:①设计出游信息政策,信息法,行业性和地区性规定三个层次构成的完整的信息政策法规②完善信息政策法规体系,按照内容将其划分为信息技术,信息网络,信息市场,信息资源,信息产业,信息人才等一系列不同类型的政策法规,并对其内容和功能进行具体的研究和阐释③对现行的信息政策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尤其是要找出现有信息政策法规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7.信息政策法规的国际兼容性研究侧重于回答以下问题:①我国的信息政策法规如何与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国际公约和谐共存②我国信息政策法规与国际兼容时存在哪些障碍③在制定或修改我国信息政策法规时应遵循什么样的兼容原则④我国信息政策法规与国际兼容的范围,方法和特点有哪些。
第二章1.信息政策法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①信息政策法规是国家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②信息政策法规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③信息政策法规是现代信息管理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2.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同一种类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或同一方面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当前国情的信息化体系涉及的要素:①信息技术应用②信息资源③信息网络④信息技术和产业⑤信息化人才⑥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
4.涉及信息政策法规体系框架时遵循的基本原则:①科学性原则②系统性原则③协调性原则④稳定性和连接性原则⑤导向性原则⑥周期性原则。
5.信息政策法规形成的阶段:①政策法规需求②政策法规分析③政策法规制定和仿真④政策法规公布和实施⑤政策法规评价。
6.卡尼信息政策矩阵:1983年,卡尼教授在论文《阐明信息政策的方法框架》中提出了一种结构化的信息政策体系分析方法7.卡尼信息政策体系应遵循的步骤:①确定信息政策目标和评价②制定新政策矩阵③明确信息政策行为和方案④选择最佳信息政策方案。
8.莫尔矩阵:1993年,英国伦敦政策研究院信息政策工作组指导者莫尔教授在主题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信息政策与战略”的国际信息管理研讨会上,提出的信息政策体系结构的分析框架。
9.莫尔矩阵的三个层次:产业;组织;社会。
10.莫尔矩阵的5各要素:①信息技术②信息市场③信息工程④人力资源⑤法规。
11.莫尔认为,还有必要让各级组织机构关注信息政策的问题:①信息产业政策②信息组织政策③信息社会政策④信息技术⑤信息市场⑥信息工程⑦人力资源⑧法规。
12.信息产业政策具体包括:①确保信息服务能够满足工商企业的信息需求②确保信息服务能够满足用户对社会和政治信息的需求③促进全球信息服务④确保信息服务能够满足用户对国际信息的需求⑤确保信息产业能够从全球性的协议中受益。
13.信息组织政策具体包括:①鼓励研究与开发中的信息利用②促进管理者的信息利用③开发使用通信工具和标准,促进组织机构间的信息传输④通过信息技术的引入,提高白领阶层的劳动生产力。
14.信息社会政策具体包括:①开发是所有公民都易于接近的公共信息系统和服务②确保通信技术和其他技术障碍不在危机某些信息获取所应有的公平性原则③发展信息网络,满足社会团体对信息的需求④详细说明公民权利的范围和国家信息提供的责任。
15.信息技术具体包括:①发资源从通信基础设施,使所有的组织机构能方便地利用信息服务和工具②鼓励组织机构采用决策支持系统及其他信息处理系统③建立法规机制,并考虑信息新技术的特征。
16.新兴市场的具体包括:①制定合适的价格战略,最大限度的促进信息的利用②领会和把握信息服务市场的经济特征③促进组织机构内部信息的市场化④确认免费利用的信息的类型⑤充分利用国际信息市场开展信息服务。
17.信息工程:是指促进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的所有活动和过程。
18.信息工程具体包括:①发展信息工程能力,鼓励信息产业领域的信息工程开发与应用②促进信息工程时之间的信息和经验交流③促进信息产业领域的信息工程创新④促进研究团体与信息产业之间的信息和经验交流。
19.人力资源的具体包括:①确保拥有一定量的训练有素的信息专家,以满足信息产业的需要②培训管理人员和其他各类人员,使之能将信息作为组织机构的一种资源来加以有效利用③确保拥有一个基本的信息文化水平。
20.法规具体包括:①提供全球可接受的知识产权框架,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②确保信息产业从全球性的协议中获取最大利益③确保个人信息和数据得到适度的保护。
21.我国现行信息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①我国的信息政策是从科技信息政策入手的,并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于科技信息政策领域,体现出狭隘的“小信息政策观”②信息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往往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彼此之间相互冲突,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③各地区,各部门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区性或行业性的信息政策法规,但由于缺乏宏观上的整体协调,地区间,部门间的利益冲突任表现的十分突出④国内的信息政策法规未能与国际惯例很好的链接⑤信息政策法规建设相对滞后⑥信息政策法规的制定缺乏全面,科学的前期研究支持⑦目标不够明确,导向不够合理⑧政策法规信息反馈渠道不够完善⑨信息政策控制能力较弱,主要表现为政策手段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