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课件)法规案例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PPT课件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按照投标
价格评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属于违法行为.
• 2、无效.根据《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 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
案例二:某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
• 3、根据《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问题: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 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 分析: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 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 答: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 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 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 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 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 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 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 的费用应由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 讼.
依据《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回答下面问题.
案例二:某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
明理由. 2、C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要求按照价格标准评标是否违法?说明理由.
•
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
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之一.
法律案例分析课件PPT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问题一: 绑匪绑架丑女是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终日在爱情的公寓(相亲真找到了网友愿意见面,但却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
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哭着说:我走。
法律案例分析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讲人:时间:20XX年X月X日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林业法规案例分析》PPT课件
• 别名赤鹿、八叉鹿、白臀鹿,属于鹿科,学名为 Cervus elaphus。
•
大型鹿类,体长180厘米左右,肩高110~130厘米,
成年雄性体重约200千克,雌性约150千克。
•
雄性有角,一般分为6叉,最多8个叉,茸角的第二叉
紧靠于眉叉。夏毛短,通体呈赤褐色;冬毛灰棕色。马鹿
川西亚种,背纹黑色,臀部有大面积的黄白色斑,几盖整
• 第二种意见认为,非法猎捕、杀 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 为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而 是犯罪行为,应当将案件移送公 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林业主管部门采纳第一种意见, 对那某和达某作出了处以猎获 物价值10倍的罚款30,060元、 没收非法所得2500元及猎捕工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马鹿
• 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 违反规定非法出售国 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产品,应当依照《野生 动物保护法》第35条 、《陆生野生动物保 护实施条例》第37条 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第二种意见认为,孙某违反规定非法出 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涉嫌犯 罪,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 立案侦查。 县林业局采纳第二种意见将案 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天后,盘羊死亡。
案件处理过程中,两种不同意见
• 第一种意见认为,尽管盘羊属于国家二级保 护野生动物,那某、达某没有按照《野生动 物保护法》第16条的规定向省级野生动物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但他们猎捕 的盘羊卖给了旅游单位作为观赏动物进行 饲养,没有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危害结果。 因此,可以依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 例》第33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 罚。
个臀部,与马鹿其他亚种不同,故亦称“白臀鹿”。
•
生活于高山森林或草原地区。 喜欢群居。夏季多在
《法学案例分析》课件
目录
• 法学案例概述 • 案例一:合同纠纷 • 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 • 案例三:劳动法争议 • 案例四:刑事犯罪 • 案例五:国际法问题
01
法学案例概述
案例选择标准
典型性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能够体 现某一法律原则或制度的典型应
用。
争议性
选择存在争议的案例,有助于深入 探讨法律问题和社会价值冲突。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通 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在本案中,公司未提前通知劳 动者即行裁员,违反了劳动法 的规定。
同时,公司也未按照法定程序 支付经济补偿金,进一步侵犯 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结论
根据劳动法规定和本案事实,劳动者 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 金。
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采取合法手段 维护自身权益。
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费用。
05
案例四:刑事犯罪
案例背景
案件概述
某市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涉案 金额巨大,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案件背景信息
犯罪嫌疑人在盗窃前有多次盗窃 前科,曾被判刑。
B公司辩称,其复制软件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 权。
案例分析
01
首先,我们需要分析知识产权侵权的 构成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识 产权侵权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 一,存在有效的知识产权;第二,行 为人未经权利人许可;第三,行为人 实施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02
在本案例中,A公司已经获得了软件 专利权,因此具备有效的知识产权。 B公司未经A公司许可,复制了该软件 并在市场上销售,属于侵犯知识产权 的行为。因此,B公司的行为已经构 成了知识产权侵权。
《法学案例分析》课件
分析案例
把握案例的核心问题,分析案例的法律问题、 争议点和可能的解决方法。
收集信息
仔细阅读案例,收集与案例相关的事实、法律 规则和判例。
总结结论
根据分析,总结出案例的关键问题和可能的解 决方案,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案例分析的实际应用
案例分析在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可以帮助学生和专业人士深入理解法律原则,并为解决实 际法律问题提供指导。
2
分析观点不清晰
解决方法:仔细分析案例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合理推理和论证。
3
过多案例选择
解决方法:根据实际需要和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的示例和演示
法庭案例
通过法庭案例演示如何进行法律 分析和辩论。
合同案例
通过合同案例演示如何解释合同 条款和争议解决。
法学研究案例
通过法学研究案例演示如何进行 案例研究和学术论文写作。
案例分析的效益和好处
1 知识丰富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积累 大量实际的法律知识和经 验。
2 思维敏捷
案例分析可以锻炼思维能 力,培养快速分析和解决 问题的能力。
3 实战经验
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可 以获得实际法律实施和解 决问题的经验。
案例分析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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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获取困难
解决方法:有效利用法律数据库和学术资源,寻找可靠的案例和相关资料。
《法学案例分析》PPT课 件
本PPT课件将介绍《法学案例分析》的基本概念、重要性,案例分析的基本步 骤,以及实际应用和效益。还将探讨案例分析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并 提供示例和演示。
法律案例分析课件(3篇)
第1篇一、课程背景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课件旨在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条文、司法原则和程序,培养其法律思维。
二、课程目标1. 理解法律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2. 掌握法律条文、司法原则和程序的应用。
3. 培养法律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了解不同法律领域的典型案例,拓宽法律视野。
三、课程内容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概述1. 案例分析的定义与意义2. 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文献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 实证分析法3. 案例分析的基本步骤- 收集资料- 分析案情- 归纳结论第二部分:典型案例分析案例一:张三偷窃案1. 案情简介张三因生活所迫,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 法律问题-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若构成盗窃罪,应如何量刑?3. 分析与结论- 根据刑法规定,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根据张三的犯罪情节,可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李四交通肇事案1. 案情简介李四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2. 法律问题-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若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如何量刑?3. 分析与结论- 根据刑法规定,李四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 根据李四的犯罪情节,可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三:王五合同纠纷案1. 案情简介王五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甲公司以王五表现不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 法律问题- 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王五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3. 分析与结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 王五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
第三部分:案例分析技巧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2. 注重案例分析的方法3. 提高法律思维能力4. 培养良好的沟通能力四、课程总结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案例分析,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法律条文、司法原则和程序,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护理法律法规案例课件(3篇)
第1篇一、课程概述本课件旨在通过具体案例,帮助护理人员理解和掌握护理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确保护理实践中的合法合规。
二、案例一:护士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损害案例背景:某医院护士在进行一项侵入性操作前,未向患者充分告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
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导致终身残疾。
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情况,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情况。
2. 法律责任:- 护士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对患者造成了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案例分析总结:- 护士在护理实践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案例二:护士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患者隐私案例背景:某护士在处理患者病历时,未妥善保管,导致患者隐私泄露,被患者家属发现。
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
2. 法律责任:- 护士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患者隐私,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案例分析总结:- 护士在护理实践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患者隐私保护,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四、案例三:护士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拒绝治疗案例背景:某患者因病情需要接受一项高风险治疗,护士在告知患者治疗风险时,未充分说明,导致患者拒绝治疗。
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治疗方案,取得患者的同意。
《法律案例分析》PPT课件
正是由于此案中证据方面存在
重重疑点与不足,致使陪审团及 法官对整个案件的证据和证人证 言产生怀疑,尤其在主要证人福 尔曼存在侮辱黑人、证词颠倒含 糊、在无搜查证情况下非法入侵 辛普森房屋的情况下,陪审团及 法官认为证人证词、证据有多处 疑点,不足以采信,案的审理一 波三折,经历了长达9个月的审理
对法律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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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说,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司法及
法治的终极关怀是尊重人、保护人、实现人的价值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法律制度及政法机关曾被 简单地视为“刀把子”、“枪杆子”,是冷冰冰的 工具。步入法治社会,如果不及时纠正这样的理念 ,必将使司法实践陷于“重打击、轻保护”的怪圈 。下面就让我们从以下两个中外案例的对比中来思 考中国司法是否已陷入这样一个怪圈。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就不会发生冤案。 嫌疑人面对讯问可以不回答,是国际司法准则的最低 要求。在佘案中,重要的定罪依据是佘祥林的口供。 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如实回答警方的问 题”。规定这个“义务”的同时,也隐含了这样的内 容:“如果你不配合,可能就会遭到惩罚。”
•⑥据佘祥林本人叙述,他所指认的案发地点、抛尸 地点、杀人工具等都是在警方已经连续对其实施殴打 10天之后,精神恍惚、饥饿难耐、身体疲惫的情况下, 一心只想快点休息而在警方诱供、逼迫下随意指认的, 根本不足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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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祥林杀妻案中的疑点远超
②检方呈庭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结果。 刑事专家一致同意,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的结果不会撒谎 ,但是,如果血迹受到污染、不当处理、草率采集或有人 故意栽赃,那么它的可信度则大打折扣。在辛普森案中, 这些毛病全都存在等的多项疑点……
法律法规学生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甲方)与李四(乙方)于2021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三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李四,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若李四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李四承担,装修后房屋归李四所有。
合同签订后,李四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并按照约定对房屋进行了装修。
然而,在2021年7月,张三突然发现李四对房屋的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且装修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
张三多次与李四协商,要求李四整改装修,但李四拒绝。
张三遂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李四赔偿因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条款及违约责任。
(一)装修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合同中关于装修的条款,即“若李四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李四承担,装修后房屋归李四所有”,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有效。
(二)违约责任1. 李四的装修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四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且拒绝整改,已构成违约。
2. 张三的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张三因李四的装修质量问题,可能导致房屋贬值,张三可以要求李四赔偿相应的损失。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Guilty/not gui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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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Analysis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任何 行为,如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时,均不构成 犯罪,因此《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 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 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 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 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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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es his behavior constitute a crime?
Judgement of the court:法院判决认为,被告 人乔甲,虽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 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其社 会危害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 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 规定,对乔甲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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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乔甲的盗窃数额虽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 的标准,但盗窃的数额是否较大,不是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界 限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其他犯罪情节考虑。被告人乔甲 采取的是趁乔乙不注意而秘密窃取的方法获得财物的,不 像其他盗窃犯罪分子那样用拔门撬锁、挖墙掏洞等性质比 较恶劣的手段,并且乔甲每次窃取的财物数额很少,而不是 将所见到的乔乙财物全部拿走,因而综合本案的全部情况 看,乔甲的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三,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要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所以, 乔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对被告人乔甲作出无罪判决 是正确的。
民法典经典案例解读PPT课件(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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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女儿刚出生,就接到不少“早教机构”发来的“贺喜”短信。后经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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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泄露了你和妻子的信息,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换着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 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章 具体案例分析解读 从生到死的守护
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 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
• 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 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 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 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
依次为 总则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
侵权责任编
以及附则
共计1260条
第 二章 节
• 重大意义
第二章 编撰《民法典》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 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国际上把民法典作为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象征。当这个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有一个“一定之规”。 民法典实际上是“一定之规”中最基础的一个规定。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讲,民法典发挥的作用是很大的!
岁
《民法典》合同编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法规的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男,45岁,某市居民。
2010年至2015年期间,张某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涉及金额达1000万元。
张某以经营工程项目为名,承诺向投资者支付月息1%,并承诺到期还本。
在短短5年间,张某通过各种手段,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其中不乏亲朋好友。
然而,随着资金链的断裂,张某无力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案例分析1. 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媒体、举办活动、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3)其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集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集资罪(1)张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张某以经营工程项目为名,承诺向投资者支付高息,并承诺到期还本,这是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
(2)张某募集资金的对象为不特定人群。
张某通过各种手段,如举办活动、散发传单等,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其中不乏亲朋好友。
这说明张某的集资对象为不特定人群。
(3)张某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
张某承诺向投资者支付月息1%,并承诺到期还本,这表明张某有偿回报投资者的意图。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符合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甚至导致血本无归。
法律法规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
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其位于某市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每年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在租赁期间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2年6月,某市住建局在对该写字楼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住建局随即对乙方进行了处罚,并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规装修,恢复原状。
乙方不服处罚决定,认为其装修行为并未造成安全隐患,且已与甲方协商一致,因此要求甲方协助其与住建局协商解决此事。
甲方则认为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房屋租赁合同中乙方是否应承担因违规装修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1. 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方在装修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 消防法规与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使用功能的;……”本案中,乙方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属于违法行为。
3. 合同相对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在本案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法规而受到处罚,虽然住建局是第三方,但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甲方责任《房屋租赁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甲方对乙方装修行为的监管责任。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课件 (一)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课件 (一)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
因此,出台建设法规,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合规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任务。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来分析一些建筑法规,了解这些法规对项目的影响,以及企业如何遵守这些法规。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建筑设计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保障建筑物的防火功能。
在2014年,广东省发生了一起特别严重的火灾事件。
事故原因在于建筑物的防火设计不当,铁皮房建筑和与自然村结合不设任何安全防范措施。
由于火灾未得到及时控制,死亡人数达到了61人,经济损失达到了几千万元。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我国出台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建筑物防火进行了规范和设计,保障了民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建设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这项规范,确保建筑物满足防火要求。
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建筑施工是一个极为危险的工作领域,误操作往往会导致致命伤害。
为了确保工人们的生命安全,我国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安全措施。
企业必须根据这些规范,制定严格的安全计划并培训相关员工。
如果违反规范,企业将被追究刑事和行政责任。
3. 《建筑材料质量检验规范》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也影响着修建建筑的时间和成本。
过去,许多企业为追求利润经常采购低质量的建筑材料,加快了问题的产生和恶化。
为了规范市场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出台了《建筑材料质量检验规范》,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密检查和审核。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范,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和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建筑法规对企业和大众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企业应该秉持安全和合法的原则,遵守这些法规,保障民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政府也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确保社会公正和安全。
法律案例解析课件(3篇)
第1篇课程目标:1. 理解并分析法律案例的基本结构和要素。
2. 掌握法律推理和分析的方法。
3. 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内容:一、案例概述1. 案例背景:(以某市一起交通事故案例为例)2021年5月15日,某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甲驾驶一辆轿车与乙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乙受伤。
经调查,甲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酒驾行为,且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2. 案例争议点:- 甲是否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乙的损害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分析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 案例分析:(1)甲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酒驾且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其行为构成侵权。
因此,甲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乙的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乙受伤后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其误工损失也应予以赔偿。
因此,乙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损失等。
(3)保险公司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
在本案中,甲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乙的损害赔偿范围内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
法律案例分析PPT课件 (2)
案例: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1
李某是**公司质检部员工,2001年7月入职。2021年10月27日,公司因三项制度 改革向李某出具岗位调整通知单,变动李某的工种,从质检部调岗至盐硝车间, 于2021年10月28日至盐硝车间上班,李某对该调岗事宜明确表示不同意,每天仍 到原岗位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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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重锤撞击心灵,血液似乎在沸腾在燃烧,我将永远向着前方坚定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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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分析》课件
发展趋势
未来民法案例的发展方向 和趋势,以及面临的挑战 和机遇。
当代价值
民法案例在当代社会的价 值和意义,对社会发展的 推动作用。
02
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案例分析的基本步骤
案例阅读
仔细阅读案例,了解案件事实 、背景和涉及的法律问题。
案例分析
结合民法原则和法律条款,对 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各方 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05
人身权案例分析
人身权案例概述
人身权案例是指涉及公民人身权 利的案例,包括生命权、健康权 、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
誉权、隐私权等。
人身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受到法律的保护。在人身权案例 中,通常涉及到侵权行为、合同
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
人身权案例具有法律关系复杂、 涉及利益广泛、社会关注度高等
案例选择
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实际意义的 案例,能够反映民法的核心原 则和理论。
法律适用
根据民法原理和相关法律法规 ,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案例结论
根据案例分析,得出结论,对 案例进行总结评价。
案例分析的主要方法
法律解释法
对民法条款进行解释, 明确其含义和应用范围
。
历史解释法
考察民法条款的历史演 变,理解其立法背景和
《民法案例分析》 ppt课件
目录
• 民法案例概述 • 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 合同案例分析 • 物权案例分析 • 人身权案例分析
01
民法案例概述
民法的定义与特点
民法定义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 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特点
平等性、自愿性、公同案例时,还需要考虑 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包括违约 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承 担方式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等
建筑法律法规案例分析PPT课件
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确 定中标人
04
05
中标人签订合同,履行义务
建筑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市政府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投标 过程分析
案例二
某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招投标争议 解析
案例三
某地铁站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行为 剖析
招投标风险与防范措施
风险一
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风险二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歧义或漏洞
规,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02
执法力度不够
建筑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需要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
实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建筑安全。
03
国际化合作不足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建筑法律法规需要更加注重国际化合作,加强与国
际组织的沟通和协作,推动国际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提高建筑法律法规执行力的途径与方法
风险二
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
风险三
税收政策变化快,存在未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税收政策的 风险。防范措施:关注税收政策动态,及时了解和掌握最 新税收政策,确保纳税行为的合规性。
05
建筑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建筑安全与
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卫生设施,如 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服等,确保施 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建筑安全与卫生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高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划分及法律后果, 强调安全施工的重要性。
案例二
某建筑工地食物中毒事件:探讨食品卫生管理不善的后果及预防措 施,提醒施工单位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某建筑公司利用虚假发票等手段逃避缴纳建筑业企业所得税,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9.案例分析.李力是某厂采购员,于1992年与本厂女工王燕结婚。
婚后二人感情不和,李力借工作之便,开始常驻外地,结识女青年吴芳。
1995年李向吴隐瞒了已婚事实,私刻了单位印章,假造证明信,与吴在吴的所在地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但二人感情也不是十分融洽,在2001年5月24日李吴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李又回到了原厂所在地,与王团聚。
2002年5月28日案发。
问题:1.对李的行为如何认定?说明理由?2.对李的行为是否应当追诉?为什么?参考答案:1)构成重婚罪和伪造企业印章罪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2)应当追诉,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没有超过本罪最高为5年的追诉期限。
10.案例分析魏某,男,育有两子一女,妻子早年亡故。
长子魏成,因病去世,有妻子王某和女儿魏华。
次子魏涛和女儿魏虹均已结婚成家。
2004 年12 月,魏某病逝,留有存款、房产、家具等价值30 万元的遗产。
在处理魏某丧事期间,魏虹遇车祸身亡。
问:魏某的遗产如何处理,为什么?参考答案:魏某没有遗嘱,因此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长子魏成的女儿魏华代位继承魏某遗产的三分之一,次子魏涛第一顺序继承三分之一,魏虹的丈夫转继承三分之一。
11.案例分析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20 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
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
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
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讨债,甲干脆将购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下。
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20 万元时,甲承认这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
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参考答案:乙能实现自己的债权。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因为根据民法规定:甲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甲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甲转让财产的行为是无偿的。
所以乙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
12.案例分析甲,1986 年5月出生;乙,1987 年11月出生;丙,1989年4月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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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案例分析案例一: 遗漏游览景点,赔偿如何计算?案情介绍黄某等20名旅游者报名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宜昌-----三峡------成都旅游团,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
在旅游过程中,因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发生团款纠纷,耽误了旅游行程,造成重庆红岩村等景点的游览项目被迫取消,旅游结束后,黄某等旅游者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诉称组团社与地接社的纠纷,殃及无辜的旅游者,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全部旅游费,被投诉旅行社辩称,此次旅游景点的遗漏,完全是地接社的原因造成的,组团社并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但考虑到旅游者的实际利益,同意先退赔遗漏景点门票费每人32元。
如果旅游者还有其他赔偿要求,应向有过错的地接社提出。
案例分析本案中,被投诉组团社所辩称的理由不能成立,旅游者要求组团社承担违约责任是合法的,但所提出的赔偿全部旅游费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该支持。
一、组团社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同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按照约定解决。
”合同关系是一种相对的法律关系,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旅游者来说,组团社因地接社的行为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的当事人组团社应对地接社的履行行为负责,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就其因此受到的损失向地接社追偿。
二、旅游损失赔偿的问题比较复杂。
国家旅游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具体规定了对“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其中第8条第1项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赔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本案中,旅行社只退赔遗漏景点门票款显然是大大低于规定的数额,应该按法定要求进行核算,以使旅游者的损失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
三、赔偿全部旅游费用的请求缺乏依据。
旅游提供的是一种特殊的组合产品,旅游的费用是吃、住、行、游、购、娱和提供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价格。
要求赔偿全部旅游费必须以对方“根本性违约”为前提,根本性违约是指导致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既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意图不能实现,本案中,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绝大部分义务,旅游者也享受了旅行社提供的各项服务。
个别景点遗漏,不应该赔偿全部旅游费用。
案例二旅行社、旅游者双方违约怎么办?案情介绍1988年10月,郭某等12名旅游者参加了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黄山4日游,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规定;该旅游团交通为双飞,即从北京飞黄山,游程结束后乘汽车赴芜湖再飞回北京。
但合同中没有约定乘哪家航空公司何种机型的飞机。
旅游团游完黄山下来,还有充裕时间,导游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又带旅游者浏览了翡翠谷西古民居和蛇馆及水晶馆,每人交此段车费,门票费和导游服务费120元。
第四天早晨,赴芜湖乘联航飞机返京。
郭某等个别旅游者以联航飞机不安全且飞机降落在南苑机场,回家的交通不方便,而部分客人已通知家人在首者机场接机为由,拒绝退房返京,要求从黄山乘国航飞机返京。
黄山接待旅行社反复向客人解释,地接社是按合同行程操作,如旅游者对此行程有异议应回北京向组团社交涉,并答应如果旅游者从南苑机场回家交通不方便,旅行社可租车到机场去接。
经过协商,只有两名旅游者乘大轿车赴芜湖,其他旅游者滞留在黄山的宾馆,导致误机。
当日下午,郭某等旅游者到黄山市旅游局投诉,诉称导游擅自减少“老街”计划内景点,又违反规定增加游览项目,收费过高,而且旅行社从芜湖返京安排不合理,要求从南京或者杭州飞北京,并赔偿损失费1万元,黄山旅游局及旅游质监所负责人到宾馆处理此旅游纠纷,认定加游的景点收费不合理,退赔所收的全部费用,并对导游做出停团3个月、罚款1200元的处罚,并责成旅行社重新购买芜湖飞北京的机票,待旅游者回到北京后,再由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认定误机责任,旅游者坚持不从芜湖返京,这一处理方案未果。
滞留的第二天上午,郭某等10名旅游者又到黄山市政府上诉,在市政府有关人员的协调下,旅行社支付了旅游者从芜湖至北京的返程机票款4330元(旅行社承担了误机损失费590元),滞留两晚住宿费1200元,由旅行社代订黄山至杭州的汽车并支付部分费用200元。
旅游者滞留3天后离开黄山。
回京后,郭某等10名旅游者向国家旅游局质监所书面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旅游费、误工费、年终奖、在杭州的住宿和交通费、精神补偿费共计23210元,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经过审理,认为郭某等到人投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提出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决定撤消立案,不予受理。
案例评析通过这起旅游纠纷,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应该从中吸取一定的教训。
旅行社应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
作为旅行社的导游,应该严格按照旅游合同安排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变更。
在保证完成计划内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如果旅游者提出增加游览项目的要求,应征得所在旅行社的领导的同意,并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实施。
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旅游合同,应尽可能地做到详尽。
本案中,如果旅行社对返京航空公司的飞机,在何机场降落等事先作出明示,就不会发生认识和理解上的争议。
作为本案的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必须要慎重,应认真审查每一项条款,如果对返京航空公司或机场有特殊要求,应及时提出来,加以协商,并一定要用文字予以表述。
合同一旦签定生效,就必须受其约束,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从芜湖乘机返京”,合同规定是明确的,旅游者拒绝从芜湖乘机,显然是违约行为,不应该得到支持。
旅游者以旅行社安排返京机场不合理及游览减少一个景点,多收费为由,滞留不归,是十分不理智的行为,由此而导致双方都遭受了更大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民事责任。
”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的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行为,应由双方各自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旅行社增加景点的收费不合理,黄山市旅游局已做出退赔决定,不再审理。
旅行社违反合同遗漏景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鉴于旅行社已支付旅游者滞留期间的住宿费,故不再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反由芜湖乘机返京的合同规定,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应该自负。
案例三:“误机”责任谁承担?案情介绍1998年9月,刘某等8名旅游者,报名参加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5日游,双方口头约定,9月30日上午12点乘机赴海南,10月4日下午3点多乘机返京,派全陪导游全程服务。
后因为旅行社未买到全陪导游的机票,没有派全陪导游随团前往海南。
但承诺已与地接社联系好,保证接待质量。
旅游团乘机赴海南,北京组团社派导游送机,并将返程机票交给刘某,告知时间为10月4日下午3点多,晚7点之前就可回到北京。
10月3日,旅游团在从三亚返回海口的途中,地陪导游询问乘机返京的时间,刘某答复是次日下午3点。
10月4日上午9点多,刘某拿出机票,想看看下午飞机的确切时间,突然,发现机票是上午8:10,而并非组团社所说的下午3点。
刘某当即与旅行社交涉,经过地接社的多方努力,重新购买了12:05分的返程票。
但是,由于该旅游团购买的是不得转签、退换的优惠票,原票全部作废。
刘某等旅游者,考虑单位尚有急事需办理,只好先承担了误机的责任,支付了机票款共12600元。
旅行社认为,返程机票已交给刘某,由其自行保管;在旅游过程中,地接社导游多次询问,旅游者始终回答是10月4日下午3点的飞机,由于旅游者的疏忽大意,造成误机,其损失不应该由旅行社承担。
但考虑旅游者的实际利益,出于对旅游者的同情和安抚,北京的组团社同意补偿机票损失的10%。
刘某则持相反意见,双方各执己见,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案例分析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理后认为,在这次误机事故中,旅行社有违约行为和过错,对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刘某等旅游者存在疏忽查验机票的过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组团社有违约行为。
双方曾约定,组团社派全陪导游提供全程服务,而在出发前,旅行社以未买到机票为由,取消了全程陪同,旅行社未派全陪导游的理由,并不是不可抗力,因此,属于单方违约行为。
全陪导游的主要职责是:落实旅游日程安排、监督地接社履行旅游合同以及协调、处理旅途当中发生的问题。
而北京的组团社只是派导游到机场送机,将机票交给刘某,并没有告之返程飞机有变动的真实情况。
如果全陪导游随团,按其职责核实机票时间,误机是可以避免的。
因此,可以认定,组团社未派全陪提供全程服务与误机有直接的关系。
二、地接社未按国家标准提供服务。
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导游服务质量》标准规定:“旅游团(者)离站的前一天,地陪应确认交通票据及离站时间,通知旅游者移交行李和与饭店结账时间。
”本案中,全部行程是由旅行社安排的,在没有全陪的情况下,地陪社应负责组织落实全部旅游活动,而地陪并没有按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的规定查验机票,确认返程的准确时间,只是询问旅游者,就轻率地认定返程时间,导致发生了误机的严重责任事故。
三、旅游者自身也存在过失。
刘某负责保管返程机票,应具有查验核对的义务,发现问题及时向旅行社提出,避免损失的发生,特别是10月3日返程的前一天,当地陪向其询问时,刘某仍未查验交通票据,而继续答复未变更的返程时间。
如果刘某举手之劳查验一下机票,误机的事情也是可以避免的。
刘某疏忽大意,告之错误的返程时间,也是造成误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也应担负相应的损失。
案例四、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
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
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
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
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
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