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哲学唯物辩证法的知识
一、唯物辩证法的概念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中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核心,它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规律的一整套科学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最基本的;世界是在运动变化中的,变化是普遍永恒的;事物都是由于其内部的矛盾运动、作用而发展的,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概括了以下几大基本规律:
1. 相互转换的规律
事物之间有着微小差别,这些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质的飞跃,即互相转换。
2. 统一体和斗争规律
事物由对立面构成统一体,这些对立面同时斗争又统一。
3.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有一个否定旧事物、创造新事物再被新的事物否定的循环往复过程。
三、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整体观点,分析事物的内在联系
2. 发展观点,捕捉事物的变动
3. 质量转换,揭示事物本质的变化
4. 主体地位,找到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5. 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
通过对唯物辩证法的概念、基本规律和认识方法的介绍,希望可以加深对这个重要哲学理论体系的了解。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
辩证法原理知识点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客观世界的普遍存在形式。
在任何事物和现象内部,都存在着矛盾的不同方面,这些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形成了事物的各种性质和运动。
2.矛盾的特殊性: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或现象都有其特殊的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为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特殊关系和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3.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矛盾中存在着主要的矛盾方面和次要的矛盾方面。
主要矛盾方面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次要矛盾方面则在一定程度上受主要矛盾方面的制约和影响。
5.矛盾的转化:矛盾的转化是矛盾发展的基本规律。
在事物内部的矛盾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方面受到次要矛盾方面的制约,产生新的矛盾,从而推动事物的进一步发展。
辩证法原理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的思维活动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自然科学中,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解决自然界中的矛盾,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
在社会科学中,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在人的思维活动中,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处理思维中的矛盾,提高思维能力。
辩证法原理对于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把握事物运动的趋势和方向。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解决事物内部的矛盾来推动事物的发展,并可以通过转化矛盾来改造和创造事物。
总之,辩证法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通过深入研究辩证法原理,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为推动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科学的指导。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辩证法知识点概述一、辩证法的定义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考方法,强调事物的相互联系、变化和发展。
它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并在黑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家的作品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这种变化不是简单的线性过程,而是通过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来实现的。
二、辩证法的基本原则1. 对立统一原则: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它们之间的斗争和互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2. 质量互变原则: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的过程,即事物的性质会因为数量的增减而发生根本的变化。
3. 否定之否定原则: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同时又保留了旧事物的某些合理成分。
三、辩证法的核心范畴1. 矛盾:矛盾是事物内部对立面的统一,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2. 实践:实践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3. 联系: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
4. 发展: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前进的,是一个连续的、阶段性的过程。
四、辩证法的应用1. 社会历史领域:辩证法被用来分析社会发展的规律,如阶级斗争、社会形态的更替等。
2. 自然科学领域:辩证法的原则和范畴被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如生物进化论、物理学中的量子力学等。
3. 思维科学领域:辩证法强调思维的动态性和全面性,提倡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五、辩证法的学习方法1. 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在分析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避免抽象和教条。
2. 抓住主要矛盾:在复杂的问题中,要识别并抓住主要矛盾,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3. 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在研究问题时,要结合历史的发展和逻辑的推理,二者相辅相成。
六、辩证法的局限性1. 辩证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辩证法的原则和范畴具有普遍性,但在具体应用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辩证法汇总
辩证法知识点汇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黑的辩证法进行整体性的批判肯定黑格尔的否定规律(合理内核)批判唯心主义哲学的思辨特征BY异化分工阐述否定之否定规律《形态》彰显社会发展的客观辩证法《贫困》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对立统一是动力、矛盾规律《资本论》高度评价黑格尔的辩证法强调唯物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同对辩证法的运用,导致资本主义灭亡的必然性《终结》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基本观点——过程论和发展观《自然辩证法》自然界的辩证过程自然界向人类社会过渡的辩证法辩证法三大规律——第一次对三大规律的系统阐述《反杜林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第一次形成辩证法体系)阐述自然界的演变历史(无机——有机)对三大规律的阐述《哲学笔记》辩证法与诡辩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极端表现)的区别——划清辩证法的相对性和诡辩论的相对主义的界限批判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两种对立的发展观:发展的含义、动力(内因)批判继承辩证法思想的历史遗产,建构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的辩证法十六要素)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基础——考察的客观性:列宁主义的精髓辩证法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的范畴:内容和形式、分析和综合认识的辩证法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九、《论俄国革命》:革命的辩证法理论《帝国主义论》是唯物辩证法的典范《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了辩证法在马哲中的作用;未完全阐述辩证法的基本内容《语言学》质变的两种形式——爆发式和非爆发式(改革的重要性)《矛盾论》中阐述矛盾观——见主要矛盾理论问题科学发展观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五位一体习的辩证思维一、含义形成过程: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基础(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根基)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比否定之否定规律更能体现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受制约性、能动性)解释原则:“内因自决性原则”(内部)总特征联系观含义:与区别的关系——反对形而上学和相对主义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中介)——反对狭隘的功利主义发展观——见五大发展理念问题范畴(环节)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反对形式主义和形式虚无主义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认识的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观)黑格尔是概念辩证法,是主观矛盾马克思主义是辩证矛盾,不是邦格、波普尔的逻辑矛盾矛盾观——见主要矛盾理论矛盾分析法质量互变规律质、量、度量变、质变辩证关系:反对庸俗进化论和激变论量变、质变的复杂性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方面、否定方面辩证的否定的特点:自身、联系、发展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规律:一个过程(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否定形式的多样性;但对循环论和直线论马BY辩证的否定观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论证必然性人——异化劳动(资)——扬弃异化自在自然——人化自然(资)——共产主义社会排序问题(对是第一位的)社会辩证法自然界的辩证法向人类社会过渡的辩证法辩证法与诡辩论革命的辩证法理论前沿辩证法适用范围(主体向度问题)资产阶级学者(实践辩证法批判自然辩证法)认为是主观辩证法的外推其实是同构性关系,恩是肯定自然独立存在并用自然本身来说明自然的唯物主义自然观辩证法和系统论的关系并列取代吸取论(横断科学,需要提炼)(三)实践辩证法其实是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脱离,核心范畴是否定之否定,“主体能动性”解释原则。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归纳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归纳一、辩证法的基本概念1. 辩证的本质和特点:辩证是事物内部联系的统一和斗争的统一。
它要求从事物的内部矛盾及其发展过程中把握事物的全貌。
2. 辩证法的方法:包括分析、综合、概括、具体、总结、对立统一等方法。
在认识上,要善于批判,善于综合;在实践上,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3. 辩证法的原理:包括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辩证联结规律。
这些原理是揭示事物运动发展规律的根本原理,是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4. 辩证法的应用:在具体领域中,要灵活运用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分析事物的矛盾,掌握事物的运动规律,推动事物的发展。
二、辩证的观点1.对立统一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是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是事物两个互相依存并对立的侧面的统一。
对立是事物矛盾的表现,统一既是对立的调和,又是对立的整合。
因此,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在认识事物的时候,要看到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把握事物的全貌。
2.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规律。
当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先前的形式或制度被否定,新的形式或制度取代旧的形式或制度,这是对旧事物的否定;而新的事物既保留了旧事物的成果,又有了新的发展,这又是对旧事物的否定。
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形式,通常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三、辩证的方法1.分析与综合在认识事物时,要善于分析和综合。
分析是把一个事物的复杂性分解为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各个因素,以便更深入地认识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规律。
而综合是把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各个因素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以便更全面地认识事物的整体性和运动规律。
2.概括与具体在理论上要善于概括,善于归纳,这样可以从众多的具体事物中归纳出一般性的规律、原则和定律。
而在实践中要善于具体,善于分析,这样可以具体把握事物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3.总结与预测总结是对实践的经验教训的归纳和总结,是丰富和发展理论的基础,是指导实践的重要手段。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归纳
辩证法高中知识点总结归纳辩证法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和认识世界的方法论,它贯穿于各个学科领域,尤其在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中占有重要地位。
对于高中学生来说,掌握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对于拓宽思维、提升思维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辩证法的高中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以供学生们系统学习和复习。
一、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辩证法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事物的矛盾关系和发展变化规律。
辩证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概念:1. 矛盾统一:矛盾是事物内部存在的相互对立、斗争的特点,矛盾统一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过程。
例如,事物的质量和数量、形式和内容等都是矛盾统一的表现。
2. 质变和量变:质变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根本性变化,量变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数量积累性变化。
质变和量变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并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3.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事物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相对次要的矛盾。
通过解决主要矛盾,可以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二、辩证法的主要内容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具有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 看问题的辩证方法:辩证法强调全面、客观、准确地认识问题,不片面、主观、主观臆断地看待事物。
要善于运用矛盾分析、归纳演绎、比较分析等方法来认识解决问题。
2. 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辩证法研究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包含着矛盾斗争和统一发展的过程。
要善于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质变和量变、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规律。
3. 观察事物的全局观念:辩证法要求我们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要善于把握事物之间的关系、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只有全面把握事物的全局,才能正确地认识和解决问题。
4. 解决矛盾的方法: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也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要善于通过分析矛盾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和方法。
三、辩证法在高中学科中的应用辩证法是一种普适的认识方法,它贯穿于各个学科领域。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它是哲学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辩证法是一种关于矛盾的思考方式,它不是简单地将事物归为黑白两极,而是强调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辩证法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世界,更好地解决问题。
一、辩证法的起源及历史辩证法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
他认为,宇宙是处于不断变化中的,一切都在流动中。
赫拉克利特的思想影响了后来的哲学家,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辩证法在中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庄子和老子时间。
庄子强调了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老子则提出了阴阳五行的观念。
在欧洲中世纪,辩证法被用来解决神学的问题。
在17世纪,哲学家贝克莱提出了感觉论,认为只有感觉才是真实的,而辩证法则认为事物的本质是复杂的。
在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了辩证法唯心主义的思想,他认为认识过程中有两个过程:同一和斗争。
马克思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辩证法的思想,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具有矛盾,矛盾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二、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辩证法中有一些基本概念,如矛盾、同一性、斗争、转化等。
矛盾是辩证法中的核心概念,它是指事物中的对立面。
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表明了事物的矛盾性和复杂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同一性是指事物的内部要素之间的一致性。
同一性是矛盾的基础,矛盾只能在同一性的基础上才能形成。
斗争是指事物同一内部矛盾要素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矛盾的对立面通过斗争来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
转化是指事物的发展过程,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斗争达到一定的发展阶段,随后又出现新的矛盾,进行新的斗争,进一步发展。
三、辩证法的应用辩证法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应用,如对待问题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思考自己的缺点等。
在处理问题时,我们应该运用辩证思维,不要简单地看问题的一面,在看到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到它的局限性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矛盾的存在,并尝试通过斗争来达成和解。
在思考自己的缺点时,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矛盾和不足,并努力做出改变。
总结辩证法知识点
总结辩证法知识点一、辩证法的基本含义辩证法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著作中,它最初指的是通过讨论和辩论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
但辩证法的真正含义是在黑格尔哲学中得以发展和完善的。
黑格尔认为一切存在都是在矛盾运动中产生和发展的,对于事物的认识必须抓住矛盾运动的本质规律。
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发展了辩证法,把它作为一种方法论来理解世界和改造世界。
辩证法的基本含义包括三个方面:1. 矛盾性。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矛盾统一体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矛盾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和外部,它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2. 过程性。
辩证法强调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产生和发展的。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而不是静止不变的状态。
辩证法认为客观世界的本质是变化和发展的。
3. 统一性。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矛盾是相互对立的统一体,它表现为事物的统一和斗争。
统一体的两个矛盾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构成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根据辩证法的基本含义,我们可以总结出辩证法的三个基本原理,即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对立统一法则和质量互变原理。
1.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矛盾统一体构成的。
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的存在和变化。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是辩证法的根本原理,它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规律。
2. 对立统一法则。
对立统一法则是辩证法的核心原理,它表明矛盾的两个对立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构成事物的统一体。
对立统一法则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结构和变化规律,它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原理。
3. 质量互变原理。
质量互变原理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两个对立方面的相互转化。
事物的发展始终是矛盾的两个对立方面在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发生着质量的互变。
质量互变原理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规律。
以上三个基本原理构成了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它们深刻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变化规律,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辩证法总结(优选6篇)
辩证法总结(优选6篇)【第1篇】高考政治哲学唯物辩证法原理重点内容总结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部分)3.3.1、发展的普遍性原理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发展具有普遍性。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3.3.2、发展的实质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3.3.3、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辩证关系原理原理内容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
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3.3.4、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辩证关系原理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原理内容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要果断抓住机遇,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要坚持适度原则。
3.3.5、事物发展的原因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原理内容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第6篇】2023高考政治知识点总结:唯物辩证法1联系的观点:含义、特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多样性) (1)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事物的联系又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人们不能否认和割断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也不能主观臆造联系。
方法论: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改变条件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辩证法知识点
辩证法知识点辩证法,是一种关于事物矛盾的思维方法和认识观点,它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家黑格尔,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辩证法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知识点,下面将就其中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进行阐述。
第一,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唯物辩证法。
辩证法认为现实世界是物质的,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物质具有矛盾性和发展性。
辩证法强调对客观存在的认识,以及研究事物矛盾运动和事物的发展规律。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现代科学哲学的核心。
第二,辩证法的基本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是辩证法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它主要包括对立统一法、否定之否定法和综合分析法。
对立统一法指的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形成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否定之否定法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被新的事物所否定,但同时又包含着旧的事物的肯定因素,从而形成新的事物。
综合分析法则是从整体和个别、形式和内容、本质和现象等方面对事物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第三,辩证法的核心概念是矛盾。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辩证法研究的重要对象。
辩证法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矛盾具有对立面和同一性两个方面,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同一性则是在对立面之间形成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关系。
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矛盾和新的发展阶段,从而形成事物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第四,辩证法的目的是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矛盾的本质和特点,只有通过辩证的方法来研究和认识事物,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本质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来实现的,只有深入地把握事物的矛盾关系,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综上所述,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和认识观点,包含着许多重要的知识点,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的基本方法,矛盾作为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等。
了解和掌握这些辩证法的知识点,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及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中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点
高中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点-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唯物辩证法(部分应记的)一、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高度概括):二个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三个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二、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唯物辩证法对世界的认识,世界是联系的整体、世界是发展的、世界充满着矛盾。
因此,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基于它对世界的理解,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它们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是,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内部矛盾);唯物辩证法是对前面的肯定,形而上学是对前面的否定。
三、基础知识㈠联系的观点1.联系的定义: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2.表现(结论):⑴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⑵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⑶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3.联系的特征:⑴客观性:①定义: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②表现:无论是自在事物的联系还是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③[方法论:①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创造条件,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通过实践加以实现。
]④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臆造并不存在的联系。
⑵多样性:①定义:由于事物之间的联系条件不同,形成的联系结果也不同,既联系的多样性。
②表现: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③[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的看问题,要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具体分析客观联系。
]㈡发展的观点1.发展的趋势:⑴发展的定义:事物的向前、向上、向好的方面、向进步的方向运动的趋势。
哲学知识点整理之唯物辩证法
哲学知识点整理之唯物辩证法
一、联系观
(一)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其他事物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方法论: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二)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特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方法论:1.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2.可以根据事物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三)联系的多样性:联系分为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方法论: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做到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四)整体和部分关系:1.相互区别2.相互影响。
方法论1.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2.同时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五)系统优化的原理: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1.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2.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
认识事物,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着这一事物完整准确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法知识点解析(4对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法知识点解析(4 对范畴)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理与结果、可能与现实(辨证关系)现象与本质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a、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b、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
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不能把它同标志主观反映范畴的错觉混为一谈。
c、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与对立具体表现为:其一,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
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
其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其三,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其四,现象是丰富多彩的,本质是单纯的。
3、辨证统一: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本质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辨证统一。
必然与偶然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a、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b、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c、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a、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b、偶然性一定与必然性相互联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c、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原因与结果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关系特点: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现象都存在因果关系。
3、辨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a、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b、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转化为结果。
哲学:原理归纳(辩证法部分)
哲学:原理归纳(辩证法部分)1.联系客观性原理(人与联系的关系)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这就要求人们不能否认和割断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也不能主观臆造联系。
【2】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事物的联系,可以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改变条件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2.因果联系原理因果联系原理要求人们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
分:【1】任何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这就要求我们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这是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2】任何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善于从原因中预见事物可能发生的后果,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预见性。
【3】任何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善于从结果中反思找原因,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3.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要求人们既要树立全局观念,又要搞好局部。
分【1】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2】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这就要求人们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3】当各部分以合理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大于部分之和。
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这就要求人们搞好局部,优化部分结构,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4.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要求人们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
分:【1】主要矛盾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就要求人们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次要矛盾解决的好坏,也要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
这就要求人们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哲学必背原理总结--辩证法
1 辩证法★2. 永恒发展的含义/发展的永恒性(1)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
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
(2)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3. 唯物辩证法关于过程理论的内容(1)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事物。
(2)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
(3)一切事物都是产生、发展、转化为他事物的过程。
2 一切事物都有其过去、现在和未来。
意义:从“暂时性的方面去理解”一切事物;正确对待新生事物。
现象和本质原理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一切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
意义:3 现象和本质的区别和对立,说明了科学的必要性,科学的任务在于通过现象把握本质4 现象和本质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的可能性。
5 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过程,要在反复实践中加深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原因和结果原理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是由于原因作用而被引起的现象。
2 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3 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
4 两者是相互作用的。
5 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
意义:理论上要坚持承认因果联系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的辩证决定论,反对否认其客观普遍性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否定其复杂性的机械决定论;实践上一要承认因果联系是科学认识的前提,不断地发展因果联系是科学研究的任务;二、研究因果联系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觉性和调控性,少犯错误,并与预测未来。
可能和现实原理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
可能性是指现实事物中所包含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可能性和现实性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意义:3 一切工作要从现实出发,立足现实。
4 对可能性做出全面的分析,不做那些不可能的事情,力争好的可能变为现实,防止环的可能变为现实,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
哲学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第十一专题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一、考点知识考点1: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考点2:联系的含义和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1.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主要表现:第一,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第二,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第三,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注意:并非任意两个事物都是有联系的)3.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1)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方法论: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3)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4.联系的多样性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考点3: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1.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一是含义不同。
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二是二者的地位和功能不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2.整体和部分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1)两者相互依赖整体离不开部分。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
部分离不开整体,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为部分。
(2)两者相互影响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整体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3.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方法论要求一是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二是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高考哲学知识点归纳(辩证唯物主义)
高考哲学知识点归纳(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一、辩证唯物论(一)物质1.哲学的物质概念:别依靠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2.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事物独立于意识之外,别以人的意识所转移)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原理】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的产生其构成要素,也具有客观的物质性。
人的意识一开始算是社会的产物。
所以,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办法论】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动身,主观符合客观。
自然界是物质的(办法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具体表现。
物质知识物质的具体形态共同的特征,物质是永恒存在,而具体形态有生有灭)4.客观实在是相对意识来说,客观存在是相对主观而言。
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
5.人类社会的物质性:①从产生条件看: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长期进展的产物——劳动制造了人和人类社会。
②从构成要素看:构成社会物质日子的基本要素即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基本上客观的——这些要素的客观性尤其是生产方式的客观性,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③从变化进展看:人类社会变化进展的规律也是客观的。
④从意识起源看:人的意识一开始算是社会的产物。
6.对于世界物质性的几种讲法: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的本源是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是物质的。
(二)运动1.运动与物质的关系:【原理】物质与运动别可分割。
运动是物质的全然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办法论】要求我们反对离开运动谈物质的形而上学。
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的唯心主义。
2.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原理】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临时的。
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办法论】要求我们反对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的别变论。
反对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的相对主义。
3.运动的含义: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4.静止的含义: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别状态。
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知识点总结
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知识点总结辩证法是哲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是一种研究事物发展和变化的理论和方法。
辩证法的实质是揭示事物内在的矛盾和对立,以及通过矛盾冲突的解决推动事物发展的过程。
辩证法的核心知识点主要有矛盾、对立统一、量变与质变、否定之否定和辩证唯物主义等。
辩证法的实质在于揭示事物内在的矛盾和对立。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侧面或方面构成的,这种对立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例如,自然界中的物质与运动、事物的生产和消费、社会的阶级斗争等都是矛盾和对立的体现。
辩证法通过揭示矛盾和对立,深入分析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辩证法的核心知识点之一是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的关系。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在矛盾的对立面中实现的,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通过斗争和统一的过程推动事物的发展。
例如,物质和意识、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等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也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第三,辩证法的核心知识点还包括量变与质变。
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形式。
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或程度上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在性质上的根本变化。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既有量变的连续性,也有质变的突变性。
量变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突破口和关键点。
例如,水的温度逐渐升高是量变,当温度达到100摄氏度时,水开始沸腾,发生质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第四,辩证法的核心知识点还包括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发展的三个阶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着不断的变化和发展。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经历肯定阶段,即事物由初级阶段向发展阶段转化;然后经历否定阶段,即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开始出现矛盾和问题;最后经历否定之否定阶段,即通过解决矛盾和问题,事物再次向更高阶段发展。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也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辩证法的知识点
辩证法的知识点辩证法是古老而又深刻的哲学体系,旨在探讨宇宙间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发展和变化,并通过矛盾和对立推动事物的发展。
虽然辩证法常常与马克思主义联系在一起,但它并不局限于政治思想。
本文将着重介绍辩证法的几个重要概念,从中探索其在我们日常生活和思考中的应用。
1. 矛盾和对立:辩证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是矛盾和对立。
矛盾是事物内部存在的相互制约和矛盾的关系,而对立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冲突和对抗。
矛盾和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它们驱使事物不断发展、超越自身的局限。
2. 统一和斗争:辩证法认为,矛盾和对立并非永远维持不变,而是通过统一和斗争的过程不断发展。
统一指的是将矛盾和对立相互融合,形成新的事物。
斗争则是指矛盾和对立双方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不断较量。
统一和斗争是矛盾和对立演化的两个核心方面。
3. 质量和量变:辩证法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质量和量变的关系。
质量变化指的是事物本质上的变化,即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
量变则指的是事物数量的变化,即事物在数量上的增长或减少。
量变可以推动质量变化,而质量变化又会引发量变的新阶段,并形成一个不断发展的循环过程。
4. 否定之否定:辩证法中著名的概念是“否定之否定”,也称为否定的否定。
它描述了事物发展的过程,即经历一次否定(第一否定)后,事物得到新的发展,并最终经历第二次否定,形成更高级的形态。
否定之否定显示了事物发展的螺旋上升特征,也体现了不断超越和进步的本质。
以上几个概念只是辩证法中的一部分,但它们却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面临各种矛盾和对立。
争论、冲突、挑战都是矛盾和对立所带来的结果。
然而,正是通过这些对抗性的过程,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和成长。
一个人因为与自己的矛盾而进行反思,可能会获得新的认知和改变。
两个人因为对立而进行的辩论,可能会促成双方更加客观地分析问题,并取得更好的解决方法。
同时,辩证法还有助于我们理解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变化和发展,而这些变化往往是以矛盾和对立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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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专题思想法与创新意识一、考点知识考点1: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考点2:联系的含义和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1.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主要表现:第一,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第二,每一事物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第三,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注意:并非任意两个事物都是有联系的)3.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1)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法论: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3)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4.联系的多样性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考点3: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1.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一是含义不同。
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二是二者的地位和功能不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2.整体和部分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1)两者相互依赖整体离不开部分。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
部分离不开整体,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为部分。
(2)两者相互影响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整体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3.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法论要求一是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行动案,实现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二是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考点4:系统优化的法1.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要素是组成一个整体而相互作用的部分。
系统和要素各有其不同的特点2.系统的特征系统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整体性。
第二,有序性。
第三,部结构的优化趋向3.掌握系统优化法的要求(1)系统观念为人们把握复杂事物提供了一系列科学法和原则。
第一,整体性原则。
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一个要素都不能单独具有的功能;它要求人们对事物的属性的认识进入到“整体性”的认识,从而开拓了对事物整体性研究的新领域。
第二,有序性原则。
有序性原则认为系统部诸要素之间的相关性有一定的规则,而不是杂乱无章的,系统部都具有层次等级式结构,系统的各要素总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和向发生作用。
第三,优化原则。
系统部各要素的结合使整体的功能具有了趋向强化的特征,整体的功能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从而为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提供各种优化的案。
(2)系统优化的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式来认识事物。
考点5: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总特征考点6:发展的实质,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1.发展的普遍性:自然界是发展的;人类社会是发展的;人的认识是发展的。
2.发展的实质:唯物辩证法从事物的前进性和上升的趋向性出发理解发展,认为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反对静止和僵化保守思想。
考点7: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1.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因为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①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②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
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产生,克服了旧事物消极过时腐朽的东西,汲取了其中积极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容,因而具有旧事物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③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因为:①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又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②新事物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弱点和不完善的地。
③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3.法论: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
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接受挫折与考验,在曲折得到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考点8:量变、质变的含义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考点9: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1.①世界上任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
②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③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④事物的发展就是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的质变基础上开始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法论: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要果断地捉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坚持适度原则。
反对两个极端:急于求成和优柔寡断。
考点10: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考点11:矛盾的含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1.矛盾的含义:矛盾是反映事物部对立和统一的关系哲学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是矛盾双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它有两个面:一是矛盾双相互依赖,一的存在以另一的存在为前提,双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二是矛盾双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矛盾双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3.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统一的:①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
②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③矛盾双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考点1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1)辩证关系: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
一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另一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2)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考点1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矛盾的主要面和次要面的辩证关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法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1)含义: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
(2)联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3)法论: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抓重点、抓关键,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好次要矛盾。
2.矛盾的主要面和次要面(1)含义:每一矛盾的两个面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面是矛盾的主要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面是矛盾的次要面。
(2)联系:矛盾的主要面和次要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3)该原理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时,既要全面,又必须分清主流和支流。
3.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法⑴哲学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面和矛盾的次要面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法。
⑵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面。
⑶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面。
⑷两点论与重点论是密切联系的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
我们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考点1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含义: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重要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3)反对对具体事物不作具体分析,千篇一律地用一种法解决不同事物的矛盾,反对把理论当成不变的教条,生搬硬套。
考点15:辩证否定的含义及实质⑴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⑵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
也是发展的环节。
⑷辩证的否定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实质是“扬弃”。
考点16:辩证的否定观,树立创新意识⑴辩证否定观要求我们要树立创新意识。
要求我们要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我们既要尊重书本知识和权威;又要立足实践,解放思想,实事,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取得成功。
⑵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和批判性思维要求我们,要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这是我们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
考点17:创新的社会作用⑴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⑵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
⑶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⑷创新促进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兴旺发达的不急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创新是时代的引擎,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二、知识建构(一)知识结构:(二)重点、难点、疑点点拨1、不要把联系的普遍性理解为世界上任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1)所谓联系的普遍性,有两面的含义:①每一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
从部构成要素看,是普遍联系的;从与围其他事物的联系看也是普遍的;从事物发展的历史趋势看,该事物与过去和将来的联系也是普遍的。
②联系这种关系在世界万物中是普遍存在、大量具有的,因而是普遍的。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在这一点上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2)每一事物与其围事物的联系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