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邀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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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邀标文件
(征求意见稿)
招标人某某县环境保护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O一七年十一月
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邀标文件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
1、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 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1.2建设单位:某某县环境保护局
1.3质量标准:获得某某县人民政府批复
1.4工期: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1.5服务期限:一年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项目编制并获得某某县人民政府批复
1.7工程地点:某某县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规划编制业绩证明、熟悉某某市范围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或防治规划编制经验的优先。
2.3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3名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2.4投标单位呈送拟派项目组编制人员一览表及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2.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编制人员社保证明。
二、邀标内容
《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
三、编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邀标人提供完整的某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文件及某某县人民政府对规划的批复文本。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5日历天。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保证金采取现场支付的方法。
六、报价编制要求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项目编制服务工作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能力确定报价。邀标人除按约定支付酬金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七、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单位按邀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涵盖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带现场审查)
5.编制单位具有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规划编制业绩证明。(原件带现场审查)
6.项目负责人及编制组人员一览表、社保证明(原件带现场审查)
八、投标书的密封
1.投标文件封面和有实质性内容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章印后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2.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印。
九、开标时间:
2017年月日 10:00 时前,各单位将投标书送达。
2017年月日 9:00 时在开标、评标。
投标人在收到邀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7年月日18:00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的,则视为对投标文件无疑问,否则后果自负。
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投标人的文件,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直接谈判确定中标单位。
十、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最高价不得高于报价的万元。
2.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十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原则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带现场审查)
2).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带现场审查)
3).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带现场审查)
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性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是否存在应予废标的情况。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周期、质量要求。符合以上条件者为应标前置要求。
3、商务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至高
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商务性评审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 投标人的报价及不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3). 投标人未被确定为无效标。
4、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标明3名中标候选人顺序,邀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情况或者抽签确定排序。
3).对不中标的候选人,邀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十二、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按本邀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邀标人检查标书密封情况,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评标由邀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邀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邀标文件约定推荐标明顺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由邀标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标,邀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