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干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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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意义

干事干部作为学生会维持正常运转,进行各项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力量,对干部干事的考核也是也是学生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知人善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干事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机构

由主席团牵头,各个部门正副部长协同负责具体考核

三、考核对象

全体学生会干部及干事

四、考核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执行考核并结合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作为考核的标准。全体学生会成员共同监督。

五、考核内容

1、日常行为、礼貌代表学生会的形象,是否有礼,行为举

止是否得体。

2、在部门内是否尊重其他成员,倾听他人的意见,是否骄

横,自以为是,遇事是否其他成员共同商量解决。

3、部门内是否进行分裂,搞小集团,排挤其他成员,是否

团结部门内成员共同成长。

4、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热爱学生会工作,是否具有服

务意识,帮助部门内其他伙伴共同完成工作。

5、工作中是否具有责任心,不迟到早退,是否落实好被分配的任务,是否细心,遇事是否及时询问,寻找方法解决。

6、是否能深入同学,善于站在他人立场思考问题,是否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维护学生会内部的团结。

六、考核办法

1、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对各成员在日常举止、例会、总结、工作态度以及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2、每次活动后,活动承办部门部长写一份工作总结,总结各成员表现以及活动情况总结与反思,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秘书长。

3、若有合作共同承办活动的部门,则每个部门部长上交一份关于本部门成员以及兄弟部门成员的表现总结评价,亦于活动后三天内上交秘书长。

4、活动协助部门在活动中发现问题或部门内部出现问题,对活动工作有建议的亦以总结形式上交秘书长。

5、由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从工作态度、工作绩效、为人处事、礼貌以及班内情况进行了解,经劝导不听,一次给予警告,两次给予劝退。

6、屡犯不改者,集合部门部长及成员意见,部门内成员达到半数以上通过除名,参考主席团意见后,决定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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