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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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法规类别】互联网【发布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日期】2015.08.28【实施日期】2015.08.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二00四年七月六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发布根据2015年8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过国际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

第二章业务许可第六条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

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传输网络分为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上海市)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上海市)

管理要求与措施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

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宝家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后加强传统媒体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后加强传统媒体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后加强传统媒体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沪市监广告〔2021〕482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行政许可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后加强传统媒体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监测评价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1〕7号)要求,切实履行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后对广告发布单位的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传统媒体广告发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持续推进广告发布媒体监测工作。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监测工作制度要求,切实做好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工作。

市局监测评价中心要继续加强对本市主要大众传播媒体广告的集中监测,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做好市局指定管辖的相关报刊媒体和属地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广告的日常监测。

各监测机构要不断增加智能科技手段应用,提升发现违法广告的能力,及时反映有关趋势性问题,加强预警提示。

二、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将对广告发布单位的抽查纳入全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清单,依法检查广告发布单位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管理情况,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广告业统计报表》报送情况及自媒体广告内容合规情况。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

三、创新广告监管执法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广电办发〔2024〕71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备案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壮大网络主流舆论,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2024年广电总局继续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优范围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或个人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

第一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2月;第二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3月至5月;第三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6月至8月;第四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9月至11月。

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大,则要求参评作品在推荐季度时间范围内播出完毕。

作品类型包括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等。

二、推优标准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

上海网络视听节目“先审后播”政策执行研究

上海网络视听节目“先审后播”政策执行研究

上海网络视听节目“先审后播”政策执行研究作者:牛蕾来源:《商情》2020年第40期【摘要】为避免视听网站一味追求流量而缺少节目内容的把关,原广电总局发布“先审后播”政策,要求播出平台为内容负责。

在市文广局指导下,上海市新媒体行业协会成立,规定网络视听企业审核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作为政策执行的重要抓手,审核员制度对净化网络视听环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本文运用史密斯模型对“先审后播”政策执行进行分析。

【关键词】网络视听先审后播审核员一、问题提出(一)政策背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的信息来源于手机或其他网络终端。

但网络信息泥沙俱下,视听节目尤其是重灾区。

行业初兴时监管缺失导致部分节目存在内容低俗、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部分网站为赚取流量,追求内容低俗化、庸俗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07年12月20日原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公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对从事互联网视听服务的企业进行行业准入限制。

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提出网络视听节目实行“先审后播”政策。

2017年《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规定视听节目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

(二)执行现状2011年12月8日依托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由土豆网等十家机构作为发起单位,上海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新媒体行业协会,对62家会员单位的内容审核人员进行资质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网络视听审核员证书。

“先审后播”政策在上海执行落地,内容审核流程得以确定,审核员制度正式形成。

至今上海已有260家企业,超过1000名内容审核员持证在岗,对净化网络环境起到很大作用。

但网络视听内容数量呈几何倍扩张,视听业务模式也不断创新。

视听网站都面临审核量日渐庞大的问题,特别是UGC(用户生产内容)量多质杂,管理难度大;审核规范理论化强,实操标准难以界定;审核员主观性强,缺乏专业知识。

另一方面,审核培训班以学习法条规范为主,实操不足;三天的学习,取的证书终身有效,质量不硬。

2009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点评(完整版)

2009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点评(完整版)

2009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点评(完整版)编者按:2009年,有哪些宪法性事件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推动了法治进程?12月25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主办,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宪政网协办的“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揭晓了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性事例。

这些事例,不会随着2009年的远去,而淡出我们的视野,因为它们产生的影响,不仅在现在,而且在将来。

1、成都自焚抗拆事■事件回放:2009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阻挠致使拆除行动被迫取消。

11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依法实施拆除,在相持近三小时后,唐福珍情绪失控,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

11月29日夜,唐福珍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12月,北大5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座谈会,讨论拆迁制度,并表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颁布实施之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废除。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推动拆迁条例的修改,目前更加紧了这方面的工作。

■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这一事件促使我们发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合法性审查的呼声,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座谈会透露的消息,该条例有违宪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终将被废止。

此事带来的启示是:我国需要一部关于土地征收问题的法律,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土地的征收,都应成为其规制的对象。

2、云南“躲猫猫”事件■事件回放:2009年1月,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晋宁县看守所,2月8日受伤住院,2月12日死于“重度颅脑损伤”。

对于死因,晋宁县公安机关称,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不小心撞到墙壁所致。

结论一出,舆论哗然,“躲猫猫”一词迅速走红网络。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正文:----------------------------------------------------------------------------------------------------------------------------------------------------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4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公布根据2021年3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众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是指以电视机、手机等各类固定、移动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或者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定向传输通道,向公众定向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等视听节目服务活动,包括以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形式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全国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正能量。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提供更多更好的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功能,鼓励公众监督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第二章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设立第五条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视频版权许可合同(上海市网络视听行业协会2018版)

视频版权许可合同(上海市网络视听行业协会2018版)

视频版权许可合同甲方(许可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被许可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许可视频作品 (项目名/作品名)版权之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版权许可内容甲方向乙方许可以下视频内容版权:第2条付费方式2.1.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版权许可费:2.1.1.一次性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其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条中所列版权许可费用;2.1.2.分期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支付阶段及方式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本合同项下版权许可费用:2.1.2.1.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版权许可费用总价的 %作为首付款,即元人民币。

2.1.2.2.甲方交付载体、经乙方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版权许可费用总价的 %,即元人民币。

2.1.3.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付费方式:。

2.2.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前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

2.3.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3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甲方保证享有作品完整的版权/转许可权利,并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

甲方保证该作品不存在以下全部或任一种情形:3.1.1.该作品存在任何版权瑕疵或者已知法律纠纷;3.1.2.作品版权已经进行质押、存在对外独占、排他许可等权利限制;3.1.3.该作品存在其他版权共有人,共有人未认可本次许可;3.2.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作品载体。

3.3.甲方有权确定该作品的署名方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修改。

署名方式为:3.4.甲方有义务出具本协议项下相关版权许可的证明文件或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版权许可登记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
批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0.03.24
•【字号】闵府办发[2010]16号
•【施行日期】2010.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
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沪委办发[2008]23号)精神,经区审改办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共计338项,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闵行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上海市道德与法治初一上学期试题及解答参考

上海市道德与法治初一上学期试题及解答参考

上海市道德与法治初一上学期复习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1、以下哪项不属于道德的基本范畴?A、义务B、权利C、责任D、情感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言论自由B、出版自由C、集会自由D、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关于规则与秩序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规则越多,秩序越好B. 有秩序的地方,规则就越多C. 有规则的地方,不一定有秩序D. 规则和秩序是相互独立的4、在日常生活中,以下哪种行为符合法治精神?A. 在学校里,不遵守校规,认为规则是束缚B. 在网络论坛上发表言论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传播不良信息C. 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选择暴力解决问题D. 在行使选举权时,不参与投票,认为选举与自己无关5、题干:以下哪项行为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 学校对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名B. 父母要求孩子参加课外补习班C. 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不良信息的宣传D. 学校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6、题干:以下哪项行为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A. 依法纳税B. 参加罢工C. 依法选举D. 随意毁坏公共财产7、以下关于法律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A. 法律是道德的体现,具有强制性B.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普遍性C. 法律是经济的产物,具有阶级性D.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具有历史性8、关于道德规范的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A. 道德规范是社会生活中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B. 道德规范具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C. 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违反道德规范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D.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同,都具有明确的惩罚措施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A. 个人负责制B. 民主集中制C. 集体领导制D. 多党合作制1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是()A. 甲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扰乱了公共秩序B. 乙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C. 丙在考试中抄袭他人答案D. 丁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二、非选择题(本大题有5小题,第5小题12分,其他每题10分,共52分)第一题阅读材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9.02•【文号】新广电发〔2016〕172号•【施行日期】2016.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广电发〔2016〕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为保障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现就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方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

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方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二、通过互联网开展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前5天,开展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直播前48小时,应将拟直播的具体活动相关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及管理策略

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及管理策略

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及管理策略来源:市文广影视局2011-2-28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基于网络的各项应用日益普及。

根据CNNIC2010年7月份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上半年,我国网络视频新增用户2500万,增幅达10.4%,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2.65亿,使用率从2009年末的62.6%上升到63.2%,是我国互联网第六大应用。

2010年以来,在国务院的推动下,国家三网融合政策正有序地部署和实施,我国网络视听产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视听传输速率的提高,接入渠道的增多,将使网络视听获得更广泛的用户支持,成为大众视频消费的重要方式,网络视听产业的媒体价值和商业价值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我国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综述所谓网络视听,即基于互联网协议(IP)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一)我国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历程与早期的互联网图文内容相比,网络视听业务对网络传输带宽具有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也伴随着中国互联网业从窄带时期跨入宽带时期而同步成长。

2001年是中国宽带元年,电信运营商逐步突破“最后一公里”,视频点播顺势兴起,主要网络视听模式是在线视频点播(VOD)。

2002年,中国电信等基础运营商开始视频点播系统的建设(即现在的互联星空),试图丰富互联网的内容资源。

此后,Youtube被谷歌以16.5亿美元高价收购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同业者们,引起了国内Web2.0业界的广泛关注,类似的视频分享类网站纷纷涌现。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视频分享网站最多时超过300家,其中大部分成立于2006年,因此被业界称为“视频元年”。

视听网站在经过初期高速发展后,开始进入调整期。

2007年末,国家广电总局与原工信部出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加大了对网络视听行业的管理力度,许可证制度使众多资质不全的小型视频分享网站面临被关停的危险,我乐网()等大型视频分享网站亦受到冲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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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
作者:
来源:《中国广播》2016年第10期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未经批准,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健康发展。

首先,该管理办法明确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定义和范围。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图像、文字、声音、视频等形式的节目。

这既包括通过独立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平台发布的节目,也包括通过社交媒体、视频分享平台等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节目。

其次,该管理办法规定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查和管理要求。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内容应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问题的节目,将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管。

第三,该管理办法规定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资质要求。

对于从事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经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

经营主体应依法履行信息内容审核、版权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确保节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最后,该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机制和法律责任。

相关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的节目和经营主体,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给予处罚和惩罚。

总的来说,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通过这些规定和措施的实施,可以促进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的视听节目。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在当代社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上海乂小希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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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上海乂小希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上海乂小希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上海乂小希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资质空产品服务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新媒派(上海)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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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新媒派(上海)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新媒派(上海)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新媒派(上海)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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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工业与专业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空产品服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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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内容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一)申请报告。

应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等方面内容。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相关资质
1、法人注册证书;
2、公司还需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
3、网站域名注册证明;
4、申请单位获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或备案证明。

(四)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

应包含节目种类、栏目版块设置、播出周期等内容。

(五)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

应包含网络接入方案以及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的结构、功能、承载容量等内容。

并提供网络带宽租用协议,以及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六)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七)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情况。

(八)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九)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

(十)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

(十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分类业务申请表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二)《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
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数量:无
(二)方式:申请人向上海市文广影视局提出申请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行政许可决定时间
上海市文广影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国家广电总局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行政许可收费及依据无任何收费
行政许可年审及年检无
变更的许可或备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有重大资产变动或有上市等重大融资行为的,以及业务项目超出《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网址、网站名依法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上海市文广影视局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变更事项涉及工商登记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有效期届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换证应提交的材料列表:
1、持证机构换证申请报告,包括上年度业务运行情况、各项管理要求的遵守情况、对违规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2、换证申请表。

(见样表)
3、加盖持证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

4、如有变更,提交相关附加材料。

(如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网站域名等非审批项目变更,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若开办主体、节目内容等审批项目变更,应按审批工作流程另行提交变更申请)管理要求与措施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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