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免费下载】北京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
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外单位进入公司所辖有限空间作业也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循“谁批准、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现场作业班组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五条有限空间分类(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电力生产有限空间场所主要有电缆隧道、电缆(通信)管井、污水井、暖气沟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行使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等有关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编制有限空间安全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三)监督同级及下级单位各部门、各级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有限空间专业培训和交流。
(五)推广应用先进的有限空间作业技术和设备。
第七条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是有限空间安全工作技术监督、支持单位,其主要职责:(一)参与制定有限空间安全工作技术标准。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新版】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审批人员方可签字。
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范文
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范文一、引言气体在工业生产、实验室研究、医疗保健等领域中使用广泛。
然而,气体的使用也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气体的安全使用,制定和实施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相关内容。
二、气体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气体安全管理制度的总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以确保气体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
2. 职责(1) 气体使用部门的职责是负责气体的购置、存储、使用和处理等工作,并且必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 气体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同时负责对气体使用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气体购置管理(1) 气体的购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且必须从正规渠道购买。
(2) 在购置气体时,要确保气瓶的完整性和符合要求的检测合格证明。
4. 气体存储管理(1) 气体应存放在专门的存储区域,且与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等分开存放,以防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2) 存储区域应配备专门的器材和设施,如防火设施、通风装置等。
5. 气体使用管理(1) 使用气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操作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 气体使用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面具等,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 在气体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作业程序,严禁违反规定的操作行为。
6. 气体处理管理(1) 气体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合理排放废气,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处理废气时,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相应的气体净化设备,确保废气排放达标。
三、气体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安全监测系统(1) 安全监测系统应包括气体泄漏监测、浓度监测和压力监测等。
(2) 监测装置应安装在气体存储区域和使用区域,及时发现并报警处理任何安全隐患。
2. 定期检查和维修设施(1) 定期检查气体存储设施和使用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
2024年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证安全经营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制度与标准,协助经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1.各岗位负责人对自己分管岗位的安全负责,从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用具,遵守规章制度,做到安全作业。
3.出现事故或组织事故救援应服从领导安排与现场指挥者指挥,尽力救援。
4.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她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领导汇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准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辆,不准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准同时离开;
8.沾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准装运氧气瓶。
6、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7、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工业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8、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调运气瓶,以避免调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第四条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矿井空气中主要的有害气体(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矿井空气中主要的有害气体(新版)矿井空气中主要的有害气体(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氨气(NH3)、氢气(H2)煤矿的五大灾害:煤矿的五大灾害是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灾害。
1.瓦斯是指井下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2.煤尘是指能爆炸的煤尘和浓度达到可以导致尘肺的煤尘;3.水是指可以导致煤矿淹井或出现人员伤亡的涌水或透水;4.火是泛指井下发生的各种火灾;5.顶板灾害是指煤矿巷道或采区顶上的岩层发生的各种垮塌或冒落事故。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有限空间作业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标准
有限空间作业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标准通常依赖于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规、标准和指南。
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参考标准,但请注意,具体的标准可能因地点和情况而异:
1. 美国标准: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制定了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标准,如29 CFR 1910.146。
这个标准规定了有害气体的浓度限制以及必须采取的控制措施。
2. 欧洲标准:欧洲有限空间作业的标准可以参考欧洲标准EN 13306,其中包括了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限制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国际标准:国际劳工组织(ILO)也发布了与有限空间有关的指南和标准,这些标准通常会提供有害气体的浓度限制和安全操作建议。
4. 行业标准:不同行业可能有自己的特定标准和指南,这些标准通常会更加详细地规定了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限制和控制措施。
要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应该首先查阅适用的法规和标准,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不受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
此外,有必要进行定期的气体监测和检查,以确保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并且必须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响应计划。
安全是有限空间作业的首要任务,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最新版)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最新版)1. 总则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等危险因素的空间。
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3. 安全管理3.1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2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3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应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完好有效。
4. 作业准备4.1 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有限空间内的危险因素、作业风险及安全措施。
4.2 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包括作业任务、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4.3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通知相关监管部门,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4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5. 作业实施5.1 从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安全工器具。
5.2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使用机械通风。
5.3 作业过程中,应定时检测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保作业安全。
5.4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禁止吸烟、使用明火、违规操作电气设备。
5.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撤离作业现场。
6. 应急预案6.1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
6.2 从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操作技能。
6.3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7. 监督管理7.1 相关部门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的安全检查。
7.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应接受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管理规定(四篇)
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毒、有害气体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有毒、有害气体是指能够对人体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毒气、剧毒气体、有害气体等。
第四条有毒、有害气体所在场所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配备相关设备,确保人员在接触有毒、有害气体时能够及时得到警示和应急处理。
第五条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运输、使用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环保部门进行协调配合,确保环境的安全和保护。
第二章有毒、有害气体的识别和评估第六条对于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活动,必须首先进行气体的识别和评估,确定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浓度和可能的危害程度。
第七条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活动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测和分析,确保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八条有毒、有害气体的评估结果必须写入相关的环保文件,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确保信息透明。
第三章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措施第九条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密闭、防护等措施。
第十条有毒、有害气体的通风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通风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在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过程中必须使用有效的排放设备,确保气体能够及时排放到指定区域,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在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装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处置第十三条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必须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第十四条在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或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置和救援。
第十五条在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员工中毒或受伤的情况。
气体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气体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为了确保气体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如下规定:1. 安全生产责任:(1)气体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气体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2)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气体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设施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在正常运行状态。
(2)气体站应配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如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器材和泄漏报警装置。
(3)设施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3. 安全生产管理:(1)气体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2)工作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避免积货和堆放杂物,通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3)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工作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并按规定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和现场吸烟。
4.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管理:(1)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包装和储存,禁止混存和超负荷储存。
(2)储存区域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施和应急处理设备。
(3)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出库和运输必须经过严格核实和记录,确保安全性。
5. 火灾防控管理:(1)气体站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严禁在气体站内进行明火作业和高温操作,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
(3)气体站必须建立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火灾演练和消防培训。
6. 应急救援管理:(1)气体站应设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明确救援责任和组织架构,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2)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3)应急救援装备和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气体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气体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气体站的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气体站是指生产、贮存、装卸、使用液化气体、高压气体和低温液体等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的场所,包括气体生产装置、贮存装置、管道输送、加热装置、装卸装置等。
第三条气体站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气体站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第四条气体站的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全面负责气体站的安全工作,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气体站的安全责任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质量和安全风险的综合治理责任。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管理培训,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气体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气体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安全设备、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检测,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气体站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气体站应制定消防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灭火技能。
第十三条气体站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和教训,总结安全工作经验,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气体站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员工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五条气体站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置和控制。
第十六条气体站应配备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人员组成,掌握相关救援技能和知识,能够快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高温、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
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为搞好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最新版)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最新版)1. 引言有限空间作业是指那些拥有限定进出口、通风条件不佳或者可能积聚有有害物质的空间内进行的工作。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以下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
2. 尽职调查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这包括评估空间的大小、形状、通风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
确保所有操作人员了解并理解有限空间的特殊要求和风险。
3. 工作许可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获得适当的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应包括对空间进行安全检查的结果、进入和离开空间的程序、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4. 通风和气体监测在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通风和气体监测。
确保空间内的氧气水平正常,没有可燃气体或有害气体的积聚。
只有在确认空间安全后,才能进入进行作业。
5.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进入有限空间的操作人员都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防护眼镜、呼吸器等。
这些装备应经过正确的使用培训,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6. 紧急情况应对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制定并熟悉紧急情况应对计划。
此计划应包括撤离程序、急救措施、紧急联络人员等。
所有操作人员都应知悉并能够正确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7. 操作监督和培训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和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有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培训,并且监督人员应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遵守安全要求。
8. 记录和审查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记录必须完整且准确地记录下来。
这些记录应包括工作许可、通风和气体监测报告、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记录、紧急情况应对记录等。
定期审查这些记录可以帮助识别潜在的安全问题并进行改进。
9. 风险评估和改进持续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措施。
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与最新的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并及时更新。
10. 安全文化和意识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培养安全文化和意识。
鼓励工作人员报告安全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解决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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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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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1.2在有害气体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中凡涉及安全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基本要求:
2.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氨气、氦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2.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
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2.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并经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
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2.5有害气体的生产、使用、操作、检修和维护的岗位必须有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6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的各单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2.7有害气体管网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严禁超压运行,严禁设备管网带病运行。
2.8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服从生产部动力调度的统一指挥,不经同意不准随意停送。
2.9有害气体危险区(地下室、加压站、地沟及各设施附近)的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并符合国家标准
要求。
2.10未经有关专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接私用有害气体。
凡有“有害气体设施”的单位,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在未处理前应制订防范措施。
2.11凡有“有害气体设施”排水的沟、坑、暗井等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都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12凡有“有害气体设施”的单位,必须设有专(兼)职的管理人员。
3有害气体区域管理:
3.1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2凡进入有害气体区域工作,必须事先与有关单位领导或专业部门取得联系,经同意并最后制订联保措施(即相互保证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工作。
3.3有害气体区域的操作、值班、检修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保持适当距离,相互监护。
3.4在两米及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拴挂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且拴在上风侧和易拴挂处。
3.5在有害气体区域内工作,未经检查确认的明、暗沟及隧道小室,严禁冒然进入,以防中毒或窒息。
3.6有害气体浓度及安全装置应定期测定,重点岗位或部位应设置可靠的报警装置。
3.7严禁在有害气体地区、设备及管网附近取暖、乘凉、休息或睡觉。
3.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及支架上拴挂索具起吊重物。
管道支架1.5米内严禁挖沟或设井。
3.9严禁在有害气体设备、管道下及排水沟附近建造房屋、搭设临时工棚、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安装压力容器和动火等。
3.10严禁在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及支架上接电焊地线。
3.11重点设备及管网必须伴随铺设蒸汽及压缩空气管,以供事故处理及检修备用。
(对能保证全部和局部设备管网随时可用到蒸汽和空气的部位除外)。
3.12外来参观和实习人员进入有害气体区域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带领。
3.13有害气体设施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并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4有害气体设备管网的检修:
4.1不经有关单位和专业部门批准,不得进入有害气体设备管网检修或动火。
4.2有害气体设备管网临时性小修或抢修,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由本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煤气防护站人员参加的磋商会,制订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经互签后方可进行工作。
4.3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大、中修,应由主管部门提前一周召开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的工程预备会,并签发会议纪要。
施工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检修计划、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报送生产部进行审批。
4.4凡属有害气体设备管网动火或进入施工,均属危险作业,要提前一天填写“有害气体作业申请单”,经本单位及安全科同意签发后,报送煤气防护站审批后方可施工。
凡须动火者,应提前一天到
武装保卫部办理动火手续,经签认后方可动火。
4.5检修和停用的有害气体设施,必须与正常运行的设备管网用符合要求的盲板彻底隔离,可靠地切断有害气体的来源。
4.6停汽后和投产前必须用蒸汽将设备管网内的残存有害气体吹扫干净。
长期检修或停用的有害气体设施必须保持其内部的良好自然通风。
4.7进入有害气体设备管道内工作,应不少于两人;且与外部有可靠联络信号;必须设专职监护人员;同时应取空气样作安全分析或作生物试验,当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管道内部工作时间间隔在二个小时以上。
4.8进入有害气体设备管道内部工作或动火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应超过12V。
如果采用36V电压须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进入设备内部工作应在安全取样分析半小时以内开始,且每二小时或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以内重新作一次安全分析。
取样时要有代表性,谨防留死角。
4.9所有检修人员(包括电气焊工)必须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4.10检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工作,试压合格后必须由安装盲板一方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盲板。
5有害气体检测与防护器具使用:
5.1有害气体检测仪器与防护器具必须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各种仪器和器具必须随时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5.2对仪器要有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制度,并有定期检查和保养记录。
5.3检测与防护仪器必须存放在防潮、防腐、通风、易取的安全地方。
仪器存放有专用柜。
5.4使用仪器前必须经认真检查,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准使用。
5.5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
必备的仪器报废或丢失应及时上报随时补充。
新购进的仪器要经生产部煤气防护站校对、标定和检查后方允许使用。
5.6生产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有检测和防护仪器的使用单位进行
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7检测仪器要对有害气体设备区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分析,发现超标,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及时解决。
5.8使用防护器具时,工作人员如感到不适应,应立即退出现场,在使用防护器具的现场应备足合格的防护器具。
6有害气体事故的处理:
6.1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动力调度和煤气防护站,并分别报告职工医院、武装保卫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6.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指挥者(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
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
进入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
6.3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之前,不得向有害气体设施恢复送气。
6.4发生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有害气体危害区,抬到清静、通风、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
的衣物,保其体温。
6.4.1对轻微中毒者,直接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6.4.2对较重中毒者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医院到现场急救;
6.4.3对停止呼吸者,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通知生产部煤气防护站和医院赶到现场抢救。
6.5中毒者在未恢复知觉之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应就近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在送往医院急救途中应由医务人员护送,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6.6发生有害气体设施着火事故者,应立即向武装保卫部报告,并由专人进行控制操作,逐渐降低压力,通入大量蒸汽。
对发生煤气设施着火事故,由专人操作降低煤气压力,但不得小于100pa(10.2mm 水柱),通入大量蒸汽。
当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时,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6.7发生有害气体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气体来源,迅速将残余气体处理干净。
6.8发生有害气体泄漏事故,首先切断气体来源,控制事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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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并打开门窗,开启排风扇强制排风,通知煤气防护站到现场,并指定专人定期监测,使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撤离现场。
6.9发生重大有害气体事故,要由事故单位、生产部煤气防护站、武装保卫部和职工医院等部门迅速组织抢救小组,在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进行抢救,分析和按规定程序上报。
7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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