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代理词(附法律依据)
追索劳动报酬代理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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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感谢您咨询追索劳动报酬代理事宜。
以下是一份追索劳动报酬的代理词范文,供参考:-------------------------尊敬的法院/仲裁机构:我是(您的姓名),代表(劳动者姓名),就其未支付或不完全支付的劳动报酬一事,特向贵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劳动法规,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然而,(劳动者姓名)在与(雇主/公司名称)的工作过程中,发现其劳动报酬存在未支付或不完全支付的情况,给劳动者造成了经济上的困扰和不良影响。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我们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为此,我代表(劳动者姓名)向贵机构提起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仲裁,并请求贵机构对此事进行公正、客观的审理。
附上了以下材料以支持我们的主张:1. 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2. 工作时间记录和工资支付记录;3. 与公司、雇主之间的书面通信记录。
我们坚信,根据劳动法规和公平正义的原则,(劳动者姓名)有权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我们希望贵机构能够审慎研究此案,并做出公正的裁决,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整个诉讼/仲裁过程中,我将代表(劳动者姓名)积极参与,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同时,我们也诚邀贵机构在审理期间向我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如果贵机构需要补充或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我们期待尽快获得对这一劳动纠纷的公正解决。
谢谢贵机构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姓名)(您的联系方式)-------------------------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份追索劳动报酬代理词范文,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不同而有所调整。
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定制,确保词句准确、明确地传达您的意图和要求。
祝您顺利解决劳动报酬问题!。
劳动争议纠纷诉讼代理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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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诉讼代理词模板
致法庭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
我是[甲方/原告/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本案的委托人。
首先,我要对法庭的聆听和审理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也要
对本案的审理和判决表示由衷的尊重和期待。
本案是一起涉及劳动争议的纠纷案件,我将结合事实和法律条款,就我所代理的一方的诉求和请求向法庭进行陈述和说明。
首先,我要再次强调本案的事实是[简要概括涉及的事实]。
根据
事实及相关证据,我将向法庭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关于[第一项诉求],我们主张[相关法律条款和理由]。
我们提
出的证据清晰地表明[证据相关内容],证据充分证实了我们的主张。
2.关于[第二项诉求],我们主张[相关法律条款和理由]。
根据我
们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条款,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即[结论内容]。
3.关于[第三项诉求],我们主张[相关法律条款和理由]。
我们认为[相关理由],我们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条款都能够证明我们的主张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根据事实和法律,我们请求法庭做出以下判决:
1.关于[第一项诉求],我们请求法庭[具体的请求内容]。
2.关于[第二项诉求],我们请求法庭[具体的请求内容]。
3.关于[第三项诉求],我们请求法庭[具体的请求内容]。
最后,我要再次强调我代理的一方的诉求和请求,并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我相信法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符合正义和公平的判决。
谢谢法庭的聆听和审理。
以上就是我们的诉讼代理词。
劳动纠纷代理词范例
![劳动纠纷代理词范例](https://img.taocdn.com/s3/m/e9afcfc9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2f.png)
劳动纠纷代理词范例引言劳动纠纷代理词是劳动纠纷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律师代理或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一种书面陈述。
通过劳动纠纷代理词,代理人可以充分表述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帮助解决劳动纠纷,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档提供了一份劳动纠纷代理词范例,供参考使用。
代理词示例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法院):我代表劳动者张某向贵会(院)申请劳动仲裁(起诉)。
据我了解,张某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某某公司任职,并按照公司规定及正常工作时间履行职责。
但自2021年7月1日起,某某公司出现了以下问题:1. 就业形势的变化由于某某公司盈利情况下滑,公司决定减少员工人数,导致张某被无正当理由解雇。
根据中国劳动法相关规定,雇主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经过协商解决,但某某公司未履行相应义务。
2. 薪酬待遇的问题某某公司在张某入职之初与其签订了薪酬协议,约定了每月固定的工资标准。
然而,在2020年11月开始,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张某的工资,且长期拖欠。
3. 加班工资的拖欠张某在某某公司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工作量的要求,经常加班工作。
然而,公司未支付张某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对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
4. 工作环境安全问题某某公司存在严重的工作环境安全部分问题。
例如,公司提供的使用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工作场所出现安全隐患等。
某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基于以上问题,我请求贵会(院)认定某某公司存在劳动法违规行为,并做出以下裁决:1. 要求某某公司向张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补发相应的加班工资。
2. 要求某某公司对因其工作环境安全问题而导致的人身伤害给予相应的赔偿。
3. 要求某某公司采取必要措施来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 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感谢贵会(院)对本案的关注和支持。
我相信贵会(院)将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本文档仅为代理词范例,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词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词](https://img.taocdn.com/s3/m/99549be7998fcc22bcd10d86.png)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被告XXX委托,担任XXX诉XXX有限公司劳动赔偿金纠纷一审诉讼代理人。
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所谓的双倍工资请求应不予支持,对其双倍工资的算法更是无法律依据。
1、原告与我方签订了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情形。
20XX年XX月X日我方依法与原告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日,其试用期为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由此,我方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内容。
原告明知已签订合同而故意歪曲事实隐瞒真相,有骗取高额双倍工资的嫌疑。
因而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2、退一步讲,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得知,其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应当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此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时效,应不予支持。
3、再退一步讲,其原告计算双倍工资的算法有驳于法律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
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条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其第二款之规定是针对于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词(精典)
![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词(精典)](https://img.taocdn.com/s3/m/b31cc2945f0e7cd184253695.png)
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词案件简述:单位职工非因工受伤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尊敬的仲裁员: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申请人xxxxxx委托,指派刘新红、申继鑫律师担任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被申请人的代理人。
代理人接受案件后认真了解案情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有一定了解,现结合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庭参考:一、关于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问题被申请人同意解除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关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三个月的病假工资、2008年5月至今的全额工资及经济补偿金问题首先,申请人的损失应当由第三人承担。
申请人所受伤害是由于被申请人以外的第三人所造成的,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向第三人主张权利,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由于第三人造成申请人伤害,申请人要求第三人承担误工费(即申请人要求的病假工资及2008年5月至今的全额工资)等损失。
其次,即使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病假工资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申请人于2006年与被申请人签订聘用合同,至其受伤时(20081年2月),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近两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的规定,申请人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再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的规定,申请人的病假工资应为郑州市最低工资的80%。
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代理词
![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代理词](https://img.taocdn.com/s3/m/a5d11be5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01.png)
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代理词劳动争议纠纷⼀案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经过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结合庭审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等,证⼈***两位证⼈的证⼈证⾔能够清楚的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另外,原告作为被告公司员⼯,被告公司为了激发员⼯积极性,曾向原告提供***作为员⼯的福利,也可以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被告应该为原告补缴社会保险,若补缴不成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关于“⽤⼈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的规定,原告与被告⾃2011年9⽉起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72条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照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三)因⼯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育。
”社会保险包括养⽼保险、医疗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育保险等。
因此,被告应为原告补缴2011年9⽉⾄2012年7⽉期间的养⽼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如果不能补缴,被告必须赔偿原告等额损失。
其中其中养⽼保险损失3275元/年×2个⽉×9÷12=4912.5元,失业保险损失675元/⽉×3个⽉=2025元,医疗保险损失20000元。
三、被告应向原告⽀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倍⼯资差额33600元《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1⽇起施⾏,但被告⾄今未依法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词-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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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代理词一、原被告双方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1998年10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1次会议讨论通过)9、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
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
综上,原告自己提交的三份劳务用工合同和xxx村委出具的证明中已经明确表明原告的身份主体为农村劳动者,按照以上规定原被告双方应为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受合同法调整。
(3)、劳动法是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并对劳动合同的条款有严格规定: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纠纷代理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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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代理词范文# 劳动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您好!我是[劳动者姓名]在本次劳动纠纷案件中的代理人。
今天站在这里,就像要把一个被揉得皱巴巴的故事捋直了给大家看一样。
咱们来看看这个事儿的开头。
我的当事人[劳动者姓名]那可是怀着满腔热血进入[公司名称]工作的,就像一个即将踏上冒险之旅的勇士,满心期待着在这个公司大展拳脚,闯出一片天地。
可是呢,谁能想到,这一路是坑坑洼洼,充满了波折。
从劳动合同说起吧。
这合同啊,就像是一场游戏的规则手册。
公司在里面设了不少让人迷糊的条款,就像游戏里那些隐藏的陷阱。
比如说工作时间,合同上写得模模糊糊,导致我的当事人经常被要求加班,而且加班还没有合理的报酬。
这就好比让一个人干活,却不给足饭吃,这哪行呢?我的当事人就像一头老黄牛,任劳任怨地干着,可是公司不能把这当成理所当然啊。
再说说工资待遇这一块。
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那可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保障,就像我们每天都要吃的米饭一样重要。
公司呢,总是以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克扣工资。
一会儿说这个任务没完成好,可是这个任务的标准就像个橡皮筋,可松可紧,全凭公司说了算。
这就像一个裁判在比赛的时候,一会儿改这个规则,一会儿改那个规则,让运动员怎么玩?我的当事人感觉自己就像是在迷雾中奔跑,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应得的报酬。
还有工作环境,那简直就是一个“战场”,但不是那种充满斗志的好战场,而是一个让人身心疲惫的“烂摊子”。
设备陈旧、空间狭小,而且安全隐患就像隐藏在草丛里的蛇,随时可能冒出来咬一口。
我的当事人每天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提心吊胆的,就像走在钢丝上一样。
公司却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就像一个粗心的房东,只知道收房租,却不管房子破成什么样。
咱们再聊聊辞退这件事。
公司辞退我的当事人就像扔掉一个用旧了的工具一样,随随便便,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的理由。
这就好比你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有人把你推到一边,还说你不应该在这里走,可是你明明走的是正道啊。
(法律文书)劳动纠纷代理词
![(法律文书)劳动纠纷代理词](https://img.taocdn.com/s3/m/98922e226f1aff00bfd51e7c.png)
动争议纠纷一案代理词审判长:XX与XXX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总府支行总府支行)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受XX委托指派本律师代为参加诉讼。
代理人现依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工行总府支行解除与杨浩的劳动合同在程序上违反法律规定,由其作出的终止与杨浩的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
1、合同期满,工行总府支行终止与杨浩的劳动合同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杨浩本人。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十六条规定:'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 《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106号)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法庭调查查明,工行总府支行与杨浩的劳动合同于2000年6月30日到期,在这之前的2000年5月30日以前,杨浩没有收到过工行总府支行的任何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工行总府支行下发的《关于终止王文蓉等十二名同志劳动合同的通知》其通知对象针对工行总府支行'各对外营业机构'而非劳动合同的我方当事人,该文件只是工行总府支行内部组织机构之间的行政运行文件而不是针对劳动者本人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加之我方当事人对于此通知一直处于不知晓状态,故该通知不具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终止合同的效力,工行也就未曾尽到通知的义务。
因此,该通知不能证明工行总府支行依法履行了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工行总府支行辩称已提前通知的主张不成立。
2、工行总府支行解除与杨浩的劳动合同没有依法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工行总府支行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不能举出任何证据证明在解除与杨浩的劳动合同时征求了本单位工会的意见,显然,工行总府支行在解除与杨浩的劳动合同时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纠纷案件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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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我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事实,就工资拖欠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两大核心问题,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审慎考虑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一、案件基本事实原告于2021年5月入职被告公司,担任客户服务主管职务,双方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职期间,原告始终秉持敬业精神,勤勉尽责。
然而,自2023年12月起,被告公司无故拖欠原告工资,至今累计拖欠金额为XX元。
更为恶劣的是,被告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未经法定程序,未提前通知原告或支付经济补偿,单方面解除了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此举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工资拖欠问题的代理意见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被告公司的拖欠行为显然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2.具体依据:原告每月应发工资为XX元,被告公司累计拖欠工资总额为XX 元。
原告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要求被告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并请求滞纳金作为补偿。
3.法律后果: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
被告公司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理意见1.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及事由。
被告公司未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提前通知义务,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擅自解除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2.未履行合法程序:被告公司未与原告协商,未提前通知,且未支付补偿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劳动权利。
3.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原告工作年限为3年,依法应得经济补偿金为XX元,故赔偿金总额为XX元。
四、原告的损害及赔偿请求1.支付拖欠工资:请求法庭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工资XX元,并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计算滞纳金。
代理词(双倍工资)
![代理词(双倍工资)](https://img.taocdn.com/s3/m/63454ca2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75.png)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本案原告________的代理人,现就原告追索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被告公司,担任________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然而,被告在原告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并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任何补救措施。
原告多次催促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解除时,被告仍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
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原告依法提起本案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法律依据及适用分析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条款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根据本案事实,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告应当在原告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被告未履行此项法定义务,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 双倍工资的计算依据:原告在职期间的实际工资收入可以作为计算双倍工资的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原告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原告提供的工资单和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据,充分证明了其在被告处的月工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3. 被告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可能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系原告自身原因或双方协商的结果为抗辩。
劳动争议诉讼代理词
![劳动争议诉讼代理词](https://img.taocdn.com/s3/m/05c37cc028ea81c758f57858.png)
劳动争议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本案当事人陈**的委托,依法参加庭审活动,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我方认为:被告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以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应支付给原告加班、低标准发放、未发的工资并加发经济补偿金;应为原告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范围全面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应支付给原告带薪年休假工资;应当返还违法收取原告的押金;应为原告安排离岗前健康检查。
理由如下:一、被告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和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规定,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原告到被告处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被告用人过程中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不能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在此种种违法行为存在的情况下,被告又以厂里效益不好为由,单方撵走劳动者,该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故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二、被告应支付原告被拖欠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原告作为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1、用人单位近数个月,一直没有向原告支付工资。
2、原告上班至今,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周工作7天。
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又不能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原告加班和双休日、节假日工作的工资。
劳动争议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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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天津xxx律师事务所受xxx委托,指派我们担任xxx与天津市珍熙美容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开庭前,我们依法搜集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本案的事实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就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差额xxxxx元。
原告自20xx年10月x日到被告处从事操作工至今,已长达三年之久,双方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在此期间被告一直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故,被告应支付原告两倍工资的差额xxxxxx元(原告上一年年度月平均工资为xxxx元×11个月=xxxxx 元)。
二、被告应向原告支付20xx年至20xx年的防暑降温费xxxx 元和冬季取暖补贴xxx元。
被告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原告支付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补贴,依法应予补付防暑降温费xxxx 元及x年的冬季取暖补贴xxx元。
原告在被告单位工作期间,被告未向其支付过上述补贴,该二项费用属于原告劳动报酬构成部分,被告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克扣劳动报酬,明显违法。
被告应根据津劳局【2003】201号《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用标准的通知》以及津劳社局发【2008】40号文件规定和津财行政【2008】第58号文件的相关标准向原告补付。
三、被告应支付给原告带薪休年假的工资xxxx元。
原告自20xx年x月xx日到被告处从事操作工至今,已长达三年之久,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三条之规定,原告符合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并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因被告未给原告办理社会保险,致使原告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故,被告应向原告赔偿xxxx元的损失。
原告工伤劳动纠纷一审代理词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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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工伤劳动纠纷一审代理词格式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
今天依法出庭,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
下面我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
首先啊,我觉得咱们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这工伤劳动纠纷嘛,就得先说说原告是怎么受伤的。
这可不是个小事儿!原告在被告公司那可是勤勤恳恳地工作呢。
在[具体日期],当时正在进行[工作内容]的时候,突然就发生了意外。
这个意外的发生,那是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啊。
我认为这里要着重强调一下当时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因为这和工伤的认定紧密相关。
比如说,如果是在一个危险的环境下进行高强度的工作,那受伤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是不是这个理儿?从我的经验来看,在这一段中,你可以根据个人的观点调整论述方向。
比如说,要是你觉得工作环境的危险性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撑,那就可以在这里补充一些调查得来的资料,像当时现场的照片啊,工友的证人证言啥的。
这就好像是在给我们的论述添砖加瓦,让它更加牢固!接着呢,咱们得谈谈关于工伤认定的事儿。
工伤认定可是整个案件的关键!被告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来反驳原告的工伤认定,但是咱们不怕!咱们有充分的证据。
原告受伤后,按照公司规定及时上报了,而且也去了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那是明明白白地写着受伤的原因和情况,这就是有力的证据啊。
我觉得在阐述这个部分的时候,把证据一条一条列出来,就像摆事实讲道理一样,这样的表达更有力。
再说说被告的责任。
被告作为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在这个案件里,被告有没有做到这一点呢?显然没有嘛!如果被告能够在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方面做得更好,也许这个事故就不会发生了。
这是不是让你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呢?我们要让法官清楚地认识到被告在这个事件中的过错。
在这整个代理词里啊,我们的论述要有逻辑,要一环扣一环。
你也可以尝试这样写,这样可能会更有吸引力。
每一个观点都像是一颗珠子,而逻辑就是那根线,把珠子串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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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XX与XXXX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一审代理人。
现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未与被告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被告支付二倍工资。
法庭调查已依法查明,原告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虽然原告提出,公司与多数员工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无法改变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
原告辩称,被告拖延、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原告对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救济途径是先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仍不履行签订义务,原告应当书面通知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显然,原告对被告没有履行以上通知义务,而是在超过一个月后继续违法用工长达X个多月之久。
对于这种违法用工的行为,法律已明文规定,即原告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被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被告支付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除此之外,原告提出其成立时间是XXXX年X月X日,应将该日确定为实际用工之日。
按原告的逻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修改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退一步讲,假设原告的说法成立,原告也应向被告支付从公司成立满一个月以后的二倍工
资。
被告在该阶段工资总计为XXXXX元,因此原告应向被告支付XXXXX 元的二倍工资。
二、原告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应向被告支付代通知金。
原告突如其来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使被告无准备失业,并且因原告未给被告缴纳失业保险,被告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已使被告生活陷入困境。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上一个月即X月份,被告的工资标准为XXXX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原告依法应向被告支付代通知金XXXX元。
三、原告违法不给被告缴纳社会保险,应向被告支付失业保险金。
被告在到原告处工作前,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三年,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原告为被告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被告可领取X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因原告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告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关于严格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的若干规定》(津劳力[1999]350号)第五条、《关于劳动争议处理问题解答(四)》(津劳办[2000]142号)第十条、《关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6条的规定,被告的失业保险待遇应由原告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承担。
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十八条、《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X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数额为XXXX元。
四、原告应向被告支付防暑降温费。
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期间,原告未向其支付过防暑降温费。
因被告实际用工即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20XX年X月XX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XX年XX月XX日,被告实际在岗时间为X月。
依据天津《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的规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6、7、8、9月的防暑降温费数额为424元。
综上所述,纵观引发本案之原因,原告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人:玺名律师事务所鲁宏律师
附:本代理词法律依据(以引用先后为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关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第26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或停缴失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的,应予支持。
5、其他法律依据同书面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