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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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1、检验科所有的血液检测标本原则上用真空采血管抽静脉血,按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采集(抗凝、不抗凝、采血量等),对部分血液病病人、儿科病人或特别难以进行静脉采血的病人进行血常规检测时可采用末梢血。
2、病区血液标本的采集由各病区护士采集,胸腹水、脑脊液、生殖道分泌物等标本由医生或护士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自行按要求采集;门诊血液标本由我科工作人员采集,胸腹水、脑脊液、生殖道分泌物等标本由医生或护士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自行按要求采集。精液标本到我科专门房间采集。
3、病区标本由各病区外勤员送检,外勤员在专用标本登记簿上记录(包括病人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每天早上8点集中送我科标本收发室,我科各实验室安排人员接收标本。接收标本时应进行标本的验收并签字确认,如果有不合格的标本(溶血、血量不够、抗凝标本内有凝块),应拒收并记录,同时通知临床科室重新采集标本。急诊标本,各病区外勤员要随时尽快送检(半小时内),我科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后,并在检验申请单上注明接收的具体时间。
4、门诊抽血处标本由专人登记后送至相关实验室,并进行交接登记。
5、白班与中夜班交接班时有标本交接班手续,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