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1.公司登录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The company logs into the onlin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platform and fills in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2.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Submit a copy of the company's business license, 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 and tax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3.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格并加盖公章。
Fill in th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and affix the official seal.4.提交用工备案申请表格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Submit the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and a copy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s identification document.5.递交劳动合同样本和用工需求情况。
Submit the sample labor contract and employment demand information.6.等待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审核。
Wait for th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platform to review the application.7.如果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后再次提交。
If the information is incomplete or does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supplement or modify the relevant materials before resubmitting.8.获得劳动用工备案批准文件后,打印备案表格并加盖公章。
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与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提供决策支持。
2022大连开发区用工备案业务指南
2022大连开发区用工备案业务指南第一篇:2022大连开发区用工备案业务指南企业用工备案业务指南一、新办企业办理用工备案流程:1、社保登记:到人才广场三楼社保中心档案室办理社保登记。
2、拷贝备案说明:持U盘到人才广场二楼人力中心用工备案窗口拷贝备案说明。
3、填报数据:按备案说明填报相关数据、制作数据盘、打印备案表,持相关材料到人力中心4、5号窗口办理调转和毕业生备案手续;到10号、11号窗口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企业招收到员工办理备案手续顺序是先看符不符合工作调转和毕业生接收的办理条件,如员工不属于以上两类人,才按录用备案的要求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二、开发区用工形式分类说明:企业在办理用工备案时需按员工的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性质选择正确的用工形式。
友情提示:用工形式的不同缴纳保险的险种也不同,以下提供的关于各类用工形式企业需缴纳的各项保险内容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咨询社保中心,最终以社保中心解释为准。
1、“城镇合同制职工”:限大连辖区内非农业户口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2、“外来工”:限于大连辖区外户口来连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3、“农民合同制工人”:限于大连辖区内农业户口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4、“农民工(劳务)”:限于开发区以外农业户口人员(缴纳:医疗、工伤)。
5、“退休返聘”:限于持有《退休证》的退休人员(不交保险);6、“军转干部”:限于持有《退役证》的部队退役人员(缴纳:养老、工伤、生育)。
7、“外籍人员”:限于持有外籍人员《就业证》的人员(提示缴纳一险:养老)。
8、原“农民工”用工形式取消。
注:大连辖区包括:主城区,新市区和新区。
主城区是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新市区是指:金州新区、普湾新区和保税区;新区是指有长兴岛、瓦房店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花园口长海组成黄海区域及普兰店市。
三、办理录用备案人员范围:开发区企业录用的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人员需要办理用工备案(符合工作调转和毕业生接收的办理条件的人员除外,按相关业务手续办理既可,不必列入劳动就业备案登记表)。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窗口办理)一、受理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说明1:省属单位流动人员备案在省办理。
说明2:用人单位招用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国家规定可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不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提供资料(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1、电子版可到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说明2: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1、填妥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一)一般即时办结。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加强劳动劳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进行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当权益,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特制定劳动法用工备案制度。
一、执行范围1、新招工人:招工录用淡路国、新招工人体检表;2、技校毕业生:毕业证、技术等级表;3、退伍军人:应征入伍审查表、应征入伍批准书、体检表、士兵登记表、义务兵退出重返现役登记表、复退军人分配登记表;二、管理办法1、对所有要归档的材料,均需要经过认真、及时分类、整理,然后归入人事档案。
2、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和鉴定,按规定处理失去保管价值的资料。
3、统一登记、统一归类、存放有序、查找有据、做好防潮、防火工作。
4、规范档案的借阅手续5、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密保管;建档后,整日着重收集归档的归档内容:工人登记表、劳动合同书、转正定级表、升级审批表、工种变更通知书、岗技工资变动审批表、工残鉴定表、职工调动商调表中、技术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等资料。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了职工生产基础教育与培训制度。
1、根据统一各项要求和指示矿各部门上级协调和计划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并对工友工人培训工作做出严格考核。
2、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1)、安全技术技能研修;(2)、班组长岗位培训;(3)、职业技能鉴定培训;(4)、新工人上岗前培训;(5)、开展技术比武活动等。
3、安全教育工作与培训的督促管理要求:(1)、贯彻执行技术关于工人上级技能培训教育工作的精神和有关规定;(2)、矿有关部门培训组认真按照用心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培训,并严格考核;(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技术鉴定组织好鉴定前的辅导,培训覆盖面100%;(4)、强化安全培训,可以保证持证上岗。
要求培训辅导率及库塞县率均达100%;(5)、仔细组织好工人新工人及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6)、汇同有关部门搞好技术比武前的培训,以使技术岗位学、练、比、罗亚尼活动顺利进行。
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劳动用工登记与备案中的要求与流程
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劳动用工登记与备案中的要求与流程劳动用工登记与备案是企业在招聘、雇佣员工时必须履行的程序。
为了规范用工市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局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介绍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劳动用工登记与备案中的要求与流程,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
一、劳动用工登记的要求劳动用工登记是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必须进行的登记手续。
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审核登记资料时,对以下要求进行严格把关:1. 用工岗位及人数:用人单位需准确填写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数,并且确保人数与实际需求一致。
2. 员工合法身份证明:员工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3. 用工合同:用工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用工薪资及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提供合理的薪资待遇,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5. 员工健康状况:用工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确保员工适合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二、劳动用工备案的流程劳动用工备案是在员工入职后,劳动单位向劳动局进行备案登记的过程。
以下是一般的劳动用工备案流程:1. 资料准备:劳动单位准备入职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
2. 在线登记:劳动单位使用劳动局提供的在线登记系统,填写员工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
3. 审核审批:劳动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领取证件:审核通过后,劳动单位携带相应材料到劳动局领取劳动用工备案证件。
三、劳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职能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劳动用工登记与备案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的责任和职能包括:1. 审核资料准确性:劳动局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用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提供咨询和指导:劳动局工作人员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沟通桥梁,他们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和指导,解答相关问题。
3. 监督和检查:劳动局工作人员对已备案的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用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分册090302
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用人单位分册劳动用工备案开发项目组2008年7月目录1.引言 (1)1.1目的 (1)1.2背景 (1)2.软件概述 (1)2.1功能列表 (1)2.2功能说明 (1)3.系统设置 (2)3.2系统登录 (2)3.4主界面说明 (3)4.使用说明 (5)4.1总体业务流程示意图 (5)4.2业务功能说明 (6)5.日常操作-用人单位用户登录系统 (6)5.1单位信息管理 (6)5.1.1总体业务概述 (6)5.1.2主要操作步骤 (6)5.1.2.1单位基本信息注册 (6)5.1.2.2单位信息修改 (7)5.2劳动用工备案 (8)5.2.1总体业务概述 (8)5.2.2主要操作步骤 (8)5.2.2.1新增劳动用工备案 (8)5.2.2.2劳动用工批量上传 (9)5.2.2.3劳动用工综合管理 (10)5.3信息查询与提交 (11)5.3.1总体业务概述 (11)5.3.2主要操作步骤 (11)5.3.2.1未提交的信息查询 (11)5.3.2.2劳动用工综合查询 (12)5.4短消息 (13)5.4.1总体业务概述 (13)5.4.2主要操作步骤 (13)5.4.2.1写新信息 (13)5.4.2.2收件箱 (14)5.4.2.3发件箱 (15)6.日常操作-劳动者登录系统 (16)6.1劳动者基本信息 (17)6.1.1总体业务概述 (17)6.1.2主要操作步骤 (17)6.2劳动用工备案信息 (17)6.2.1总体业务概述 (17)6.2.2主要操作步骤 (17)1.引言1.1目的为使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能够正确使用该系统,特编制本手册。
读者对象为各级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办理机构用户。
1.2背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开发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和实施这项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一、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1、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附件1),书面上报;2、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版上报,电子信箱:zqldgx@。
附件2上报后,经审核通过,即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3、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系统,程序如下: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填写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
具体步骤如下:将人员信息录入到“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点击“浏览”,选择填写完毕的“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第一步:网上备案增加人员时,用人单位在办理书面劳动用工备案前需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需书面备案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见第一项“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中的第3条)。
其他人员变动时,点击“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第二步:书面备案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附件4)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5),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合集五篇)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合集五篇)第一篇: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操作的说明一、通过“单位职工管理”菜单人员的录入1、不需要“招工备案”的通过“职工基本信息补录”菜单的“增加”或“导入”录入2、需要进行“招工备案”的可通过“新增职工信息录入”“增加”或“导入”录入(也可以通过“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录入,通过“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录入的信息多)2、对其他单位已经录入的人员(录入时会出现“身份证号”重复)通过“人员查询与调入”调入本单位通过“人员查询与调入”调入本单位的员工,如果出现在“职工基本信息补录”菜单中,需要提交二、通过“劳动用工备案”进行用过备案操作。
1、单击“*用人单位用工备案” 可以看到本单位所有员工。
(1)通过单击菜单项下的“用工备案”按钮可以对所选人员进行“备案”:备案操作包括“招工备案”、“续签备案”、“变更备案”、“终止解除备案”等,用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备案项目并保存。
(2)已经进行备案操作,尚未提交,或者已经提交,上级部门尚未审核,可以通过“用工备案”按钮对拟备案数据进行修改。
选择相应人员,单击“子集”,选择择“本案情况”-〉选择备案情况数据,可以删除已经备案的信息。
(3)完成“用工备案”操作后,可以提交审核。
2、“*用人单位用工备案” 可以替代“用人单位招工备案”、“用人单位续签备案”、“用人单位变更备案”、“终止解除合同备案”操作。
三、可以通过业务处理-〉业务处理查询查询已交业务处理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完毕的业务,显示为“完成”四、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完毕的业务,可以通过“劳动用工备案”中相应的备案查询功能,查询、输出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第二篇: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步骤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1、初次备案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套(并出示所有原件)及《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网上开户申请表》一份,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开户。
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
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调入、续订劳动合同等劳动用工行为发生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劳动用工备案义务。
第四条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应当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二、备案范围和内容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调入职工的,应自招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三、备案程序和材料第九条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3、用人单位招用、调入、续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份;4、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一份(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提供);5、签订《劳动合同书》文本一份(劳动合同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留存的,不再重复提供)。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1[1]1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用人单位名称:备案手册编号:(公章)
1、用人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须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情况”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情况”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情况;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情况。
4、所有制性质在“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私营、个体、乡镇企业”中选择一种填写。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外埠机构、市州地属、县区属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部机构”栏。
7、“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业务范围”主要填写单位生产经营、服务和营业执照核准的内容。
8、在册职工中包括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包括农民工,但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1。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4月,为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要求,我省制订实施了《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暂行办法》,对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施对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动态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我厅在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制订了《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劳动用工备案表2、劳动用工备案表逻辑关系和填写要求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山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用工备案依照本办法执行。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方法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方法
劳动用工备案是指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用工人数较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需要转移接续的劳动用工,应当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报送用工单位和用工人员的基本情况。
劳动用工备案的操作方法如下:
1.确认用工情况:用工单位应按照用工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包括在册用工人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人数、非本地户籍人员的人数等。
2.准备备案材料:用工单位应准备备案所需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id、用工人员id、工资卡、社保卡等。
3.办理备案:用工单位应将备案材料提交给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并按照其要求填写备案申报表,待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用工单位即可领取备案证明。
4.定期更新:用工单位应定期向劳动行政部门更新用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如新增、变动、离职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用工单位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时应尽可能保证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操作。
企业用工备案流程与要求
企业用工备案流程与要求在中国,企业招聘和雇佣员工需要进行用工备案,以确保合法、正规的员工雇佣关系。
企业用工备案是一项重要的程序,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
本文将介绍企业用工备案的流程与要求。
第一步:备案前准备在进行用工备案之前,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办理营业执照:企业首先需要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确保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招聘和雇佣员工的相关内容。
2. 编制用工合同: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劳动法规的要求。
3. 开设社会保险账户:企业应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开设社会保险账户。
第二步:备案流程企业用工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填写备案申请表:企业需要填写用工备案申请表,并提供员工和企业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2. 提交备案材料:企业将填好的备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 相关部门审核: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企业和员工的信息的真实性。
4. 办理用工备案证: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用工备案证,证明该企业合法招聘和雇佣员工的资格。
第三步:备案要求在进行用工备案时,企业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合法经营:企业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聘和雇佣员工的内容。
2. 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用工备案证:企业用工备案申请被通过后,将获得用工备案证,该证明企业在用工方面具备合法资格。
5. 定期更新备案信息:企业在用工备案后,需要定期更新员工信息,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总结:企业用工备案是确保合法雇佣关系的重要程序。
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并按照流程和要求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合法经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定期更新备案信息是企业用工备案的重要要求。
企业使用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系统操作说明
企业使用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系统程序说明请各企业将所有参保人员的资料全部进行网上备案,以备日后续签及解除合同时操作使用。
1. 网址2. 用户名是企业的机构代码证号,格式:12345678-9.原始密码是888888.登陆后请各企业点击右上角的“修改密码”修改原始密码。
再点击右上角的“单位信息管理”,根据企业营业执照内容修改、完善企业信息,点击保存。
3. 新增人员方法一:逐个录入。
点击屏幕右上角“劳动用工备案”,再点击屏幕左上角的“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填写劳动者信息完毕后点击“保存”;这时屏幕左侧的“登陆”框中会显示“待提交信息有1条”。
点击进入后在“操作”栏中选择“提交”。
屏幕显示“待审核信息由1条”(保存后一定要点击提交,否则劳动部门收不到信息)此操作“保存”后只能修改、无法删除,请各企业认真核对后再点提交。
方法二:批量上传。
(1)下载“Excel模板”,填好后上传。
具体下载方法如下:点击屏幕右上角“劳动用工备案”,再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进入后点击“EXCEL模板下载”,在下载的压缩包处,点鼠标右键,点“解压到当前文件夹”,形成EXCEL表格,填好此表格后,再回到“劳动用工批量上传”,点击进入后,在“文件上传区”,点“浏览”,找到保存EXCEL模板的位置,再点“上传EXCEL数据”、然后提交即可。
(可将此“Excel模板”内容粘贴到“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表格上使用,以减少重复录入的麻烦)(2)“行政区划代码”可根据“行政区划对照表”填写。
“行政区划对照表”在“劳动用工批量上传”栏目内(“EXCEL模板下载”下方处)下载使用。
(3)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既“EXCEL模板”表格的内容项目)除*号项外,其他内容也要填写完整。
4、解除、终止合同:点击“劳动用工备案”,点“劳动用工综合管理”,输入被解除者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系统会显示此人详细信息,在“操作”栏中根据本人具体原因选择“解除”或“终止”,点击“解除”或“终止”,点向下的箭头选择原因,填写解除、终止时间。
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二)《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滨州区政务中心12号楼区人社局综合科。
四、申请材料
单位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息登记表、企业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五、基本流程
(一)用人单位如实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和《企业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区人社局综合科,对上报的信息负责;
(二)综合科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版导入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三)职工用身份证信息查询个人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滨州区政务中心12号楼区人社局210房间
(二)电话咨询:0543-833008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鄂人社规[2011]1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1.04.06【实施日期】2011.04.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掌握劳动用工动态情况,服务劳动关系宏观决策的重要措施;是指导用人单位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方便劳动者查询单位和个人劳动用工信息,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全面实施。
二、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启动工作。
今年,荆门市、恩施州及所属县(市、区)和洪湖市、武穴市、赤壁市、兴山县、郧西县要全面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其他市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45号)要求,将规定数量的试点企业全部纳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并指导督促所属县(市、区)开展用工备案试点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
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说明1:省属单位流动人员备案在省办理。
说明2:用人单位招用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国家规定可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不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提供资料
(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1、电子版可到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说明2: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1、填妥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一)一般即时办结。
(二)人数较多、无法即时办结的,与用人单位约定办结时间。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五)《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
(六)《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
(七)《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六、领件须知
原受理窗口领取如下资料:
(一)已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两份。
(二)提交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三)招用流动人员的单位领取《广州市招用流动人员备案情况表》1份。
七、受理部门参看下列各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