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第一章工作职责第一条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一)负责建设单位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接口的开发和部署,并编制和发布接口业务规则和传输协议约定。
(二)负责总公司、建设单位(铁路局)两级管理系统的安装部署和总公司级系统的日常维护。
(三)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条建设单位(一)明确拌和站信息化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拌和站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
(二)专职试验检测工程师具体负责本项目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定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不得少于2次),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的生产情况、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分析和管理。
(三)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问题及时上报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
(四)对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三条监理单位(一)负责对管段施工单位拌和站信息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二)负责对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初验。
(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拌和站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对管段内施工单位拌和站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四)对管段内施工单位拌和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一)拌和站站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拌和站应配备信息化管理员,具体实施本站的信息化工作:1. 对本站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2. 对本站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3. 对本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管理。
(三)按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确保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第五条软件供应商(一)提供满足功能需求、经第三方测试合格并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产品。
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铁路Ⅳ标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4号)、《铁路工程试验室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关于进行工地试验室试验室信息系统全路推广的通知》(工管调〔2013〕10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试验室现场管理标准》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全线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归口公司东南公司安质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试验室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试验室信息化分为铁路总公司、东南公司(建设指挥部)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操作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釆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五条制定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试验室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六条施工单位试验室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同意。
第七条试验室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试验室相关人员应接受釆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建设指挥部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各标段需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增加培训人数,严禁出现信息管理员不在岗现象。
第八条应配备试验室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九条信息化应作为试验室验收的主要项目,信息化未实施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
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试验室、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监理项目部安质部二〇一四年五月试验室、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审核:批准: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监理项目部安质部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拌和站及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 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以及成昆铁路公司成都市域铁路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工地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昆安质函【2014】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控、推进监理项目部试验室及管段内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并结合本监理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试验结果自动计算及判定,重要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传输,具有提醒、分析、统计和监控等功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过程规范、结果能够追溯。
第三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采集生产过程数据,运用传输、存储、统计、分析等手段,达到混凝土生产过程监控及质量追溯的目的,确保混凝土质量.第四条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分为管理平台和采集操作平台。
第五条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建设要求第六条设备及设施要求:1.混凝土生产系统必须采用工控电脑,最低配置CPU性能不低于英特尔奔腾四处理器,主频不低于2.4G,内存容量不低于1G,硬盘容量不低于80G,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低于2G,操作系统不低于Windows XP 版本。
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建工程MPZQJL-2标试验室、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监理项目部安质部二〇一四年五月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建工程MPZQJL-2标试验室、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审核:批准: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监理项目部安质部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拌和站及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 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以及成昆铁路公司成都市域铁路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工地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昆安质函【2014】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控、推进监理项目部试验室及管段内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并结合本监理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试验结果自动计算及判定,重要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传输,具有提醒、分析、统计和监控等功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过程规范、结果能够追溯。
第三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采集生产过程数据,运用传输、存储、统计、分析等手段,达到混凝土生产过程监控及质量追溯的目的,确保混凝土质量。
第四条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分为管理平台和采集操作平台。
第五条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试验室、拌和站信息化建设要求第六条设备及设施要求:1.混凝土生产系统必须采用工控电脑,最低配置CPU性能不低于英特尔奔腾四处理器,主频不低于2.4G,内存容量不低于1G,硬盘容量不低于80G,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低于2G,操作系统不低于Windows XP 版本。
混凝土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提高混凝土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的效率,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加强信息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混凝土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中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信息化管理体系1. 信息化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 信息化管理制度(1)信息收集与处理收集混凝土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混凝土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的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3)信息化设备维护与管理定期对信息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信息化管理内容1. 生产环节(1)原材料采购与检验建立原材料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原材料采购、检验过程。
(2)生产过程控制利用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质量。
(3)产品追溯建立产品追溯系统,实现混凝土产品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追溯。
2. 运输环节(1)运输车辆管理建立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运输车辆运行状态。
(2)运输路线优化利用GIS技术优化运输路线,降低运输成本。
(3)运输过程监控实时监控运输过程,确保混凝土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3. 施工环节(1)施工进度管理建立施工进度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施工进度。
(2)施工质量监控利用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施工质量,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
(3)施工成本控制通过信息化系统分析施工成本,实现成本控制。
五、信息化管理要求1. 信息化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信息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 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数据采集与处理;(2)信息共享与互通;(3)系统安全与备份。
3. 信息化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在信息化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信息化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处罚。
工地混凝土拌合站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工地混凝土拌合站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铁路总公司“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 xx】283号)要求,稳步推进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混凝土生产的过程的动态监管,规范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日常使用、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地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1.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系统具备功能包括:(1)查询拌和站站址、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2)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实施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3)查询施工项目部信息管理人员登陆系统频次和时间;(4)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自动生成图文报表,并能对重大计量偏差报警提示;(5)统计分析混凝土产量、材料消耗量、搅拌时间等数据。
2.施工单位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系统具备功能包括:(1)自动采集混凝土生产数据并实时上传。
实现施工配合比的自动传输和锁定,确保不能随意改动。
(2)日常管理功能,包括:拌和时间监控、查询;材料用量监控、查询;产能分析(含超标率统计);生产量核算;超标报警短消息提醒:第三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推进试验室信息化系统建设,并配合安全质量部、项目指挥部完成 xx铁路工地试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参建单位。
1第二章系统建立及验收第五条设备、设施及接口要求1.设备混凝土生产系统必须采用工控电脑,且工控电脑禁止安装自动还原系统。
最低配置CPU性能不低于英特尔奔腾四处理器2.4G,内存容量不低于1G,硬盘容量不得低于80G,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得低于2G,操作系统不得低于Windows XP版本。
2.网络条件具备良好的移动GPRS信号覆盖、或者2M以上宽带。
3.数据采集传输数据采集须实时、逐盘、不可修改;数据传输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传输过程采取加密方式。
铁路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
铁路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1 工作职责1.1 公司1.1.1明确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
1.1.2 定期登录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①对试验检测频次进行监控。
②对混凝土试件强度和钢筋抗拉强度实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
③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上传数据的修改申请进行审批。
1.1.3 对工地试验室及试验人员变更、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管理。
1.1.4 配合对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2 监理单位1.2.1 试验室应配备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本标段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工作,并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管理:①填报本试验室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对管段内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②对管段内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数据及频次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
③对管段内施工、监理单位混凝土试件强度和钢筋抗拉强度实时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
④对管段内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
⑤对管段内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及试验人员变更、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进行管理。
⑥配合负责本单位信息化系统的维护。
1.2.2 对施工单位试验室信息化工作进行初验。
1.2.3 按本《办法》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1.2.4 对管段内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化管理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进行处理。
①漏传、误传数据,传送虚假数据。
②未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报警或提示。
③为逃避监控而人为损坏信息系统。
1.3 施工单位1.3.1 工地试验室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1.3.2 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本标段工地试验室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①填报本试验室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对下级试验室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进行管理。
②及时填报本试验室人工采集的试验检测数据。
和邢拌合站及试验室信息化管理手册
混凝土拌合站及试验室信息化管理手册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贯彻中国铁路总企业《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原则化管理实行意见》工管办函【2023】283 号文献精神,等规定执行信息化管理旳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第二章工地拌和站信息化配置规定第一条:设备及设施规定符合业主对拌和站信息化配置最低配置规定。
详细规定如下:1.混凝土生产系统采用工控电脑。
最低配置CPU 性能不低于英特尔飞跃到处理器2.4G,内存容量不低于1G,硬盘容量不得低于80G,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得低于2G,操作系统不得低于Windows XP 版本。
2.网络采用GPRS、3G、宽带网络。
3.数据采集要实时、逐盘、不可修改。
数据传播应具有断点续传功能,传播过程采用加密方式。
第二条:人员规定符合业主对拌和站信息化人员配置规定。
详细规定如下:拌和站站长负责信息化总体工作,同步配置不少于一名技术负责人详细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信息管理员若干名。
所有参与信息化管理旳人员必须通过专门旳信息化技术培训合格且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 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经理部管理职责1. 编制信息化管理措施,对拌和站信息化进行有效管理。
2.通过调度人员结合生产进度掌握信息化系统运转状况,对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分析和管理。
3.每月对拌和站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存在旳问题督促整改。
并将检查状况纳入月度生产考核进行奖惩。
4.对拌和站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
第四条:各拌和站管理职责1.按照经理部规定配置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本拌和站信息系统旳管理工作。
2.按规定配置有关软、硬件设施,保证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3.根据经理部下发旳信息化管理措施制定对应旳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员岗位职责、信息化考核管理措施。
4.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拌和站混凝土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拌和站超标及处理登记表》上。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管理办法1.1 试验室设置1.1.1 施工单位试验室应按中心试验室和试验分室两级设置。
对规模较小的项目也可只设中心试验室。
中心试验室、试验分室应是有资质的母体试验室派出机构。
预制梁(板)场应单独设置试验分室;混凝土拌合站应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开展检测工作。
1.1.2中心试验室宜设在管段的中部且交通便利;试验分室的管理跨度一般在25km以内。
1.1.3 各级试验室应经工作条件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1.2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1.2.1 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及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按照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
2 按母体试验室程序文件的要求,制定试验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试验检测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
3 制定试验室组织机构图、检测流程图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图。
4 对试验分室进行管理、检查并提供业务指导。
5 建立试验检测用标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6 制定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形成台帐。
7 试验检测项目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8 参与管段内试桩、路基试验段等工程试验方案的编制,并实施过程监控和确认。
做好地基原位测试工作。
9 确定委外试验项目,做好委外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选择工作。
10 对原材料、混凝土、路基压实质量等进行抽样检测,对混凝土拌合站施工配合比及称量记录等进行抽查,形成台帐。
11 负责本室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12 组织本项目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3 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14 建立不合格品台帐,并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
1.2.2试验分室工作职责及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接受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2 按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
铁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要求
铁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要求试验室信息化管理要求一、中心试验室(一)人员要求1.工地试验室应确定工作人员信息化管理职责,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
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对终端应用系统的运行和数据录入工作检查,确保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2.试验人员应接受软件应用培训,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书。
3.信息化管理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及文化程度,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其它人员按检测人员要求配置。
(二)功能要求1.监控工地试验室检测项目,确保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自动计算试验数据,判定试验结果,按现行标准和表格自动生成试验报告。
3.实时采集及上传混凝土、钢筋力学试验等检测数据,并预留实时采集其它力学试验指标的扩展功能。
4.对不合格试验数据进行报警和短信通知。
5.管理工地试验室人员、仪器设备台账。
6.统计分析试验检测数据。
— 2 —7.对到期应做试验提醒,监理平行、见证试验频率不足报警。
8.记录数据修改情况,包括修改时间、修改人员、修改前后的数据等。
9.统计分析用户登录情况。
10.网络故障恢复后数据可断点续传。
11.能够对接物资、拌和站管理等系统,可扩展视频监控、指纹识别等功能。
(三)设备及设施配置要求1.实时采集数据的试验设备要求:压力试验机和万能材料试验机应支持串口通讯协议,开放数据传输格式。
2.终端设备(1)CPU:主频2.0GHz及以上。
(2)内存:2GB及以上。
(3)硬盘:空闲空间10GB及以上。
3.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XP及以上操作系统。
4.网络:工地试验室宜采用带宽独享20M及以上商用网络,数据量较小的工地试验分室也可采用2G/3G稳定网络。
5.数据接口(1)自动采集的试验检测数据通过终端接口实时传输,试验报告按规定要求传输至建设单位试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2)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 3 —性等相关要求,采用接口认证机制等技术加以保障。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1 工作职责1.1 公司1.1.1明确拌和站信息化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拌和站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
1.1.2专职试验检测工程师具体负责本项目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定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不得少于2次),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的生产情况、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分析和管理。
1.1.3 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问题及时上报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
1.1.4 对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2 监理单位1.2.1负责对管段施工单位拌和站信息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1.2.2负责对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初验。
1.2.3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拌和站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对管段内施工单位拌和站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1.2.4对管段内施工单位拌和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监督管理。
1.3 施工单位1.3.1拌和站站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1.3.2拌和站应配备信息化管理员,具体实施本站的信息化工作:①对本站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②对本站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③对本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管理。
1.3.3 按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确保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2 功能需求2.1 公司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2.1.1 查询拌和站站址、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
2.1.2 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自动生成图文报表,并能对重大计量偏差报警。
2.1.3 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实施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
2.1.4 统计分析混凝土产量、材料消耗量、拌和时间等数据,自动生成报表。
2.1.5 查询公司、施工和监理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陆系统频次和时间。
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关于进行工地试验室拌和站信息系统全路推广的通知》(工管调〔2013〕10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全线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试验室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分为铁路总公司、公司(建设指挥部)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采集应用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五条公司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每个拌和站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同意。
第七条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安质部组织统一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各标段需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增加培训人数,严禁出现信息管理员不在岗现象。
信息化管理办法
目录一、编制依据1二、基本规定1三、人员配置2四、设备配置2五、组织机构2六、职责3七、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办法4八、信息管理工作流程5九、系统基本要求61、设备及设施要求61.2终端设备要求61.3网络要求72、数据要求72.1数据传输72.2数据接口7十、试验室信息系统实施要求7十一、考核与奖罚7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目的: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监控原材料进场检测和混凝土生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检测过程规可控、检测结果可以追溯。
一、编制依据为推进XXXX铁路建设工程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基本规定1、监理项目部根据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文)要求的统一接口自行建立,并安装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查评定的应用软件,接入管理平台。
2、监理项目部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试验室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3、试验室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4、监理项目部应配备试验室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5、信息化应作为试验室验收的主要项目,信息化未实施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
验收工作执行公司《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管理办法》。
三、人员配置监理项目部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四、设备配置配备万能材料试验机和压力试验机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公司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doc
公司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1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1 总则1.1 为提高铁路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拌和站质量控制手段,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编制本办法。
1.2 拌和站信息化分为总公司、铁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操作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1.3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2.2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监理和施工单位选用的采集应用管理软件应经公司组织评审通过。
2.3 各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2.4 各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
拌和站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对采集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5 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数据应按系统要求及时准确录入。
2.6 信息化应作为拌和站验收的主要项目,信息化未实施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
已验收通过的拌和站,要补增信息化管理工作检查和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统一组织(附验收记录表)。
公司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
公司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1 总则1.1 为提高铁路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拌和站质量控制手段~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编制本办法.1。
2 拌和站信息化分为总公司、铁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操作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1.3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2.2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监理和施工单位选用的采集应用管理软件应经公司组织评审通过。
2.3 各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2。
4 各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
拌和站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对采集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5 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数据应按系统要求及时准确录入.2.6 信息化应作为拌和站验收的主要项目~信息化未实施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
已验收通过的拌和站~要补增信息化管理工作检查和验收程序.验收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统一组织,附验收记录表,。
大数据环境下铁路混凝土拌和站的信息化管理
大数据环境下铁路混凝土拌和站的信息化管理摘要:铁路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建设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准确、及时、自动的信息集成和共享,达到原材料源头质量预警、试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生产测试过程自动控制、成果记录真实可追溯、质量状况快速识别的信息化质量管理模式,是有效发挥标准化管理的强大动力。
关键词:试验室;拌和站;网络;信息化;管理引言近年来,我国铁路正处于大规模建设状态,铁路客运专线相继启动,混凝土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为生产高质量的混凝土,满足优质施工的需求,在高速铁路工程建设中,应重视混凝土拌和站工作效能与管理,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应用。
1铁路拌和站混凝土质量控制系统结构1.1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平台对于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平台而言,在其构建的过程中,主要是为了实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拌和站等多级的协同性服务。
同时,通过对混凝土生产全过程的合理监督,可以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以及配合比的合理设计,完善生产过程中的项目监督,而且,也可以为工程项目的生产控制、养护技术优化以及混凝土运输工作能力的提升提供良好支持。
通过对拌和站生产数据的挖掘、整合及分析,可以实现系统的兼容性稳定铁路的工程设计。
1.2拌和站采集终端软件在拌和站数据采集以及软件终端工程设计中,其中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以及数据传输共同组成了拌和站的采集终端软件,具体组成如图1所示。
其中的数据采集主要是实现各种类型的拌合机生产控制系统,通过对数据的采集及标准化格式的转变,实现数据传输模块的数据生产。
同时,在采集终端软件安装及拌和站工作的过程中,会通过对实际混凝土的采集,实现拌合机生产机数据的查询,并在整个过程中利用有线或是无线网络进行混凝土以及生产管理数据的分析。
通过对数据资源的智能分析、综合评判,实现对混凝土质量信息的及时提醒,优化信息资源的利用及管理机制,实现混凝土拌和站中信息资源的统计及分析。
而且在采集终端软件设计的过程中,其会通过数据库访问系统的设计,实现各个系统的连接,并为铁路工程建设提供无缝对接的平台,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多线程技术的运用,实现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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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试验室 (以下简称试验室) 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 2022] 284 号)、《铁路工程试验室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 (工管办函[2022]381 号)、《关于进行工地试验室试验室信息系统全路推广的通知》(工管调〔2022〕108 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试验室现场管理标准》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全线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归口公司东南公司安质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试验室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试验室信息化分为铁路总公司、东南公司(建设指挥部) 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操作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釆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
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五条制定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试验室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六条施工单位试验室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允许。
第七条试验室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试验室相关人员应接受釆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建设指挥部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各标段需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增加培训人数,严禁浮现信息管理员不在岗现象。
第八条应配备试验室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九条信息化应作为试验室验收的主要项目,信息化未实施或者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
未通过信息化验收的试验室将住手使用。
验收工作由东南公司按《铁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公司安质部参预部份拌和站的信息化验收。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施工单位
(一)试验室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试验室信息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二)试验室应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实施本标段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1. 每天登录试验室信息化平台,对本室实时釆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并在试验室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进行记录;
2. 对本室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周、月向监理单位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
3. 对本室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管理。
(三)按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负责本管段试验室信息化系统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工作,对系统运行中浮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监理站并报建设指挥部核备,同时与软件厂商沟通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根据《办法》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将混凝土试验室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软件供应商
(一)提供满足功能需求、经测试合格并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结合工程进度,及时安装软件;做好日常技术服务工作,及时配合施工单位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当存在因软件问题、接口问题产生不合格数据报警时,需在 24 小时内进行事故处理。
(三)在建设指挥部的组织下做好软件应用培训工作,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 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在釆集、传输、存储过程中,不被无关方窃取。
(五)根据标准的更新及时修正更新软件,及时修订和完善表格,及时满足公司针对铁路项目提出的合理需求。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级信息釆集应用系统功能
(一)自动釆集混凝土生产数据并实时上传。
(二)实现施工配合比的自动传输和锁定,计量系统各类参数的锁定,确保不能随意改动。
(三)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可对计量偏差釆用短信方式报警。
(四)分类汇总试验室原材料进场数量,自动生成原材料进场台账。
(五)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对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
(六)查询施工、监理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陆频次和时间。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配置
第十三条设备及设施配置要求
(一)混凝土生产系统应釆用工控电脑。
(二)终端设备
1. CPU:主频不低于
2.4 GHz。
2. 内存:容量不低于 1GB。
3. 硬盘:不得低于 80GB。
4. 操作系统:支持 WindowsXP 及以上操作系统。
(三)网络条件
试验室具备基本的网络条件,可釆用 GPRS、3G、宽带网络。
(四)数据釆集传输
1. 数据釆集应实时、逐盘、不可修改。
2. 数据传输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传输过程釆取加密方式。
第十四条数据接口
(一) 自动釆集的混凝土生产数据通过终端接口实时传输至铁路总公司和公司(建设指挥部)试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二)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釆用接口认证机制等技术加以保障。
第六章报警设置
混凝土试验室信息化系统报警目前包括材料偏差报警和时间报警。
第十五条对于材料偏差报警,每盘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用量,分三级设置报警提示。
(一)初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 ± 1~±5%、每盘骨料 (粗、细) 偏差值为±2~±5%。
(二)中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5~± 10%。
(三)高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 10%以上。
第十六条短消息报警对象
(一)初级报警对象:施工单位站长、信息化管理员,施工单位分部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驻站监理工程师。
(二)中级报警对象:施工单位站长、信息化管理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长、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分部经理、分部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主任、分站试验室主任、驻站监理工程师;建设指挥部主管工程师。
(三)高级报警对象:施工单位站长、信息化管理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安质部长、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分部经理、分部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分站试验室主任、驻站监理工程师;建设指挥部份管副指挥长、安质部长、试验主管工程师;公司安质部主管工程师,安质部份管副部长。
第十七条拌和时间报警。
当拌和时间连续两盘及以上达不到标准规定值(不低于 120 秒)或者单盘拌和时间达不到标准规定值的 80%均进行时间报警,按初级报警级别报警至相关人员。
对于时间报警,在驻站监理见
证下进行混凝土性能测试,结果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的,可以正
常使用,不满足的应降低强度标号使用或者不得用于正式工程。
第七章超标处理方式
第十八条对于浮现初级报警的,每车混凝土材料累计计量误
差超标在验标允许范围内(砂、石±2%,其他材料±1%),且
单盘材料计量误差均未超出±5%,同时混凝土含气量、坍落度、粘聚性均满足配合比设计性能的,本车混凝土可以正常使用,如
含气量、坍落度、粘聚性有一项不能满足配合比设计性能的,应降低强度标号使用。
在不合格处理记录中应上传相关测试记录和
照片,并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签字确认记录,相关处理记录
应输入信息化系统备案。
第十九条对于骨料浮现中级报警,同时胶凝材料、拌和用水
和外加剂浮现初级报警或者未报警的,且每车混凝土各类材料累
计计量误差超标在±2%~±5%之间,本车混凝土可以降低标
号使用或者使用于临建工程,降低标号使用时要求对本车混凝
土留置强度和耐久性试件,保留误差记录,日后进行质量追溯,并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签字确认记录,相关处理记录应输
入信息化系统备案。
第二十条单盘混凝土中骨料计量误差浮现高级报警,或者胶凝材料、拌和用水和外加剂浮现中级(含)以上报警的,该盘混凝土不得与计量正常的混凝土混合使用于工程实体,可用于临建或者作废品处理;每种材料均未发生高级报警,但该车混凝土中任一类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5%以上的,该车混凝土不得使用于工程实体,可用于临建或者作废品处理;施工单位必须保留混凝土处理的相关影像资料,并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签字确认记录,相关处理记录应输入信息化系统备案。
第二十一条按照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需严格管理,加强料差控制和搅拌时间控制。
第八章实施要求
第二十二条应选用满足本意见相关要求并经铁路总公司组织评审通过的信息化管理操作软件。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合用于东南公司所管理的**铁路Ⅳ标项目。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试验室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
附件:参考表格
铁路试验室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
标段名称:
试验室名称:
备注:超标处理方法及结果需保留影音文件,监理签认对处 理结果进行签认。
2022 年 10 月 20 日 超 标 处 理 方现场监理 工 法及结果 程师签字 使用工程 浇筑
名称 部位 拌和机 序号
名称 超标原材料名 称
拌和 时间 生产 时间 超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