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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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2〕18号)和《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冀财会〔2022〕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保定市内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会计学会、大型企业集团、较大规模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各培训单位”),要将和培训对象相关的准则、制度和办法等作为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企业单位应重点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重点选择《政府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

另外,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要作为重点课程进行讲解。

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企业类《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讲解和解释(1-8),《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18)《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某BRL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规定及相关会计处理以及石油石化、电力、钢铁等行业配套的成本核算等。

(二)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等。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与意义为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福建省会计师协会制定了《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内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第三条学分制度本办法实行学分制度。

会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学习计划,取得学分后方可获得继续教育证书。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第四条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继续教育:(一)线上学习:即通过网络进行在线学习、交流和讨论。

(二)线下学习:即通过培训、研讨会等实地学习。

(三)考试认证:即通过考试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学习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及税务方面的理论与实务;(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三)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学分管理第六条学分获取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线上学习、线下学习和考试认证的方式获取学分,学分认定标准如下:(一)线上学习:每小时认定学分数为1.0分,学分以学习完整课时的总时间为基准认定。

(二)线下学习:每小时认定学分数为1.5分,学分以课程时长为基准认定。

(三)考试认证:每次认定学分数为2.0分。

第七条学分认定为确保学分的标准化认定,会计人员应选择官方指定的线上学习平台,或者参加官方指定的线下学习和考试认证机构,学习完毕后可通过官方指定的方式申请学分认定。

第八条学分有效期会计人员取得的学分有效期为三年。

在有效期内未取得足够学分的,将失去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九条责任分工福建省会计师协会作为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应当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的计划、组织实施并对继续教育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

各级会计机构应将继续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加强组织管理,确保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课程设置福建省会计师协会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和调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中的课程设置。

注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注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注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是指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的知识技能和政策法规的培训和教育,旨在提高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如下:
1. 注册会计师每一年都必须完成至少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学时为20学时,选修课学时为20学时。

2. 100分为满分,60分及格。

每完成一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可获得相应学分。

3. 继续教育开始之前,需要登录当地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如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进行报名并选择要学习的课程。

4. 完成学习后,需要打印合格证书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然后到当地的注协进行学时申报。

学时申报完成后,即可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此外,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专业阶段考试大纲(2022)》,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政策法规:包括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最新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案例分析。

2. 专业技能:包括财务报表分析、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专业技能知识,以及相关案例和实践经验的分享。

3. 职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划、职业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和实践,以及相关案例和经验的分享。

总之,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每年必须完成至少40个学时的培训,并且要注重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学习和发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国会计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从事会计工作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四)统筹规划,注重实效。

第二章教育内容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会计理论: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三)业务知识: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四)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第三章教育形式第五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包括:(一)面授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二)网络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课程、直播讲座等形式,方便会计人员随时随地学习;(三)自学:鼓励会计人员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教材、资料进行自学;(四)实践锻炼:通过实习、实训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教育管理第六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会计人员每年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

第七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包括:(一)参加培训的出勤率;(二)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三)考核考试成绩。

第八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并报送当地会计管理部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成绩优秀的会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会计人员,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责令补学;(二)取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变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素质,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从而确保本职工作的高效运行。

会计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知识更新,推动会计事务所业务水平的提高。

一、继续教育的政策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会计事务所业务水平。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学分要求由会计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定义。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应包括报告、讲座、研讨会、学习班和实地考察等形式。

参加会计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应按照规定的学分要求完成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应由所在单位按照参加计划的形式实施,依法宣传、开展、管理和评价,并做好活动总结。

5、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向会计管理部门提交学习报告,凭借学习报告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继续教育的实施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应由会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包括培训课程、研讨会和讲座等形式,以确保教育质量。

2、会计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应有效对接会计实务,根据各项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提升实际操作能力。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应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开发新的课程和实践项目,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应与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施会计标准和会计准则的理论和实践,强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

三、激励措施1、会计事务所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应由会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且须在一定的时期内完成,对未及时完成的,视情况执行开除处理。

2、会计事务所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与者,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获得相应的证书后,可享受职称评定和晋升待遇等激励措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会计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根据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安排,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工作,并接受继续教育检查与考核。

2、依据财政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

3、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不予其从事会计岗位。

4、连续三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会计人员,由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决定。

5、医院会计人员基于财务工作牵涉面广和其职业的特殊性,不仅要求其要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而且要做好自觉自学更新专业知识工作,以适应财经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的时代要求,从而优化改进会计核算方法,更好为医院的财务管理服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该制度于2024年开始实行,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的持有者来说,参加继续教育是强制性的,并且每三年必须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

该制度对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先,注册会计师必须每三年参加60个学时的培训。

这些学时可以在多个专业领域内获得,包括会计准则和规范、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

这种要求鼓励注册会计师进行综合性的学习,增强其专业素质。

其次,注册会计师必须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通常会定期组织一些培训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参加这些班级来满足学时要求。

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选择其他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但必须获得资格认证。

这种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准。

首先,通过持续学习,注册会计师可以了解最新的会计准则和规范,掌握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其次,通过与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交流和学习,注册会计师可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加自己在多个领域的能力。

此外,继续教育制度还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在培训中,注册会计师将接触到一些实际案例和情况,这有助于提醒他们遵循职业道德,保护公众利益,坚持公正和独立的原则。

尽管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培训机构的质量不一致,有些机构的培训质量不高,给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学习资源有限,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其次,一些注册会计师对继续教育制度的认识不足,没有将其作为职业发展的机会,而只是履行一种形式上的义务。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质量和效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立一个统一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培训机构的质量,确保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得优质的学习资源。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规定

90个学分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但是通过会计资格考试一科以上可抵免90分,其他项可算10分,第十三条: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必须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证书和其他项的抵免只在当年有效,不能结余!第二年该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得参加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将作为招聘要求,晋升考核的标准,未参加后果自负财政部公布的继续教育新规定也表明了不参加继续教育可能承担的后果,这也是你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理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所以,会计人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公司和单位报销,会计不用花钱!6、继续教育什么时候正式实施?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对所有会计人继续教育的10个提醒(1)继续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指具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了,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2)财政部日前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低于90学分;(3)以后会计继续教育会将不是仅仅“走过场”,继续教育成为每个人的必修课;(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6)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7)学分管理采用的是登记制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8)鼓励会计们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折算学分;(9)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执业注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执业注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执业注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执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

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

上一考核周期超过的学时数不得滚动到下一考核周期。

如果未按照制度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的地方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
1. 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2. 生育休产假的;
3. 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4. 7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
5. 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考核周期内第一年免予接受继续教育,次年应当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在考核周期内第二年的,在下一个考核周期按照本制度要求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

第五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

第六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三)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证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理论与实务;
(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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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一、引言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是指针对非执业会员的持续教育要求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全面评估和探讨该制度的意义、内容、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读者带来全面、深入和有价值的信息。

二、制度内容1. 意义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持续提升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非执业会员可以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适应经济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2. 内容中会要求非执业会员每年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者其他形式的评估,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培训内容涵盖会计、审计、税务等领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财务报表分析、信息系统应用、风险管理等方面。

3. 执行情况当前,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良好。

中会通过组织各类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为非执业会员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中会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非执业会员的学习成果得到验证和认可。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是中会对会员的一项重要管理举措,有利于不断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我国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当前制度下,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培训内容的更新、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和学分认定的公平性等方面值得关注和改进。

四、结语通过本文的探讨与评估,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意义、内容、执行情况和个人观点。

希望未来中会能够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该制度,为非执业会员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继续教育服务,推动我国会计行业朝着更加规范、专业和充满活力的方向发展。

在知识的标准文章格式下,本文将全面探讨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意义、内容、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旨在为读者带来有深度、有广度的价值信息。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

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

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财会[2002]11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02.08.09【实施日期】2002.09.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补充本市贯彻实施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3月5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2]114号2002年8月9日)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财税分局:本市自1997年实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以来,在各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得到了重视,广大会计人员逐步提高了对参加继续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学习的自觉性,从而对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培训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办学质量,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印发并从200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关于组织实施〈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试行办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的通知》(沪财会[1997]5号)和《关于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的若干规定》(沪财会[1997]78号)两个文件相应废止。

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的规定相抵触的,也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更新、补充和拓宽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
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 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教育特点
强制性,严要求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 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 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 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立足基层,筹划未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检查督促,保证质量。 1.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积极支持、关心、投入会计继续教育的活动中。 2.明确主体,形式多样 会计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的机关是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学习,有自学、有培训; 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办班;有函授、电教、录像,也可课堂讲授、网络查询、实地演练;可集中上来,也可分 片下去等等。 3.分别层次,分清职能 分期分批,分行业分系统,区别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会计部门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提出培训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和培训要求; ②制定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标准; ③会同具体培训单位,制定教救灾计划、收费标准,并指定教材;
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01 教育特点
03 年检制度
目录
02 必要性 04 所需材料
05 审查事项
07 组织管理
目录
06 免检情况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6-2014年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6-2014年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宝安 深圳合纵连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人和税务师事务所 张鸿
10-21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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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
一、概述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 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 术手段等新变化,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对2006 年11月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 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 定》(财会〔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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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构管理
1.建立继续教育体系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 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 续教育体系。 2.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符合条件 (1)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2)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 量; (3)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 制度; (4)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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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 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 限期改正。 此外,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 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 书、评审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等的依 据之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还应当定期对所 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发现不 符合资格或出现违规情况的应及时取消继续教育资格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作为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的责任主体,享有继续教育的会员权利和履行继续教育的会员义务。

继续教育贯穿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生涯的始终,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第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建立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中的作用。

中注协、地方注协、事务所应当保障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第四条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施。

第五条中注协负责全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具体包括:(一)制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制度。

(二)组织开发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四)指导和评价地方注协的继续教育工作。

(五)监督和指导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认定,并进行抽查。

(六)举办及委托举办各类培训。

(七)全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一)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二)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三)组织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举办及委托举办的各类培训。

(四)开展注册会计师普及性、本地化、特色化培训工作。

(五)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地区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审核认定本地区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并报中注协备案。

指导、监督、评价本地区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第十二条 续教育形式 。 第十三条 会计人 员继续教育 的形式主要有 : 会 计人 员可 以 自愿 选择参加 本办法 规定 的继
( 二) 依据全 国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 规划和工作重点 , 制定本
地区会 计人员继续教 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 ( 三 )确定本 地区各级财政部 门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管理工 作 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
第三条
会计人 员继 续教育应 当紧密结合经 济社会 发展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应当 自取得资格 的次年 开始参 加继续教育 , 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 第二章 第七条
事项 :
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 , 统筹 规划 , 强化服 务 , 注重质 量 , 全面推 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 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 证和智力 支持 。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工作应当遵循 下列基本原则 :
技能 ; ( 四) 职业 道德继续 教育 , 重点 加强会计职 业道德 的培 训 ,
( 以下简称省 级财政部 门)负责本地 区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的 下列 事项 :
( 一) 依据全 国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制度 , 制 定本地区的会计
人 员继 续教育实施 办法 ;
提高会计人员 职业道德水平 。
政 策 法规



关于印发《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的通知
财会 [ 2 0 1 3 ] 1 8 号 2 0 1 3 年8 P l 2 7 日
中共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 局 , 解 放军总后勤部 , 武警部队后勤部 ,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计划单 列市财政厅( 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财务局 :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

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修订)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修订)

会计人员接着教育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推进会计人员接着教育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培养造就高素养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治理方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制定本。

第二条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开展和会计行业开展要求,统筹,分类指导,强化效劳,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开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应当遵循以下全然原那么:〔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掌握会计行业开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全然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咨询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

会计人员接着教育面向会计队伍,制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环境,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养。

同时,突出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和提高综合能力培训,进一步改善会计队伍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

在统筹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才接着教育,并不断创新接着教育内容,先进接着教育方式,提高接着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指导、社会办学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鞭策的会计人员接着教育新格局。

第二章治理体制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接着教育的治理。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接着教育;〔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制度;〔三〕制定全国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大纲;〔四〕组织开发、评估、推举全国会计人员接着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全国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鞭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接着教育的组织治理工作。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实施方法;〔二〕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并组织实施;〔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接着教育的具体职责和治理权限;〔四〕组织推举适合本地区的会计人员接着教育教材,或者选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推举的全国会计人员接着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本地区各类会计人才培训和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接着教育工作,标准会计培训市场。

会计证每年继续教育实践

会计证每年继续教育实践

会计证每年继续教育实践
会计证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这是为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的一项制度安排。

继续教育的时间一般从每年4月份开始,以10月份为结束,1月及2月进行补充学习或完成年度总结。

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基础理论、审计理论、政策素养、法律知识、经济管理以及会计计算等方面。

通过学习,可以掌握会计技能,增强操作能力和熟练程度,提升会计实务能力。

在学习会计继续教育时,除了正规课程以外,还可以通过观看各种专业视频、阅读各种相关书籍、参加会计行业会议、及参加行业比赛等方法开拓自己的视野。

如果忘记参加继续教育,需要赶在年度结束前完成考试,否则将会对下一年的认证状态、证书有效期以及职业道德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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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制度
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变化,会计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会计继续教育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会计继续教育制度的概念、目的以及实施方式,并分析其在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和适应市场变化方面的重要性。

一、会计继续教育制度的概念
会计继续教育制度是指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学习和考核活动,对已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更新和继续教育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持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使其适应经济、法律等各方面变化的需要。

二、会计继续教育制度的目的
1. 更新会计知识和技能:会计继续教育制度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学习最新的会计准则、法规和理论,掌握先进的会计技术和工具,以便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会计业务。

2. 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通过继续教育,会计人员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能培养自我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养,使其成为全面发展的会计人才。

3. 适应市场需求和变化:会计行业在不断发展,市场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

会计继续教育制度可以帮助会计人员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掌握新的会计理念和方法,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

三、会计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方式
1. 培训课程:会计继续教育制度主要通过各类培训课程进行。

这些课程可以包括会计准则解读、新法规解读、财务报表分析等内容,旨在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自主学习:会计继续教育制度鼓励会计人员进行自主学习,可以通过阅读专业书籍、参加学术研讨会等方式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3. 考核评估:为了保证会计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考核评估,可以对会计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同时也可以对培训机构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改进。

四、会计继续教育制度的重要性
1. 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会计继续教育制度可以帮助会计人员保持持续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专业素养水平,提升个人职业竞争力。

2. 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可以向会计人员灌输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引导他们在工作中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从而提高会计行业的整体信誉和形象。

3. 促进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会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整个行业的水平和能力也会得到提升,从而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健康运营提供坚实的支持。

结论
会计继续教育制度作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适应市场变化的重要途径,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通过定期的学习和培训,会计人员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职业素养,适应市场需求。

同时,会计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也会促进整个会计行业的发展,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因此,建立完善的会计继续教育制度对于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和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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