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审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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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审美分析

移动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基于信息技术的概念,实际也就是哲学上的后现代社会。这个时代在审美上的最大特点就是出现了社会美这一概念,将整个社会作为了一个审美对象,从现实走向了虚拟。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之下,人们通过移动互联网审美,也通过移动互联网参与美的创造。在一种看似通过审美获得最大公平与自由的假象之下,是审美化社会对人们审美感悟力与创造力的扼制。

标签:后现代社会;解释;平均美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及媒体技术的发展,人类逐步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基于科技的概念,但是它所产生的影响已经超出了单纯的科技领域。它的主要特点是移动化、社交化、碎片化,基于这些特点移动互联网开始显著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这样一个时代,不同的学科看到不同的侧面,但是又体现出共同的特点。经济学家将其称为之消费社会,社会学家称之为大众社会,政治学家称之为民主社会,从科学技术的角度称之为信息社会,从哲学的角度称之为后现代社会。从美学的角度,今天的社会称之为审美化的社会。无论从哪一个学科角度看这个时代,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个体参与程度极高,并且在参与的同时价值看似多元实则缺乏独立思考。

从美学的角度,今天的社会称之为审美化的社会。社会现实本身变成了美的商品,社会大众都可以享受美的生活。审美化是一种普遍的大众现象,是消费社会的一种基本特征。它的美学产物就是社会美,“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意象世界”。[ 叶朗:《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3页。]社会美可以分为许多不同的层面,比较直观如个人美容、家居服饰、城市景观;比较隐晦的如经济生活中符号价值的凸显、新闻媒体对社会现实的改造、科学技术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分析哲学从本体转到语言,用“解释”取代“事实”。当然从人类审美的历史可以知道,诸如个人美容、家居服饰、城市景观等这些直观的社会美早已存在,然而后现代社会的社会美和历史上的类似现象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这种区别就是上文所说的,这种社会美是后现代社会的独特产物,整个社会现实变成了审美的商品,变成了人们创造的艺术对象,变成了虚拟的对象。

从柏拉图以来,艺术就被认为是一种模仿,是一种想象的虚构的对象。这种虚拟当然来源于现实世界,但是两个还是界限分明。然而后现代社会,艺术与现实的边界已经模糊。什么是现实?现实就是人们虚拟出来的产品。在消费领域,产品的符号价值超越了实用价值,人们对名牌趋之若鹜。在新闻领域,媒体的报道取代了事件的真实性。这些生活中的现象看似难以理解,其背后的根源正是在于整个社会的审美化。

了解了这样的大环境,我们再回到移动互联网的小环境,这种审美化就变得更加具体,娛乐成为这个小环境之下的关键词,娱乐的内涵和外延在发生着迅速的变化。一些原本不属于娱乐范畴的事物也开始变得具有娱乐性,比如社会事件。传统意义对社会事件的评判出发点是伦理性质的,通过还原事件真相判定其是非

善恶,从而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为构建更和谐美好的人类社会而服务。然而在后现代社会媒体对社会事件的报道取代了事件的真实性,价值判断已经被娱乐化所取代,追求趣味性、戏剧性,为最大限度吸引受众关注的目的而服务。事件真相失去标准,随着媒体的报道不断改变。从宏观的哲学角度,世界变成了一个“解释”的世界,落实到现实层面,事件是媒体报道中的事件,是媒体“解释”中的事件。媒体的受众当然是大众。因为移动互联网的方便、快捷让最先接触到受众的媒体机构在“解释”事件的竞争中占得先机。由此,最快速地到达受众,最高效地吸引受众变成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媒体竞争的关键,而传统意义上的真实则被放到了越来越次要的位置。另一方面,受众由于信息的不对等是极易受到媒体的引导的。由此,在关注社会事件的过程中,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与受众彼此推动,越来越走向娱乐化、审美化,合力将具有严肃意义的社会事件创造成为具有审美意义的产品。于是我们看到博人眼球的“震惊体”,目睹种种社会事件不断地反转,比虚构的小说情节还要跌宕起伏。正像尼采所认为的那样,根本不存在实在论所断定的那种真实,我们只是通过解释的帷幕去看每一事物。

从社会事件到个人生活,这种用解释代替事实的现象也日益明显。因为移动互联终端的方便快捷,人们已经不再单纯作为接受者或者欣赏者的身份而存在,而是成为创造者。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后现代社会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个体参与的程度极高,对经济领域的高度参与将社会变成了消费社会,政治领域的高参与度表现在民主的广泛性,审美领域的高参与度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美的创造者,将自己本身作为一个审美的产品展示给外界。移动终端上的各类社交软件、直播平台让每一个个人获得了展示的空间。个人生活的真实性同样被掩盖,人人看到的都是被“解释”之后的样子。所有的情感、情绪、经历都以最快的速度去释放,获得短暂的被关注的快感,来不及去思索去沉淀。于是个人生活也走向了审美化,从现实走向虚幻。

在审美化的社会里,人类追求的民主和自由似乎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实现,人人可以表达自己,人人可以评价对方。人与人之间实现了完全的平等,因为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理想的方式叙述自己的生活,用语言叙述的生活就是真实的生活,解释的世界取代真实的世界。审美能够通向自由,庄子的逍遥游,席勒的自由王国,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等等,既从事实层面也从理论层面证明了这一点。然而,移动互联网时代表现出来的审美化社会并不是真正的美。

首先我们把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拥有者作为受众来分析。如上所论,媒体为了追逐受众,势必对其产品进行设计,为了追逐最大多数的受众,其产品的水平所要达到的不是高水平而是平均数。也就是说创造出来的产品是一种“平均美”。“平均美”不需要受众投入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智力上的努力就可以获得这种“平均美”。因此,“平均美”有效地扼制了受众的审美感悟力,使受众最终丧失审美判断力。失去了审美判断力,世界终将成为美的荒漠。

其次我们把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拥有者作为创造者来分析。多数的个体并不具有高水平的创造美的能力,只是一种直观的情感情绪的表达。这样的产品并不是美的艺术作品,既缺乏美的形式也缺少美的内涵。

从两个角度我们都可以发现这样一种审美化的社会貌似实现了我们的审美理想,实则扼制了我们的审美感悟力和审美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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