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与评审标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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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用规范与评审标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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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二、评审标准起草过程
三、制定评审标准的意义
四、《通用规范》与《评审标准》介绍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条件
一、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一)绝大部分危化品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加之在生产或者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往往处于温度、压力的非常态(如高温、高压、低温、低压等),因此,如果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时管理、操作不当,失去控制,很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恶性事故。
(二)相当一部分危化品属于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如现在已经发现有150~200种危化品被认为是致癌物。如果有毒品和腐蚀品因生产事故或管理不当而散失,则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安全。
二、评审标准起草过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经过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多次调研,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制定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明确一级企业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二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受控、三级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2010年6月,编制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通用标准》 (初稿)。
初稿完成以后,向有关政府安监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征求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0年8月在烟台召开的“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会”上提交与会代表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11年1月,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领导对送审稿进行了初步审查,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近期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有关部门规章,对送审稿再次进行修改完善。
2011年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和部分省级安全监管人员在青岛召开讨论会,对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讨论、修改。
2011年3月,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对送审稿部分要素位置和内容再次进行调整。4月,将修改后的标准再次向山东、江苏、浙江等省级安监部门征求意见,汇总意见后形成最终稿,上报总局,准备行文印发。
2011年4月,监管三司组织有关中央企业、专家对二级企业标准、一级企业标准进行讨论,形成《评审标准》及三级企业条件为基础,二级企业条件、一级企业条件分别拔高的结构模式,准备行文印发。
三、制定评审标准的意义
《评审标准》,是依据《通用规范》和《基本规范》,结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许可条件,细化为企业达标标准。内容详实,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指导作用。
1、可作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
2、可作为咨询机构为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咨询指导的依据;
3、可作为评审单位进行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的依据;
4、可作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对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和指导的工具和手段。
《评审标准》:
四、通用规范与评审标准介绍
(一)《通用规范》第1章~第4章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同时用于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系列标准的编制与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刘艳萍、董国胜、郭秀云、张秀亭、刘伟、李运才。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chemical enterprise
依法设立,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其所属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
3.2 安全标准化 safety standardization
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3.3 关键装置 key facility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4 重点部位 key site
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3.5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
3.6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7 供应商 supplier
为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
3.8 承包商 contractor
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3.9 事件 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10 事故 accident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11 危险、有害因素 hazardous elements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12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13 风险 risk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4 风险评价 risk 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
3.15 安全绩效 safe performance
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16 变更 change
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17 隐患 potential accid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