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市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市工商局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黄春启一人出资,设立的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1幢401A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粮油、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酒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一)股东姓名(名称):黄春启(二)股东缴纳的出资额:3万元人民币(三)股东出资时间:2014年05月26日(四)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3万元整,占100%。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或更换监事;(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所作出的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第九条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执行董事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恩怨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和解聘。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等2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市##无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由独自出资设立北京市##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类型为一人无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则为准。
第二章公司称号和住所第三条公司称号:北京市##无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运营范围第五条公司运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出资人的姓名(称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工夫第七条股东的姓名(称号)、出资额、出资工夫、出资方式如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出资人)的职权:(一)决议公司的运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委派(延聘)执行董事和监事,决议有关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同意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同意监事的报告;(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的方案;(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许变卦公司方式作出决议;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出资人)委派或延聘发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方案;(四)制定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定公司兼并、分立、变卦公司方式、解散的方案;(六)决议公司外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副经理、财务担任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许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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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06年第一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六行万通担保有限公司等 4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北京市工商局章程范本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审批的二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明下列事项: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二)公司经营范围;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三)公司注册资本;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定为准。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2004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一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记录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居处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居处:。
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何拟定?以下是⼩编给⼤家分享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共同出资,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商⾏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商⾏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主选择经营项⽬,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的经营项⽬,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民币。
第⼋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式、出资额、 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 数额 出资 ⽅式 设⽴时 缴付数额 ⼀期 ⼆期 数额 期限 数额 期限 (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企业名称-章程---北京市工商局word版本
企业名称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和住所第一条:企业名称:第二条:住所:邮编:第二章经济性质第三条: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条:本企业设立的宗旨是为更好地加强企业内部规范化管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加速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注册资金第六条:注册资金: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必须召开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决议,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种类如下:XXX出资货币X万职工个人股第八条: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
第九条:企业的职工个人股的出资额个人股东出资额之和X万元,占总股本的X%。
第六章股东和非股东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享有表决权;(二)查阅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录,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规定获取股份及转让出资;(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认购本企业新增股本;(七)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八)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债务;(三)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非股东职工享有的权利(一)企业增资扩股时可以再出资入股;(二)买卖股东转让的股本;(三)被选举成为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成员,参加企业决策;(四)其他权利。
北京工商局_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第五条公司经营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020年编辑)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等2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北京市工商局章程
北京市工商局章程北京市工商局章程范本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2004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
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设立后一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
北京工商局 有限公司章程资料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资料精品文档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精品文档精品文档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情况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精品文档精品文档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完整版)公司章程北京工商模板)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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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6年第一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六行万通担保有限公司等 4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产生。
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生。
(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年,由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