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五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积极盘活资产,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的目的
清理低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最终实现资产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6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
四、清查方式
资产清查实行集团统一组织,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为主体分级实施,采取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归口部门分工配合的方式开展。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与效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解决资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资产处置意见进行核准和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人力资源部、经营计划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经济管理部、社会保
障管理部、信息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包括资产清查方案的制定与落实,解决清查中的问题,汇总整理资产清查结果,并根据审批意见指导账务处理。
主任:
成员:
联系人:
六、清查内容
主要对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应收款和预付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以及重点负债等的清理和核实。
七、清查程序和要求
(一)账务清理
各单位应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单位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核实,对债权进行函证,对大额和长期挂账债务进行重点清理,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表表相符,为资产清查打好基础。
(二)资产清查
1.各单位在组织资产清查时,应当把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结合起来,要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确保账实相符。
2.资产清查工作重点:
(1)核查实物资产实物信息是否与财务入账信息一致、是否存
在盘盈、盘亏和待报废情况;
(2)查实应收款项是否属于成本挂账和存在坏账风险;
(3)核实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是否存在减值损失等;
(4)核实对外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3.现金、存货、固定资产、土地、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的清查需进行实地盘点并附实物图片,编制盘点报表,盘点人和监盘人需签字确认,参建局指各分部实物资产盘点需局指派人监盘;银行存款的清查,应根据存款类型、货币种类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逐一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万元以上的大额债权、逾期债权、账龄超过一年的长期债权(含内部单位)必须进行函证并取得回执;单位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土地、在建工程需取得实物图片。
(三)报表编报
1.各单位要在开展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各工作阶段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归类、汇总和分析,并对各项资产的清查值和损失逐笔逐项进行审核,确保数字准确无误后,整理成册,妥善保存,据此填报《资产清查报表》。
2.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书面上报《资产清查报告》。
《资产清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资产清查工作概况;企业资产、负债的基本情况;清查的结果以及清查损溢的分类、逐项说明,损失原因分析;低效无效资产的情况说明(分类说明);存在问题的整改和拟处置方案;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问题等。《资产清查报告》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
(四)账务处理
各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损溢,按权限逐级报批,并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资产损溢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八、职责分工
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归口管理原则,各单位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资产清查报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要求,由各归口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统一汇总填报。各子公司和项目职责分工参照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归口分工。(详见集团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
九、时间安排
此次清查工作从2016年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采取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集团公司组织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资产清查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所属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各单位根据资产清查要求,对本单位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清查与核对,收集整理各项基础资料。
3.填报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各独立核算单位填报资产清查报表。
4.汇总阶段(8月6日至8月31日)
8月6日至8月15日:各子公司审核、汇总、上报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
8月16日至8月31日:集团公司审核、汇总全级次的清查报表,编制《资产清查报告》。
5.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等形成原因,彻底整改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厘清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控制度。
集团公司将对重点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十、清查要求
1.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部门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清查工作。
3.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全面清理,不漏不重,不留死角,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对本单位的清查结果负责。
附件:集团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