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团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团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一、机关考勤制度1、机关考勤主要为上下班考勤。
2、上下班考勤实行工作日4次签名制度,上午8:15签到、11:30签退,下午上班以前签到、下班以后签退,签到时间根据机关工作时间调整。
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每月汇总公示。
3、考勤纪律。
(1)机关干部不得无故缺勤,不得代签,不得连签。
(2)因事不能出勤签到,应提前请假,既不请假又不签到的视为缺勤,漏签、迟到、早退亦视为缺勤,连签者视1个工作日缺勤。
(3)月累计缺勤达3次者不予汇总并取消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团内通报批评。
二、例会学习制度1、每周一上午为例会时间,每周三、五8:30-9:30为集体学习时间,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和机关干部学习计划确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如单位有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学习的同志,应提前向单位请假,例会学习内容重要的,缺席人员必须进行补会。
3、例会学习期间,办公室电话转移值班,所有人员必须暂停一切工作,按时参加机关例会学习。
三、工作制度1、具体工作的开展采取部室分工和临时交办以及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临时分工等形式抓落实。
常项工作由各部室根据分工所担负的职责自主自觉开展;临时交办事项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采取主管部室首问负责制,需要基层承担或自主开展完成的工作采取包片负责制度,要求各机关干部对包片负责的单位做好调研,了解情况,与基层打成一片,指导基层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形成一定的报告和体会。
2、各部室牵头开展的会议、主题活动、重要工作等完成后,要及时起草宣传通讯稿,交由宣传部进行宣传之后,进行记录备案。
全体机关干部都要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形成人人都是通讯员的工作局面,广泛、正面、积极地宣传团内各项工作。
3、建立工作日志,将每天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入日志,例会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由办公室及时汇总各人工作完成情况,并由单位进行评价,作为阶段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团中央、团省(区、市)委机关建立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制度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团中央、团省(区、市)委机关建立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5.08.08•【文号】中青办发〔2015〕21号•【施行日期】2015.08.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团中央、团省(区、市)委机关建立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制度的通知中青办发〔2015〕2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锤炼团干部作风,密切团干部与青年的联系,团中央、团省(区、市)委机关将建立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制度(以下简称“常态化下沉基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常态化下沉基层"以密切联系青年、锤炼优良作风、推动基层工作为目标,通过派驻基层、直接联系、靠前指导、定期轮换等方式,推动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基层联系青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实现服务青年在基层、工作落实在基层、本领提高在基层、作风转变在基层。
二、选派方式团中央机关局级及以下干部(含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不含少数内部管理岗位人员,约200人)和团省(区、市)委机关干部(团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酌情安排,不含少数内部管理岗位人员,约1400人)共约1600人,在两年内分四批每批选派1/4的干部,分别派驻一个县(区),面向基层开展工作,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派驻同一地(市)不同县(区)的干部形成工作小组,每组3-4人,团中央、省级团委干部混编,由小组中正处长及以上干部牵头,以“统分结合"方式开展工作。
小组成员主要立足各自派驻县(区)下沉基层,同时,各小组要就所驻地(市)共青团总体工作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帮助工作。
小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商,互相督促,形成合力,提升下沉基层工作成效。
团委的部门管理制度
团委的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委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部门的各项工作,并对团委部门的工作人员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第三条团委部门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校团学工作的管理机构,具有统一领导和指导的职责。
第四条团委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团委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发挥团队精神,积极开展工作。
第五条团委部门应保持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康有效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学校团学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团委部门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领导机构第七条团委部门的领导机构为团委委员会,由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组成。
第八条团委委员会负责团委部门的全面工作,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团委委员会对团委部门的工作人员具有领导权和管理权,负责人员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团委书记是团委委员会的主要领导,负责团委部门整体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第十一条团委副书记是团委委员会的主要协助者,负责协助团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并按照分工完成具体任务。
第十二条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具有相同的管理权,由团委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任命。
第三章工作部门第十三条团委部门内设若干工作部门,具体分工由团委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各工作部门负责团委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按照团委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工作部门应保持与其他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康有效的协作关系,共同促进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十六条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团委委员会任命,对工作部门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七条团委部门的工作应遵循政治服务青年、团结引导青年、贴近实际依靠青年的原则。
第十八条团委部门的工作应遵循团的党的领导、团的性质宗旨、团的代表和服务的三性的基本原则。
团委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团委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团中央决策部署,做好团委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团委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机关的全体团委人员,包括团委书记、团组织委员、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文体部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三条团委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中央的有关规定,始终以团的利益为重,做到公正、廉洁、奋发。
第四条团委人员应当密切配合上级党委、团委的工作,全力支持上级党委、团委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条团委人员应当严格管理自己的行为和言行,做到心系团组织、服务青年、忠于职守。
第二章团委人员选拔第六条团委人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年龄偏小、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良好的原则。
第七条团委人员的选拔应当由上级团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作风要求进行评审,并向党组织报备。
第八条团委人员的选拔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九条团委人员经选拔通过后,应当接受组织架构培训,并签订《团员管理承诺书》。
第十条团委人员的选拔遵守“按照岗位需要、按照能力选拔”的原则,真正材位和用人。
第三章团委人员岗位职责第十一条团委书记是团委的领导职务,负责团组织的全面工作,对团委全体人员进行领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团组织委员负责团员的组织工作,包括发展、管理和组织活动。
第十三条团宣传部长负责团委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栏、宣传册、宣传活动等。
第十四条团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的组织工作,包括组织建设、团员发展等。
第十五条团文体部长负责团委的文化和体育活动,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
第四章团委人员工作要求第十六条团委人员应当关心青年,服务青年,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第十七条团委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团委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八条团委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工作中的不良现象。
第十九条团委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与同事之间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学习,共同完成团委的工作任务。
共青团干部制度和团干部的岗位职责
共青团干部制度和团干部的岗位职责第一节相关概念一、共青团干部及其要求:共青团组织中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书记职务和在团的各级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派出的代表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之外的专兼职工作者、团章专门列“团的干部”一章,要求团的干部做团员青年的表率,模仿履行团员青年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1.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应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现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二、青年工作者及其要求:青年工作者包括一切教育、培养、指导或服务于青年的专门人员,社会主义青年工作者是青年的良师益友,是社会系统中的灵魂工程师。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青年为顺利完成其社会化的任务,要求社会提供的帮助和服务的项目日益增多,内容日益丰富,质量上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青年工作者的队伍在数量上将逐渐扩大,在构成上将主要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社会各种专门机构中为青年提供某一方面教育、指导、帮助的专门人才,如报刊、电台的青年专栏编辑;一类是和青年有相对固定和明显的组织联系的青年组织和青年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如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等。
因此,青年工作者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他随着青年工作性质与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规范行为规则,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干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干部、普通干部等。
第三条机关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作为,维护机关形象,为实现机关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条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不得违纪违法。
第五条机关干部应当遵守组织纪律,服从上级安排,听从领导指挥,密切配合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机关干部应当善待同事,尊重他人,维护团结友爱的工作氛围,不得搞小团体,不得搞派别斗争。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机关干部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懈怠。
第八条机关干部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私放,私存或泄露机关文件资料。
第九条机关干部应当保守机密,不得将机关内部事务外传,不得向外界透露机关机密。
第十条机关干部应当遵守工作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更改规章制度,不得违背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干部应当诚信履职,不得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机关干部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慎言慎行,举止得体,言行举止符合机关干部的身份。
第十三条机关干部应当保持勤政廉洁,廉洁从政,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机关干部应当维护机关财产,遵守机关财务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占有或私分机关财产。
第十五条机关干部应当维护机关形象,严格遵守机关规章制度,不得损害机关声誉,不得影响机关形象。
第十六条机关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不得玩忽职守,不得懈怠敷衍,不得消极应对工作。
第四章处分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机关干部,根据违纪行为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机关干部,应当按照机关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调离岗位、免职处分等。
第十九条对构成犯罪的机关干部,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
团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团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范文团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团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团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团组织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团委及其所属团支部的团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团委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各团支部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团员干部培养对象的确定第四条团委应根据团组织的工作需要,结合团员的素质、能力和志愿等因素,确定团员干部培养对象。
第五条团员干部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团员组织纪律意识,遵守团章程和团内规程;(二)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三)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和工作经验;(四)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五)有团委和团支部的共同推荐。
第三章团员干部培养方案的制定第六条团委应根据团员干部培养对象的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制定相应的团员干部培养方案。
第七条团员干部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养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个人发展目标;(二)团员干部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三)团员干部培养的具体内容和培养过程;(四)团员干部的选拔和评定机制;(五)团员干部培养过程中的培训、考核和奖惩措施。
第四章团员干部培养的具体内容和培养过程第八条团员干部培养主要包括培训、实践和考核等环节。
第九条培养过程中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理论学习:团员干部应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团章程和团内规定等内容;(二)业务培训:团员干部应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三)组织活动:团员干部应积极参与各类组织活动,锻炼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实践锻炼:团员干部应参与实际工作,提升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五章团员干部的选拔和评定机制第十条团员干部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岗位竞聘、面试和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团员干部的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一)政治素质:团员干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二)能力水平:团员干部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三)工作表现:团员干部应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好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四)群众评价:团员干部应得到团员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团委部门规章制度(4篇)
团委部门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个示例的团委部门规章制度,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委部门规章制度是指对团委机关内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以保证团委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条团委部门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内部纪律以及其他相关制度。
第三条团委部门规章制度是团委机关内部必须遵守的规范,任何部门和成员都必须遵循和执行。
第四条团委机关负责对团委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更新。
第五条团委部门负责完善和落实团委部门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团委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划分为不同的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社团联合会等。
第七条各个部门的职责由团委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第八条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由团委机关任命,协助团委书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九条团委机关负责对各个部门进行岗位职责分配、工作计划的确定和工作推进的监督。
第十条各个部门负责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按照团委机关的要求完成工作。
第十一条团委机关和各个部门负责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方法。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各个部门负责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定期向团委机关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三条各个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各个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文件资料的管理、会议的组织等。
第五章内部纪律第十五条团委机关和各个部门的成员必须遵守团委部门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团委机关和各个部门的成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团委机关和各个部门的成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团委机关内部的秘密和内部资料。
第十八条团委机关和各个部门的成员必须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六章其他第十九条团委机关和各个部门的成员有权根据规章制度的需要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
第二十条团委机关对违反团委部门规章制度的成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团委机关对团委部门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及时调整工作中的不合理部分。
团委 机关管理制度
团委机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委机关管理行为,保障团委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团委机关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和实习生。
第三条团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团委机关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团委机关管理制度的修改,由团委书记提出并报团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团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团委机关的组织架构包括团委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务公共服务中心等部门。
第六条团委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团委机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
第七条组织部负责团员发展、组织建设等工作,宣传部负责青年宣传工作,团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团费管理、青年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及协作关系由团委书记办公室协调。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团委机关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第十条团委机关工作流程包括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执行、工作总结和评估四个环节。
第十一条工作计划制定由各部门负责,团委书记审批。
第十二条工作执行由各部门具体负责人按照工作计划分工进行。
第十三条工作总结由各部门根据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团委书记办公室报告。
第十四条工作评估由团委书记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团委机关工作管理要求包括: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团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努力。
第五章组织人事管理第十九条团委机关对于新员工的招聘,由各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并进行程序化招聘流程。
第二十条对于员工的绩效考核,由各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团委书记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校团委干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团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团委工作效率,规范团委干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团委全体干部,包括团委书记、副书记、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全体团员。
第三条团委干部应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共青团工作,努力为我校团员青年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四条团委设书记、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等部门。
第五条团委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团委工作,主持团委会议,统筹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具体部门,负责部门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组织部负责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第八条宣传部负责团委宣传工作,包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团委工作动态、策划举办各类宣传活动等。
第九条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社会实践能力。
第十条权益部负责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开展权益维护活动。
第三章干部选拔与培训第十一条团委干部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团委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二)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作风;(四)热爱团员青年,关心团员青年成长,能够为团员青年服务。
第十三条团委干部应定期参加团委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四条团委干部应按时参加团委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团委干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维护团委形象。
第十六条团委干部应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团委干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八条团委干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团委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一)工作不认真,作风散漫,影响团委工作秩序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三)在工作中泄露工作秘密,损害团委形象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团干部管理制度范文
团干部管理制度范文团干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团干部队伍的管理,激励团干部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升团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推动团员发展和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团全部团干部,并适用于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各级团干部。
第三条团干部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政策,发挥党的青年团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履行团干部应尽的职责。
第四条团干部管理制度应努力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地评价团干部的工作成绩和能力表现。
第二章责任和权限第五条团干部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团委。
团委应当对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培养、考核和奖惩工作负有责任。
第六条团委对团干部行使以下管理权限:(一)组织、指导、督促团干部履行职责。
(二)对团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三)制定团干部职务任免、晋升、调整和免职的标准和程序。
(四)处理团干部的不良行为。
第七条团干部对团员行使以下管理权限:(一)组织、指导、督促团员的工作。
(二)协助团委进行团员的考核。
(三)发现和引导团员的潜力。
(四)处理团员的不良行为。
第三章选拔、培养和奖惩第八条团委应当根据团干部职务的需要,制定团委团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和奖惩制度。
第九条团委具有团干部的职务任免权。
团干部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兼顾能力和政治素质。
第十条团委应当对团干部进行正式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培养等。
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应给予适当奖励。
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团委规定,工作表现较差的团干部,可以采取责令改正、降职、免职等处罚措施。
第四章工作执行和考核第十三条团干部应当严格执行团委决定和安排的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团干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干部报告工作情况,并协助上级团干部实施各项工作。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三篇)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是组织机关对其干部日常行为、工作要求和纪律规范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旨在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其遵守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并形成一套符合组织要求和干部特点的行为准则和管理程序。
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要求、纪律规范、管理程序和制度推行与评估。
以下是相关内容:一、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1.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干部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并请假制度规定按正常流程请假,确保工作时间的合理利用。
2. 保守机关内部秘密。
干部在工作中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相关机密信息,确保机关内部信息安全和外部权益。
3. 文明待人、礼貌用语。
干部在与同事、上级、下属和来访人员交往中,要遵守公共秩序,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不得使用粗俗或侮辱性语言。
4. 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
干部在工作中要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一致体现了干部的诚信和稳定性。
5. 尊重他人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干部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益,不搞任何形式的权力寻租,维护公平正义,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搞权钱交易和拉帮结派行为。
二、机关干部工作要求1. 维护机关形象,勤勉履职。
干部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深入细致,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勤勉履职,不得懈怠、消极怠工。
2.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干部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要求,不得私自决定、改变工作方案和安排,确保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
3. 提高工作效率。
干部要善于组织和协调资源,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工作任务。
4. 加强学习和能力提升。
干部要注重自我学习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机关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
三、机关干部纪律规范1. 廉洁自律。
干部要遵守廉政准则,不得接受贿赂和礼品,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2. 保密纪律。
干部要严守机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机关内部涉密信息,确保机关的信息安全。
团干部管理制度【初稿】
齐齐哈尔二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青团干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对本所共青团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和使用,保障团工作的正常开展,培养、产生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保障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团干部的产生、培养、考察和使用等内容,对团干部的管理体现科学、民主原则。
3、本制度所指的团干部为团委员以上人员,包括团组织委员、书记。
二、团干部的产生团干部根据《团章》及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通过工作考核结合基层单位推荐的办法产生,每届团干部任期为二年。
三、团干部的培养1、团干部的培养,纳入公司后备干部培养规划,保证其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
2、培养目标。
通过对团干部有计划、有目标、经常化、多种形式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较深的文化知识修养的青年干部人才。
3、培养责任。
对团干部的培养是公司组织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
组织部门应制订团干部培养计划,要把团干部的培养和党的后备干部培养结合起来;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协助、配合党组织做好团干部的培养工作。
4、培养方式。
对团干部的培养要运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来开展。
可以通过党课、党章培训班,学习会、谈心、自学等方式加强团干部的思想修养,提高理论水平;通过团干部培训班,学习考察等途径培养团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尽量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使团干部能有所学、有所为。
同时,将团干部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按照“培养中使用,使用中培养”的开放式模式,将团干部安排在部门重要岗位工作,学习加实践,通过压担子、委重任,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使他们能够尽快成长起来,取得长足进步。
5、培养内容。
对团干部的培养,应体现德才兼备原则。
着重要加强对团干部的基本路线教育,邓小平理论以及团建工作理论和工作方法教育,以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要加强对团干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业务知识、文化知识教育,以提高团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团区委机关制度汇编
团区委机关制度汇编一、团区委会议制度1、团区委全委会制度⑴全委会是在区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区团工作领导机关。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⑵全委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⑶全委会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全委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上的为通过;⑷全委会委员实行离开共青团工作岗位自动卸免,团委委员自动卸免。
2、书记办公会议制度⑴书记办公会议的职责:交流情况,处理团区委的日常工作,并对需要提请常委会作出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预先进行酝酿研究;⑵书记办公会议由团区委正、副书记参加,会议由书记主持,必要时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⑶书记办公会议时间和议题由书记确定;⑷书记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月务办公会议,总结前一个月工作,部署下一月工作。
3、团区委常委会制度⑴团区委常委会的职责:研究提出全区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决定全区各阶段团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团的自身建设,自身改革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必须形成决议的各项重要事宜;决定召开全委会;处理团区委日常重要工作;⑵常委会一般每二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书记办公会议提出,或由常委提出建议,经书记同意后临时组织召开;⑶凡需提交常委会讨论的问题,由书记审定,会前通知与会人员;⑷常委会由书记主持,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形成会议纪要;⑸常委会必须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半数以上常委参加方能召开会议;与会半数以上通过方能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常委必须执行;⑹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⑺常委会决议的执行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检查督促;⑻常委会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列席;⑼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民主生活会。
4、机关会议制度⑴机关会议的内容:各与会同志作近阶段工作小结及下阶段工作安排;部署团区委下阶段工作,讨论并决定团区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并处理团区委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综合各部门需提交常委会讨论问题;⑵机关会议由书记主持,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指定专人负责记录;⑶参加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⑷机关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由分管书记督促落实;⑸机关会议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总结上星期工作,部署下星期工作;⑹机关办公会议一般每个月的月初召开,总结前一个月工作,部署下一个月工作,并形成会议通报。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模版一、乡机关人员上下班制度1、严格按照区政府规定的各季度作息时间执行,实行朝九晚六工作制。
即:上午____点—____点;下午____点—____点,机关干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考勤由政府办秘书负责,在上下班时间清点各机关人员的出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应注明符号,____月核对一次,报管理领导小组,作为考核依据。
3、对迟到或早退一次的,扣当月补助____元,旷工一天的扣当月补助____元,年累计旷工在____天以上的,并处扣减当年目标奖的____%,旷工在____天以上的,取消当年目标奖并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迟到或早退在____次以上的,并处扣减当年目标奖的____%。
此考勤对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一视同仁。
每月和年终通报,每月通报并兑现,由财政所执行。
二、值班制度1、按照安排好的班次,值班人员应服从班长调配,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尤其在晚上、上班时间、节假日、不得擅自离岗,除特殊情况向班长请假同意外,一律不得缺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到政府大门外打牌娱乐,不准与机关以外人员在机关内打牌,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____的接待处理工作。
3、值班接待主要在政府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做好接待记录、电话记录、传真收发、值班办事记录、交接班记录。
4、奖惩办法。
凡值班期间发生____,值班人员不在或不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发生,发现一次扣____元,并当月兑现。
三、卫生制度1、树立人人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倒垃圾。
2、上班时间个人衣着要整洁,表里端庄,举止文雅。
3、办公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各楼层楼道、走道男女厕所每天应打1扫一次,即上班前、下班时,由各层楼人员负责打扫。
4、大小会议室卫生由党政办负责安排人员打扫,伙食团卫生由伙食团人员负责,保持地面清洁,必备的餐具应经常消毒,经得起卫生检查,保证机关人员的饮食卫生。
5、奖惩办法。
凡不遵守卫生制度,有损____形象,被发现一次扣____元,并当月兑现。
共青团干部制度和团干部的岗位职责
共青团干部制度和团干部的岗位职责第一节相关概念一、共青团干部及其要求:共青团组织中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书记职务和在团的各级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派出的代表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之外的专兼职工作者、团章专门列“团的干部”一章,要求团的干部做团员青年的表率,模仿履行团员青年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1.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应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现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二、青年工作者及其要求:青年工作者包括一切教育、培养、指导或服务于青年的专门人员,社会主义青年工作者是青年的良师益友,是社会系统中的灵魂工程师。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青年为顺利完成其社会化的任务,要求社会提供的帮助和服务的项目日益增多,内容日益丰富,质量上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青年工作者的队伍在数量上将逐渐扩大,在构成上将主要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社会各种专门机构中为青年提供某一方面教育、指导、帮助的专门人才,如报刊、电台的青年专栏编辑;一类是和青年有相对固定和明显的组织联系的青年组织和青年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如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等。
因此,青年工作者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他随着青年工作性质与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3篇)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国家机关干部能够按照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1.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干部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3. 干部培养和交流制度:通过培训、研修等方式提升干部能力;积极开展干部交流机制,提高干部视野和经验。
4. 干部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进行纪律处分。
5. 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荣誉观、职业道德观。
6. 干部交流和任期制度: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和任期制度,推动干部在不同岗位间交流学习,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7. 干部监督制度:建立干部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确保干部廉洁自律。
以上是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机关和国家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制度差异和补充。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2)是指对机关干部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核评价、职务晋升、纪律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于保证机关工作的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洁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保证党和国家各级机关选派人才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主要包括干部选拔标准、程序和方法等。
应按照能力素质和职务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选派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注重选拔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
二、干部培养教育制度机关干部培养教育制度是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和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学历教育、在职培训、专题研讨、实践锻炼等。
应根据干部的职务要求和个人发展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注重培养干部的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团区委机关人事管理制度
团区委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团委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做好团区委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明确人事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团区委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选拔任用优秀人才、激励人才成长、激励人才发展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运行。
第三条团区委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任用人原则,坚持“因材施教”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程序和程序,选拔任用优秀人才,为机关工作高效运行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职位设置第四条团区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类职位,并明确工作职责、资格要求、任职条件及工资待遇等。
第五条团区委机关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法规定,设立必要的专业和技术职位,明确任职条件和相应的聘任程序。
第六条团区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职员和工勤人员职位,按规定程序招聘、选拔合适人选。
第三章人才招聘第七条团区委机关对于需要招聘专业人才或技术人员的,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聘,面向社会提供平等的招聘机会,择优选拔。
第八条招聘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经过选拔程序合格者方可录用。
第九条对于须录用的工勤职员,团区委机关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第十条团区委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才招聘管理制度,确保招聘程序公正合法,杜绝以权谋私、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
第四章人才培养第十一条团区委机关应当为机关干部及其他员工的岗位职责提供必要的培训、学习机会,加强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十二条团区委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不同专业领域的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
第十三条团区委机关鼓励干部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进修学习和学位教育,为员工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资源。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四条团区委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机关干部及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奖惩记录、调动情况等进行全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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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1、干部守则
⑴政治坚定。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
⑵学习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等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⑶工作勤奋。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注重质量,讲究效率,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⑷作风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究实效,多干实事;
⑸品德高尚。
遵纪守法,克已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志,公道正派,诚实谦虚,有批评与自我批评
精神;
⑹遵守机关作息制度;
⑺爱惜机关财产,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
2、学习制度
⑴全体机关干部必须努力学政治、学业务、学科学、学文化;
⑵机关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全体机关干部都应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分管书记同意;
⑶机关政治学习一般为每星期五下午,由宣传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安排;
⑷鼓励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进修,按有关规定报销学杂费用,并应处理好工作与学习关系。
3、用假制度
⑴凡属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及年度休假等
均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年度休假须由个人书面申请经书记批准;
⑵因病请假一般应持有医院(医务室)病假证明;
⑶因事请假在一天以内的,须经分管书记批准,超过一天的须报请书记同意,如遇特殊情况事前不能办理请假手续,事后须补假;
⑷按时上下班,外出应在黑板上注明去向或告知分管领导。
4、保密守则
⑴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⑵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⑶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⑷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⑸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⑺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⑻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⑼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⑽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