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职工管理制度范本
冶金公司职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公司职工管理,提高职工素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在岗职工、退休职工、临时职工等。
第三条公司职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培养职工的团队精神,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公司对新入职职工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职工熟悉公司文化、业务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职工考核制度,定期对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九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职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职工,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晋升制度,为职工提供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
四、劳动报酬与福利第十二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公司应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关心职工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福利制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福利保障。
五、劳动争议处理第十六条公司应依法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公司内部的劳动争议。
六、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八条公司应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人力资源套表)某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聘用制度-20页word资料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中冶建工管理制度
中冶建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冶建工的管理行为,保证企业高效运转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董事会负责企业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
2. 部门设置:市场部、项目部、财务部、人事部、技术部等,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管理制度1. 岗位责任制度根据员工不同的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利,确保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
2. 薪酬制度制定合理薪酬制度,划分薪酬级别,根据员工表现和工作贡献调整薪酬水平。
3. 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对违纪行为进行惩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4. 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和知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5. 招聘与晋升制度招聘人才需符合公司岗位要求,晋升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评估。
6.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报销流程,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7. 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8.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公司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四、工作流程1. 项目管理流程项目部对项目进行规划、实施和监控,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达到客户要求。
2. 市场拓展流程市场部负责寻找新的业务机会,与客户建立联系,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3. 人事管理流程人事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离职手续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1. 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2. 部门经理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作流程顺畅。
3. 员工互相监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3.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中冶建工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公司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冶金公司职工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职工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入职管理1. 新员工入职前,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 人力资源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安排入职培训。
3. 入职培训合格后,新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离职管理1. 职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
2. 人力资源部审核离职申请,确认离职原因及手续是否齐全。
3. 职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结清工资等。
4. 离职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否则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工作纪律第六条岗位职责1. 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2. 职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
第七条工作纪律1. 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节约资源。
3. 职工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考核制度1. 公司实行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 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晋升制度1. 职工晋升应具备以下条件: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证书或资格。
2. 晋升程序:职工提出晋升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五章奖惩与福利第十条奖惩制度1. 公司对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 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职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福利制度1. 公司为职工提供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中冶置业人力资源体系.doc
中冶置业人力资源体系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招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聘工作组织及职责第三章招聘程序第四章招聘费用及其他第五章附则薪酬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薪酬管理组织和职责第三章薪酬体系第四章薪酬元素第五章年薪制第六章岗位绩效工资制第七章协议工资制第八章其他专项奖第九章福利第十章薪酬定级与薪酬调整第十一章薪酬的计算与发放第十二章其他第十三章附则绩效考核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三章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第四章部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第五章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第六章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第七章子公司中层管人员、基层员工考核第八章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化修正第九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章考核文档归档、保管第十一章附则中冶置业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员工福利分类第三章国家法定福利第四章企业福利第五章附则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培训的目标与原则第三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第四章培训的组织管理第五章培训需求调研与计划制定第六章内部培训组织实施程序第七章外派培训组织程序第八章培训效果评估第九章培训管理第十章附件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三章考勤第四章请假第五章附则员工招聘制度总则第条为了充分挖掘人力资源优选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第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社会应聘人员。
第条根据本公司业务的特点及效率原则公司的机构设置遵循ldquo因事设岗因岗设人高效合理rdquo的原则实行人员配置。
第条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遵循ldquo公平、公开、公正rdquo原则招聘录用员工。
第条招聘人才时应根据ldquo唯才是举rdquo的原则在全社会、利用各种渠道全方位挖掘并向公司推荐人才。
招聘工作组织及职责第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现有岗位配置情况及各部门、项目部人员需求情况做出分析并于每年年末编制下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岗位需求情况及年度招聘费用概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确定下年度公司人员编制及预算情况。
中冶集团子公司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中冶集团子公司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持领导班子的合理结构,保证新老干部正常交替,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通知》的精神和党的干部政策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和《中冶集团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办法》和中冶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是各子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职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由党委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有长远规划,并有计划、分层次进行培养.第四条后备干部数量:子公司正职后备干部按一职二备要求选配,副职后备干部至少按一职一备选配。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干部方针,坚持“四化标准",注重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1.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政廉洁,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组织管理能力强,有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好的创新精神;3。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4。
各子公司领导班子正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是本届班子成员中的副职,也可以是领导班子之外的其他优秀同志;各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的后备干部,应是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优秀同志。
5。
年龄要保证领导班子正常衔接,领导班子正职后备干部一般不应超过45岁,副职后备干部不超过40岁.6。
后备干部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能保证未来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的选拔1(后备干部的选拔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扩大视野,把民主推荐、民意测评、领导推荐及部门推荐结合进来,有条件的子公司也可试行竞选,通过考核答辩发现人才。
2(组织人事部门对被推荐的对象进行考察和分析研究,报子公司党政有关领导讨论、确定,然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考核材料和推荐意见)。
全国五百强某大型钢铁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总则1、为建立XX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明确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员工入企、异动、离职等管理内容。
3、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入企管理一、入企管理1、公司所有员工的入企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招聘管理制度》进行各级资格审定、笔试、面试和审批。
只有合格员工方可录取。
2、新招聘的员工按规定办理入企手续,录取者按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时间到公司报道;3、驻厂医务室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安排体检,体检合格的录用者进入培训;4、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入职员工参加3—7天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按照具体的用人需求执行;5、培训合格,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员工填写《入职登记表》(附件三),为新入员工办理入职审批手续,明确试用期;6、个别条件达不到任职资格要求或未按上述流程执行入企的,必须经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入企。
二、试用与转正试用期规定1、试用期为1-3个月,新招聘人员根据具体岗位及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具体试用时间.2、试用期计入本公司工龄;3、从入职日(即报到日)开始计薪,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发放;4、用人单位须安排专人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护,岗位操作工人及技术工人须签订《师带徒协议》;5、试用期间,证明不能适应工作的,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转正考评1、员工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工作总结和《试用期考评表》(附件四);2、由员工的直接领导填写评价意见,单位第一负责人签批,报人力资源部;3、经考评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新员工转正、工资定级事宜;4、试用期内表现优秀,有突出业绩的新员工,经本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评议合格,可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办理提前转正。
转正审批流程1、普通职工:各单位通知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试用期考评表》,提交工作总结,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核,人力资源部长审批。
2、班组长:各单位通知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试用期考评表》,提交工作总结,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word精品文档12页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全国五百强某大型钢铁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全国五百强某大型钢铁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引言人事管理制度是任何一个企业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它对企业的发展和运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某大型钢铁企业来说,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进步与发展。
本文将分析、探讨该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方向,以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二、人事管理制度概述该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人事规章制度:包括员工入职手续、职位晋升、转岗调动、离职福利、社保福利等内容,规定了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员工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2.考勤制度:规定了员工的上下班时间、休假制度、迟到早退、旷工等规定,以及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保证了员工的出勤质量和工作效率。
3.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了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评定方法、量化指标等,及时掌握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和激励方式。
4.培训制度:规定了员工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提升的机会和平台,促进员工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5.奖惩制度:制定了员工的奖惩标准、程序、方式等,为员工提供了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然而,该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制度未能真正贯彻:员工入职手续较为简单,职位晋升、转岗调动缺乏透明度,离职福利不够完善,各项福利待遇不够透明,制度执行情况存在不均衡现象。
2.考勤制度存在瑕疵:考勤制度由于管理不当,存在员工刷卡等违规现象,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不够,也未能严格执行制度,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绩效考核缺乏量化指标:绩效考核标准和评定方法较为随意,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员工被动接受着考核结果,而无从改进自己的工作表现。
4.培训制度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和方式的设置缺乏针对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合理,培训效果不佳。
5.奖惩制度未形成合理激励机制:奖惩标准不够严格,奖励有时缺乏及时性和公正性,惩罚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无法形成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冶金行业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行业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行业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员工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条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员工表现优秀,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考勤与休假制度第十六条员工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遵守考勤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产假等。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员工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二十一条企业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职业资格。
第七章安全生产第二十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排除。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钢铁公司人事制度
钢铁公司人事制度钢铁公司是一家拥有大量员工的大型企业,为了保证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运营顺利进行,人事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钢铁公司的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招聘与录用钢铁公司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招聘,通过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
钢铁公司以德才兼备为原则,通过面试、笔试、考察等方式进行选拔,在录用前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录用员工的清白度和合法性。
二、薪酬福利钢铁公司制定了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从事的岗位、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测算,确保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市场相符。
此外,钢铁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各项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培训与发展钢铁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与发展,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政策。
公司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课程,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此外,公司还鼓励员工参与内部岗位轮换、外部进修等活动,提供晋升和晋级的机会,塑造员工的职业发展道路。
四、绩效评估与激励钢铁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判。
评估结果作为晋升、奖励、薪酬分配的参考依据,为员工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同时,公司还设置了多种激励制度,如年终奖金、岗位津贴、优秀员工表彰等,以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钢铁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劳动纪律,在工作场所确立了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禁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设立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公司还实行考勤制度,员工需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六、员工关系与企业文化钢铁公司注重员工关系的建立,积极开展员工活动和交流,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同时,公司还构建了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倡导员工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以上是钢铁公司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冶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中冶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冶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规章制度管理,保障集团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为规范行为、保障权益、提高效益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执行、修订和废止等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四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必要、操作性、层次性原则。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报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二)履行规章制度的立项审批手续;(三)组织规章制度的编写与评审工作;(四)启动发文流程、履行批准与发布程序;(五)组织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监控规章制度的执行;(六)定期实施规章制度后评估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与企业管理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立项审批,应当由集团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规章制度编写与评审,应当由集团或企业的法务部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发布,应当由集团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发布。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十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应当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当遵循层次性原则,与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定位、职责权限及业务范围相匹配。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部门内评审:发起部门内部首先对规章制度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二)部门间评审:发起部门内部评审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提交或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
集团人事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人事制度管理办法集团人事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集团人事管理,提高人事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集团人事制度管理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1.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合理设置岗位,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确定编制。
2. 岗位的设置和编制需报集团总部人事部门审批。
三、招聘和选拔1. 各成员单位应依据岗位要求,通过广泛宣传、招聘会等方式招聘人才。
2. 招聘程序应公平、公正、公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有任何歧视行为。
3. 招聘人员需进行面试或考核,录用人员需报集团总部人事部门备案。
四、劳动合同管理1. 各成员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福利等事项,并签订书面合同。
2. 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同时包含集团内相关规定。
五、培训和发展1. 各成员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培训内容应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培训方式多样化,包括内训、外培、岗位轮换等形式。
3. 集团总部人事部门应根据员工发展需求和企业战略,制定人才培养规划。
六、薪酬福利1.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绩效、职位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薪资水平。
2. 薪酬分配应公平公正,不能有任何种族、性别、年龄等歧视行为。
3. 各成员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员工关系和纠纷处理1.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关系的机制,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
2. 对于员工的投诉和纠纷,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公正处理结果。
3. 集团总部人事部门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人事管理指导。
八、奖励和考核1.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
2. 评定奖励应公平、公正,考核内容和标准应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3. 集团总部人事部门应对各成员单位的奖励和考核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人员变动管理1. 人员变动包括员工招聘、录用、调动、晋升、降职、辞职等情况,需按照集团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冶金公司职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职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职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五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收集应聘材料;3. 审核应聘材料;4. 面试;5. 体检;6. 录用。
第六条职工录用后,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职工培训与教育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组织职工参加各类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
第九条职工培训方式包括:1. 在职培训;2. 外部培训;3. 网络培训;4. 企业内部培训。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考勤第十条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一条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职工因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职工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未按规定请假,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薪酬福利与奖惩第十四条职工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为职工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2. 住房公积金;3. 年休假;4. 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十六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职工给予批评、警告、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六章职工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公司应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环境安全;2. 工作时间合理;3. 薪酬福利待遇;4. 个人隐私保护。
第十八条职工对公司的管理有建议和意见,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提出。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冶金公司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公司内部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职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职工录用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职工培训与教育第七条公司应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条公司鼓励职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公司定期举办各类培训课程,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职工考勤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严格考勤管理,确保职工按时上班、下班。
第十一条公司对职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职工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薪酬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调整职工工资,保障职工收入水平。
第十五条公司为职工提供以下福利:(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等休假待遇;(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为职工提供免费体检、节日慰问等福利;(四)为职工提供工作餐、住宿等生活便利。
第六章职工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四、公司借聘、返聘人员的报酬在相关聘用(劳务)协议中约定。
第七条公司实行双向选择、聘任上岗制度。
员工被聘上岗后,按月核发岗薪工资。
第八条交流待岗、内退员工待遇按公司专项规定办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工作岗位变动,自被聘下月开始享受新聘岗位待遇。
第十条公司派出到其它岗位临时工作的员工,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继续享受原岗位的一切待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享受新任的岗位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岗位变动,需持公司人事部门的调配通知单,到有关部室办理完各项手续后,方可确认到岗发薪。
第四章考勤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经批准的其他工时制度除外)。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不能正常在岗工作,必须请假。
本请假考勤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各类人员。
总部各经营机构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一、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考勤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在岗员工考勤核定,办理本部员工出差、出国、婚、丧、产、病假、探亲、公假、事假批准手续。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职能部室的考勤核定。
二、各部门考勤员每天下班前应将第二天因公务出差、外出员工情况书面说明,经本部门领导(或授权处长)签字后送人事部门;请假(含各类假别)的员工报送请假审批单。
三、公司实行考勤刷卡制度后,员工应在早8:00时之前及下午4:50时之后考勤刷卡。
无正当理由不刷卡的, 记录为缺勤旷工;没有在规定时间考勤刷卡的, 将做如下记录:1、每天在上午8:00时之后考勤刷卡的, 记迟到; 每天在下午4:50时之前考勤刷卡的, 记早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均记旷工;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当日旷工超过四小时按一天计算。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旷工一天。
3、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出勤,为旷工。
四、公司员工上班打卡后,因公需离开办公楼外出的,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
如擅离职守均作为旷工记。
五、公司人事部门根据考勤刷卡的记录和部门的情况说明, 负责核对每天的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 月底汇总。
第五章请假第十五条员工请假的假别分为:事、病、工伤、婚、丧、产、探亲、公、休假。
职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请假批准权限及其它一、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审批单。
按下列权限规定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记旷工。
但特殊情况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在当日以电话、邮电或其它形式逐级迅速报告,3日内完备请假手续。
1、请病、事假在2天以内、其它假期在规定日期内,部门领导请假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请假需报部门领导批准。
2、加班工时可以核抵病、事假。
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记录审核、报告。
3、请病、事假在2天以上、或其它假超过规定日期的,除履行批准手续外,均须经人力资源部核审,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核定,人事部门备案。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假期结束或提前到岗者,应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三、员工的标准工资指: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月工资和小时工资均按此进行折算。
四、各类假别,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假满超期又未办理续假批准手续的,不论时间长短,均按旷工处理。
此类旷工的,按缺勤天数核扣岗薪工资,直到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各类假别及待遇一、事假:职工因私事占用工作时间要请事假。
事假按小时计算,按天累计。
四小时以内计半天,当日超过四小时算一天。
事假按天扣发岗位工资。
二、病假:因病不能上班的职工须请病假。
公司医务室可以开具一天病休证明,休病假两天以上必须凭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办理。
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病假医疗期按如下规定: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北京市劳动部门规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2、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
病休期间节假日按病休日连续计算。
3、病假及医疗期期间的工资待遇:当月病假在二日以上逐日扣发个人日岗位工资的30%;10日以上逐日扣发岗位工资的50%;二个月以上停发个人岗薪工资,按1500元/月工资发放;三个月以上执行医疗期工资待遇(即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后,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公司按1000元/月工资发放,直到医疗期满。
三、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按以下规定休工伤假:1、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2、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北京市有关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核发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岗薪收入。
如果受伤前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的平均月岗薪收入核发工伤津贴。
4、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按有关规定核发岗薪工资或享受伤残待遇。
四、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给婚假3天,如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初婚登记的视为晚婚,给奖励假7天,共10天。
如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婚假期间岗薪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丧假3天。
如死亡亲属在外地,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丧假期间岗薪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六、产假:1、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难产或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此两项增加的产假也可由男方申请使用。
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妇,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共休息半年(超过规定的产假日期为产休假)。
2、待遇:员工在产假期间待遇按1500元/月计发,核发规定的有关补助。
产假后,经批准继续休产休假的,产休假按1000元/月计发。
3、特例: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时,给42天产假;做计划生育手术者,可按有关规定休假15天,上述特例均按产假工资核发。
七、探亲假:在岗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或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请探亲假。
(一)探亲假期: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公司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O天。
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二)有关待遇:1、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岗薪照发。
2、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以下标准),给予报销。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指基础工资与岗位工资的和)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给予报销。
探亲路费的报销由所属一级部门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
八、公假:员工履行社会义务、出席有关部门表彰会或因搬家、开家长会等原因,经领导批准或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可请公假。
公假期间岗薪照发。
公假季累计最多不超过三天,超期按事假办理。
九、休假:在职员工年休假按公司专项规定办理。
十、回国探亲假:长期在公司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出国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的,可享受回国探亲假。
按以下规定办理:1、假期:出国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的,回国探亲假为1个月。
假期计算自入境日开始到出境之日终止;再次长期出国者,在国内停留时间超过3个月的,不能累积计算出国工作时间。
2、待遇:回国探亲休假员工在回国休假期间,原则上在规定的假期内仍享受国外基本待遇,超期国外待遇停发。
驻外人员因公回国(包括开会、公出),在年度内累计能与家人团聚30天(含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本年度探亲假待遇。
驻外人员配偶随任,不享受年度探亲假待遇。
3、符合探亲条件而放弃探亲、或因工作原因不能探亲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必须由员工所属经营公司报公司批准后,由经营公司领导批准发放。
4、审批程序及权限驻外机构负责人回国探亲,须经其主管领导批准,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驻外机构其他员工回国探亲由各驻外机构根据业务情况统筹安排,报其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报相关职能部室备案。
第六章考核第十八条考核的目的在于全面地了解员工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适应性,以便合理地对员工进行任用、培训和利益分配,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才干,为振兴发展公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