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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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目录一、刑事卷宗 (1)(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 (1)1、诉讼文书卷(正卷) (1)2、证据材料卷(正卷) (1)3、侦查工作卷(附卷) (1)4、《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1)(二)未破、未结刑事卷宗 (2)1、卷宗的前半部分为法律文书 (2)2、前半部分法律文书 (2)二、行政卷宗 (2)附件1:诉讼文书卷材料排列顺序 (4)附件2: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 (8)附件3:侦查工作卷材料排列顺序 (11)附件4:卷内文件目录 (14)附件5:案情说明表 (15)附件6:涉案人员名单表 (16)附件7:备考表 (17)附件8:行政管理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 (18)一、行政案卷封面 (18)二、卷内文件目录 (18)三、案情说明表 (18)四、涉案人员名单表 (18)五、卷内文件材料 (18)(一)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 (18)(二)案件来源、受理情况及回避的相关文书材料 (19)(三)案件调查的相关文书材料 (19)(四)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的相关文书材料 (21)(五)执行情况的相关文书材料 (21)(六)其他应当存入案卷的文书材料 (22)六、备考表 (22)七、案卷封底 (22)附件9:卷内文件目录 (24)附件10:案情说明表 (26)附件11:涉案人员名单表 (28)附件12:备考表 (29)一、刑事卷宗(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凡需要报捕、起诉的案件必需将卷宗所有材料分为三卷装订。

1、诉讼文书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法律文书。

诉讼文书卷材料卷排列顺序详见附件1。

2、证据材料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讯问、询问、侦查措施、鉴定材料。

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详见附件2。

3、侦查工作卷(附卷)指移交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以备查阅的案卷。

包括案件侦办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呈请类文书、秘密侦查材料和不宜公开的秘密材料等应归入副卷。

行政执法卷宗的规(修改)

行政执法卷宗的规(修改)

在调查中拍照、摄像应当尽量包含以下内容: (1)拍照摄像所在位置的门牌、店名、招牌、 参照物等能证明违法地址的内容; (2)执法人员着制服实施检查、调查的镜头; (3)当事人或其相关人员以及在场人的镜头; (4)标的物整体的镜头; (5)对于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有关合同协议、 账单、凭据等重要资料而又不方便提取的证 据,也可一并拍摄取证。
C、对于不好取得实物作为物证的可以 拍摄照片和用其他方式固定。 D、现场检查有时是配合录像、拍照、 录音等方式一并进行的,这点在笔录上应有 所体现。 E、对于在实施现场检查时进行了抽样 取证或者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在《现场 笔录》上也要如实记录。 8、视听资料 是指以内载的图像、声音 来证明案件情况的证据材料,比如摄影胶片、 录音、录像、光盘、计算机数据等等。
4、突发群体性事件先行处置。 执法人员在立案过程中,发现 违法事项影响重大,如涉人 员安全事故事件等,应依法迅 速向本机关、同级政府或上级 机关汇报,并视情况先行要求 行政相对人停止相关的活动, 对违法物品先行扣押、封存。
第二阶段 调查取证阶段
在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中,这 是一个最主要的阶段也是一个很难以 把握要点的阶段。这一阶段是基于对 立案时的案件来源线索情况所作的进 一步了解,在这一阶段,应充分搜集 证据材料以证明当事人有(或者无) 违法行为。一般而言,应当查明的案 件事实包括:
2.管辖权。没有管辖权就不能立案这是基本原则。 首先要分析案件线索(基本的违法事实)是不是属 于本机关查处的职权范围;其次分析该违法行为发 生地是不是在本单位管辖区域范围;接着要分析该 行为发生大致时间或者该行为有无继续连续状态, 是不是过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追责期限。
3、立案事项不准确的处理。
1.当事人的身份 ; 2.立案调查的违法事实是否存在; 3.立案调查的违法事实是否为当事人实施,是 否还有其他当事人参与 ; 4.实施违法行为的手段、方式、社会危害后果 以及其他情节; 5.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6.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当事人是否履行了相关 义务、主观上有无违法故意或者属于疏忽大意等等; 7.当事人有无法定应当从重、从轻、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的情节; 8.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其他事实。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纸质介质或电子介质。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执法材料,包括行政执法文书的电子文本、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以及执法过程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当即时归档或与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同步归档。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整理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

材料页码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分为正卷和副卷;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

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第六条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指导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或本地、本系统实际选择相应的立卷、归档方式。

行政指导方式单一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正卷;实施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指导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副卷;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指导或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可以单独立卷。

第七条行政许可案卷。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一)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二)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三)行政许可申请书;(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五)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六)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七)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八)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九)陈述(申辩)笔录;(十)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十一)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十二)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十三)行政许可听证笔录;(十四)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十五)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十六)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十七)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十八)行政许可决定(延续、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十九)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二十)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专家评审(鉴定)意见;(二十一)行政许可收费凭据;(二十二)行政许可办结报告;(二十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二十四)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

行政执法案件卷宗

行政执法案件卷宗

河南省旅游局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豫旅罚案字〔2017〕第012号案由河南省XX旅游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签订不完整案案件来源市场检查当事人河南省XX旅游有限公司主办机构河南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办案人主办人:韩XX协办人:康XX执行情况罚款20000元已执行到位,违法行为已纠正。

归档时间2017年10月10日归档号2017-012类别旅游执法保管期限永久本案共1卷41页序号文件名称日期页号备注1旅游行政执法委托书2015.6.101-32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214-63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2017.9.2274现场检查笔录2017.6.2285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复印件2017.6.229-166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2017.7.4177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2017.7.25188法人授权书2017.7.2519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017.7.252010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017.7.252111营业执照复印件2017.7.25221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复印件2017.7.252313询问笔录2017.7.2524-2514责令整改通知书2017.7.252615整改情况材料2017.8.827-2816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017.9.1529-3117行政处罚审批表2017.9.1932序号文件名称日期页号备注1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9.1933-3519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2017.9.193620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017.9.213721交纳罚款相关凭证2017.10.93822现场检查笔录2017.10.103923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2017.10.104024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41252627282930313233341-3此处为旅游行政执法委托书2015年6月1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豫旅罚决字〔2017〕第012号当事人:河南省XX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XX地址:郑州市XX路XX北XX号本机关于2017年7月4日对当事人合同签订不完整案立案调查。

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规定

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规定

XX局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立卷归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案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本XX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立卷归档是指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产生的各类文字材料、视听资料、物证(含物证照片)等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条行政执法案件的立卷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集中保管的原则,维护案件卷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行政执法的立卷归档管理要实行专人负责、编号归档,备有索引,便于查阅。

法制科予以监督、检查。

第五条案卷要使用XX局统一的卷封、目录。

书写工具一律采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清晰。

卷内不得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要托裱。

案卷应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文字材料不得倒装、反装。

第六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案卷专管人员统一装订,可以同一案由多案一卷、每月装订,每卷不得超2个案件。

第七条适用一般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在案件办结后五日内将案卷初步整理后交XX局办公室案卷专管人员进行整理和立卷。

一案一卷。

第八条涉及不宜公开的案件讨论记录、行政处分建议书、证明材料的等,应另行装订成副卷。

第九条案卷保管期限一般为五年,重大案件长期或永久保存。

第十条案卷立卷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件材料,禁止涂改、伪造、销毁案卷。

擅自涂改、伪造案卷或丢失案卷的,由XX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未经XX局主要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第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行政执法委托书复印件:4、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5、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6、当事人缴纳罚款的单据;7、卷内备考表。

第十三条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行政执法委托书复印件;4、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5、当事人身份证明、四邻协议;6、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办理的证明及相关证照;7、出示相关审批手续的通知书;8、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案件立案审批表;10、调查询问笔录;11、现场勘验笔录;1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及送达回证;13、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及送达回证;1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5、案件处理审批表、撤销案件审批表;16、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17、当事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及最终裁决文书;18、强制执行申请书;19、当事人缴纳罚款单据;20、案件结案审批表;21、结案报告;22、当事人所提供的平面图、土地证等材料。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机关处(科、室)和执法机构,均应按本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绩效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法制工作考核、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应当收集本案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

案件办结后,应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补救,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五条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文书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

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条、依据《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强化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确定》要求,为进一步标准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标准性进行评判,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整改的活动。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包括:局机关,局属执法大队(管理处)授权或受托付的组织。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办结的行政答应事项、一般(简易)程序行政惩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表达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运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为执法案卷评查人,基层执法单位法规科(办公室)为案卷自查人。

第六条、行政执法事项办结、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应按时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执法过程中搜集的证据材料,制作的执法文书及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材料整理立卷,执法单位案卷承办机构根据相关制度进行检查、补正并归档,案卷卷宗除简易程序行政惩罚案卷卷宗外应一案一卷,分门别类,统一编号,妥当保管。

第七条、案卷评查遵循公正、公正、标准统一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八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基层执法单位不少于两次。

第九条、开展案卷评查,应依据评查制度、年度工作布置制订评查方案和标准。

开展案卷评查可实行专题评查,也可以结合执法检查考核组织评查的形式组织评查。

第十条、实施案卷评查可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组织基层执法单位互查的方式实施案卷评查。

基层执法单位依据相关制度按上述方式对本单位案卷实施自查。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范本模板】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范本模板】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纸质介质或电子介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执法材料,包括行政执法文书的电子文本、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以及执法过程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当即时归档或与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同步归档。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整理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

材料页码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分为正卷和副卷;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第六条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指导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或本地、本系统实际选择相应的立卷、归档方式。

行政指导方式单一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正卷;实施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指导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副卷;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指导或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可以单独立卷。

第七条行政许可案卷。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一)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二)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三)行政许可申请书;(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五)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六)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七)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八)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九)陈述(申辩)笔录;(十)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十一)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十二)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十三)行政许可听证笔录;(十四)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十五)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十六)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十七)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十八)行政许可决定(延续、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十九)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二十)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专家评审(鉴定)意见;(二十一)行政许可收费凭据;(二十二)行政许可办结报告;(二十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二十四)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第八条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案件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处罚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三)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四)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五)询问笔录;(六)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七)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文字说明或者截图、证人证言等);(八)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九)整改情况材料;(十)抽样取证审批表;(十一)抽样取证通知书;(十二)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十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十四)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十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十六)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材料;(十七)鉴定委托书;(十八)鉴定结论;(十九)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二十)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二十一)行政处罚审批表;(二十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十三)行政处罚文书(事先告知书)送达回证;(二十四)陈述(申辩)笔录;(二十五)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二十六)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二十七)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二十八)行政处罚听证笔录;(二十九)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三十)案件移送函;(三十一)当事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三十二)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三十三)罚没物品处理记录;(三十四)执行情况相关凭证;(三十五)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三十六)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三十七)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行政执法机关按照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案件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相关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2)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2)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机关处(科、室)和执法机构,均应按本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绩效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法制工作考核、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 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应当收集本案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

案件办结后,应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补救,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五条? 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文书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第六条? 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

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

案卷文书材料较少的可按工作阶段合订立卷。

第七条? 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体现行政执法程序,其排序的原则:1、密不可分的材料依顺序排列在一起;2、文件材料在前、证据材料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3、结论性材料在前,案件(许可)办理的客观进程形成的案件材料按自然顺序排列在后。

执法案件档案卷宗管理制度

执法案件档案卷宗管理制度

汤原县安监局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管理制度
一、执法文书档案实行一企一档,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一案一卷;现场处罚案件一般一案一卷,对在同一时间同一现场办理的同类案件,经领导批准可数案一卷。

二、各中队确定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形成的执法文书以及其他资料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归档,并建立登记台账。

四、案卷由案件承办中队负责整理立卷,于结案后15日内交档;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归档并建立登记台账。

五、案卷字迹工整、清晰、装订规范、整齐。

六、案卷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

未经大队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七、档案到期需要销毁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列明清单,报领导批准后,由2人以上监督销毁。

八、大队每季度组织档案管理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认真整改。

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卷宗档案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执法卷宗档案是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记录,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关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二)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证据材料;(三)行政执法活动的相关文件、资料、凭证等。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编号:为每份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三)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档案装订成册,封面应标明档案名称、编号、编制日期等信息;(四)编制目录: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编制日期等信息。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对档案库房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第十条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利用:经批准,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查阅、复制行政执法卷宗档案;(二)保密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三)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机关处(科、室)和执法机构,均应按本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绩效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法制工作考核、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应当收集本案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

案件办结后,应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补救,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五条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文书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

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

案卷文书材料较少的可按工作阶段合订立卷.第七条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体现行政执法程序,其排序的原则:1、密不可分的材料依顺序排列在一起;2、文件材料在前、证据材料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3、结论性材料在前,案件(许可)办理的客观进程形成的案件材料按自然顺序排列在后。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办法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办法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卷宗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卷宗管理,适用本办法。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实行一案一卷制度,但涉及国家、商业、个人秘密依照有关规定应分正副卷的除外。

第三条案件承办机构应当于执法终结后一个月内,将全部执法文书立卷归档。

案卷卷宗归档应当编号,编号应当按照公文归档编号规则。

第四条案卷卷宗应当包括封面、卷内文书目录、归档备考表和封底。

卷宗首页为卷内文书目录,底页为归档备案表。

卷宗封面应当说明案由、当事人、承办人、执法起始日期、终结日期和保管期限等事项(格式见附件一)。

卷内文书目录应当列出归档的全部执法文书名称、页次等事项,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排序(格式见附件二)。

归档备案表应当说明立卷部门、案卷编号、立卷部门领导意见、档案部门意见等事项(格式见附件三)。

第五条行政处罚执法过程中的下列文书,应当归档:(一)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二)询问(调查)笔录;(三)案件处理意见报告;(四)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副本);(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六)送达回证;(七)行政处罚结案表;(八)书证、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九)其它法律文书。

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将行政处罚缴纳罚(没)款通知书、代收罚款收据、缴款书(收据)等罚没票据等同时归档。

案件来源为移送、举报的,移送文书、举报材料也应当同时归档。

第六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合议、听证等程序的,应当同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归档,包括:(一)合议组的合议记录;(二)听证告知书(副本);(三)当事人按规定提出的听证申请书、听证回避申请书;(四)听证笔录;(五)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材料;(六)其它材料。

第七条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下列文书,应当归档:(一)行政许可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存根);(三)行政许可决定书(存根);(四)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证书的记录。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的规范2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的规范2

治安案件卷宗的规范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首先,我对大家的到来感到由衷的感谢!(敬礼) 今天我有幸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学习我们办理案件,装订卷宗当中遇到的问题,我感到很荣幸。

在座的有我工作中的领导、师傅、同事,以下如有讲到不足之处,恳请大家给予指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巡特警大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结合大队实际情况,我今天主要讲平常我们遇到的行政治安案件的规范化装订。

一般行政案件结案或终止调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案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4条确立的“一案一卷”的原则建立案卷。

案卷装订采取右齐、下齐、三孔双线、左侧装订的方法。

装订跨度18cm,距订口边1cm,位置居中。

装订要结实、整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

1、卷宗封面。

注意点:案由务必按照公安部规定的600多个标准案由来填写,不得自行编造案由。

同一案件有多名违法人的,可只填写三名违法人的姓名,其他违法人以“等”替代,不必一一写明,各个违法人名之间用顿号隔开。

2、卷内法律文书目录。

注意点:①责任者的填写,文书中加盖印章的,填写印章机关名称(如绥德公安局,绥德看守所),询问笔录填写询问人等。

②页码的填写,使用2B铅笔填写阿拉伯数字标注于页面右上角,背面标注在页面的左上角。

如审批表等法律文书正反页都有内容的,我们要求正反两页都标注页码,如审批表正面标第“6”页,则背面标第“7”页。

③文号的填写,卷内文书有文号的填写,没有文号的可以不填。

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注意点:①执行方式的填写,行政拘留者填写XX拘留所,罚款填写XX银行(我局行政案件一般在绥德县农商银行缴纳),拘留并罚款填写需都填写。

②行政复议机关填写,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榆林市公安局或绥德县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机关填写,绥德县人民法院。

4、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注意点:违法事实中填写吸毒史,接收单位签字加盖公章。

5、社区戒毒决定书。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要求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1 、立案阶段:立案应有立案审批表,并明确以下内容:(1)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个人姓名、地址(住址)等;(2)案件明确。

属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注明“检查中发现” 的字样,并写明发现的时间、地点;其他部门移送的,写明移送时间和有关情况;举报的,写明举报时间和方式;交办的,写明交办的时间和有关情况;(3)有案情记载,记载简明扼要;(4)有立案依据。

应引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5)有承办人的意见和签名,有承办部门、法制部门的意见和签名,有领导审批意见及签名。

(6)有立案时间。

包括申请立案和批准立案的时间。

2 、调查取证阶段:(1)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2)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①有检查或调查(询问)的时间、所在的具体地点;②有当事人或被调查(询问)人基本情况;②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完整。

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调查(询问)相关违法事实与情节等;③有检查人员或调查(询问)人员签名;⑤笔录有被检查人或被调查(询问)人签名。

如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情况;⑥调查(询问)笔录中如有涂改之处,应有被调查(询问)人捺手印、盖章或签名作证。

(3)调取与保存证据(或查封、扣押财物):注明被取证(或查封、扣押财物)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有取证(或查封、扣押财物)事由和依据;③有取证(或查封、扣押财物)的具体时间、地点;④有物品性状描述,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等;⑤有物品保存的方式、期限和地点;⑥需登记保存的,应有领导审批记载;⑦有取证(或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并有物品所有人、参加人、见证人签章;⑧有记载物品处理决定和处理结果的文书。

(4)告知和申辩:①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的文书中应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的完整记载;②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的文书中应有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权利的记载;③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的文书中应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或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④告知文书有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及印章,并给予当事人合理的申辩时间;⑤没有告知文书的,通过笔录等文书反映的,应有告知内容的记载,并有被调查人或被询问人签名。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第十四条?编码可用页码机戳盖或用钢笔书写,书写材质按第五条规范。
第十五条?案卷采用三孔一线左侧装订,长度160毫米左右为宜,并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志。
第十六条?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文件目录通常采用表格式,表格分为顺序号、题名、页号三列。顺序号即卷内文件的序号,以文件为单位,一份文件编一个号;题名即文件的标题,是卷内文件目录主要部分;页号即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填写每份文件的起始页码。如第一份文件有10页,填写“1”;第二份文件就填写“11”。
简易程序处罚案卷材料装订顺序为:目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罚款收据报查联,按时间先后排序的调查取证相关材料。案卷文书材料较少的可按工作阶段合订立卷。
第十条?行政复议案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法[2003]79号)要求整理、装订。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违纪行为处理案卷的装订,参照行政处罚案卷材料装订顺序进行。
第十二条?案卷文书材料整理、装订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破损、字迹模糊或容易褪色的文书材料应托裱或复印,复印件应置于原件前面;
(二)大于A4型标准规格的纸张应折叠,小于A4型标准规格的纸张应托裱;
(三)案卷装订不得压住字迹或画面;
第十七条?填写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是供立卷人在立卷时填写认为该卷有需要加以说明与解释的情况,其项目包括:本卷情况说明(如卷内文件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有重要价值或特别意义的文件等);立卷人;立卷时间(由立卷人填写);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第十八条?填写案卷封面。案卷封面要用钢笔或水笔正楷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庄重、醒目。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案卷文书材料较少的可按工作阶段合订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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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3条当事人在法定期 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 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 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 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3、作出行政行为前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 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出示执法证件;
• A、调查询问笔录除时间、地点,被调查人 员等基本记载外注意必须有出示执法证的
表述,正确的表述应当是告知当事人“我
们是××××(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
员,现在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或询问),请你配合”。B、调查询问笔 录书写工整和规范,内容要完整,有被调
• 2、主要法律文书中,法律、法规、规章的 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 项;
•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不得增加或减少;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方面:
• 1、实施自由裁量应基于一定的标准,就高 或就低都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 告知义务;
• 2、杜绝人情关系案、杜绝以权谋私案,谨 慎用权,行政处罚做到公平公正;
谢谢观看!
• E、履行告知义务要规范,有相应送达回证。 F、邮寄送达的,要有当事人签写地址确认 书,以便邮寄。G、目录规范。目录是通观 行政执法案卷的索引,应当具有科学性、 逻辑性和有序性。目录文件名称与卷内文 件名称应当保持统一。
案件移送和申请法院执行
一、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
• 1、移送案件法律依据:2001年7月1日施行 《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国务 院第310号令
它组织的受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 E、主要法律文书中,被处罚主体使用 全称,前后要一致。
二、违法事实方面:
• 1、对违法事实的定性要准确; • 2、违法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
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 • 3、主要法律文书要准确记载违法的时间、
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 • 4、认定违法事实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取证
• 5、行政执法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的,做出 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 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 6、执法过程各阶段的程序性文书、执法时 间顺序应当有序排列,不得错乱、颠倒。
• 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 送;
四、适用法律方面:
• 1、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法律文书其它方面:
• 法律文书的制作A、禁用元珠笔书写法律文 书,禁用元珠笔签名,禁用个人名章代替 个人签名B、调查询问笔录、法律文书等要 显示页码。C、法律文书要加盖行政主体公 章而不是部门章,执法文书必须有执法人 员、当事人及其它人员真实签名。D、纸张: 案卷文书应以A4纸存档,小于A4纸的资料 凭证要粘贴于A4纸之上;
• 2、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书面催 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 事人仍未履行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3、申请时效,行政机关可以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没有在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 主张时效中断的,要符合时效中断法律情 形。
实践中规范执法案卷 几点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 1、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要合法有效。行政 执法主体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但是具体 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有执法资格,单位或组 织的临聘人员是不具有执法资格,单独执 法是有瑕疵,案件卷宗中杜绝临聘人员执 法签名。
• 2、被处罚主体要具体明确。被处罚主 体必须是违法行为当事人,且能够独 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 法人或其它组织;
• 二、是妥善保存和提供有关证据的义务, 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不仅要妥善保存所收集 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而且要对查获 的涉案物品,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和义 务,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应当自接 到移送案件的书面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 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这里所 说的负责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正职负责 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 案件卷宗中应有证明被处罚主体资格 的材料:
• A、对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 内的单位和个体必须附有工商营业执 照复印件;B、对未办理工商营业员执
照或已过期的单位,案件中必须附当 事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C、所
有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必须附当事人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D、法人或其
它组织接受询问的,要提供法人或其
• 2、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应当 履行哪些职责和义务?
• 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一、是依法对违法 事实进行审查的责任和义务,不仅明确了 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事实进行审查的几个 重要方面,即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情节、 后果等,而且明确了审查的依据,即刑法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碍 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这类犯罪的司法 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 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
• 四、是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依 法作出处理,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 关不予立案的案件,必须依法作出处理, 不得姑息牵就或者放纵。
• 五、是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明确要 求行政、是在法定期限内与司法机关办结涉嫌 犯罪案件的交接手续,要求行政执法机关 在司法机关决定立案后,应当于接到立案 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 物品以及与 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并 办结交接手续。
查人员的逐页签名,最后一页书写“以上
笔录看过,和我说的一致”表述,然后签 名。C、调查询问笔录中涂改之处有被调查 人签名或手印。
• 4、做出行政处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拟 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 人的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的,在作出 行政处罚前,告知有申请听证权利。
• A、实践中有的使用“行政处罚告知书” 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正确的表述 应当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 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权利,体现于 “事先告知”之中。B、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事项应当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回证。 C、当事人放弃申辩或听证的,应有书 面记载。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制作《行 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并向当事人送达。
• 七、是依法接受检察院和监察机关的监督。 渎职:
• 3、行政执法机关向人民检察机关移送: 《规定》第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 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贪污贿赂、国家 工作人员渎职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 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违法 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比照本规定 及时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卷宗 提升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案件案卷的概括定义:
一份相对完整的行政执法案卷,应 当是由受理、立案、调查、取证、 审查、复核、讨论、决定、告知、 送达、执行等相关程序行为组成的 资料凭证和执法文书的逻辑性处理。
• 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的重要性:“它 是记录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和具 体执法情况的书面材料,是行政机 关执法水平的直接体现,是行政主 体接受内部执法监督和行政相对人 监督的原始材料,也是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活动的基本载体
规范,且证据要合法有效。
三、执法程序方面:
• 程序是案卷中显见执法机关行政法治理念 和行政执法水平的资料凭证。
• 案件卷宗中记载执法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定 程序
•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 取证,审查决定、作出的法律文书严格按 法律规定时限、方式及时送达,案卷中必 须有相应送达回证。
• 2、每一执法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应 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例如立案登记表、 询问笔录、调查笔录、提取笔录、处罚决 定等必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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