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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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激发全区党员服务人民群众、奉献社会的积极性,使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党员量化考核对象为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缺席。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义务劳动、党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的少一次扣2分;外出三个月以上,没有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证,参加流入地党员组织生活的每次扣2分。
(二)模范作用
5、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
6、团结同志,相互配合,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不配合工作的每次扣2分;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的扣3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分,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每次扣5分;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扣3分。
7、能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8、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每次扣1分;有将个人费用到单位开支的每次扣2分;有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每次扣3分。
9、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有正义感,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否则扣5分。
10、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工作对象分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3分;个人主义严重,不能坚持原则的,每次扣3分;有打击报复他人等行为的一次扣5分。
11、自觉实践“八荣八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的每次扣1分。
1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警告处分者扣8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扣12分,受留党察看处分者扣15分。
1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4分。
14、本人及家庭无违法、违纪现象。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性质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5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4分。
16、主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参与群体上访、闹事的扣5分。
(三)不合格党员确定
达不到《党章》第二条规定的对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不能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员是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中,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2、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的;
3、共产主义信念动摇,革命意志衰退,要求退党的;
4、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参与赌博和集体打架斗殴等,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以上处罚,或生活作风腐败,群众影响较坏的;
6、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散布煽动性言论或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7、道德意识淡薄,不履行赡养义务或与家庭成员、邻里之间关系紧张,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8、有其它违反党章、党纪和法规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考核方法
党员量化考核实行定性评议与定量考核将结合的办法,由党支部结合党员互评、调查核实等方式对党员提出定性评议意见;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上采取发放测评表,在党员中进行民意测评的方式进行定量考核。测评表分A 票和B票,支部委员填写A票,其他党员填写B票。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A票测评结果占总量的60%,B票测评结果占总量的40%。量化考核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若前几名分数相同,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优秀党员。
四、工作要求
实施党员量化考核是我县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党员量化考核工作的领导,可结合各自实际,以及党员年度具体目标任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对党员的具体要求,进行专题研究,依照《鄯善县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制定各党(总)支部不同类型党员的党员量化考核标准,并进行安排部署。要督促并指导所属各党支部制订好党员量化考核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各党(总)支部要抓好党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明确推行党员量化考核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步骤。各单位要在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中全面实
施党员量化考核办法,此项办法落实情况将列入各级党组织党建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量化考核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要注意及时总结活动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