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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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词解释
1、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我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活动。2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3、内生变量
内生变量,是指模型要解释的变量。外生变量决定内生变量,外生变量的变化回应其内生变量的变化。
4、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指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也即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地上涨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供远小于求)。纸币、含金量低的铸币、信用货币,过度发行都会导致通胀。
5、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货币制度能够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保障货币正常发挥各项职能。依据货币制度作用的范围不同,货币制度包括国家货币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和区域性货币制度;根据货币的不同特性,货币制度分为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货币制度,国家法律规定
的货币流通的规则、结构和组织机构体系的总称。货币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较规范的制度。
6 中间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代理客户办理收款、付款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是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7 表外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那些虽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的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关系密切的业务。广义的表外业务除包括上述狭义的表外业务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业务。
8无线法偿:
所谓的无限法偿也就是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不论支付的数额大小,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即不论是购买商品、支付服务、结清债务、缴纳税款等,收款人都不得拒绝接收。一般来说,本位币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而辅币则可能是有限法偿的。
9格雷欣法则:
指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条件下,金银有一定的兑换比率,当金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不一致时,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高的金属货币(良币)将逐渐减少,而市场比价比法定比价低的金属货币(劣币)将逐渐增加,形成良币退藏,劣币充斥的现象。
10公开市场业务:
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
11、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短期资金市场,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金融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该市场所容纳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政府、银行及工商企业发行的短期信用工具,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和风险小的特点,
在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上被置于现金货币和存款货币之后,称之为“准货币”,所以将该市场称为“货币市场”。
12、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亦称“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资本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一年以上的长期证券。因为在长期金融活动中,涉及资金期限长、风险大,具有长期较稳定收入,类似于资本投入,故称之为资本市场。
13、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是一种在借贷期内可定期调整的利率。根据借贷双方的协定,由一方在规定的时间依据某种市场利率进行调整,一般调整期为半年。浮动利率因手续繁杂、计算依据多样而增加费用开支,因此,多用于3年以上的及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借贷。
14、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也称再回购协议,指的是商业银行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协议期满时,再以即时可用资金作相反交易。回购协议相对于即时资金供给者的角度又称为"反回购协议"。
15、汇率
“汇率”亦称“外汇行市”或“汇价”,是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由于世界各国货币的名称不同,币值不一,所以一国货币对其他国家的货币要规定一个兑换率,即汇率。
1.货币制度: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简称币制.
2.格雷欣法则:在双本位制下,虽然金银之间规定了法定比价,但市场价格高于法定价格的金属货币会从流通中退出来进入到贮藏或输出国外,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金属货币则继续留在流通中之执行货币只能,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统称"格雷欣法则".
3.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日期按成交时双方既定的条件交易某种商品的书面协议,是一种标准化的远期合约,其所交易的基础资产,合约规模,合约期限,合约交割安排等因素均采用固定的标准.
4.基础货币:也称货币基数\强力货币、始初货币,因其具有使货币供应总量成倍放大或收缩的能力,又被称为高能货币,它是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务凭证,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R)和公众持有的通货(C)。
5.金融抑制:所谓金融抑制是指一国的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经济生活中存在过多的金融管制措施,而受到压制的金融反过来又阻滞着经济的成长和发展。
6.金融深化:一个受市场经济调控的金融体系的效率要远远高于受人为干预的金融体系,深化的目标就是要放松过多的行政干预,让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其有效的配置资金的作用,以促进经济的增长。
7.金融创新:泛指金融领域内出现的,有别于既往的新业务、新技术、新工具、新机构、新市场与新制度安排的总称。从经济学意义说,金融创新是指通过引进新的金融要素或者将已有的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在最大化原则基础上构造新的金融生产函数。
8.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指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外部监督、稽查、检查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已达到稳定货币、维护金融业正常秩序等目的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