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指征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指征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期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菌,深部真菌病。
(5)具有协同抗菌作用的药物可联合应用,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及其他B-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的联合。
联合用药尚可减少毒性大的抗菌药的剂量,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抗生素的联合用药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
抗生素联合使用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mutantselectionwindow,MSW)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
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和“拮抗”四种作用,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
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和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和为协同作用,拮抗作用为联合用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
其中一类和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
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是指同时或连续应用两种或更多种不同的抗菌药物来治疗感染性疾病。
联合应用的目的是增加治疗的疗效,并减少或延缓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发展。
在进行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疗效增加原则:药物联合应用应增加治疗疾病的疗效。
不同抗菌药物对细菌有不同的作用机制,联合使用可以增加对不同细菌的覆盖范围,提高治疗疾病的成功率。
2. 药物相互作用原则: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些药物可能会相互干扰,减少药物的疗效或增加治疗的不良反应。
因此,需要仔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在联合应用中注意剂量的调整。
3. 耐药性降低原则:联合应用的另一个目的是减少或延缓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发展。
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抗菌机制,通过联合应用可以减少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的发展,延长药物对细菌的杀灭作用。
4. 个体化治疗原则: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
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病情的严重程度、感染部位等因素都会影响抗菌药物的选择和联合应用。
因此,在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需要充分考虑患者的情况,并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5. 监测及调整原则: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后,需要进行监测其疗效和不良反应。
如果治疗效果不佳,或者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能需要调整药物的选择和剂量。
总体而言,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
应该根据药物的疗效、相互作用、耐药性等原则选择合适的药物,并进行适当的监测和调整。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目的是提高治疗的疗效,并减少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的发展。
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
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一般将抗菌药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繁殖期或速效杀菌剂青霉素类(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噻呋、头孢噻肟等)等,均能阻碍细菌细胞壁粘肽的合成,造成细胞壁缺损,失去稳定菌体内渗透压的屏障作用,使水分不断渗入菌体内,导致菌体膨胀、解体而死。
这些杀菌剂对细胞壁生物合成旺盛时期的敏感菌特别有效,对已形成细胞壁的细菌无抗菌作用,故称为繁殖期杀菌剂。
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二氟沙星等)的作用机理是抑制细菌核酸代谢而发挥杀菌作用,也属于速效杀菌剂。
第二类静止期或慢效杀菌剂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壮观霉素、安普霉素等),多肽类(如多粘菌素、维吉霉素、恩拉霉素和杆菌肽等)。
主要作用于细菌蛋白质合成过程,致使合成异常的蛋白,阻碍已合成的蛋白质的释放,使细菌细胞膜通透性增加,导致一些重要生物物质外漏,引起细胞死亡。
本类药物对静止期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强,故称为静止期杀菌剂。
第三类速效抑菌剂其仅作用于分裂活跃的细菌,属生长期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大环内酯类(泰乐菌素、替米考星、阿奇霉素、红霉素、北里霉素、吉他霉素等)、林可霉素类,它们的作用机理相同,均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从而产生快速抑菌作用,而不是杀菌作用。
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其通过干扰敏感菌的叶酸代谢而抑制其生长繁殖,如磺胺类及抗菌增效剂:磺胺嘧啶(SD)、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基异恶唑(新诺明、SMZ)、磺胺—6—甲氧嘧啶(SMM)、甲氧苄氨嘧啶(TMP)、二甲氧苄氨嘧啶(敌菌净、DVD)。
一般来说,第一类繁殖期杀菌剂和第二类静止期杀菌剂,都是杀菌剂,合用可以获得增强和协同作用:青霉素+链霉素或青霉素+庆大霉素(不能用庆大霉素稀释青霉素)或青霉素+多粘菌素的联合应用都有临床意义。
这是因为第一类药物使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被破坏后,第二类药物易于进入细胞所致。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原则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原则1.根据病原体特点选择药物: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要考虑病原体的类型、药物敏感性和抗药性等因素。
常见的病原体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
不同类型的病原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因此需要根据病原体的特点选择抗菌药物。
2.联合用药抗菌谱广:在选择联合用药时,应选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的药物。
广谱抗菌药物可以同时抑制多种病原体的生长和繁殖,提高治疗效果。
但是在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也要注意药物的选择和使用方式,以避免滥用导致耐药性的发生。
3.联合用药机制互补:在联合用药时,要选择具有互补抗菌机制的药物。
不同的抗菌药物通过不同的机制作用于病原体,可以达到协同作用,提高抗菌效果。
例如,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药物可以通过破坏细菌细胞壁来发挥抗菌作用,而氨基糖苷类药物则通过破坏细菌蛋白质合成来抑制细菌生长。
4.联合用药时考虑副作用:在选择联合用药时,要考虑药物的副作用和相互作用。
不同的抗菌药物可能具有不同的副作用,联合用药可能增加药物的副作用发生率。
因此,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确定合理的联合用药方案。
同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相互干扰,影响治疗效果。
5.联合用药时考虑药物动力学和药物代谢:在联合用药时,还要考虑药物的动力学和药物代谢。
不同的药物具有不同的分布和消除特点,因此会影响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在选择联合用药方案时,要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影响,以提高治疗效果。
总之,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原则是在治疗感染性疾病时,选择适当的药物,并合理地联合使用。
通过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考虑药物的抗菌谱、机制、副作用、药物动力学和药物代谢等因素,能够提高治疗效果、避免药物耐药性的发生,为临床治疗提供指导和参考。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原则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是指将两种或多种不同的抗菌药物同时应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方法。
在临床实践中,合理地选择和应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疗法,不仅可以提高治疗效果,还可以减少药物耐药性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原则:1. 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抗菌药物联合:通过联合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抗菌药物,可以避免或延迟细菌的耐药性发展。
例如,青霉素和红霉素属于不同类别的抗菌药物,分别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和抑制蛋白质合成来抗菌。
联合应用这两种药物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并减少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
2. 适用于严重感染的抗菌药物联合:对于严重感染的患者,常常需要联合应用两种或多种广谱抗菌药物。
联合应用可以覆盖更多种类的致病菌,并减少多药耐药的发生。
此时,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包括感染部位、致病菌的病原学特点和抗菌药物的敏感性等,来选择适当的联合应用方案。
3. 抗菌药物的互补联合:在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要选择在作用机制上互补、具有协同效应的药物。
例如,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和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可以通过协同作用增强杀菌效果;青霉素和β-内酰胺酶抑制剂的联合应用,可以提高对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的抗菌活性。
4. 应用抗菌药物联合疗法需避免不良相互作用:在选择联合应用的抗菌药物时,要注意避免潜在的不良相互作用。
有些抗菌药物之间可能存在相互拮抗或毒副作用增强的效应,如头孢菌素类和红霉素的联合应用就可能导致红霉素的效果降低。
5. 个体化联合应用: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方案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调整。
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孕妇或哺乳期等特殊人群,以及肝肾功能,药物相互作用和过敏史等因素。
同时,还需参考临床病原学检测结果和抗菌敏感性测试结果,以确保联合应用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总之,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方法。
在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注意选择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进行联合,适用于严重感染的患者需考虑合适的联合应用方案,避免不良相互作用,并根据患者特点进行个体化调整。
抗生素联合用药可增强药效(正确配伍)
兽医西药正确配伍
来源:《科学养猪实用指导》,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1.青霉素类:
氨苄西林、阿莫西林、青霉素G钾→链霉素、新霉素、多粘菌素、奎若酮类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2.头孢类:
头孢拉定、先锋霉素Ⅱ →新霉素、庆大霉素、奎若酮类、硫酸粘杆菌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3.氨基糖苷类:
硫酸庆大霉素、卡娜霉素、链霉素→氨苄西林、头孢拉定、盐酸多西霉素、TMP(甲氧苄啶) 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4.大环类酯类:
硫氰酸红霉素、罗红霉素、替米考星→新霉素、庆大霉素、氟苯尼考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5.多粘菌素类:
硫酸黏杆→替米考星、罗红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氟苯尼考、头孢氨苄、奎若酮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6.四环素类:
盐酸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泰乐菌素、四环素同类药、TMP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7.氯霉素类:
氟苯尼考→新霉素、盐酸多西环素、硫酸黏杆菌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8.奎若酮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氨苄西林钠、头孢拉定、头孢氨苄、链霉素、新霉素、磺胺类、庆大霉素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9.磺胺类:
SD 、SMZ →TMP、新霉素、庆大霉素、卡娜霉素、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1.洁霉素:
盐酸林可霉素→甲硝唑联合运用可增强疗效
国际单位1mg﹦1000(IU)。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抗生素的联合用药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
抗生素联合使用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 mutant selection window,MSW)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
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和“拮抗”四种作用,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
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和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和为协同作用,拮抗作用为联合用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
其中一类和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
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原则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原则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是指将两种或更多种抗菌药物同时使用,旨在提高抗菌疗效、减少细菌耐药性发生和提供更广谱的抗菌覆盖。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涉及到许多原则和考虑因素,包括选择合适的联合药物、适当的剂量和用药方案、药物相互作用的正确评估等。
首先,选择合适的联合药物是十分重要的。
联合药物应具有不同的抗菌谱、不同的作用机制和互补的药动学特性。
例如,青霉素和阿米卡星联合使用可以产生协同作用,对肺炎链球菌等青霉素敏感的细菌具有较高的抗菌活性。
此外,一些细菌可能具有耐药性基因,同时也可能产生其他耐药机制,选择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联合药物可以减少细菌耐药性发生的风险。
其次,剂量和用药方案的选择也是十分重要的。
联合用药的剂量应根据每种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特性以及目标细菌感染的性质来确定。
一般来说,联合用药时可以考虑调整剂量,使每种药物在为最佳抗菌活性的情况下达到良好的药物浓度。
此外,用药方案应由专业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包括给药途径、给药频次和疗程等。
在使用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药物相互作用是需要注意的因素之一、抗菌药物之间可能出现相互作用,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药物动力学过程。
例如,红霉素和四环素同时使用可以相互影响药物在体内的吸收,降低抗菌活性。
因此,在联合用药时应充分考虑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并避免不必要的药物干扰。
此外,还应根据具体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确定是否使用抗菌药物联合用药。
对于一些非常规或难治性感染,例如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或重症感染,联合用药可以提供更广谱的抗菌覆盖,并增加治疗成功的机会。
然而,在选择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也要注意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抗菌药物,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和传播。
总之,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感染的策略,可以提高抗菌疗效、减少细菌耐药性发生和提供更广谱的抗菌覆盖。
在实施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应选择合适的联合药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剂量和用药方案,评估和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感染性质和严重程度来确定是否使用联合用药。
常用抗菌药的配伍禁忌与联合用药
1配伍禁忌概念介绍及分类
11配伍禁 忌定 义 .
所 谓的药物 配伍禁忌 ,是指两 种以上药物 混合使用 或药物制成制 剂时 ,可能发生体 外的相互作用 ,出现使药 物 中和 、水解 、破坏实效 等物理反 应 ,这时 可能发生浑浊 、沉淀 、生 成气体及变 色等外观异常
析 药物联 用的指 证 ,以提 高 药物 的临床 疗效 ,降低 药物不 良反 应 ,使 临床 用药 更加 安 全可 靠 。 .
【 关键 词 】抗 茵 药物 ;配伍 禁忌 ;联 合 用药 ;合理 用 药 中图分 类 号 :R 7 . 98 1 文 献标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7 - 14 (0 1 6 08 - 2 6 1 8 9 2 1)3 - 4 7 0
需 要说 明的是 ,由于本文后 半部分强调 的是如何联合用药 ,再依 据当前 药物 开具现状和涉 药事件等 ,在 此药物配伍多是基于药理 学来
展开。
2抗 菌药 的分 类及 配伍 方式
21分类 .
端,使我国抗菌药的使用呈泛滥之势,动辄以抗菌药来治疗,以抗菌
药作保 健品 ,这种 现象使得 抗菌药 的配 伍合理性变得 模糊 ,随着 抗菌 药物使 用出现 的问题越来越 多 ,临床 医生为 了提高 治疗效果 、降低不 良反 应 ,往往 联合使 用药物 。但联合用 药的合理 性 ,却 并不理想 , 】
的现象 。现在 ,临床上 把药物相 互使用时 出现的药理作用 相抵触导致 的药效降低现象 ,也称作配伍禁忌【 ] ] 。
五 是 Ⅱ 静 止期杀 菌药 配合 Ⅳ类 慢效 抑菌 药实 现协调 或相 加作 类 用 。六 是Ⅲ类速效抑菌药配合 Ⅳ类慢效抑菌药实现相加作用 。 3 联合 用药 的配 合禁 忌 抗菌药物 的联合应用 ,是一个复杂 的问题 ,其I 晦床疗 效受到多种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原则
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原则
1、确定临床诊断:根据患者的病史、实验室检查等,确定准确的临
床诊断,以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2、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根据临床诊断以及本地的耐药性调查资料,就诊断的形式和病原体特征选择一个有效的抗菌药物,尽量选择广谱抗菌
药物,更加注重有效的选择。
3、综合考虑抗菌药物的给药方式:根据临床症状、患者体质、抗菌
药物的特点,综合考虑抗菌药物的给药方式,以获得良好的疗效,在允许
的范围内选择最佳的给药方式。
4、注意抗菌药物的用药安全性: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要注意用药安
全性,谨慎使用,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5、重视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它是抗菌药物使用的重要原则,对于复
杂的感染,耐药菌产生复杂性或者抗双向药物耐药病原菌可以用不同类型
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以获得更好的疗效。
抗菌药(即抗生素)的分类及联合用药
抗菌药(即抗生素)的分类及联合用药抗菌药(即抗生素)的分类及联合用药抗菌药的种类很多,常用于临床的有200多种。
通常人们所熟悉的有: 1. 青霉素类(如青霉素G、青霉素V、阿莫西林、哌拉西林、氨苄西林等)2. 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曲松、头孢他啶等)3. 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罗红霉素、阿齐霉素、乙酰螺旋霉素等)4. 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5. 四环素类(如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6. 氯霉素类(如氯霉素)7. 喹诺酮类(如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旋氧氟沙星等) 8. 磺胺类(如复方新诺明)。
正是抗菌药的使用,使过去许多致死性疾病得以控制,但也许是人们对这些“抗菌药”太过熟悉,加上其中的很多药可以在药房或药店直接买到,就出现了滥用现象,而造成细菌耐药性发生以及过敏反应、二重感染甚至产生毒性反应等不良后果。
因此,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适应症,根据药物本身性质使用抗菌药。
病毒性疾病(如常见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一般不宜用抗菌药。
上述药物都属于处方药,抗生素没有非处方的。
具有抗菌消炎作用的中药:穿心莲片、板蓝根和清火栀麦片、三金片、复方红根草片桂林西瓜霜系列,炎可宁片,蒲地黄消炎片,等等。
1 抗生素的分类抗生素一般是指由细菌、霉菌或者其它微生物在繁殖过程中产生的,能够杀灭或抑制其他微生物的一类物质及其衍生物。
自上个世纪30、40年代青霉素和链霉素的相继发现后,抗生素作为治疗各类微生物感染性疾病的有效药物迅速发展壮大,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新型抗菌药物。
目前应用于临床的抗生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青霉素类:为最早用于临床的抗生素,疗效高,毒性低。
主要作用是使易感细菌的细胞壁发育失常,致其死亡。
人、哺乳动物的细胞无细胞壁,因此有效抗菌浓度的青霉素对人、哺乳动物机体细胞几呼无影响,因而对人体副作用较少。
临床常用的青霉素类药有:青霉素G、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阿莫仙)、苯唑青霉素等。
抗菌药物分类及代表药物和联合用药的结果
抗菌药物分类及代表药物和联合用药的结果一、抗菌药物根据其对细菌的作用分为四大类:b-内酰胺酶抑制剂-1类为青霉素及口服青霉素V,易透过革兰阳性菌胞壁粘肽层,但它们不能透过革兰阴性菌糖蛋白磷脂外膜,因而属窄谱的仅对革兰阳性菌有效。
2类包括有氨苄西林、羧苄西林、酰脲类青霉素、亚胺培南及若干头孢菌素,能适度透过革兰阳性菌的胞壁粘肽层,对革兰阴性菌的外膜透过性则很好,因而是广谱抗菌药物。
3类为青霉素等容易被革兰阳性菌的胞外β-内酰胺酶即青霉素酶破坏灭活的青霉素类,对产酶菌往往表现明显的耐药性。
4类为异恶唑类青霉素、头孢菌素一、二代及亚胺培南等对青霉素酶稳定,对革兰阳性的产酶菌有效,但对染色体突变而改变的PBPs 结构,可使药物与PBPs的亲和力下降或消失,因而无效。
5类包括酰脲类青霉素(阿洛西林与美洛西林等)、羧苄青霉素及头孢菌素一、二代,当胞膜外间隙的β-内酰胺酶少量存在时有抗菌效果,大量酶存在时,则被破坏而无效。
6类包括第三代头孢菌素、氨曲南、亚胺培南等对β-内酰胺酶十分稳定,即使大量β-内酰胺酶存在时仍然有效,但对因染色体突变而改变了的PBPs则无效,加用氨基甙类抗生素也仍然无效。
单环类-氨曲南、卡芦莫南等、头霉素类-头孢美唑、头孢米诺、头孢西丁,头霉素的抗菌谱类似于2代头孢,但增加抗厌氧菌的功效。
青酶烯-国内已经上市的品种有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菌肽)和万古霉素等;Ⅱ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新霉素等、多粘菌素类-多粘菌素A B C D E五种,常用的有多粘菌素B和多粘菌素E等;Ⅲ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氯霉素类-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红霉素、交沙霉素、阿奇霉素等,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等。
Ⅳ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药。
环丝氨酸等二、联合用药结果:(1)Ⅰ+Ⅱ协同;(2)Ⅰ+Ⅲ拮抗;(3)Ⅰ+Ⅳ无关或相加;(4)Ⅱ+Ⅲ相加或协同;(5)Ⅱ+Ⅳ无关或相加;(6)Ⅲ+Ⅳ相加。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完整版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抗生素的联合用药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
抗生素联合使用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mutantselectionwindow,MSW)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
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和“拮抗”四种作用,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
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和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和为协同作用,拮抗作用为联合用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
其中一类和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
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
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一般将抗菌药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繁殖期或速效杀菌剂青霉素类(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噻呋、头孢噻肟等)等,均能阻碍细菌细胞壁粘肽的合成,造成细胞壁缺损,失去稳定菌体内渗透压的屏障作用,使水分不断渗入菌体内,导致菌体膨胀、解体而死。
这些杀菌剂对细胞壁生物合成旺盛时期的敏感菌特别有效,对已形成细胞壁的细菌无抗菌作用,故称为繁殖期杀菌剂/速效杀菌剂。
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二氟沙星等)的作用机理是抑制细菌核酸代谢而发挥杀菌作用,也属于速效杀菌剂。
第二类静止期或慢效杀菌剂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壮观霉素、安普霉素等),多肽类(如多粘菌素、维吉霉素和杆菌肽等)。
主要作用于细菌蛋白质合成过程,致使合成异常的蛋白,阻碍已合成的蛋白质的释放,使细菌细胞膜通透性增加,导致一些重要生物物质外漏,引起细胞死亡。
本类药物对静止期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强,故称为静止期杀菌剂。
第三类速效抑菌剂其仅作用于分裂活跃的细菌,属生长期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大环内酯类(泰乐菌素、替米考星、阿奇霉素、红霉素、北里霉素、吉他霉素等)、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它们的作用机理相同,均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从而产生快速抑菌作用,而不是杀菌作用。
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其通过干扰敏感菌的叶酸代谢而抑制其生长繁殖,如磺胺类及抗菌增效剂:磺胺嘧啶(SD)、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基异恶唑(新诺明、SMZ)、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甲氧苄氨嘧啶(TMP)、二甲氧苄氨嘧啶(敌菌净、DVD)。
一般来说,第一类繁殖期杀菌剂和第二类静止期杀菌剂,都是杀菌剂,合用可以获得增强和协同作用:青霉素+链霉素或青霉素+庆大霉素(不能用庆大霉素稀释青霉素)或青霉素+多粘菌素的联合应用都有临床意义。
这是因为第一类药物使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被破坏后,第二类药物易于进入细胞所致。
抗菌药物的合理配伍用药
抗菌药物的合理配伍用药1、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类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如克拉维酸(棒酸)、舒巴坦、他佐巴坦(tazobactan)合用有较好的抑酶保护和协同增效作用(β-内酰胺酶抑制剂与β-内酰胺酶结合,使其对β-内酰胺类破坏减弱)。
如克拉维酸、舒巴坦常与氨苄西林或阿莫西林组成复方制剂用于兽医临床,治疗畜禽的消化道、呼吸道或泌尿道感染。
青霉素类和丙磺舒合用有协同作用(丙磺舒和青霉素竞争肾小球分泌而抑制青霉素类排泄,使青霉素类血药浓度升高)。
青霉素类与氨基糖苷类呈协同作用(青霉素破坏细菌细胞壁,有利于氨基苷类药物进入细菌内发挥作用),但剂量应基本平衡,大剂量青霉素G或其它半全成的青霉素均可使氨基糖苷类活性降低。
青霉素G、苯唑青霉素与TMP联合应用有较好的增效作用。
青霉素类不能与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等抗菌药合用(青霉素类为快效杀菌剂,四环素类等为抑菌剂,合用干扰了青霉素类的作用)。
例外的是治疗脑膜炎时,因青霉素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而采用青霉素与磺胺嘧啶合用,但要分别注射,否则会发生理化性配伍禁忌。
治疗脑膜炎也有用氯霉素与大剂量青霉素合用的,其给药顺序为先用青霉素,2~3h后再用氯霉素。
青霉素类与维生素C、碳酸氢钠等也不能同时使用(理化性配伍禁忌)。
2、氨基苷类(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壮观霉素、安普霉素等)氨基苷类与β-内酰胺类配伍应用有较好的协同作用。
TMP可增强本品的作用,如丁胺卡那霉素与TMP合用对各种革兰氏阳性杆菌有效。
氨基苷类可与多粘菌素类合用(阻碍蛋白质合成的不同环节),但不可与氯霉素类合用(氨基苷类主要使细菌的核蛋白聚合体分解,而氯霉素不但能稳定此聚合体而且阻碍氨基苷类进入细菌内起作用,从而拮抗氨基苷类的杀菌效能)。
氨基苷类同类药物不可联合应用以免增强毒性,与碱性药物联用其抗菌效能可能增强,但毒性也会增大。
链霉素与四环素合用,能增强对布氏杆菌的治疗作用;链霉素与红霉素合用,对猪链球菌病有较好的疗效;链霉素与万古霉素(对肠球菌)或异烟肼(对结核杆菌)合用有协同作用。
抗菌药配伍禁忌与联合用药
七、药物联合使用列举
九)延胡索酸泰妙菌素 1.与聚醚类抗生素如莫能霉素、盐霉素等联 用可出现不良反应。 2.与能结合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抗生素 (如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红霉素、泰乐菌素 等)同用,由于竞争作用部位而导致减效。 3 .与四环素类合用有协同作用。
七、药物联合使用列举
• 二)配伍禁忌的分类 • 1.药理性(疗效性)配伍禁忌 指药理作用相抵触,如喹诺酮类与氯霉 素类同用;青霉素类与磺胺类合用;阿托 品对水合氯醛引起的支气管腺体分泌有抑 制作用。 • 2.化学性配伍禁忌 指引起化学变化,如乙酰水杨酸与碱性 药物配伍引起分解;VC与苯巴妥配伍引起 后者析出;静滴葡萄糖时加磺胺咪啶钠引 起后者析出。
七、药物联合使用列举
十一)氟喹诺酮类(包括:吡哌酸、恩诺沙星、盐酸 沙拉沙星、盐酸二氟沙星、诺氟沙星、盐酸环丙沙星、 乳酸环丙沙星、甲磺酸达诺沙星、甲磺酸培氟沙星、 马波沙星、奥比沙星) 1.氟喹诺酮类相互作用 1.1.本类药物与含阳离子(Al3+、Mg2+、Ca 2+ 、 Fe 2+、Zn 2+)的药物或饲料添加剂同时内服,由于其 4−氧,3 −羧基基团与阳离子鳌合可减少吸收,使血 药浓度下降,从而减弱或失去抗微生物活性。
七、药物联合使用列举
六)大环内酯类(包括: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硫 氰酸红霉素、罗红霉素[严迪]、吉他霉素、酒石酸吉 他霉素[酒石酸北里霉素]、泰乐霉素、酒石酸泰乐霉 素、 磷酸泰乐霉素、磷酸替米考星) 1.红霉素: 1.1.红霉素对氯霉素类和林可霉素类的效应有拮抗 作用,不宜同用。 1.2.β—内酰胺类药物与本品(作为抑菌剂)联用 时,可干扰前者的杀菌效能,故在治疗需要发挥快速 杀菌作用的疾患时,两者不宜同用。
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 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4.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5.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
磺胺药 环丝氨酸等
抗菌药物联合
1 结果
2 机制 3 临床应用 4 存在问题
协同作用
机制不同作用于不同环节
磺胺药与甲氧苄啶的联合
作用机制不同,联合后发生协同作用
第一类联合第二类、两性霉素联合氟胞嘧啶
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等
抑制不同的耐药 菌利福群平、异烟肼、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四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联合,如β-内酰胺 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
抗菌药物联合
1 结果
2 机制 3 临床应用 4 存在问题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结果
无关 累加 协同 拮抗
体外或动物实验
0000 1234
抗菌药物分类
青霉素类 头孢菌素类 氟喹诺酮类
氨基糖苷类 多粘菌素类
四环素类 氯霉素类 大环内酯类
者
色葡萄球菌、卡他莫拉 环内酯类;呼吸喹诺酮类
菌
需入院治疗、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 第二代头孢菌素±四环素类、大环内
但不必收住 杆菌、混合感染(包括 酯类静脉给药;静脉滴注呼吸喹诺酮 ICU的患者 厌氧菌)、需氧G-杆菌、 类;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
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 巴坦±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静脉给 支原体、肺炎衣原体 药;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四环素类、
抗菌药的联合应用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
不同种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可表现为协同、累加、无关、拮抗四种效果。
按其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①繁殖期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族;②静止期杀菌剂:如氨糖甙类、多粘菌素类;③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④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
(一)抗菌药联合应用后其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
据报道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约25%发生协同作用;60%~70%为无关或累加作用(大多数为无关作用);而发生拮抗作用者仅占5%~10%,繁殖杀菌期杀菌剂与静止杀菌剂联用后获协同作用的机会增多;快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合可产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剂之间联合一般产生累加作用,快效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累加作用;静止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用可产生协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
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快速抑菌剂联合应用,常发生协同和累加作用。
(二)联合用药适应证临床没有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联用有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产生耐药性机会。
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以下5种情况可作为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参考指征:1.混合感染。
2.严重感染。
3.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
4.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
5.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者,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菌。
(三)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敏情况不明时,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约90%的葡萄球菌株能产生青霉素,对青霉素G氨基苄青霉素及四环素高度耐药。
近年来对红霉素、卡那霉素耐药率也升高,而对庆大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等耐药率低,对头孢噻吩、头孢吡啶、万古霉素及利福平极少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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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
一般将抗菌药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繁殖期或速效杀菌剂
青霉素类(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头抱菌素类(如头抱氨苄、头孢噻呋、头孢噻肟等)等,均能阻碍细菌细胞壁粘肽的合成,造成细胞壁缺损,失去稳定菌体内渗透压的屏障作用,使水分不断渗入菌体内,导致菌体膨胀、解体而死。
这些杀菌剂对细胞壁生物合成旺盛时期的敏感菌特别有效,对已形成细胞壁的细菌无抗菌作用,故称为繁殖期杀菌剂/ 速效杀菌剂。
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二氟沙星等)的作用机理是抑制细菌核酸代谢而发挥杀菌作用,也属于速效杀菌剂。
第二类静止期或慢效杀菌剂
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壮观霉素、安普霉素等),多肽类(如多粘菌素、维吉霉素和杆菌肽等)。
主要作用于细菌蛋白质合成过程,致使合成异常的蛋白,阻碍已合成的蛋白质的释放,使细菌细胞膜通透性增加,导致一些重要生物物质外漏,引起细胞死亡。
本类药物对静止期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强,故称为静止期杀菌剂。
第三类速效抑菌剂其仅作用于分裂活跃的细菌,属生长期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大环内酯类(泰乐菌素、替米考星、阿奇霉素、红霉素、北里霉素、吉他霉素等)、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它们的作用机理相同,均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从而产生快速抑菌作用,而不是杀菌作用。
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其通过干扰敏感菌的叶酸代谢而抑制其生长繁殖,如磺胺类及抗菌增效剂:磺胺嘧啶(SD)、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基异恶唑(新诺明、SMZ)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甲氧苄氨嘧啶(TMP)、二甲氧苄氨嘧啶(敌菌净、DVD。
一般来说,第一类繁殖期杀菌剂和第二类静止期杀菌剂,都是杀菌剂,合用可以获得增强和协同作用:青霉素+链霉素或青霉素+庆大霉素(不能用庆大霉素稀释青霉素)或青霉素+多粘菌素的联合应用都有临床意义。
这是因为第一类药物使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被破坏后,第二类药物易于进入细胞所致。
第一类速效杀菌剂不能和第三类速效抑菌剂联合,否则容易出现拮抗作用。
如青霉素不能和氟苯尼考、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联用,因为这四者能迅速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停止生长繁殖的静止状态,致使繁殖期杀菌剂的青霉素干扰细胞壁的合成功能不能获得充分发挥,降低青霉素的药效。
阿莫西林也不宜和第三类药物同时添加在饲料里。
因为药理上阿莫西林同金霉素或氟苯尼考合用可能欠妥,但临床使用似乎并不造成不良反应。
第一类繁殖期杀菌剂与第四类慢效抑菌剂合用,虽然一般无增强或减弱的影响,不会有重大影响或发生拮抗作用,但由于第一类速效杀菌剂对代谢受到抑制的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差,故一般不宜联合应用。
所以在注射青霉素时,就不必再同时注射磺胺类药,但治疗脑炎是个例外,在有明显指症时,磺胺嘧啶钠与青霉素分别肌注(不能混合),在治疗脑部细菌感染时,能提高药效。
第二类静止期杀菌剂和第三类快效抑菌剂、第四类慢效抑菌剂联用,常常可以获得协同和相加作用。
第三类与第四类合用,由于都是抑菌药,一般可获得协同作用。
1. 同一类抗菌药物,如果作用机理不同,一般表现协同作用。
如青霉素与氟喹诺酮
类同属第一类杀菌剂,它们之间联用呈协同作用。
2. 同一类抑菌药物,如氟苯尼考、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类、泰乐菌素作用机理相同,都是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抑制肽链的延长,阻碍细菌蛋白质合成而产生快速抑菌作用,它们之间不能联用,否则可能出现拮抗。
如氟苯尼考不能与后三者联用,由于竞争作用部位,后者可替代或阻止氟苯尼考与50S亚基结合而产生拮抗作用,导致减效。
3. 同一类药物之间不宜联用。
如氨基糖苷类之间的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不宜联用,否则将增强耳、肾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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