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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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积金开户流程

成都市公积金开户流程

成都市公积金开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成都公积金开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开户,另一种是个人开户。

具体流程如下:- **单位开户**:1. 单位经办人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开户手续;2. 开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两表皆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开户登记;3. 核准后,设立单位账户。

公积金网上操作指南

公积金网上操作指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操作指南一、单位网厅概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方便广大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推出了单位网厅业务。

单位经办人只需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即可登录单位网厅,不需要重复注册,也不需要线下认证,高效便捷的办理单位业务。

目前单位网厅功能包括了个人开户、个人信息修改、个人账户合并、缴存办理、汇缴核定、补缴核定、缴存基数、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员工账户封存启封等业务,基本涵盖了单位所有常用业务。

欢迎广大单位使用单位网厅系统!(一)基本登录步骤:1、进入政务服务网2、点击“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市”,点击“确认”3、再次点击“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市公积金中心“,进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找到需要办理的单位事项名称,点击右侧“在线办理“。

5、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登录界面,输入政务网注册账号和密码。

6、登录成功后跳转到相应业务办理界面,可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二)功能概述(1)登录:省政务网市住房公积金分厅登录方式(2)首页:展示本单位基本信息及快速办理业务入口(3)个人账户管理:提供个人开户、个人账户查询、个人信息修改等业务。

(4)缴存业务:可办理每月公积金缴存业务、补缴核定业务。

(5)变更业务:可办理员工账户封存启封、内部转移等业务。

(6)交易查询:查询本单位交易进度及详情。

(7)特殊业务:员工的特殊提取由单位申请办理。

(8)单位账户管理:可办理单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及单位销户业务。

注:没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在登录时可开立单位账户。

二、单位网厅操作步骤1.登录方法一步骤一,搜索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步骤二,点击登录,进入登录界面步骤一,搜索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进入步骤二,下拉至友情链接,点击进入步骤三,点击登录,进入登录界面2.首页1.首页显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缴存人数、封存人数等2.常用功能可以自定义,单位可根据日常使用设置快捷方式,快速进入(添加自定义功能可以添加新的快捷方式,设置可以删除页面上的快捷方式。

成都公积金一次成功办理攻略

成都公积金一次成功办理攻略

成都公积金办理攻略(首套房)昨天是国际儿童节,沾小朋友们的光放假一天。

干脆就去公积金中心把贷款办了,免得拖起来麻烦。

官网说的都很含糊,看了官网你绝对是办不到的。

为了方便邻居们,我还是把流水账发上来。

之前邻居们给我建议五点半就要去排队,对我来说这实在是太恐怖了。

几经挣扎,后来还是磨蹭到了早上7:10出门。

到公积金中心才7:20,可门口已经有30来个人了。

站了两分钟,才发现人群中蹲着一个发号的妹子,后来才知道:公积金门口,(不下雨的话)每天晚上十二点半就有一个妹子在那发号了,下雨半夜三点半会开始发号。

离得近的邻居们可以晚上去取个号,第二天再来就比较稳妥了。

号码这个你需要给对方一块钱。

请注意了,发号者非官方工作人员,所以号码不具有实际效用。

不过有了它,不用通宵排队了,大家约定俗成的一种规矩了。

排队时,认识了一起排队的奴友(房奴嘛,呵呵)。

经过聊天,发现基本都是第二次或第三次来了。

他们同情的告诉我,办贷款想一次成功,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我的心那是拔凉拔凉的!关于早上排队的建议:离得近的可以头一天晚上去取个号,当然第二天也不要去太晚。

其他行的可去晚点。

(办建行的人格外的多,七点二十分以后去排队,排在四十号后的,基本就办不到了。

除非你运气好,前面其他行的人多。

我办的是工行,无压力。

)公积金门口是八点左右的样子开始按照号排队的。

过不了多久会开始五个五个的按先后顺序放行。

进去以后,你需要直接到3楼,继续排队拿号。

顺序基本由门外拍时候的号数决定。

拿到号数后,不要以为就可以静静的等工作人员来了依次叫号。

在你办理之前,需要你去公积金中心旁边的一个玻璃房子打房子信息的单子。

那边的队伍更长。

你的正确做法是:办贷银行的工作人员一来,就找他要打房单的单子(出示买房者身份证、户口本、合同提纲捏在手上,他看了就给单子)。

拿了以后就冲下楼,左拐直走两百米左右再左拐,有一个玻璃房子,二楼。

你可以边走边问。

因为我也没有问清楚那叫什么地方。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指南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指南

成都住房公积⾦管理中⼼的办事指南摘要:成都住房公积⾦管理中⼼的办事指南,相信是很多朋友都需要了解的,在您清楚了详细流程和相关规定后,办理时才能达到⾼效的⽬的,下⾯店铺为您作了如下整理。

成都住房公积⾦管理中⼼——单位住房公积⾦变更登记:⼀、相关规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负责⼈)、地址、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业务印章等发⽣变更的,应⾃发⽣变更之⽇起3O⽇内到成都住房公积⾦管理中⼼办理住房公积⾦变更登记。

⼆、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成都住房公积⾦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公积⾦归集表26)⼀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按变更内容的不同,单位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单位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提供:①企业单位应提供⼯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份;②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变更后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份;③单位办理住房公积⾦业务印章授权书⼀份(加盖单位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提供:①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单位名称变更批⽂原件及复印件各⼀份;②变更后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份;③单位办理住房公积⾦业务印章授权书⼀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或负责⼈)变更提供:①变更后单位负责⼈或法定代表⼈⾝份证明复印件⼀份;②变更后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份,并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3)单位授权使⽤部门印章变更。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业务印章授权书⼀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1、单位到中⼼窗⼝领取(或中⼼⽹站下载)相关表格;2、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3、单位持变更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提交中⼼审核。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住房公积⾦缴存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管理中⼼——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缴存)⼀、住房公积⾦的缴存是否具有强制性?国务院《住房公积⾦管理条例》是1999年4⽉3⽇国务院颁布的⾏政法规,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即强制⼒。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操作手册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操作手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用户操作手册版本号:2.02013.8目录1文档 (4)1.1文档目的 (4)1.2适用范围 (4)1.3读者对象 (4)1.4操作概述 (4)1.4.1 单位用户登陆 (4)1 单位用户模块 (8)1.1清册类模块 (8)1.1.1 设立个人账户 (8)1.1.2 注销个人账户 (10)1.1.3 启封个人账户 (12)1.1.4 封存个人账户 (14)1.1.5 托管个人账户 (16)1.1.6 办理内部转移 (19)1.1.7 调整缴存比例 (21)1.1.8 调整缴存基数 (22)1.2公积金汇补缴业务 (24)1.2.1 汇缴清册确认 (24)1.2.2 汇缴缴款确认 (25)1.2.3 一般补缴登记 (27)1.2.4补缴缴款确认 (29)1.3客户信息维护 (32)1.3.1 特定用户管理 (32)1.3.2 单位基础信息 (35)1.3.3 单位关键信息 (35)1.3.4 申请信息管理 (36)1.3.5登陆密码管理 (38)1.4支取业务办理 (39)1.4.1离退休支取(单位) (39)1.4.2特殊销户支取 (40)1.4.3支取记录复核 (42)1.5单位业务查询 (43)1.5.1个人账户查询 (43)1.5.2账户设立记录 (44)1.5.3销户记录查询 (46)1.5.4启封记录查询 (47)1.5.5封存记录查询 (49)1.5.6托管记录查询 (50)1.5.7内部转移查询 (52)1.5.8比例调整记录 (53)1.5.9基数调整记录 (54)1.5.10汇缴清册查询 (56)1.5.11汇缴缴款查询 (58)1.5.12单位缴存记录 (59)1.5.13补缴清册查询 (60)1.5.14补缴缴款查询 (62)1.5.15撤销缴款记录 (64)1.5.17职工发放卡查询 (67)8、特别说明 (76)1文档1.1文档目的本文档的主要目的是便于用户对系统的操作进行了解和熟悉。

成都公积金流程

成都公积金流程

成都公积金流程
成都公积金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公积金账户:
1. 首先,前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申请书》;
2. 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
3. 前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关手续费;
4. 等待审核,一般会在2个月之内完成审核。

二、缴纳公积金:
1. 成功开通公积金账户后,你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公积金;
2. 具体缴纳比例根据个人工资收入和单位规定而定,一般为工资总额的8%;
3. 缴纳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单位代缴,即单位直接代扣员工工资进行缴纳;第二种是个人自缴,即个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交纳。

三、查询公积金账户:
1. 登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2. 或者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的柜台查询。

四、办理公积金提取:
1. 公积金提取分为房屋贷款提取和非房屋贷款提取两种情况;
2. 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等相关证件;
3. 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办理其他事项,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婚育证明、出国证明等;
4. 提交材料后,等待审核,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

以上是成都公积金的大致流程,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具体操作。

在办理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一、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
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相关资料后,会为该单位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用人单位提供账户名和账户密码。

3.开户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开始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员工的个人信息开通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账户名和账户密码通知员工。

三、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1.用人单位每个月按照员工的工资缴存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缴存。

具体的缴存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一般为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例如8%。

2.用人单位在每个月的15日前,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款项存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3.用人单位需保留好每月的缴存记录,以备将来办理个人提取或贷款等业务使用。

四、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资金提取的方式分为二类,一类是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提取,另一类是个人提取(如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支付教育费用等)。

3.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员工需要填写相关的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施工合同等。

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住房公积金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员工贷款购房
1.员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申请贷款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

2.申请贷款的员工需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贷款额度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操作手册----单位用户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操作手册----单位用户

成都住房公积⾦⽹上政务⼤厅操作⼿册----单位⽤户成都住房公积⾦⽹上政务⼤厅⽤户操作⼿册⽬录1⽂档 (2)1.1⽂档⽬的 (2)1.2适⽤范围 (3)1.3读者对象 (3)1.4操作概述 (3)1.4.1 单位⽤户登陆 (3)2单位⽤户模块 (6)2.1清册类模块 (6)2.1.1 设⽴个⼈账户 (6)2.1.2内部转移、转⼊托管 (13)2.1.3封存启封个⼈账户 (17)2.1.4调整缴存基数 (20)2.1.5调整⽐例 (23)2.1.6退多缴公积⾦ (26)2.1.7汇缴登记 (28)2.1.8补缴登记 (30)2.1.9单位注销 (33)2.1.10撤销登记 (33)2.2查询功能 (36)2.2.1单位客户信息查询 (37)2.2.2单位个⼈公积⾦帐户查询 (37)2.2.3个⼈客户信息查询 (37)2.2.4个⼈公积⾦帐户查询 (38)2.2.5个⼈公积⾦明细帐查询 (38)2.2.6查询单位帐号余额 (39)2.2.7联名卡信息查询 (39)3、单位缴款 (39)3.1缴款⽅式及缴款: (40)3.2“财政单位”缴款⼊暂收账户 (40)4、特别说明 (40)1⽂档1.1⽂档⽬的本⽂档的主要⽬的是便于⽤户对系统的操作进⾏了解和熟悉。

作为系统实现重要的⼀部分,操作⼿册是⽤户快速掌握并使⽤本系统应⽤的重要依据。

本⽂档涉及各功能⼦系统的操作描述和图⽰说明。

1.2适⽤范围本⽂档提供了清册类、查询功能等模块及其⼦模块的使⽤说明;对前述中的模块进⾏应⽤,应遵循本⽂档进⾏操作。

1.3读者对象本⽂档的预期读者为企业⽤户及公积⾦中⼼的操作⼈员、管理员。

1.4操作概述单位⽤户登陆窗⼝如下图。

图表 1 登陆窗⼝1.4.1 单位⽤户登陆单位⽤户登陆,输⼊单位客户号和⼝令点击登陆按钮进⼊系统。

客户号是12位数字;密码是英⽂和数字的组合,密码可以通过⼩键盘选择输⼊或电脑键盘直接输⼊。

登陆成功显⽰如下窗⼝:图表 2 单位⽤户⾸页如果在登陆中出现错误,请核实客户名,⼝令,确定⽆误后仍然不能登陆,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正局级事业单位
目录
01 历史沿革
03 管理部简介
02 下设部门 04 内设机构
05 主要职责
07 现任领导
目录
06 主要成绩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历史沿革
成都市从1992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 工作,2004年8月成立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胡旭光。12月底,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下设部门
新中心设置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稽核处、归集管理处、委托贷款管理处、会计核算处、科技处等7个职能处 和新都、龙泉驿、青白江、温江、都江堰、崇州、彭州、邛崃、金堂、蒲江、大邑、双流、新津、郫县14个管理 部以及省级、铁路、石油3个分中心。“中心”对14个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对3个分中心实行授权管理。中心的 主要职责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 住房人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管理部简介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 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事机构。各区(市)、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由基 本职责和授权职责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职责: 履行职责范围:本区(市)、县所属行政区域 1、归集支取管理 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受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

成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图

成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图

成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图
一、单位缴存登记
(一)柜台直接受理
(二)预约办理
二、个人账户设置
注:自由职业者账户设置后执行委托扣款协议签约业务,无账户设置清册和联名卡待发卡清册。

三、封存
四、启封
五、零积数零余额账户销户
六、基数调整
七、比例调整
八、内部转移
九、异地转移
十、集团内部转移十一、转入托管十二、汇缴登记
(一)暂收缴款汇缴(二)非暂收缴存汇缴十三、撤销登记
十四、延缓缴存
十五、减少缴存比例
十六、补缴登记(一)异地转入补缴
(二)其他补缴
十七、暂收登记及缴款十八、多缴退回
十九、集中汇划
阐明:
受款单位工作流程:受款单位自行完毕各自清册维护后→选择集中汇划缴款方式→确认缴款→生成业务登记号→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应汇缴清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总变更登记表》并签字。

付款单位工作流程:付款单位统一接受各受款单位业务登记号,在集中汇划缴款中逐一勾选,确认缴款→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集中缴款告知书》,《成都住房公积金暂收转出告知单》(付款单位采用暂收缴款),《成都住房公积金集中汇划缴存单位明细》并签字。

二十、托管内部转移
二十一、注销缴存登记二十二、联名卡管理
注:本流程合用于联名卡查询密码重置和解约二十三、单位信息变更
二十四、个人信息变更
二十五、单位附属功能管理
注:合用于单位网上政务大厅使用、财政属性缴款、集团单位设置和比例差异化管理二十六、个人委托收款。

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一、登录网址:/二、网上办事大厅:首先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图标,出现下图:三、单位登录(考虑到单位缴存登记跟公司数字证书无关系,暂不介绍,以下介绍均为证书操作),点击左上角“单位登录”图标,出现下图:1、选择“数字证书登录”点击“登录”,出现下图:2、选择私钥证书“专办员”(具体以实际安装使用的用户名为准),点击“确定”,出现下图:3、输入用户PIN码,点击登录,出现下图:4、具体公积金业务各模块操作情况:1)个人帐户设立:是指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个人帐户设完成后,系统自动发起联名卡制卡申请。

①点击“个人帐户设立”,出现下图:②在上图中点击“数据编辑”,根据实际情况将职工相关数据填入表中,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然后在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

提交完后系统会有相应反馈。

2)单位汇缴、补缴登记:汇缴是指单位按月为其在职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

补缴往月是指单位为全体职工补缴往月的住房公积金。

①汇缴登记:点击“汇缴登记”,出现下图:根据实际情况在上图中填写真实数据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即可。

②补缴往月登记:点击“补缴往月登记”,出现下图:根据实际情况在上图中填写真实数据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即可。

3)信息变更:分单位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及专办员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分单位备案类信息和核准类信息变更①备案类信息变更:点击“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出现下图:数字证书用户此类信息变更可直接在网上操作即可。

提示如下图:此类信息变更须去柜台办理。

根据实际情况在上图中填写真实数据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即可。

▲个人信息变更:分个人备案类信息和核准类信息变更①备案类信息变更:点击“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出现下图:输入个人帐号,就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点击右上角“提交”即可。

此类信息可用数字证书在网上直接修改。

②核准类信息变更:点击“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出现下图:输入个人帐号,就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点击右上角“提交”填报信息。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托管、结算等。

第三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

成都公积金中心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应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金融业务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具体承办。

第五条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三)事业单位;(四)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社会团体;(六)企事业和其它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前款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

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二章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第六条单位应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七条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于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第八条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地址等登记信息,以及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第九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有关公积金的常见问题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有关公积金的常见问题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公积金的常见问题很多的单位现在非常的人性化,不但给员工购买五险,大多的单位还给员工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大家都知道公积金的意义是什么,但是却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下面招商信诺专家一一解答。

公积金的常见问题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答:“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答: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4.归集管理都包括那几项?答: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

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有关公积金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其实我们的生活除了公积金和五险的保障,更需要一个重疾险的保障,下面推荐一款招商信诺的重疾险,安享康健重疾保险C款,它的保障有:105种疾病,保障范围广65种重疾:确诊后立即赔付,与社保无冲突。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4.09.09•【字号】成公积金贷[2014]4号•【施行日期】201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成公积金贷[2014]4号)中心各部门: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平稳增长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4〕30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发放等事宜(一)优先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首次购房贷款需求,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自身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应贷尽贷。

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等规定条件下,缴存余额在1.5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二)对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贷款,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放”。

(三)凡销售工业化、装配式商品住宅的,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为基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凡是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的项目,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即可受理、审批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项目建设进度的限制。

二、关于支持人才住房消费(一)单笔可贷款额度:凡是被市委组织部纳入“成都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均可贷到最高额度,但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二)贷款期限:凡是被市委组织部纳入“成都人才计划”的人才,贷款期限均可延长至退休后五年,即贷款年龄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

(三)其他事项参照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三、关于个人信用状况认定标准(一)借款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提高其首付款成数,属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首付成数不得低于四成,属于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成数不得低于六成:1.近五年累计逾期记录超过6次;2.近五年出现过连续3期逾期记录;3.近两年累计逾期记录超过3次但未超过6次。

成都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指南

成都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指南
(五)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说明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 取管理办法》;
(二)材料不全,中心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材料;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执行标准,均以各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五)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四)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复印件;
(五)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 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提取申请时间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当自取得购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 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五、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 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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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
(以百元为单位)
(一)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 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二)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 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8.18•【字号】成公积金委〔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3〕4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19〕2号)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和《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现将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二、依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中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29353元。

三、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手册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手册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手册( 学习培训资料供缴存单位使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八年十月使用说明为使广大缴存单位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住房公积金政策,方便缴存单位业务经办人及时准确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我们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50号)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写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手册》。

该《操作手册》是供缴存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和向单位职工培训宣传的指导性参考资料,希望能帮助和指导您顺利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

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之中,在您使用该手册时,如有不尽之处请于我们联系。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八年十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手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一、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一)操作规定1、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和其他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以上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2、在职职工,是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

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3、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区(市)县管理部(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于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欠缴或者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二)办理程序1、领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规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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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设立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受委托银行根据个人账户开户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1.单位名称变更。

(1)企业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供:①《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③变更后单位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④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供:①《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②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单位名称变更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③变更后单位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④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

(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2)变更后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3)变更后新单位的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3.单位注册地址变更。

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和变更后的单位设立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授权使用部门印章变更。

应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和单位印章使用授权书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职工信息变更登记:1.《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因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变化办理信息变更登记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按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登记的原因不同,提交的资料如下:1.单位注销(撤销)。

(1)企业注销登记:单位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和证明企业已经注销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撤销: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准的撤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合并、分立。

(1)企业合并:单位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合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合并: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合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破产:单位需提供国有资产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法院出具的“企业破产清算法院裁定书”(或破产公告)。

4.单位公积金账户双账户合并:单位需提供双账户合并情况说明(包括形成原因、缴交情况、申请合并时间等)。

5.单位代缴: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代缴证明文件。

6.中介机构代缴:单位需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代缴证明、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协议书。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转移包括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

办理场所: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1.内部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外部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内部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外部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封存业务: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

启封业务: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汇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单位缴存人员无变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原件。

2.单位缴存人员有变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原件。

3.付款票据。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八)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异地中心转入补缴。

单位需提交异地中心转出的电汇凭证(含电子汇划补充报单、银行特转凭证,同城中心转出的收款凭证为银行进账单)。

2.以前年度少缴、欠缴的补缴。

(1)单位补缴申请一份。

(2)《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公积金归集表7)一式三份。

(3)跨年度补缴需单位出具能证明职工入职时间的相关文件。

3.托管户补缴。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4.职工个人新开户滞后产生的以前月份补缴。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5.单位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补缴。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6.更正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产生差额补缴。

当年度内单位暂未办理基数调整,发现个别职工基数有误的,可通过单位整体办理年度基数调整一并更正及补缴。

单位当年度内已办理了基数调整的,需更正个别职工的基数及补缴,由于目前系统的原因,须到中心进行审批。

7.启封个人账户滞后产生的以前月份补缴。

单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8.错误封存产生的补缴。

单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9.缓缴补缴业务。

单位需提交按要求填报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表》。

2.《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十)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年度前两年财务报表或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年度上年财务报表原件。

2.单位上年职工工资清册。

3.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形成的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决议书一份(需参会代表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二、提取服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3.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4.职工离退休。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职工出国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办理相关手续)。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购买商品房: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购买二手房: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建造自住住房: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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