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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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标准 施工单位的质量和义务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 任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 任
勘察单位的质量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 任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 任 其他相关单位质量 责任
质监部门的质量责 任
【昆明机场引桥垮塌事故】
2010年1月3日下午2点20分左右,
工程质量事故 报告制度
法律责任
•不及时如实报告重大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的法律责任
7.4.1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
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
竣工验收。 对工程进行竣工检查和验收是建设单位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的主体
竣工验收备案 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 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7.3.4 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 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 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竣工图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 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 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 关竣工验收资料。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序号和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 “GB/T”。
如 (GB/T 50430-2007),其中GB/T表示为推荐性国家标
准,5043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7表示是2007年批准发布。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义 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 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 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
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7.4.2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7.3.3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依法承 揽业务 独立监理
依法监理
确认质量
7.3.4 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国 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 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 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 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7.3.2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由于勘察单位提供的资料会影响到后续工作的 质量,因此,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 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7.3.2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I
科学设计的责任
II
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
设计单位的 质量责任
III
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
IV
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
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 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7.2.4 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严格工序质量 检测和管理
强化隐蔽工程 质量检查
施工质量 检测制度
7.2.4 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 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7.1.1 工程建设标准的基本知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工程建设领域制定的行业标准,在相关技 术要求公布了国家标准后,该行业标准( )。 A.即行废止 B.行业标准优先适用 C.国家标准优先适用 D.两个同时适用 [答案] A
7.2.1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 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监督机构 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 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监督检查的内容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 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 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 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处理重大事故时,应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 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7.2.2 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 按图施工,遵守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 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 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 防止设计文件和图纸出现差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确实存在差错, 有义务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质 量问题。
7.2.3 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检验制度 一是谨慎选择生产供应厂商;二是实行进场二次检验。 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 土等,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施工中用于工程上。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1) 2) 3) 4)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应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节能验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4.4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1 2
3 4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与编审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监督检查的方式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 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 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 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 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不得干预投标 人的责任
送审施工图 的责任
依法组织竣工 验收的责任 移交建设项目 档案的责任
7.3.2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 •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内承揽工程。 •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 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 程。 • 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 •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 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 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 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 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昆明机场引桥垮塌事故】
7.1.1 工程建设标准的基本知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7.1.1 工程建设标准的基本知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 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索赔及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7.4.4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5 6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与编审 工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7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7.4.4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 承包方责任的处理 • 《合同法》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 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 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 发包方责任的处理 •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 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质量、安全 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
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 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 理等有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工程项目是否已按照
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7.4.1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特殊情况 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 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
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
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
进行。
A.政府质量监督人员 B.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C.材料供应商技术负责人
D.监理工程师 E.建设单位代表
[答案] DE
7.3.1 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依法对工程进行 发包的责任 依法对材料设备 进行招标的责任 提供原始资料 的责任 委托监理的责任 确保提供的物资 符合要求的责任
质量责任 和义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Biblioteka Baidu人有权
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返修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和竣工验收不合格 的建设工程两种情形。
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应当负责返
修,但是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施工单位在现场取样时,应在( )的见证下
7.4.3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 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 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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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土过程中,有一段支撑体系失稳,突 然发生支架垮塌事故,垮塌长度约38.5 米,宽为13.2米 ,支撑高度约为8米, 事发时,作业面下有40多人。截至1月3 日20时30分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支 架垮塌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 26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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