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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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5.09

•【字号】黄政办〔2018〕77号

•【施行日期】2018.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黄南州“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9日黄南州“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对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事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事关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是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黄南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十三五”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8〕35号)和《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

黄南州“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黄政办〔2017〕10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州“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估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青海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青政办〔2017〕3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8〕3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131号)(以下简称《分解方案》)、《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黄南州“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黄政办〔2017〕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机制》)。

二、评估主题

在全面梳理分析“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黄南,以更高的站位、更新的视角、更有效的举措,对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系统谋划“十三五”后三年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确保通过“十三五”规划实施,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评估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省“两会”和州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州“两会”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深刻分析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全面系统部署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系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对《黄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既要反映整体情况,全面对照“十三五”规划和州级重点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评估完成进度情况,又要聚焦主要目标、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特别要突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又要按照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总目标,深刻分析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状基础。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新部署进行全面分析、精准把握、统筹部署、合理安排,切实谋划好下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各项任务。

(三)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既要进行定量分析,检查各项指标的完成进度情况;又要进行定性分析,准确反映当前工作的进展、成效和不足。对有明确指标的目标,要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对无明确指标的目标,采取定性描述与分析。

(四)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要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所负责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分析,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描述、有评价。同时,为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开展第三方评估,从第三方角度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估和反映“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五)统筹考虑规划评估与规划调整。既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全面客观地评估规划实施进展,又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政府的新要求新部署新安排,提出包括指标目标、重大项目及重点任务在内的规划调

整等一揽子意见。通过规划评估调整明确未来三年推动“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目标任务和举措。

四、评估重点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严格对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系统分析《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民生福祉、创新驱动四大类33项一级指标、二十九类(63项)二级指标完成进度,对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做出分析判断。对约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要进行重点分析评估。

(二)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按《实施机制》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评估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实际成效等。逐条对照《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工程项目及分工和《实施机制》提出的八类95项重大工程项目,重点评估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采取的政策措施、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十三五”预计完成目标及预计完成时限等。

(三)《纲要》实施中的困难和制约因素。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充分认识新时期省内外发展环境对我州中长期发展的影响,针对国家和省内经济运行的一些新特点,分析“十三五”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判断未来发展趋势。

(四)提出《纲要》调整的意见建议。充分认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对《纲要》的指标目标提出是否需要调整和修订的意见,对《纲要》后三年重大项目安排及“十四五”项目储备提出意见建议。探索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

(五)进一步研究提出《纲要》实施的主要措施。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新型城镇化、民生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任务,围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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