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
(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
(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2、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口头警告处分的,给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促进员工的守法意识和规范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执行,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2.事实明确原则:行政处罚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事实依据,不得凭主观臆测或无根据的猜测进行处罚。
3.宽严相济原则:行政处罚应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综合考虑员工的表现和悔过态度,在确保惩罚的力度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宽容和改正的机会。
4.教育惩戒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在惩罚的同时,以教育为主,通过警示和引导员工改正错误行为,提高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1.警告:对于轻微违规的行为,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告诫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并提示其后续违规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2.罚款:对于严重或经多次警告未改正的违规行为,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定。
3.调职降级: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严重失职的员工,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调职或降职处罚,以警示其改正错误行为。
4.撤职辞退:对于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涉嫌严重违法或职务违规的员工,可以给予撤职或辞退的处罚,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5.其他处罚:对于罪行较轻、情节较轻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措施,如降薪、停职等。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1.查证阶段:当发现员工有违纪违法行为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员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说明。
2.决定阶段:在查证阶段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并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情节作出决定,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力度。
3.通知阶段: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理由和依据,员工有权利进行陈述和申辩。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1. 背景企业集团为了确保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必须建立完善的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集团内的所有员工,包括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
3. 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违规情况,企业集团可以对员工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对轻微违规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记过:对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影响到工作进度或有轻微经济损失的员工进行书面记过。
3.记大过:对涉及重大违规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长期不改正的员工进行书面记大过。
4.撤职: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重大规定的员工进行撤职处理。
5.解除劳动合同:对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重大规定的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 行政处罚的程序企业集团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调查核实:企业集团应当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事实。
2.通知听证:企业集团应当对涉及记大过、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较严厉处罚的员工进行听证。
3.作出决定:企业集团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5. 行政处罚的执行企业集团对员工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按照决定执行,同时记录员工的行政处罚情况,建立员工档案。
6. 对行政处罚的申诉对企业集团对员工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员工,可以向企业集团的上级部门申诉。
企业集团应当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处理,并告知申诉人处理结果。
7. 结束语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利益和声誉的必要制度。
企业集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执行行政处罚,同时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让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罚流程和措施,维护企业集团的经营秩序和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集团旗下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2. 规章制度2.1 工作纪律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员工应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
3.员工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损企业集团利益的行为。
2.2 保密责任1.员工应保守企业集团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或竞争对手。
2.员工在离职后仍须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利用已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非法竞争活动。
2.3 行为准则1.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
2.员工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娱乐、上网购物等。
3.员工应注意言辞和行为,不得散布虚假、恶意的谣言或诽谤他人。
3. 违规行为及处罚手段3.1 违规行为1.迟到、早退、旷工;2.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3.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4.泄露商业秘密给外部或竞争对手;5.在离职后从事非法竞争活动;6.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7.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8.散布虚假、恶意的谣言或诽谤他人。
3.2 处罚措施1.迟到、早退、旷工: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工资或其他相应措施。
2.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绩效奖金或其他相应措施。
3.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措施。
4.泄露商业秘密给外部或竞争对手:一经确认,即行开除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在离职后从事非法竞争活动:一经确认,即行开除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调整工作岗位、降薪或其他相应措施。
7.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工资或其他相应措施。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定稿版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
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九)对抗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令且拒不执行的;(十)贪污、盗窃、敲诈勒索、挪用公款、截留收入、编造假赔案、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十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十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违反岗位职责,造成风险损失的;(十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十五)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十六)编造情节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的;(十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实现规范化管理,提升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体现内部公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主人翁意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企业合同制、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第四条奖惩的原则(一)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国家党政机关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说明书及工作目标等。
(二)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三)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第六条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七条为奖励员工因突出贡献或超额完成任务为而填写的表单为《正面清单》;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负面清单》。
正、负面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奖励和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正、负面清单参照《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之规定,正、负面清单管理权限为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签批、副职签批和部门负责人签批,受集团公司目标领导小组监督。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版)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管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客户的权益,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本办法所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参与赌博等行为;3、违反公司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罚。
2、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司需及时报警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公司进行处罚时,应依据职务、责任、过错、情节等因素,根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调查取证: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对证据进行保全、整理和备案。
(2)初步认定:公司应对调查取证结果进行初步认定,有关责任人应承认或提出抗辩,对可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调查、论证。
(3)听证:对于涉及人员名誉、权益受损等情况,应进行听证,让当事人和证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4)定罪量刑:根据初步认定和听证结果,结合该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责任分配等因素,进行定罪量刑。
(5)处罚及通报:制定处罚决定书,并通报相关单位、团体和人员,及时公告内部。
第四章处罚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依法依规,不得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2、公正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公正进行,不得偏袒或歧视。
3、适当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适当,不得过度惩罚或过度放任。
4、程序正义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和公平原则。
第五章特别规定1、对于涉及到公司核心机密和重要商业机密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进行刑事追究,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2、对于涉及到公司核心利益和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戒管理办法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戒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2、涉汲员工违反部门业务管理度或是流程的以部门管理制度或是相关考核制度为准,涉极行政处罚的,以本制度为准。
3、涉及员工个人行为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经济处罚,以本规定经济处罚为准。
二、说明1、公司期望所有员工都能热爱工作、勤勉敬业、遵守劳动纪律、产纪律、保密纪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2、如有员工未能遵守规定,员工直接上级有责任对其进行培训、纠正,如该员工仍未有改善或其所犯错记达到违纪辞退的范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以口头教育、书面警告、解聘,并根据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违纪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3、累计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三、纪处罚操作程序1、员工违纪时,所在部门]提供详细的事实依据,直接主管与违纪员工进行沟通,指出违纪的危害, 并做出处理建议;2、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核对违纪事实;四、口头警告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 , 将处以口头警告。
1、在车间工作时,不穿戴劳保用品的。
2、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仍未有明显改善。
( 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 未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员工)。
3、未经允许,随意将外人带入公司或工作间。
4、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一次(未达到30分钟的)或者累计未达到一天的。
5、参加会议、培训等未有正当理由并且未告知的前提,缺席一次的。
6、言语粗俗,冠不整,工作期间行为不雅有损公司形象的。
五、解聘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 , 将辞退。
1、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
2、一年之内受过三次书面警告的。
3、诋毁公司名誉和信用,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
4、损公肥私,行贿。
5、各种不诚实行为、各类弄虚作假。
诸如盗窃(无论价值多少,无论所盗物所属公司或其他同事),涂改或虚报各种业务开支票据,伪造个人资料或其他欺骗公司的行为;未经允许动用、出售或是购买公司财产(公司产品、办公用品、车辆等) ; 留存公司促销货物或礼品。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持续、快速、稳健、健康发展,本着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事项和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所有员工(含各级管理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是指所有与公司存在长期或临时劳动关系的个人。
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营销员)的违规舞弊行为视为对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员工的行为。
第五条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如被发现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根据本办法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或提请司法机关惩处。
第六条违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因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应负有的责任。
间接责任,是指因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而应负有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实施处罚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并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和原则第八条处罚方式包括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
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可以并处或单处。
第九条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经济处分主要包括降薪、赔偿经济损失等。
公司人员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实习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第六条记过:对情节较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记过,并扣除相应工资。
第七条降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给予降职处理。
第八条降薪: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给予降薪处理。
第九条停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给予停职处理。
第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触犯法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二条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审批后,相关部门将处罚决定通知违规员工。
第十四条违规员工接到处罚决定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对申诉进行审核,如申诉成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处罚决定进行调整。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十六条违规员工应按照处罚决定执行,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对违反处罚决定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一、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集团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需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奖惩类别及申报办理3.1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优秀员工奖);3.2惩处分为:警告、记过、解雇三种;3.3部门负责人据员工表现,写出如附件之《员工奖励呈报表》或《员工惩处呈报表》,送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调查结果及建议,最后呈主管领导批示;3.4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经营层、集团总部及直管子公司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办公室负责所在公司中基层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3.5《员工奖励呈报表》或《员工惩处呈报表》签批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并公开公告。
四、奖励情形4.1嘉奖奖励4.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4.1.2承办、执行、督导工作得力者;4.1.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4.1.4拾物(金)不昧,堪为员工模范者;4.1.5具有其它功绩事实者。
4.2记功奖励4.2.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4.2.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4.2.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2.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4.2.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4.2.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2.7具有其它较大功绩事实者。
4.3记大功奖励4.3.1 在工作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4.3.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4.3.3 为维护本公司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4.3.4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4.3.5对公司交办之重大事件,能及时圆满完成,并具重大贡献者;4.3.6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4.3.7具有其它重大功绩事实者。
某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与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根据、标准与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与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习惯。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晰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务必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下列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能够并处200元下列(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者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情况。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者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者处理私人情况。
(6)在工作场所或者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者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者对外形象。
(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
(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
(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修改稿)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适应施工生产经营需要,建立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正面激励与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员工奖惩体系,维护企业利益,保障员工权益,避免和减少违纪违规行为及经济损失,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遵循的原则:1、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2、公开、规范、稳定的原则;3、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4、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5、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6、统一领导,业务归口,按管理权限分级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对员工的奖励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根据业绩、贡献大小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1、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和降低成本等方面成绩突出的;2、在安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较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的;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的;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小事故影响,保证人身安全,使国家、企业利益免受损失的;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成绩突出的;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给予员工奖励同时,可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通报表扬一般不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授予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可按授予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的20%-30%发给一次性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可按授予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的30%-40%发给一次性奖金;授予标兵、岗位能手可按授予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的50%-60%发给一次性奖金。
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XX银行职员违规行为处分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和全体人员遵纪守法、标准经营、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分方法?、?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等有关、和规章,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职员违反国家、以及本行规章制度应受到处分的行为。
关于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碍事的违规行为,应依据本方法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关于未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碍事的略微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违规处分方法?给予扣分或处分;关于案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案件责任追究方法?进行咨询责。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要紧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一〕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违规行为,参加研究决定的要紧负责人、持赞同意见的人为责任人,其中要紧负责人担当要紧责任;〔二〕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下级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发出指令的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要紧责任人;〔三〕下级人员明知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为是违规的,不制止、不报告,并参与违规活动,该下级人员同为要紧责任人;〔四〕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明知下级人员违规不制止、瞒报的,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同为要紧责任人;〔五〕未经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意,经办人员擅自进行的违规行为,该经办人为要紧责任人;〔六〕因个人决策失误发生的违规行为,决策人为要紧责任人;〔七〕因经办人员隐瞒、变造或篡改事实,造成决策失误的行为,经办人员为要紧责任人;〔八〕发生违规行为责任不清时,直截了当负责的治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同为要紧责任人。
第四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以及教育、惩治相结合的原那么,要与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给本行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本行所有职员。
第六条违规处分信息来源包括机构自查、内部日常治理、条线检辅、审计检查、信访核查、主发起行检查、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客户投诉以及媒体报道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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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
(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
(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2、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口头警告处分的,给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
(1)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外出,擅离职守。
(2)非工作原因于工作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扰乱工作秩序。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不服从主管的指派。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
(1)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
(2)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恶劣,引起客户不满,影响公司业务和信誉并查证属实的。
(3)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造谣传话、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
(4)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假、无故缺席会议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5)以不正当方式从外部获取病假证明且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元(含2000元)以下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8)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的。
(9)擅自将本人工资泄漏给他人,在同事中相互打听、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10)在公司内部泄漏有关的公司机密。
(公司机密的范围参照《**集团保密管理制度》)(11)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3、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3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书面警告处分的,给以该员工留司察看3个月的处分,留司察看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并处月薪降一职等的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任务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
(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经查证属实的。
(3)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或聚众闹事或对他人侮辱、辱骂,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4)造谣惑众、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殴打同事、聚众煽动闹事,扰乱工作秩序的。
(5)对下属、同事、上级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含10000元)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10000元(含10000元)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8)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公司提供的宿舍聚众赌博的,或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的。
(9)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4、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4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年度内(第1次书面警告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给以3次书面警告处分的或留司察看期间有任何违纪行为的,给以辞退处理,并在全公司通报。
其中违反以下第4、6、7、8、9、10、15、18项的可以给以开除处分,并通报全集团。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或工作时间内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或公司销售场所买卖私人物品的。
(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
(4)对下级、同事、主管实施恐吓、威胁、诽谤、暴力侵害或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或个人名誉、隐私的。
(5)各级主管负责人纵容员工违纪行为、瞒报虚报违纪事实或伙同员工篡改违纪事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6)故意或严重过失散布言论或实施行为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
(7)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
(8)营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9)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10)伪造或编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资信等,严重损害公司权益的。
(11)擅自复制、篡改或删除公司电脑有用资料信息的。
(12)借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或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或提供信息、情报、利益的。
(1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14)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15)盗窃公司物品或私人财物的。
(16)培训、转正考试作弊及为作弊提供方便的。
(1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机关处罚的。
(18)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5、员工有以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员工迟到、早退及旷工的特殊规定:1、迟到、早退、旷工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2、员工迟到、早退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岗或离岗1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
)(1)当月无故首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0元。
(2)当月无故第2次迟到或早退罚款400元。
(3)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
(4)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含4次)予以留司察看两个月同时扣除全部绩效奖金50%的处理,留司察看期间仍迟到或早退的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通报全公司。
3、员工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未到岗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1)当月无故旷工半天罚款400元。
(2)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
(3)当月无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4)当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同时通报全公司。
4、从事不定时、特殊工时岗位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岗位作息要求;遇特殊原因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
5、工作地点不固定或经常往来于不同项目的员工,不能在岗或外出时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
六、违纪处分的其他特殊规定:1、员工违纪的,如认识问题深刻、态度良好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轻处理;如认识问题不清、态度恶劣并阻挠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重处理。
2、管理人员年度被给以留司察看同时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重新考核定岗。
七、违纪处分的审批流程1、对于违纪员工处理的唯一出口部门为集团人力资源部、各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对于员工实施口头警告的除外。
2、禁止超出本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罚、禁止越级处罚。
3、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当将所有处分决定向违纪员工进行宣读,将宣读情况进行记录后并需违纪员工签字确认。
若找不到该违纪员工或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按照该员工所留存通讯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发相关文书。
文书寄发日视为向该员工宣读日。
4、薪处罚的员工如果降为试用级薪等,留司察看期满后,经审批同意,薪资等级从审批之下月按照正式员工执行。
2、凡集团、各二级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层级给以辞退、开除处分的或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层级人员的违纪的,须经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填写《处理决定》—>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发文。
3、受到违纪处分的员工需将罚款直接交给所属部门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将罚款转交到所属公司财务部,并出据收款收据交本人、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三方留存。
八、违纪处分的撤销:1、口头警告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
2、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自批准之日起1年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
九、违纪处分员工的申诉程序1、为确保违纪行为处理的公正性,违纪员工有权就违纪处分结果向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诉。
2、申诉时间为员工知悉或应当知悉该违纪处理决定的10日内。
3、如申诉面谈后仍不满意,由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联合复议,就员工申诉作出最终裁定,并将裁定结果存入本人内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