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20年9月课程考试《物权法》离线作业考核试题
[吉林大学]吉大20春学期《物权法》在线作业二-3
【奥鹏】-[吉林大学]吉大20春学期《物权法》在线作业二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第1题,甲和乙各出一半钱,买了一套某名家“梅兰竹菊”四联画,并租给丙书画院展览。
乙因资金需要自主将其中属于自己的“竹菊”两幅画卖给丁。
甲非常不满。
此案中A、乙丁之协议无效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损失C、乙不能自行出卖字画D、乙应当将画卖给甲正确答案:B第2题,金光公司以价值100万之房屋设定抵押,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借款80万元,到期后均分文未付。
那么,该案应当A、“一女二嫁”,均为无效B、甲银行抵押权优先于乙银行之抵押权C、乙银行抵押权优先于甲银行之抵押权D、甲、乙按在金光公司总债务中比例受偿正确答案:B第3题,建筑工程承包人就所建工程为标的物,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时,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属于A、依法律规定而取得B、依合同约定而取得C、依行政机关确定D、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正确答案:A第4题,甲将大衣卖给乙后,与乙订立租约,租赁使用该大衣,该行为属于A、占有改定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现实交付正确答案:A第5题,以无权占有人是否误信有占有之权源为标准,可以把占有分为A、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B、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C、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D、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正确答案:B第6题,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A、小李的钢笔和文具盒B、赵某的吉普车和一个非该车专用拖斗C、李某的房屋和其出差前在家门装的特大号防盗锁D、商品和它的包装盒正确答案:C第7题,蔡某在垃圾箱旁发现旧电视一台,将其搬回住所而拥,其所有权取得的理由是A、附合B、先占C、加工D、混合正确答案:B第8题,宫某将其牛交赵某宰杀,赵某剖牛后得一牛黄,卖钱归己赵某侵害了宫某的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正确答案:D第9题,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有全面支配权的权利是A、使用权B、占有权C、处分权D、所有权正确答案:D第10题,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A、质权转移占有,而抵押权不转移占有B、实行质权只能申请法院拍卖,而抵押权可以自行拍卖C、质权人可以收取质物孳息,而抵押权不能收取抵押物孳息D、质权人可就质物转质,而抵押权不能转抵押正确答案:C第11题,以标的物的种类为标准作为区分可将物权分为A、主物权与从物权B、普通物权与特殊物权C、所有权与定限物权D、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正确答案:D第12题,物权法的强制性特征,指的是A、当事人不能自由创设物权B、物权的归属由法律强制力保证C、物权法比债权法更有强制力D、物权法是强行制定的法正确答案:A第13题,A公司向B银行借款,双方约定将A公司的一栋房产作抵押,双方可以约定A、不能还款时,房产归银行所有B、银行可以将对A公司债权转让,而将抵押权保留C、A公司得在借款期内将该栋房产出租D、双方不必登记,而书面承认抵押权绝对生效正确答案:C第14题,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把一台电脑卖给乙,乙付款后暂未提货;尔后甲又将电脑卖给丙,丙付款后提货。
[吉林大学]吉大20春学期《物权法》在线作业二
【奥鹏】-[吉林大学]吉大20春学期《物权法》在线作业二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第1题,需役地经分割的,其地役权为各部分的利益A、也被分割B、归于消灭C、仍然继续存在D、需要重新设定正确答案:C第2题,刘某在乔某房边半米处种了3颗梧桐树。
乔认为树大后会将地基破坏,请乔移走树木;刘认为房外之地非乔所有且现在也没有实际损害,拒绝移树。
此案应当A、乔某请求权不能支持B、乔某有妨害除去请求权C、乔某有妨害预防请求权D、乔某有恢复请求权正确答案:B第3题,所谓一物一权,是为了明确物权支配客体的范围,该理论是指A、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B、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权利C、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物权D、一个物上不能有两个人的权利正确答案:A第4题,金光公司以价值100万之房屋设定抵押,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借款80万元,到期后均分文未付。
那么,该案应当A、“一女二嫁”,均为无效B、甲银行抵押权优先于乙银行之抵押权C、乙银行抵押权优先于甲银行之抵押权D、甲、乙按在金光公司总债务中比例受偿正确答案:B第5题,物权的绝对性,是指A、可以对抗任何其它权利B、非经物权人同意,其他人不得侵入C、绝对不能变动、转让D、绝对拥有而不受外力干扰正确答案:B第6题,甲将大衣卖给乙后,与乙订立租约,租赁使用该大衣,该行为属于A、占有改定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现实交付正确答案:A第7题,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内,乙在房屋内堆放了成批烟花,准备将此房做烟花仓库,甲可对乙行使A、所有物返还请求权B、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C、所有权妨害预防请求权D、正当防卫权正确答案:C第8题,下列对担保物权的特征的认识中,不正确的有A、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的物权,属于价值权B、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权或第三人的物或权利上设定的权利。
C、担保物权相对于用益物权,其客体限于动产D、担保物权是具有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正确答案:C第9题,以质权的内容为标准区分,可以将质权分类为A、意定质权、法定质权B、民事质权、商事质权、营业质权C、占有质权、收益质权、归属质权D、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和权力质权正确答案:C第10题,王氏三兄弟之父母去世后留下一栋房,未及对各自应得的部分进行划分,老大因经营需要,自己将房屋三分之一的产权做价80万卖给刘某,老大的行为_A、无效B、有效C、使三人共有关系消灭D、视为对遗产的分割正确答案:A第11题,甲以自己房屋作抵押借乙款50万,后甲提前偿清本息,但未将登记的房产抵押注销。
吉林大学2021年9月考试《物权法》作业考核试题答案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学生姓名专业层次年级学号学习中心成绩年月日作答要求:请将每道题目作答内容的清晰扫描图片插入到word文档内对应的题目下,最终word文档上传平台,不允许提交其他格式文件(如JPG,RAR等非word文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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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一案例题(共2题,总分值30分)1.某甲有一辆仅行驶了5000公里的货运卡车因急需用钱需要出售。
正巧本村某乙意欲购买,经双方商议,最后以4万元的价格卖与乙。
乙当即回家取钱并如数交给了甲,还说过几天到甲家取车,让甲妥善给予保管。
但是第二天,本村另一村民某丙得知此事后提出要出5万元买甲的货运卡车,甲经再三犹豫后表示同意将车卖与丙,并收了丙的5万元钱,丙也将卡车就地提走。
事后,甲将4万元退给了乙。
但乙坚持不接受退回的4万元钱,而要求甲交付卡车。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如下问题:(l)甲与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为什么?(2)乙是否取得了卡车的所有权?为什么?(3)丙能以善意取得为由,获得货运卡车的所有权吗?(15分)答:(1)了意见一致,即二者之间的合同成立,但由于此合同交付的标的物―货运卡车属于特色动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类标的物转让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后合同才能生效。
(2)乙并未取得卡车的所有权。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车辆等特色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需要办理法定手续。
(3)丙不能以善意取得为由,获得卡车的所有权。
虽然本案例中甲实际上占有卡车,双方亦通过交换,但丙明知甲已将卡车卖与乙的事实,仍然向甲购买,不满足善意的条件,属于恶意。
2.甲为了筹款向乙借了20万元,并提供自己的一间价值8万元的房屋和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不料,在办完抵押登记回来的路上,甲驾驶汽车被一辆违规行驶的汽车撞伤,汽车也被擅坏,经估价,该车还值3万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赔偿甲10万元。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多选或少选不给分,共30分)1、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
A(电子B(电力C(阳光D(人身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
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
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
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3、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4、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 )。
A、地铁公司在地下开凿地铁隧道B、电力公司在地上架设输电线路C、XXX在公开铺设通信光缆D、航空公司在地上通航飞机5、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
A、城市郊区的土地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时,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C、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D、城镇住民的宅基地6、1996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
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
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
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A、甲B、乙C、丙D、丁7、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渣滓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
乙发现后,欲据为己有。
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
对此案的分析,以下各项中精确的是( )。
吉大——物权法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
学生姓名专业
层次年级学号
学习中心成绩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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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的要求李某返还轿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李某可否是善意第三人,如果是善意第三人,不能要回车辆,公司只能诉讼刘某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不是善意第三人,能够要求李某返还车辆,李某和刘某之间按照法律限定或者合同商定解决。
3、女甲婚后无房,与丈夫乙协商,欲向娘家父母、兄长要钱200万元,购买一套住宅,丈夫乐而从之。甲遂要的钱来,又以个人身份,与百花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得180平方米单元楼房一套。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请依法判定当事人的纠纷,并说明判决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女甲婚后无房,与丈夫乙协商,欲向娘家父母、兄长要钱200万元,购买一套住宅,丈夫乐而从之。甲遂要的钱来,又以个人身份,与百花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得180平方米单元楼房一套。 房屋登记时,甲之兄丙提醒于甲万一- 乙将来变心,房子可是大问题,要求甲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甲虽考虑再三,最终仍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同时,夫妻二人与甲之父、母、兄订立了“抵押书”,载明,房款200万元全系从甲娘家借得,现以该房抵押担保,10 年以内还清,如若不然,甲之家人有权对该房变卖、拍卖,优先受偿。双方自愿不办理抵押登记。三年后,乙另有新欢,夫妻关系即告破裂,双方果生房屋归属争议,甲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房屋归个人所有。甲之父母、兄长也作为一方加入纠纷,要求按照“抵押书”实现权利。诉讼中,乙辩称: 200万元房款不是借款,是甲娘家人在甲婚后的赠与,属于夫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房屋为夫妻共有;抵押书形式真实,但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甲当时以感情胁迫自己,耗不过老婆,勉强签名,其实是胁迫之结果,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书。
吉大20年4月课程考试《物权法》离线作业考核试题(答案)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学生姓名专业层次年级学号学习中心成绩年月日作业完成要求:大作业要求学生手写,提供手写文档的清晰扫描图片,并将图片添加到word 文档内,最终wod文档上传平台,不允许学生提交其他格式文件(如JPG,RAR等非word 文档格式),如有雷同、抄袭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5分,共100分)1、齐某与李某是同学。
因李某住房困难,2000年齐某将自己继承的3间房屋借给李某居住,2005年李某将其中两间出租给别人用于商业经营,月租金800元,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遂向李某提出收回出借的3间房。
李某以自己居住多年、多次翻修、长期管理为由拒绝返还。
李某并认为,齐某是从未对他维修房屋进行干涉或交付费用,实际上他已放弃了对房屋的所有权。
齐某多次要求李某返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问:(1)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3)有关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我国的有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答:(1)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本案齐某既没有让与房屋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2)法院应支持齐某的主张。
因为齐某只是将房屋借给李某,属无偿行为,所以,齐某有权随时收回所出借的房屋,李某有返还的义务。
(3)所有权的转移,首先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而所有权,《物权法》中,是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物权法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进一步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即所有权是权利人对于某特定货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吉大-物权法20春网课测试题答案答案网课测试题答案卷5
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吉大-物权法20春网课测试题答案答案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0题)1.A公司向B银行借款,双方约定将A公司的一栋房产作抵押,双方可以约定()。
A、不能还款时,房产归银行所有B、银行可以将对A公司债权转让,而将抵押权保留C、A公司得在借款期内将该栋房产出租D、双方不必登记,而书面承认抵押权绝对生效2.16岁的甲将其小提琴卖给乙,乙又卖给丙,并依双方合意交付了小提琴。
甲的法定代理人丁对甲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及物权行为拒不承认,并发现甲系受胁迫而卖掉小提琴,丙明知胁迫之事,但不知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和乙之间的合同有效B、甲和乙之间的合同无效C、丙善意取得该小提琴的所有权D、丁可以请求丙返还小提琴3.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把一台电脑卖给乙,乙付款后暂未提货;尔后甲又将电脑卖给丙,丙付款后提货。
该案应()。
A、电脑应归丙所有B、电脑应归乙所有C、乙、丙二人共有D、甲与乙二人合同都无效4.关于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相邻关系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B、相邻关系的产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C、相邻关系是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地役权的内容依当事人自由设定D、相邻关系的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5.甲委托乙办理房产证,但乙将房产证办成了自己的名字。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可以要求登记机关更正登记,然后行使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B、因登记错误,给甲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
D、甲可以直接根据委托合同起诉要求乙返还房屋6.当事人之间订立假登记担保合同,约定债务不履行时,转移属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于债权人,以充抵被担保债权的一种担保方法是()。
A、让与担保B、假登记担保C、所有权保留D、典权7.甲和乙各出一半钱,买了一套某名家“梅兰竹菊”四联画,并租给丙书画院展览。
吉大20年9月课程考试《民法总论》离线作业考核试题
1.诉讼时效 (3 分)
2.社员权 (3 分)
民法中的社团的成员(社员)基于其成员的地位与社团发生一定的法律关系,在这个关系中,社员对社团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体,称为社员权。
3.公力救济 (3 分)
4.法人的清算 (3 分)
5.请求权 (3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基于隐藏行为所为的民事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不生效,被隐藏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情况具体判断是否有效
7.形成权 (3 分)
8.多方法律行为 (3 分)
9.监护 (3 分)
10.诉讼时效中断 (3 分)
二 简答题 (共10题 ,总分值70分 )
11.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7 分)
13、有效代理的要件 (7 分)
答:①须有一般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②须有本人存在③须有代理权
14、诉讼时效的其特征 (7 分)
15.近代民法的主要特点 (7 分)
①民法是权利法②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③民法主要是实体法④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⑤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16.现代主要民法的特征 (7 分)
(2)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具有统一性,而法律根据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赋予公民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3)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权利能力表明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行为能力则表明了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答:(1)内容的根本性.不仅体现社会主义法的一般原则,而且直接体现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反映民事活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
(2)效力的贯彻始终性.贯彻民法的始终,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3)形式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规范所要求的具体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逻辑构成因而不属于民法规范.同时,民法的基本原则大多属于弹性的不确定条件,没有全面具体地规定权利义务.
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吉大-物权法20春离线作业二答案网课测试题答案卷5
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吉大-物权法20春离线作业二答案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0题)1.甲将大衣卖给乙后,与乙订立租约,租赁使用该大衣,该行为属于()。
A、占有改定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现实交付2.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有全面支配权的权利是()。
A、使用权B、占有权C、处分权D、所有权3.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物的有哪些?()A、无线电频谱B、水流C、海域D、空气4.A因出国,将其一公一母两只宠物狗委托B保管,并约定支付B一笔保管费。
B保管期间,母宠物狗生下两只小狗。
A回来后,要求B归宠物狗以及两只小狗。
B只同意归还两只狗,不同意归还小狗。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A无权请求B返还小狗B、A可以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B返还小狗C、A可以基于侵权请求权请求B返还小狗D、A可以基于不当得利请求B返还小狗5.物权的绝对性,是指()。
A、可以对抗任何其它权利B、非经物权人同意,其他人不得侵入C、绝对不能变动、转让D、绝对拥有而不受外力干扰6.甲委托好友乙管理、出售其一幢房屋。
后两人关系交恶,甲撤销了其对乙的委托,并办理了公证。
乙为了报复,以甲委托人的身份将该幢房屋出租给了丙。
在出租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委托书复印件,并且以房屋管理人的身份带丙去看房。
其后,丙搬入该房屋。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B、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C、丙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承租权D、甲有权要求丙搬出该房屋7.甲以自己房屋作抵押借乙款50万,后甲提前偿清本息,但未将登记的房产抵押注销。
乙趁机以此未注销抵押权向丙借款。
后产生纠纷。
法院判丙取得的该房抵押权有效。
法院做此判决的物权法原理是()。
A、物权的公示原则B、物权的公信力原则C、物权法定原则D、一物一权原则8.以质权的内容为标准区分,可以将质权分类为()。
A、意定质权、法定质权B、民事质权、商事质权、营业质权C、占有质权、收益质权、归属质权D、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和权力质权9.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内,乙在房屋内堆放了成批烟花,准备将此房做烟花仓库,甲可对乙行使()。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习题与包括答案.docx
-WORD格式 -- 试题 - 范文范例 -- 指导案例《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一、单选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A. 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不动产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
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
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A. 三人共同共有B.三人按份共有C. 三人区分所有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 万元, 6 月 1 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
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 月 2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l6 万元。
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C. 李某优先得到实现D.二者协商处理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答案:D2. 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B. 物权是债权的一种C. 物权是相对权D. 物权具有人格性答案:A3. 下列哪项属于用益物权?A. 土地使用权B. 房屋所有权C. 质权D. 留置权答案:A4. 下列关于物权的设立,正确的是:A. 物权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B. 物权的设立可以不受法律限制C. 物权的设立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D. 物权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批准答案:A5. 下列关于物权的变更,错误的是:A. 物权的变更包括物权的转让、消灭和变更内容B. 物权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C. 物权的变更可以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变更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答案:C6. 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B.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C.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D. 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答案:C7. 下列关于物权的消灭,正确的是:A. 物权的消灭包括物权的转让、消灭和变更内容B. 物权的消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C. 物权的消灭可以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消灭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答案:B8. 下列关于物权的保护,错误的是:A. 物权的保护包括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责任B. 物权的保护可以采取诉讼和非诉讼方式C. 物权的保护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保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答案:C9. 下列关于物权的优先性,错误的是:A. 物权优先于债权B. 物权优先于人格权C. 物权优先于知识产权D. 物权之间没有优先性答案:D10. 下列关于物权的公示,正确的是:A. 物权的公示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B. 物权的公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C. 物权的公示可以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公示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答案:A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物权的特征。
物权法 吉林大学考试题库答案
物权法1、下列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 1.A.甲将他人遗失的书籍误以为是自己的而为占有2、以下属于自主占有的有:( ) 2.B.甲占有其所有的房屋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1.A.所有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4、下列属于占有的是:( )4.D.戊租借一辆自行车,对该车的占有5、甲在路边拾得一只木箱,将其带回家。
晚上,乙闯入甲的家中,将该木箱偷走。
后甲在乙家发现该木箱,遂要求乙返还,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3. C.甲是木箱的直接占有人,可向乙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6、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3.C.物权是对人权7、2004年2月,甲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向乙借款5万元,期限二年,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小轿车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5年4月,乙向丙购买了一批价值4万元的原材料,但因没有资金周转,便决定将自己对甲的5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作为合同款。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1.A.乙必须将抵押权也一并转让给丙9、甲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经查,该企业有净资产(一栋办公楼)150万元,2005年5月和10月分别欠下乙、丙两家企业各100万元,2006年13月欠丁企业100万元(以甲的办公楼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乙、丙、丁对甲的债权应如何实现?( )4.D.丁获得全部清偿,乙、丙各受偿25万元10、对当事人创设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3.c.生效,但不生物权效力11、马某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冯某,冯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马某10天后交货。
第二天,季某听说此事后,表示愿以双倍价钱购买,马某当即决定卖给季某,约定3天后交货,并收取一成定金。
冯某得知此事后,诱骗马某7岁的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他。
以下关于该瓷器所有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2. B.所有权仍属于马某12、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有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考试物权法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考试《物权法》大作业学生姓名专业层次年级学号学习中心成绩年月日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简述占有的权利推定的含义及效力。
所谓权利推定效力是指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法律规定,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推定其依法享有该等权利。
如此规定的理由为:保护占有背后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与交易安全。
关于权利推定的适用范围,原则上只有动产可生权利推定问题,未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也有权利推定问题。
占有的权利推定,非但立于消极地位者可以援用,且占有人对于他人积极主张其为有权占有时,也可援用。
2、简述物权客体的范围和特征。
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物。
即指凡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财产。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其特征表现为:(1)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一物,即在形态上能单独、个别存在的物。
(2)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独立物,即在物理上、观念上或法律上能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
(3)物权的客体必须是有体物,即具有一定的物质形体,能为人们所感觉的物。
(4)物权的客体必须为特定物,即具有单独的特征,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物权客体的这些特征也都有了新的变化。
3、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公示是指以一定的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以法定的公开的方式展现物权变动的事实,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物权的变动如不能以一定的方式公开、透明,则既不利于明确物权人的权利并加以保护,也不利于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难免对交易安全造成极大妨害。
因此,物权公示原则对于维护物权秩序和交易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于物权公示的方法,因不动产物权或动产物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交付。
关于物权公示的效力,我国法采取了以公示要件主义为原则,公示对抗主义为例外的立法模式。
吉大2020年9月课程考试《物权法》离线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
1.简述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答案:一、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动产占有人,将该动产让与第三人,若第三人取得动产系出于善意,则确定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夺的法律制度。
二、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三、发现埋藏物,埋藏物,是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容易从外部发现的物。
四、因主物转让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物权法》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添附,添附一般是附合、混合的通称,广义的添附还包括加工在内。
六、时效取得,时效取得,是指依取得时效的规定取得所有权。
七、先占,先占是指最先占有无主财产。
2.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及特性。
答案: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特征:(1)用益物权是定限物权。
用益物权与所有权相比,于时于量皆有一定限度。
用益物权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对标的物为占有、使用、收益。
另外,用益物权的存在,对所有权也构成一定的限制。
即所有权人不得妨碍用益物权人行使其用益物权。
(2)用益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定限物权。
(3)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以对物之占有为前提。
(4)用益物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传统民法上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就是说,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物权。
而《物权法》第117条的规定中,将用益物权的客体扩展为不动产和动产。
其后以四章分别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四种用益物权,并未规定动产用益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第117条的规定为动产用益物权留有余地,为法律的解释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3.什么是交付?交付须满足哪些要件始生效力?答案:我国《物权法》上所说的交付,指的是物的直接占有的移转,或者更准确地说,指的是一方民事权利主体按照法律行为要求,将物的直接占有移转给另一方的事实。
交付须满足下列要件始生效力:第一,须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第二,须有占有物的交付。
吉大2020年9月课程考试《知识产权法》离线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
1.论述著作权的利用。
答案:1、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权(2)著作财产权①使用权②获得报酬权2、著作权的取得(1)自动取得(2)注册取得3、著作权的保护期4、著作权的利用(1)著作权的许可使用(2)著作权的转让(3)著作权的质押5、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伯乐尼公约》是国际上最早而且最重要的著作权公约。
2.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
答案: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作了如下规定:(1)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13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于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4)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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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陈德要求返还耕牛,宋某是否应当返还?为什么?
(2)刘丕饲养耕牛的费用能够要求补偿吗?为什么?
(3)请根据占有的几种分类,分析王二对耕牛的占有属于哪一类?(10分)
答
12.李某在帮助张某挖地窖时,挖出三百块银元。为银元的归属,二人发生争执,李说,银元是他挖出的,应归他所有;张说,银元是在他家的院子里挖出的,应归他所有。经查,该银元为何人所埋藏不清楚。问:银元究竟应归谁所有? (10 分)
8. 简述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6 分)
答 :(1)须无法定或约定义务。(2)须为他人管理事务。(3)有为他人课利益的意思。
9简述预告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 分)
答 :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13. 王某与林某为邻居。1962年王某全家迁往外地,因不知以后是否回来,遂将其四间房屋借给林某使用,并托林某妥为管理。林某自王某离去后,即使用该房屋。1980年林某因儿子结婚需要住房,即将王某的房子整修了一下,并在王某房屋占用的院内新盖厢房三间,共花费1 500元左右。1993年王某因年龄已大,即回老家居住,让林某腾还房屋。于是,林某将王某的原四间房屋还给林某,自己扔住在三间厢房。王某让林某归还厢房,林某称厢房是自己建的,应归其所有,如王某愿意要可以卖给王某。而王某则认为,厢房虽然是林某盏的,但在自己院内,故应归自己所有。何况林某住在自己院内多年也未付过房租,而对房屋的修缮费用他已还始林某。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某搬出厢房,归还给他。
登记对抗主义是指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对于合同双方或者恶意第三人是有物权效力的。比如机动车的抵押合同,不经登记,抵押权依然存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将抵押物转卖给完全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人便不能以房屋存在抵押权对抗买受人。
6.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6 分)
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共有部分时每一个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
答:该银元应归国家所有。因为本案中的银元属于埋藏物,尽管该物是由李某在帮助张某挖地窖中发现的,但埋臧物不能归发现者所有;尽管该银元是在张某的院子挖出的,但不能证明为何人所埋藏。因此该银元属于所有人不明的物。依《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因此,该银元既不能为李某所有,也不能归张某所有,只能归国家所有。
4简述物权的排他效力及表现。 (6 分)
答 :物权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具体而言 :
(1)所有权之间不能并存
(2)用益物权原则上不能并存。
(3)担保物权之间原则上可以并存。
5. 简述登记对抗与登记要件的区别。 (6 分)
答 :登记要件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生效的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等级是所有权转让的要件,即使合同生效,不登记也不产生所有权转让的物权效力。
10简述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的区别。 (6 分)
答 :1 目的和功能不同。 2对损害的要求不同。 3归责原则不同。 4责任方式不同。
二 案例题 (共4题 ,总分值40分 )
11. 1994年4月16日,宋某正在家中耕田,被林山县公安局传唤。公安局认为,宋某的耕牛是赃物,应予扣押。宋某申辩,耕牛是买来的。公安局调查后证实,此牛原为陈德所有,1993年12月25日,被王二偷走。王二当天就把牛卖给了刘丕。因为刘丕知道牛是赃物,因此只花了500元。此牛在刘丕家饲养了不到一个月,便再次丢失。刘根拾得此牛,饲养了12天,后又将此牛卖给了宋某。(律考,有改动)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
(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
(2)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须出于善意。所谓善意,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他人为非所有人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支付了合理价款。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特征 :(1)复合性。(2)整体性(3)专有权的主导性(4)客体的多元性。
7.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6 分)
答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
一 问答题 (共10题 ,总分值60分 )
1.简述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6 分)
答 :1 善意取得 2拾得遗失物 3发现埋藏物 4因主物转让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 5添附 6时效取得 7先占
2.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及特性。 (6 分)
答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zhi用、收益dao的排他性的权利。 特征:
第一,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第二,用益物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第三,用益物权是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限制物权。第四,用益物权是独立物权。
3. 什么是交付?交付须满足哪些要件始生效力? (6 分)
答:我国《物权法》上所说的交付,指的是物的直接占有的移转,或者更准确地说,指的是一方民事权利主体按照法律行为要求,将物的直接占有移转给另一方的事实。交付须满足下列要件始生效力:第一,须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第二,须有占有物的交付。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下载后可见答案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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