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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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
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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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如何规范执法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关注的课题。
一、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当前,我国正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的时期,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而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
是当前我国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化变革,社会结构深化变动,利益格局,思想观念。
空前的社会大变革,会带来那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会不同渠道、以不同反映,并直接涉及到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和问题会源源地汇集到公安机关。
,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党以人为本、社会等战略思想的,社会各及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了的,党和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执法能力和了更高的要求,种社会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
公安机关经常社会矛盾的前沿、旋涡的中心、的对立面,执法能力不强、执法不高,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执法,那么势必会对公安机关不良的。
二、当前基层执法中的共性问题(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期望仅是侦查破案、治安,更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正、文明执法。
然而,当前公安队伍中尚有民警不具备全心全意为服务的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严重,观念淡漠,执法过程中不、乱,甚至办人情案等违纪;还有民警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
(二)执法的基础能力薄弱。
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较差。
民警对法律规范的理解与适用、对案件的推理与判断的能力,对所办的案件不知如何下手,往往错案的。
口头表达能力与公安文书制作能力不高。
口头表达能力对清楚、反映执法起的作用,民警是在汇报工作,案情,或是警务工作,都需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民警在出或是不清,或是断章取义,给工作。
公安文书是的司法文书,它要求要客观、地反映民警执法的过程和执法的结果,法制的健全对公安文书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但民警其所制作的公安文书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要求,甚至不懂,损害了警察的形象。
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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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依法办案不够严谨作为国家最基层的执法机构,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但现实中仍有一些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导致一些无辜者受到牵连甚至不正当刑事处罚。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收集不完整:部分执法人员在快速立案的压力下,未能全面搜集证据材料或未确认其真伪性。
这种偷懒行为会导致刑事审判过程中证据链断裂,从而使得合乎规定认定被告人罪与否变得困难。
2. 确认嫌疑人身份流程混乱:部分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身份核实,导致嫌疑人身份交叉混淆,可能引发错误的指认和不公正的刑事处罚。
3. 强制措施合法性审查欠缺:执法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容易忽视对措施合法性的审查,从而导致一些无辜者被非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的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内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办案意识。
同时,在立案、证据收集、嫌疑人确认等环节设置严格流程,并建立监督机制来确保依法行事。
二、文明执法意识待提升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具备高度的文明素养,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 言语暴力与恶劣态度:个别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不文明用语频出或态度恶劣,给当事人带来心理伤害,损害了公安形象。
2. 不合理使用武力手段:极少数警察在执行职责时滥用职权,不合理使用武力手段,给当事人带来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
3. 执法过于“粗暴”:少数执法人员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居民群众的抵触情绪时显得无礼、高傲,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容易引发冲突甚至恶性事件。
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组织文明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与问责机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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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维护的重要力量,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否认,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执法权威不够彰显在公安执法中,有时候办案民警无法充分展示自身的职务权威,给犯罪嫌疑人造成错误认识,从而导致了一些暴力抗拒行为。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打击黑恶势力等重大行动中,当地公安机关可能面临与非法组织斗争时所带来的困难。
2. 执法过程中权益保护不完善公安执法涉及到侦查、逮捕和审判等各个环节,在处理案件时需要确保相关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但由于缺乏统一而明确的制度规范以及专业化能力不足等原因,有时候会出现严重违背合法性原则的事件,导致一些无辜者受冤枉。
3. 反腐败力度不够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应当坚守廉洁自律之道。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公安干警存在腐败现象,如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这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还削弱了人民对其的信任。
4. 效率与公正问题并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确保案件的高效办理,又要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但由于一些制度缺陷和执法水平等方面的问题,在实践中难免存在着时间拖延、收取“速费”等不正当行为。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失去信心,并且也妨碍了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对策建议1. 强化职业素养和执法技能培训为有效彰显执法权威,公安机关需要加强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提升干警们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情绪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使其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有足够的自信,还能严肃而公正地履行职责。
2. 完善权益保护机制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
特别是在侦查取证工作中,要提高办案民警对于依法搜查、讯问及嫌疑人尊严的认识,确保符合程序规定,并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进行有效记录。
3. 健全反腐败机制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原则,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的调研
![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的调研](https://img.taocdn.com/s3/m/983e2817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63.png)
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办案质量,对刑事案件保持严打的同时,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放在首要的位置,在打击能力提高的同时,执法质量亦如芝麻开花节节提高;但是当前在刑事执法办案环节尚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形成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存在的问题1、接处警不作为:一是不及时处警,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案后处警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而有的处警人员常常是不慌不忙,有的甚至在报警人再打电话催促才出动现场;二是不及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调查访问是刑侦破案工作的起点,是公安机关发动群众、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但有的民警在处警时只是简单地做了一份事主的报案笔录后就坐等现场勘查人员勘查现场结束,不去查访其他目击证人,致使事后找不到目击证人,给工作造成被动;三是携带装备不全,不是缺了录音笔就是忘带照相机,或者是电池没电,给取证及固定证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不如实立案:立案是侦查的开始,是采取侦查措施、开展侦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但日常工作中常发现不及时立案、不如实立案、不破不立的现象存在;3、不按法定程序办案:一是违规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在专门的审讯场所讯问;二是违规扣押、辨认,有的不办理呈批手续,未经负责人同意或批准就进行扣押、辨认,事后在补办手续;三是拘留、逮捕后讯问简单,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此时进行讯问形成全面透彻的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更有证明力和说服力;大多侦查员对此认识不清,往往对24小时内的讯问走走过场,简单地做一下笔录,有时就一张笔录纸的字;4、不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一是取证的目的不明确,有的侦查员在办案过程中取证工作抓不到点子上,在使用证据证明事实的方法和能力与办案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证据未形成锁链,有的侦查员收集证据后缺乏分析、整理,只是简单的罗列,证据间缺乏逻辑性,形不成证据锁链,证明力大打折扣;5、结案处理粗糙:一是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有的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有的涂改处不加盖校对章等;二是法律手续不够完善,如未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或制作不规范,起诉意见书词不达意等;三是涉案物品处理不当,有时在移送起诉后对涉案物品不及时移送或不完全移送等;二、存在问题的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因案件多、警力少、办案经费短缺、考核不科学等,但是从主观上看有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理念不到位;少数民警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不牢固,表现在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先抓人后取证,只取有罪证据,不取无罪证据等,背离了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2、民警素质不到位;一些民警平日忙于事务,不注重业务学习,同时单位对培训抓得不够,主要靠传帮带,致使民警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侦查、取证、审讯等一知半解;3、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未能使案件倒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到实处,流于形式;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刑事执法办案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各职能部门采取了多种方法在解决之中,如开展新警培训、卷宗抽查评比、固定的政治、业务学习等,以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但笔者认为督察部门作为一支专门的监督办量,应当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开展随警督察、跟踪督察、明查暗访和倒查等多种督察手段、方法,确保刑事执法质量;一是加强对案发初期的督察;通过不定时的开展模拟报警、跟踪接警、事后回访受害人、打防控系统的抽查和通过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方法,及时发现查纠民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接处警不作为及推诿拖拉现象;二是对立案情况进行督察;主要是检查能否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地按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并如实立案;重点督察:1办案单位是否依法接受公民扭送、报案、控告或犯罪嫌疑人自首并及时进行初步审查和处理;2办案单位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手续,有无该立不立、不及时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工作中,特别要注意发现查纠越权管辖或推诿、不作为等问题;三是对刑事侦查环节开展督察;通过办公场所、审讯室检查结合视频监控的每日巡查,核查民警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文明执法,有无存在单独办案,协警员参与办案现象,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对象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在讯问过程中,有无存在动手动脚、刑讯逼供现象;同时不定期地通过查阅案卷的方法,检查勘验、搜查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扣押冻结财物是否超过范围时间,刑事强制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核查民警调查取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及处理情况的督察;主要检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认定是否准确,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破销案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结案时有无报告;。
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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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言:公安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的重要职能,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探讨公安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执法力量管理缺失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其内部对于执法力量的管理机制依然有所欠缺。
首先,在一些地区部分公安机关对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规划上存在问题。
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导致某些地区警力严重匮乏,无法有效履行基本任务。
此外,一些基层派出所负荷沉重,缺少必要技术支持,对于新型犯罪手段应对能力较弱。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各地区警力资源配置的监督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提高基层派出所科技装备投入,加强培训与信息共享,在快速反应和案件侦办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二、执法规范性待完善公安执法的规范性是执法工作的基础,然而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反执法规定、超越权限、滥用权力等问题。
这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整个社会对于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为确保公安执法行为规范性,应加强以下方面:一是完善执法规章制度,并进行必要修订,以减少模糊处和主观解释空间;二是推动建立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和规范化操作指南,规范各类执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全体警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提高其自我约束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信息技术应用滞后当前信息化发展日新月异,但部分公安机关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仍然滞后。
例如,在犯罪侦查过程中,采集、储存和处理相关数据仍然存在困难。
同时,在跨地区协作上也出现了一些不便利之处。
为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需求,并提高办案效率与水平,可考虑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警务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的投入,提升数据采集和存储能力;二是推广使用新技术,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以实现更高效的犯罪侦查与预防。
四、对特定群体执法不公在公安执法中,时有发生对特定群体的执法不公问题。
这可能导致一些非正当行为产生以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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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
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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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公安行政执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发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首先,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
一些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出现执法不公、不合理的情况,不按法律程序进行执法,缺乏执法的程序性和规范性。
有些执法人员还存在权力过大、滥用职权的问题,甚至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执法证据不充分、不准确以及执法行为不公正等。
在一些案件中,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不全面、不合法合规,导致案件的审判结果不公正。
还有一些执法人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或利益集团,选择性地规范或解决问题,而忽略了法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此外,公安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的问题是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能力不足。
有些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于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了解不够,执法行为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
这些问题与执法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培训措施等方面都有关系。
那么,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对策如何呢?首先,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存在的原因是执法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察机构对于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措施,容易出现违法执法行为。
对此,应建立健全执法监察机制,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
其次,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存在的原因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足。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应加强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提供专业的培训和进修机会,增加执法人员的实践经验。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队伍的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人员。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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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不规范、执法力度不够、执法随意性较大等情况。
以下是问题的具体原因及对策:问题一:执法不规范原因:部分公安执法人员缺乏执法规范意识,不依法办事,存在滥用职权、违法操作等问题。
对策:加强公安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准确、公正。
问题二:执法力度不够原因:部分公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顾虑或担心触犯某些利益集团,导致执法力度不够,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执法效果。
对策:建立健全公安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严格追究执法不力责任,同时加大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舆论监督,确保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问题三:执法随意性较大原因:由于某些地方政府或行业组织对公安执法存在干预或影响力,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对策:建立独立的公安执法机构,使其能够独立行使执法权力,不受地方政府或行业组织的干预,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问题四:执法技术手段滞后原因:公安执法使用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无法适应当前网络犯罪、跨境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势的需要。
对策:加强公安执法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效率。
综上所述,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但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推行独立执法机构,并提升技术手段等对策,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公安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果。
继续写相关内容1000字问题五:缺乏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原因:公安执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不完善,导致执法行动不协调、效率低下。
对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为各执法部门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支持,使执法行动更加协调有序。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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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公安行政执法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执法是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
然而,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不作为不担当、执法行为过于简单粗暴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公安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问题分析1.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根据法规、政策和规程进行执法,没有充分了解情况,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导致执法行为不当。
例如,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一些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拘禁、虐待等违法行为。
2.不作为不担当有些执法人员在面对一些涉及到敏感话题的案件时,选择不作为、不担当,对于犯罪行为缺乏坚定的执法决心。
例如,在人身攻击、贩毒等案件中,一些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放任不管、见死不救等消极态度。
3.执法行为过于简单粗暴在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人员采取过于简单粗暴的手段进行执法。
例如,在处理违规停车、交通违法等案件时,一些执法人员不顾及深层次的原因,直接采用罚款、扣分等简单粗暴的手段,导致执法行为形同虚设。
二、解决措施1.强化执法人员职业素质为了确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职业素质的全面提高。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道德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和执法规范,严格把关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任职条件。
2.注重执法行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执法行为要科学、规范、合理,不得过于简单粗暴。
要合理制定执法标准,加强执法实质性问题的研究,促进科学执法。
同时,要保证执法程序公开透明,防止执法过程中的漏洞和不公正现象。
3.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
严格实行执法过程的监督制度,建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和举报机制,对执法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并对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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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在行政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下、执法人员程序执法观念淡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弱化等,本文从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现状入手,归纳、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现状;措施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所采取的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执法情况的好坏,决定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程序化执法工作也不断推进,监督也工作不断加大,但在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此对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做简要的分析、研究。
一、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公安部门队伍执法理念有待更新思想决定着人的行为,思想认识不正确必将导致行为的错误。
公安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管理群众,保护其合法权益,涉及面广量大,所以先进的执法理念对于公安执法是必须和必要的。
实践中,部分民警不能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轻教重罚,削弱法治教育的目的;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民众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不能摆正自身位置,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等。
(二)公安部门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公安部门队伍依法行政观念薄弱,一切行动以领导意识为主,全权不考虑法律规定;一些民警缺乏责任意识,怕出事,就案办案,大局意识差,不能以全局的高度来处理执法问题;无证据意识,决断、处罚考主观臆断,对收集证据有畏难情绪等。
这些都表明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低下。
(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公安民警在行政执法活动依靠自身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
某些公安执法部门为追求微小的局部利益,滥用职权,违法创收,不惜违反法律,甚至触及刑法。
浅谈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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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08治本三邹颖摘要: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具体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直接影响公安行政相对人一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公民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行政执法必须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执法,这是公安行政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
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不尽如人意。
关键字:公安行政执法依法行使存在问题解决对策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具体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直接影响公安行政相对人一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公民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它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公安行政执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二是公安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职权实施的行为;三是公安行政执法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四是公安行政执法要通过法律文书或其他法定形式表现出来;五是公安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
公安机关做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打击犯罪、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的一个组织构成.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公安行政执法必须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执法,这是公安行政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不尽如人意。
在一些地区公安执法不严、不能公正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现象的存在将严重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公正执法的行为准则落到实处。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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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在行政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下、执法人员程序执法观念淡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弱化等,本文从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现状入手,归纳、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现状;措施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所采取的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执法情况的好坏,决定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程序化执法工作也不断推进,监督也工作不断加大,但在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此对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做简要的分析、研究。
一、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公安部门队伍执法理念有待更新思想决定着人的行为,思想认识不正确必将导致行为的错误。
公安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管理群众,保护其合法权益,涉及面广量大,所以先进的执法理念对于公安执法是必须和必要的。
实践中,部分民警不能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轻教重罚,削弱法治教育的目的;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民众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不能摆正自身位置,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等。
(二)公安部门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公安部门队伍依法行政观念薄弱,一切行动以领导意识为主,全权不考虑法律规定;一些民警缺乏责任意识,怕出事,就案办案,大局意识差,不能以全局的高度来处理执法问题;无证据意识,决断、处罚考主观臆断,对收集证据有畏难情绪等。
这些都表明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低下。
(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公安民警在行政执法活动依靠自身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
某些公安执法部门为追求微小的局部利益,滥用职权,违法创收,不惜违反法律,甚至触及刑法。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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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些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例如滥用职权、执法过度等。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还可能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和冲突。
公安机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虽然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使用智能化设备进行巡逻和管理,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公安机关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需要加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公安机关需要不断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人才。
目前一些地方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公安机关在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时显得力不从心。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警察队伍的管理。
对于那些存在问题的警察,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过来。
也要加大对优秀警察的表彰力度,激励更多人加入到公安工作中来。
2.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信息化水平。
也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引进更加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3.加强人才培养。
政府可以加大对公安机关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学习资源。
也可以通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安队伍的方式来提高整体素质。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新时期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成因及对策调研报告
![新时期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成因及对策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47d38b07227916888486d72c.png)
新时期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成因及对策调研报告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利益密切相关。
笔者就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做一粗浅分析,不妥之处,还请大方之家批评指正: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受经济利益驱动,滥施罚款和以罚代拘,导致案件降格处理。
由于受当地政府财力限制,公安机关办公、办案经费不能正常保障,导致一些基层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尤其是办理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等案件中,办案人员抓住当事人不愿张扬的心理情况,常以罚代拘、以罚代惩。
这些做法偏离了立法精神,忽视了社会效益,在群众中造成了“犯罪犯法可以赎买”的错觉。
二是个别民警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执法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
有的在办案中随意行使裁量权,对于二人以上和共同违法案件,不考虑从轻或从重情节,不进行综合平衡,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正,造成情节轻重与处罚力度的失调;有的随意扣押、没收财物,甚至扣押财物而不出具合法的手续,特别是对外来人口违法的案件,暂扣物、暂扣款管理混乱,对赃款赃物、违禁品的没收不上报审批,自行决定;有的强调形势或专项斗争需要,凑人头数而随意“顶格”处罚或降低办案要求;有的随意盲目执法,随意传审嫌疑人,动不动就给当事人戴手铐罚跪罚站,甚至动手动脚,造成群众投诉,执法被动。
在执法检查中,随意性较大,想检查就检查,不注重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民、干扰经营者正常活动的现象突出;有的搞行政不作为,对该发放的许可证、执照卡着不办,在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时,敷衍塞责,引起行政诉讼。
三是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较为普遍。
这方面的主要表现为:立案重视不够;告知、听证程序流于形式的多;留置盘问和传唤混淆使用,手续不全,超期留置;送达执行重视不够,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14a315350c22590103029d9f.png)
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公安做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顾名思义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打击犯罪、杜绝犯罪案件上升的一个组织构成。
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
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不尽如人意。
在一些地区公安执法不严、不能公正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存在,这种现象的存在将严重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因此,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公正执法的行为准则落到实处。
公正、合理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该规定是一部完整的、统一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特别强调了公正、合理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
近年来,随着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明确提出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行政执法活动全部纳入法律规范内。
国家也先后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予以规范和监督,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
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
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不断加强办案程序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保证了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范化建设上还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长期缺乏统一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多、领域广,现有执法程序规定比较零散,缺乏严密统一的程序规定,影响了公安行政执法质量;二是现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还不完善,有些内容与现行法律,特别是行政处罚法不尽一致,有些规定不够严谨,为随意执法留下了法律空间。
上述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出现受案不规范、违法调查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越权处罚、执行不当等问题。
目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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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改革开放以来,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的确立,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的基本精神逐渐深入人心。
法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中国进入了法治的新世纪。
实行法治,首先要有法可依,目前,无法可依已不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当前法治的关键是执法问题。
边防派出所作为国家设立在边境一线的重要的基层执法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能,其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由于边防派出所执法活动点多、面宽、量大,目前又面临诸多问题,边防派出所要完成如此繁重的执法任务,必须依法行政,推行法治,从根本上转变已不适应边防派出所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执法习惯;必须创新体制、改革机制,以法律为准绳,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社会治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执法上来。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使边防派出所执法真正走向法治。
一、边防派出所执法走向法治应正视的几个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边防派出所在打击违法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而作出的巨大奉献的同时,对边防派出所意见最大、反响最强烈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执法问题,深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观念不强和体制、机制缺陷造成。
从边防派出所执法的现状看,主要存在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甚至出现执法违法和权大于法现象。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边防派出所执法的法治建设面临着诸多障碍。
1、执法观念陈旧(1)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治执法异化为人治执法。
由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封建法律意识根深蒂固,受“以法为器”的传统人执法观念影响较深。
尽管有法可依,但体现在执法中,往往容易变味,“以法代法“、”行政干预“等习惯心态及做法使案件人为地复杂化,执法的相对独立性大打折扣,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相当程度地存在。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b8914d58f46527d3240ce0ae.png)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
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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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08治本三邹颖摘要: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具体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直接影响公安行政相对人一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公民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执法必须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执法,这是公安行政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
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不尽如人意。
关键字:公安行政执法依法行使存在问题解决对策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具体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直接影响公安行政相对人一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公民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它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公安行政执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二是公安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职权实施的行为;三是公安行政执法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四是公安行政执法要通过法律文书或其他法定形式表现出来;五是公安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
公安机关做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打击犯罪、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的一个组织构成。
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公安行政执法必须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执法,这是公安行政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
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不尽如人意。
在一些地区公安执法不严、不能公正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现象的存在将严重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因此,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公正执法的行为准则落到实处。
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在认定案件事实中存在的问题公安行政执法在认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安行政执法中违法行为的构成认定错误。
有的执法部门人民警察因为不熟悉、不了解相关的公安专业性知识,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不能准确把握违法构成的标准,把本来不构成违法的行为错误认定为违法行为。
二是公安行政执法中行政相对人认定错误。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针对具体、明确的行政相对人,然而在公安行政执法活动中,由于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马虎,不负责任,粗枝大叶,不深入细致地调查案件事实等原因,对公安行政相对人认定错误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公安行政执法中公安行政相对人责任认定错误。
众多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认真剖析当事人各方的责任,不分轻重,各打五十大板,或只是简单从事,粗略了解前因后果即主观断案的做法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仍然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是执法中不重视把握案件事实情节。
不能全面把握和充分考虑事实的法定情节和与适用法律相关的其他重要情节,导致认定案件事实不准确,确定法律责任不适当。
例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决定行政处罚时,对有关责任年龄的法定情节的考虑却被忽略了。
此外,对有些案件事实情节虽然法律未做明确规定,但对适用法律具有重要影响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时应当予以考虑而没有考虑。
(二)适用实体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在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适用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具体行政行为应该适用甲法,却错误地适用了乙法;(2)具体行政行为应适用法律规范中的此条,却错误地适用了彼条;(3)具体行政行为应适用法律效力高的法律规范,却错误的适用了法律效力低的法律规范;(4)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规范不完整、不全面或者画蛇添足。
本来应同时适用几个不同法律规范或者一个法律文件中的不同条款,却错误地只适用了其中的一个法律文件或者一个条款;本来只适用一个法律文件或者一个法律文件中的一个条款,却错误地适用了几个法律文件或者几个条款;(5)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了已经废止的或者撤销的法律规范。
(三)在履行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所谓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公安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的总称。
公安行政执法程序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决定程序、行政监督程序、行政检查程序以及其他一些公安行政执法的规则、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作为公安行政执法的很重要组成,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对于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种执法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安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这主要表现为:1、做出行政行为时没有采取法律所要求的方式或采取了法律所禁止的方式。
如不按规定制作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到后不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等。
2、做出行政行为时虽然符合法定方式,却违反了法定方式的具体要求。
如,公安机关未告知行政相对人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和理由,未告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3、执法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的步骤。
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普通程序有:传唤、询问、取证、告知、听证、决定六个步骤,办理的治安案件只有经过这几项步骤,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才符合法定程序。
4、做出的行政行为在时间限度上违反了法律规定。
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8小时等。
(四)、民警个人素质导致的问题一是对公安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了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分局或者派出所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违法行使了依法应由公安局行使的公安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对公安行政管理中的某些严重违法行为擅自超越法定的最高限额(上限)实施处罚;超越职权行使法律、法规已授予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在执法实践中,对公安行政相对人的实际处罚仍然存在着大量不适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
有的在行政自由裁量权幅度范围内对该处以较轻处罚的却处以较重的重罚,该处以较重处罚的却处以较轻的处罚;有的对同类别、同情节的违法行为却处以不同的处罚;有的对同类别、不同情节的违法行为却做出相同的处罚;还有的处罚不是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是为了实现某些个人或者小团体的一己私利。
二、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执法不能顺应形势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我们必须要有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
同时,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正一步步与世界接轨,融入地球村大家庭中,这也会对中国经济领域带来新冲击,经济环境的变化又影响到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发展趋势。
在新规则、新环境、新趋势下,都将会对公安执法活动带来冲击。
首先是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思想、观念上的挑战。
一是执法环境发生了变化。
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增多,国内外投资、经商、旅游、探亲、访问等活动频繁,经济领域的犯罪也势必与国际经济犯罪接轨,呈现量多、杂、广的特点,这些因素都改变了我们所处的环境。
二是执法内容更加广泛。
以外国人、国际贸易单位为相对方的执法量加大、范围更广。
利用现代市场经济知识所进行的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国际金融诈骗等科技含量较高、专业化手段突出的犯罪增多,跨国经济犯罪活动、国际恐怖活动和非法移民活动等更加突出。
三是执法要求更高。
在处理国际经济贸易纠纷、案件等过程中,更强调依条约办事、依法办案,执法的程序性、实体性规定更加严格。
(二)执法条件落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基层执法机构人员表现更为突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少数,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更少。
其次,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合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经济纠纷大量出现,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经济、懂外语。
而这样的人才公安机关极为缺乏。
再次,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蔽,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另外,执法条件也有很大的局限性。
有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不足,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雇用非公务员执法的情况比比皆是。
使用这些业务不精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人员,不可能提高执法效益。
有的执法机关经费紧缺,执法人员的工资都不能如期发放,调查差旅费由个人垫支,办案经费不能保障。
有的执法机关办公条件落后,在外执法靠借其他单位的车辆,办理业务没有采用先进设备,难以适用办案要求。
(三)公安队伍法治观念不强目前,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公安机关为打击刑事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而做出的巨大奉献牺牲的同时,对公安队伍意见最大、最集中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执法问题,深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观念不强造成的。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法制观念不强,出现执法犯法行为作为执法者,应该懂得甚至熟悉法律也应该知道违法犯罪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后果。
但由于法律至上观念不强、防腐拒变意志力不够坚定,近些年来相继发生了民警违法犯罪的事情,有贪污受贿、有挪用公款、有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甚至出现指使刑满释放人员伤害致死。
(2)人权保障观念不强,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少数民警法律意识、证据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没有把执法对象的权利放在眼里,随心所欲。
耍特权、抖威风,在审讯时,辱骂、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甚至搞刑讯逼供,违反规定,滥用枪支警械。
(3)严格尊守法定程序观念不强,随意执法有的民警办事不注重按法定程序办,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
有的民警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法律条款不能正确把握,对法定程序随意理解,还在程序上刁难当事人,自己喜欢怎办就怎办,各行其是。
例如,个别民警就出现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没有履行告知程序;有的民警在纠正交通违章开具处罚决定书时,不按实际违反条款处罚,而是根据违章者的态度表现随意加大或减轻处罚。
(4)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强,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少数民警未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未能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仍然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弄权甚至渎职的行为。
三、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的对策第一、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力度和投入,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公安行政执法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能高效、合法的开展公安行政执法活动,正确、合法、及时地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安行政管理的职责权限,做到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